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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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瓦斯治理攻坚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

2015年2月

 

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

一、前言 

根据《贵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委〔2015〕3号)、《毕节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毕节市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安委〔2015〕7号)和《金沙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金沙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安委〔2015〕3号)的精神,2015年定为“瓦斯治理攻坚年”。

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水平,有效预防煤矿瓦斯事故,促进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集团公司煤矿慨况及现状简介 

(一)集团公司概况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为贵州省瓮安县,注册时间为1999年8月,注册资本4667万元,由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颁发营业执照(注册号:

520000000055832,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0969249-7)。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取得贵州省煤炭企业集团安全生产许可证,(黔)MK安许证字[0921],并于2012年11月通过了省能源局企业集团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批复(黔能源煤炭[2012]423号)。

公司下属煤矿企业12个,分别为: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银堂煤矿、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瓮安县玉山镇兴章煤矿、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乡高发煤厂、金沙县高坪乡金凤煤矿、金沙金鑫煤矿、金沙县清池镇红岩脚煤矿、金沙县化竹煤矿、毕节市小坝镇王家坝煤矿、桐梓县金阳煤矿、桐梓县楚米镇双田煤矿、桐梓县羊磴镇羊磴煤矿。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24号文,集团公司保留矿井为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银堂煤矿、金沙县高坪乡金凤煤矿、金沙县清池镇红岩脚煤矿、毕节市小坝镇王家坝煤矿、桐梓县金阳煤矿。

其中生产矿井只有瓮安县银堂煤矿和金沙县高坪乡金凤煤矿。

金沙县高坪乡金凤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瓮安县银堂煤矿为低瓦斯矿井。

现有煤矿现状表

序号

煤矿名称

所在地

采矿证

规模

(万t/a)

生产建设情况

新采矿证证号

1

金凤煤矿

金沙县

30

生产

C520000************3325

2

化竹煤矿

金沙县

15

关闭

C520000************0491

3

红岩脚煤矿

金沙县

9

停建

C520000************2755

4

王家坝煤矿

小坝新区

9

停建

C520000************4295

5

金阳煤矿

桐梓县

15

停建

C520000************7755

6

羊蹬煤矿

桐梓县

9

停建

C520000************2951

7

银堂煤矿

瓮安县

30

生产

C520000************2686

8

双田煤矿

桐梓县

15

关闭

C520000************4637

9

高发煤矿

贵阳市

15

关闭

C520000************4652

10

兴章煤矿

瓮安县

9

关闭

C520000************2694

11

金鑫煤矿

金沙县

30

关闭

C520000************6919

12

双龙煤矿

瓮安县

15

关闭

C520000************2684

合计

201

 

(2)煤矿简介

1、金沙县高坪乡金凤煤矿

金凤煤矿为“六证”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斜井开拓,矿井地质构造为中等类型。

矿井的可采煤层分别是M4,M5,M7,M8,M10,M11,M12,平均倾角为8°,为高瓦斯矿井,矿井M12号煤层在开采+1300m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矿井的可采煤层煤尘均无爆炸性和不易自燃。

本年度M12煤层组织生产,矿井2015年度生产的采面为12105回采工作面,总产量为30万吨。

2、瓮安县银堂煤矿

银堂煤矿为“六证”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斜井开拓,矿井地质构造为复杂类型。

矿井的可采煤层分别是D煤层,平均倾角为34°,矿井属瓦斯矿井、位于无突出危险性区域。

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二级,属自燃煤层。

本年度D煤层组织生产,矿井2015年度生产的采面为11104回采工作面,总产量为30万吨。

(3)瓦斯治理主要措施

1、各矿井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成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专业机构及队伍,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瓦斯抽采和防突预测预报工作,完善综合防突措施,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教育。

2、督促各煤矿落实和实施已批准和备案的采掘接替计划和瓦斯抽采计划。

3、指导煤矿按实际编制和符合实际的采掘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和瓦斯抽放设计,并按两个专项设计实施。

4、努力找到适合矿井根治瓦斯的方法,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先抽后掘、效果检验和预测预报工作,努力完善“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三、攻坚目标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全面提升公司矿井瓦斯防范意识、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

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2015年实现:

零突出、零爆炸、零窒息,遏制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四、主要措施 

1、各矿井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成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专业机构及队伍,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瓦斯抽放和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要完善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突预防和紧急避灾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

 

2、督促各煤矿落实和实施已批准的备案采掘接续计划和瓦斯抽采计划。

 

3、指导煤矿按实际编制和符合实际的采掘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和瓦斯抽放设计,并按二个专项设计实施。

 

4、由于煤矿的投产年限不一样,煤矿瓦斯抽采设备相差很大。

根据采掘接续计划和瓦斯抽采计划的要求重新核算各煤矿的瓦斯高、低负压抽放泵的能力,确保满足煤矿瓦斯的抽放要求。

 

5、努力找到适合矿井根治瓦斯的方法,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先抽后掘、效果检验和预测预报工作,努力完善“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4、成立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组 长:

戴志东(总经理) 

副组长:

许红杰(安全副总经理)

成 员:

熊灿伦周军张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灿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瓦斯治理攻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瓦斯治理攻坚方案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治理攻坚方案的制订,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部署、组织召集技术会诊,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难点、疑点。

 

(一)职责 

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组织瓦斯治理攻坚方案制定和实施领导。

 各副总经理负责各自包保煤矿的瓦斯治理攻坚方案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

 

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为瓦斯治理攻坚方案提供现场实施保障。

财务总监负责瓦斯治理攻坚方案资金的调配。

各成员对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方案工作积极配合,互相协作。

 

五、攻坚内容 

集团公司各矿要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十个管控”和“十项攻坚”内容,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找准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编制整改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查后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集团公司负责跟踪指导。

 

(一)集团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每季对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进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汇诊。

 

(二)集团公司建立健全重大技术方案与重大安全隐患会诊制度,确保公司矿井重大安全隐患得以及时解决。

 

(三)各矿要认真执行《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狠反“三违”。

 

(四)各煤矿要制定瓦斯超限追究制度,层层分解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层层传导瓦斯治理工作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五)各煤矿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瓦斯实验室对煤层各参数的检测,不得弄虚作假;各煤矿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瓦斯抽采设计、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验收、指标考察制度,确保各类钻孔施工到位、瓦斯抽采钻孔数据真实可靠、抽采消突两达标。

 

(六)严格按照《金沙县煤矿三图管理办法》(金安监[2014]7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矿井三图的管理,做到图实相符。

 

(七)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的规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通风系统安全可靠合理、通风设施的安设和构筑质量达标、通风能力和风量满足要求。

出现矿井开拓系统发生变化、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加强对密闭启封、瓦斯排放等关键环节的把控;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确保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八)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的通知》(毕安委[2015]1号、金安委办[2015]3号)文件的要求,严格瓦斯抽采过程管控:

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管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编制、审查管控;瓦斯抽放钻孔放线、施钻过程管控;钻孔验收过程管控;瓦斯抽放竣工成果图真实性管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及检验过程管控;(抽采达标、消突)评价报告编制真实性管控;施钻及检验环节视频管控;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准确性管控;现场监管核查过程管控。

 

(九)各煤矿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煤矿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集团公司将定期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公司所属煤矿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煤矿由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等组织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全员瓦斯治理责任落实。

 

(十)严格执行《金沙县关于煤矿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放炮撤人管理制度》(金安监[2013]7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坚持远距离放炮制度。

 

(十一)全面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作业标准及流程,使现场作业程序化、规范化、流程化,用制度防范违章,切实规范瓦斯抽采、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瓦斯管理等行为,从根本上预防违章作业和弄虚造假;加强井下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的管理使用;瓦斯超限必须无条件停电撤人,再汇报处理;按要求维护检修井下电气设备,严格防范电气设备失爆,杜绝井下存在明火、明接头等;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瓦检员跟班作业,并按规定检查瓦斯;强化井下通风设施构筑、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等过程管控;各矿要狠抓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措施都能在现场落实。

 

六、攻坚步骤 

1、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5年2月5日至3月15日)。

  

 按照攻坚内容和措施,结合各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治理攻坚的实施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2、第二阶段: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5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集团公司组织所属各煤矿对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排查,切实摸清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集团公司组织工作组驻矿蹲点监督。

 

3、第三阶段:

制定方案,落实整改(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集团公司所属的煤矿要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根据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及自查排查情况,找准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提出具体的攻坚目标,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矿井瓦斯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查,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攻坚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4、第四阶段:

认真复查,总结评估(20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各煤矿的瓦斯治理攻坚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进行总结评估,形成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情况复查评估报告;对未按期完成攻坚的煤矿,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安全信息调度、瓦斯防治、生产技术、地质测量、机电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种技术管理人员。

 

(二)技术支撑措施。

集团公司成立组成专家会诊工作组,对所属煤矿瓦斯治理、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重点环节、部位进行会诊;增强配全集团公司瓦斯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为所属煤矿的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和抽采评价等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三)开展瓦斯治理专项检查。

集团公司每季组织一次瓦斯治理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瓦斯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集团公司所有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瓦斯治理研讨会。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对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的,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瓦斯抽采不达标的,防突措施不到位的,监控系统探头不到位、数据不上传、作假造假等行为组织生产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问题及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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