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专题询问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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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专题询问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1.我县对食品添加剂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答: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管。

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执行“五专两公开”制度,督促单位公开承诺:

绝不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店购买、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分别由质检和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2.目前,我县学校食堂现状如何?

以后怎样通过监管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答:

通过近两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县教体局对全县学校食堂联合监管,全县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有了很大改善,总体水平是安全的、稳定的,没有发生如何学生中毒事件。

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食堂简陋,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

二是部分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采购不索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不健全;

三是学校私人承包食堂问题突出,食堂承包没有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承包者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安全隐患突出。

下一步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明确职责,健全机制。

三、进一步严格管理,强化对管理人员培训。

四、建立完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如何保障餐饮环节原料溯源,科学合理加工,最大限度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

答:

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近几年来,我县餐饮安全的形势总体是平稳的,没有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在餐饮安全监管的众多环节中,保障原料溯源和科学合理加工是最为关键的两个环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餐饮环节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电子监管制度,确保购进原料能够溯源。

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

第二,科学合理加强加工方面的监管,提升餐饮单位卫生自律意识、卫生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每年对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好如何科学合理加工食品,保障食品安全。

  第三,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几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鲜肉及其肉制品、问题乳粉、塑化剂、酒类、保健食品等多种专项整治。

  第四,严把关键控制点。

在日常监管中,我们把学校食堂、农村餐饮点、旅游景点周围餐饮单位、施工工地食堂等作为重点单位。

  第五,严格责任追究。

我们经常组织对执法监督人员的稽查,对餐饮单位主要盯住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

尽管采取了以上这些措施,但是由于餐饮安全环节多、情况复杂,我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隐患和问题还很多,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我们特别期望人民群众参与到对餐饮安全的监督中来。

4.学校(幼儿园)人员集中,食品安全尤为重要,请问今后如何建立经常化长效性的监管工作机制,防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答:

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2009年接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来,我们一直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年来,由于监管有力,措施得当,我县未接到过学校(幼儿园)食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严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准入关,对于学校食堂硬件设备设施条件、卫生要求和人员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学校食堂大力开展“地沟油”、“问题乳品”、“问题肉品”的打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

三是继续开展对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培训教育,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四是在学校食堂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推行电子监管机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监督,促进其自律和提升。

五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实用卫生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确保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日常生活中,小摊贩、小餐饮与百姓关系密切,而且数量大、管理任务大,请问,对这类经营者是怎样管理的?

答:

在实际工作中,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好监管: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把责任落实到监管部门。

二是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对提供餐饮的食品摊贩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掌握辖区内的食品摊贩的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

鼓励有条件的向小型餐饮企业过渡,通过改造达到发证标准,使它们上升到餐饮小型企业行列;对整改后达不到发证条件的,把握好食品原料新鲜、烹调过程煮熟煮透、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的可以发临时许可证,允许经营;对于达不到条件,存在风险大的则坚决取缔。

四是积极探索,综合治理。

积极与市政市容、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引导和规范。

五是教育培训,提升素质。

根据情况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

6.餐具消毒如何监管?

答:

在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餐具,不论是自消毒餐具还是一次性餐饮具均由食药监部门进行监管。

而对于由餐具消毒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餐饮具,则由工商部门对餐饮消毒企业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由卫生部门对消毒公司进行日常卫生监督和样品抽检,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

在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餐具,自消毒餐具应有消毒记录、消毒负责人、消毒设施等;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应索取消毒公司的合法证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及餐具消毒检验合格证明。

7.餐饮企业监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答:

一是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整治后存在反弹现象;二是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三是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流动性大,食品安全知识匮乏。

下一步,我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一是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饭桌、旅游景区餐饮店的肉制品、凉卤菜、火锅底料(汤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食用油脂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管理、进货查验登记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重点强化落实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对动态评定食品安全等级为良好和一般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复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是重点检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无证小餐饮店。

重点查处未经许可和许可有效期满、经营地址已经改变但未重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注重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8.如何保障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答:

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研究制定了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责任分解到人,并与相关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明确重点,落实到位。

在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检查组重点对餐饮单位在原料购进验收、储存保管、食品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等各环节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查看。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并给予技术指导,制作监督意见书,要求其按期整改,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认真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我局认真安排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值班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接待消费者的投诉。

在以往的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我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9.请问,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答:

一、首先到开发区药监局服务大厅窗口申请,询问工作人员所需材料;

二、材料备齐后,交回窗口,我局在20个工作日内对饭店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10日内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10.如何提高餐饮单位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答:

我局始终坚持把诚信建设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来抓,采取五项措施,打造“诚信餐饮”,餐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是教育培训,树立诚信意识。

围绕伦理道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内容,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正规化”要求,对全县700余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分期集中培训,引导餐饮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截至目前,已培训6期652人次。

  二是量化分级,督促诚信经营。

对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评出“A、B、C”三种食品安全信誉等级,要求等级牌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引导消费者安全用餐。

依据等级划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和综合服务措施,对达不到“C”级单位责令停业整改,达到“C”级以上,允许重新开业经营。

  三是示范引领,提升诚信水平。

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实现了档案记录统一模式、制度版面统一上墙、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严打重罚,营造诚信氛围。

今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春季行动专项治理,立查案件22起,规范了市场秩序,在全社会营造了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五是社会监督,落实诚信责任。

督促餐饮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行风热线、举报信箱、12331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格实施监督举报按时办结制和办结反馈。

11.如何鉴别保健食品?

答:

一要认准“蓝帽子”。

外包装左上角有“蓝帽子”的就是保健食品,购买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标识国产保健食品要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标识,进口保健食品要有“卫进食健字”标识。

保健器械要有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药管械(准)字”。

二要确认保健功能。

仔细参看产品包装上的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目前,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一共只有27项特定保健功能,而且同一产品不能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分辨。

同时保健食品的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忠告语: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忠告语,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

三要注意产品的禁忌。

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的说明书上。

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

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技”、“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12.农村自办宴席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不加以监管,出现群体性疾病和疾病传染现象时有发生。

如何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如何减少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答:

一是成立农村宴席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为把农村自办宴席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建议在乡镇一级设立独立的餐饮食品安全安监管机构。

或者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二是农村宴席专职监管人员定位。

以往乡镇一级工作人员兼职太多,样样都管反而管不好。

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建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乡镇一级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村级配备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做到信息互通,掌握准确及时。

三是保障经费有效运行。

目前乡镇财力基础较好,关键还是重视程度。

要按照“五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块领导小组办公室标牌,一部电话,一套工作制度,一本工作台帐)的要求,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基础设施和资料台帐,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四是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一是发挥“四员”作用。

加强对管理员、宣传员、信息员、协管员的培训和督查考核,加大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调动信息员、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处置本辖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对农村自办宴席实行报告、登记、备案、宴后汇报制度,以及厨师、帮工健康证明公示制等。

二是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

整合农委、工商、商务、质监、药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资源,以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作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的抓手,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监管空白;三是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和农村宣传墙报、食品宣传小册等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对假劣食品的鉴别能力。

四是发挥监督机制。

公开各级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实行举报有奖励瞒报惩罚机制,真正调动和发挥监督作用。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所采购食品没有索证索票的,采购食品中出现有假劣食品和污染食品的、以及餐厨具脏乱差、帮办人员无健康体检证明的,按照有关部门职能权力范围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如何处理?

答:

(1)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医院救治,进餐者如出现不适也应及时就医。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尽量原样保存好。

(3)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救治中毒病人的医院在积极救治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意保护好中毒现场,就地收集和就地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禁止转移、销毁。

(4)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落实食品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各项食品安全措施。

(5)医疗单位应尽量留取病人的呕吐物、粪便和用药前的血液标本,留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验,寻找中毒原因。

14.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处置?

答:

消费者在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将食品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餐馆负责人交涉。

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协商妥善解决,同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及时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如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15.我县饭店餐厨废弃物如何加强监管?

答:

餐厨废弃物,尤其是油脂类废弃物是不法分子生产地沟油的主要原料。

在废弃物管理上下一步要做到“三个严禁四个必须”,即严禁餐饮单位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和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必须严格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必须索取回收单位资质或留取个人身份证明,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清楚流向用途,必须建立相关台账、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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