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

上传人:0****4 文档编号:14351434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二).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建设项目)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概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

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乡村建设的新要求。

建设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法律依据和规定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释义

本条是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的规定。

1、在乡、村庄集体土地上的有关建设工程,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设置这项规划许可制度,一是有利于保证有关的建设工程能够依据法定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二是有利于为土地管理部门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三是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2、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确认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交通、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程序

1、申请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和项目的性质,核定用地规模等,确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划设计图;

(6)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2.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

(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3)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

(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村民住宅建设项目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申请书;

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4、多层建筑需提供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2份;

5、消防审核意见;

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7、建设项目对四邻有影响的,需提供四邻签字认可意见;

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申请书;

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4、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3份;

5、消防审核意见;

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图和附件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5页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