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队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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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队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目录
班组生产管理办法---------------------------------------------------1
班前、班后会制度---------------------------------------------------6
交接班制度----------------------------------------------------------7
质量管理制度--------------------------------------------------------9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安全评估制度-------------------------------------------------------11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12
班组培训制度-------------------------------------------------------18
班组民主管理制度--------------------------------------------------20
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22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23
班组长例会制度----------------------------------------------------25
班组长工作经验交流制度------------------------------------------26
安全文化建设制度--------------------------------------------------29
安全例会管理制度--------------------------------------------------30
安全管理制度-------------------------------------------------------31
成本管理制度-------------------------------------------------------33
班组设备的管理制度-----------------------------------------------35
班组工作制度-------------------------------------------------------35
设备检修制度-------------------------------------------------------35
材料管理领用制度----------------------------------------------班组
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队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班组,促进班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管理思想在班组中得以落实。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班组长素质为龙头,以加强班组长培训为抓手,切实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规范化,努力打造重安全、有经验、强技能、善管理、作风硬、强民主的优秀班组长队伍,建设安全、高效、活力、和谐的一流班组,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电队各班组班组建设工作,要求在班组建设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长、技术员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矿班组建设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队班组建设的管理办法。
2.研究和解决我队班组建设存在的问题,指导我队考核小组的工作。
3.制定我队的班组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有关班组建设的规章制度、五型区队检查内容、标准和实施细则。
4.研究和解决我队班组建设考核结果与五型企业绩效挂钩的方案和奖励政策。
第三章班组建设管理
第五条工作目标
(一)打造区队优秀班组长队伍。
(二)创建“五型班组”(学习型、安全型、节约型、和谐型、创新型)。
(三)建立完善的班组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
第六条班组设置
(一)便于组织劳动力和指挥生产,便于管理,一般按工作任务,工作性质、作业区间进行划分。
(二)每个班组设班组长1名。
(三)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第七条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二)专业技术基础好、操作技能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
(三)熟练掌握生产、工艺流程,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具有正确预防和处理突发灾害及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掌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清楚本班组从事作业存在或者潜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五)了解现代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第八条班组长的任职资格
(一)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应当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具备丰富的现场工作经历。
(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班组长,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资格证。
(三)班组长应当具备开展本职工作所必须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班组长选拔
一般情况下,班组长的选拔应当采取公开竞聘、民主推选的方式。
在班组员工相互不熟悉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行政任命的方式。
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竞聘:
由区队提出竞聘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核同意,由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协助区队组织竞聘,竞聘结果经上级单位审核认定,公布班组长名单并组织上岗。
(二)民主推选:
由区队组织本单位或班组员工民主推选班组长,区队对民主推选的人选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单位审核认定,公布班组长名单并组织上岗。
(三)行政任命:
由区队领导班子提出班组长人选的初步意见,报上级单位审核认定,公布班组长名单并组织上岗。
第十条班组长更换程序
队领导班子提出更换申请,经分管领导组织班组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审查研究。
每月对班组长任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班组长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班组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二)组织本班组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切实提高班组员工对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风险预控能力。
(三)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团结和带领班组员工安全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创造良好业绩。
(四)合理组织生产、分配工作,严格遵守工艺流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过程的安全有序和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保证文明生产。
(五)认真执行班组核算制度,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促进企业降低成本。
(六)建立班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加强班组考核工作,充分调动班组员工的积极性。
(七)积极开展“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团及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班组建设和班组长管理水平的提高。
(八)带领班组成员,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
第十二条班组长的权利
(一)对本班组的生产、工作任务进行组织和分配。
(二)对本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拒绝执行“三违”指令,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人员,向上级提出“三违”处罚建议;突发事故或作业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越级报告。
(四)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作业场所无安全保障措施,或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作业条件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作业场所出现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撤离作业场所。
(五)本班组员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员工的身体、精神状态不符合工作要求时,有权拒绝或停止员工工作。
第十三条班组长的日常管理
(一)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班组长例会。
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种之间建立并创造一种班组长的交流机制,共同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班组长的交流既可以在同一区队内进行,也可以由单位组织在不同区队之间进行。
(二)班组长岗位空缺或班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行使班组长职责时,可由副班组长或区队指定合适的人员临时代行班组长职责。
(三)对班组长的培训,按照公司班组长培训有关制度执行。
(四)对安全、技术、技能等级要求较高的班组,应当对班组长的后备人选提前进行培养,以保持班组长队伍的稳定。
(五)班组长如出现下列情形,应当予以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生产经营指标的。
4.聘期内经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6.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或发生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7.瞒报、迟报、谎报、漏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8.不能胜任班组长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班组建设与管理的激励机制
(一)每月队班组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班组建设考核表对各班组建设进行考核,兑现奖罚,并作为评优选先依据。
(二)设立班组建设与管理奖励基金。
主要用于“五型班组”、优秀班组长表彰和班组管理创新活动等奖励。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组建设工作,培养团结进取的班组精神,塑造爱岗敬业的员工形象,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组管理氛围,宣传报告班组管理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班组建设。
第十六条考核小组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长、技术员
(一)考核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我区队班组建设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
2.班组建设考核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要不定期到检查指导班组建设工作,督促班组及时进行整改。
每月6日前,对区队班组建设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召开区队班组建设例会,技术员汇总各班组建设评级情况,全面总结上个月本区队班组建设工作,部署本月的班组建设工作重点,并上报矿生产技术科。
3.将我队班组建设最好的班组树立为标杆班组,并颁发标杆班组的流动红旗。
每月检查考核一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通过亮点优先推广、重点扶持、强化指导等方式,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激发员工的集体荣誉感,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4.制定班组建设工作计划,每月将安全、设备故障率、材料等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到、班组,及时统计完成情况,在班组之间开展劳动竞赛,达到激励先进,鼓励后者的目的。
5.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座谈会,了解班组长的诉求,协助班组长解决班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班组建设工作。
6.积极组织技术比武、技能大赛、知识竞赛、小改小革、安康杯竞赛、安全活动月、青安岗等活动,促进班组建设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考核依据现场询问、查阅资料与部门认证相结合的方法评分;
(二)查出的问题和不足,以整改通知书发给班组限期整改;
(三)考核组按期组织复查,没完成整改的落实责任人考核;
(四)每月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对当月不合格的班组和班组长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班组的班组长提出警告,第二月罚款翻倍,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班组在第二月基础上罚款翻倍,建议撤换班组长,对承包人提出警告。
(五)奖罚:
1.不合格班组:
班组集体罚款1000元,班组长罚款300元,承包责任人与班组成员同等处罚;
2.合格班组不奖不罚;
3.先进班组:
班组集体奖励1000元,班组长奖励300元,承包
责任人可享受班组成员同等奖励(在集体奖励中列支);
4.优秀班组:
班组集体奖励2000元、班组长奖励500元,承包
责任人可享受班组成员同等奖励(在集体奖励中列支);
5.考核结果经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劳资在工资中兑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评级
(一)班组86分为合格、91分为先进、96分为优秀;
(二)连续三个月保持先进的班组可晋级为优秀班组。
(三)五型班组分开考核,均评选不合格、合格、先进、优秀班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前、班后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班前、班后会,加强和提高班前、班后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公司班组建设要求,制定老石旦煤矿班前、班后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区队班组的班前、班后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班前、班后会组织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长、技术员
(一)组织职责
1.组织班组员工召开班前、班后会。
2.主持好班前、班后会,合理安排会议内容,检查班组成员学习记录。
3.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本班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做好各岗位的风险评估。
4.班组成员要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会议期间严禁接打手机、说闲话等,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做好学习记录。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条 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班前会,班前会程序规范,组织人员齐全,内容安排合理紧凑。
(一)班前会流程:
1.点名。
2.汇报上一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当班工作任务
3.每日一题学习或事故案例、标准作业流程学习。
4.传达有关文件或公司、单位要求。
5.安排生产工作。
分析评估作业风险。
6.传达有关文件或公司、单位要求。
7.进行安全宣誓。
第五条会议室为无烟区,所有人员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六条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当班全体员工必须全部参加。
第七条班前会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行每日一题学习或学习事故案例、标准作业流程等;要求员工做好学习记录。
第八条班组长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任务,辨识危险源、制定预控措施,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班组长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班组长、技术员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当班作业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
第十一条正职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安排当天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班前会最后要进行安全宣誓,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记工。
第十三条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班后会的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党工部、工会每月派人随机参加区队班前、班后会,月底安排专人检查各区队班组班前、班后会记录,发现不合格的,根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型”班组考核标准》、《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五型”班组考核标准》中相关规定给予扣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电队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接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班组纪律,规范管理人员和班组员工行为,熟悉掌握工作现场的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和安全隐患等情况,以便尽快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公司要求,制定班组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队所有地面井下现场交接班的员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交接班组织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岗位员工班组长
组织职责: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交接标准做好上岗前安全评估和离岗前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条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制定交接地点,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第五条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交接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一)交接内容:
1.上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第六条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待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按矿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队领导或跟班领导做出处理。
第九条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条由安检科随机抽查现场交接班记录,月底安排专人检查交接班记录。
发现未按要求交接班或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合格的,按照《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型”班组考核标准》、《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五型”班组考核标准》中相关规定给予扣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机电队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现班组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从基层班组和现场把关,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把关,作好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提高班组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班组建设内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队所有班组。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体系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长、技术员
组织职责: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及文明生产情况,严格落实本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条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宣传和学习,每周安全学习会上,班组长要讲搞好质量标准工作的意义,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五条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班评估工作,由班组长主要负责,班组安全质量员具体开展工作。
第六条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验收考核,并作好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
第七条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每班班组长和安全质量员根据各自班组的专业特点,从每道工序上抓起,对照规定和标准认真检查,不合格立即返工重作,班中和下班前,必须作好班评估和质量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第八条班组质量标准化必须与产量、进尺和效益挂钩考核。
第九条搞好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总结会,并安排布置好下月安全质量标准工作。
第十条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工作现场干净、整洁,本岗位设备无积尘、无油污、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
设备标识牌悬挂整齐,促进生产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第十二条备用设备管理有序,标志齐全。
班组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班组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职工着装整洁,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范的作业习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安检科每月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检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及文明生产情况,发现不合格的,按照《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型”班组考核标准》、《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五型”班组考核标准》中相关规定给予扣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电队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队所属各班组。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体系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长、技术员
组织职责:
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区队对本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四条每月对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次,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条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记录由技术员负责整理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
第四章隐患治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各类隐患执行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第八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分管矿领导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交安监科备案后恢复生产。
第五章隐患报告
第九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向公司安监局汇报。
第十条每月25日前,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矿级部门。
书面报告要有队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一条、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炭监管部门和公司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老石旦煤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机电队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评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和判断班组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和治理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队所有班组。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三条组织体系
组长:
机电队队长
副组长:
机电队书记、副队长
成员:
各班组所有员工、技术员
组织职责:
监督检查班组完成安全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本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条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承担,开展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必要时也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
第五条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分为班前安全评估、班中安全评估与班后安全评估。
(一)安全评估的要点主要有:
1.作业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员工出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持证上岗;
3.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佩带整齐;
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运转是否正常;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6.规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工作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
8.工程质量是否动态达标;
9.文明生产是否达标;
10.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第六条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消除隐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七条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做好评估记录。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八条安检科派人随机检查现场安全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合格的,按照《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型”班组考核标准》、《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五型”班组考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