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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篇一:

20XX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制定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行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师生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1、成立规范办学领导小组。

  2、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3、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加强管

  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5、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全面铺开“杜郎口”教学模式,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策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提倡以学生预习为主,用鞭策、激励、赏识的教育理念,面对每一位学生。

  6、加快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课堂时间采取15+25分钟的分配方式,体育活动时间必须达到一小时。

小学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小时。

  7、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

学生教辅材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8、严格执行教体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9、认真执行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主要内容

  1、规范办学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转变办学模式,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办学指导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从学生实际出发,使所有进入我校的学生都能学有所长,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要么榜上有名要么脚下有路,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心理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遵循教育规律,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2、规范教学行为

  在教师师风师德建设上,学校制定了相关制度,主要内容是:

不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对学生施以过重负担,特别是课业负担;不准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不准擅自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学生家长谋取私利;不准无准备无教案上课;上课实

  行侯课制,铃响进入教室;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不准上课迟到、旷课和随意调课;落实课堂点名制,对缺勤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及时作出处理;不准上课时使用手机;不准坐着上课;不准穿戴不检和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等。

  3、加强检查、督促,提高整改质量

  4、加强教育科研立项工作,以课堂教学改革为基本抓手,学习山东“杜郎口”中学,“乐林”小学的教学新方法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探索“愉快教育”,“希望教育”,“和谐教育”,“创新教育”,的教学模式,合理移植融合到教育实践中,充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支持教育科研活动。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出现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对教师中行为优秀的要及时进行表扬。

  白山市第六中学

  二0一一年三月

  篇二: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

  东坑镇第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靖边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靖边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4.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

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

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

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

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

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靖边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名单如下:

  组长:

刘启荣

  副组长:

张有福

  成员:

孙茂兴樊文飞班万玲陈智霞李巨霆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

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学校将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东坑镇第二小学

  篇三: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

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继续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XX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达到60%,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

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

以市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

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按照《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XX〕43号)要求组织实施。

从20XX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0XX年起,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阶段学籍证明前提下,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五、严禁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班

  所有公办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补习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

  六、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更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列名次、进行奖惩。

严格加强对高考信息的管理。

除考生本人和招生录取学校外,省级招生机构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高考考生成绩的有关信息,其他各级招生

  机构也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及考试成绩等信息。

严禁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排名排队,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和惩罚。

严禁各地各高中学校进行高考升学率或高考状元等强化应试教育的宣传报道。

  七、严格教辅材料选用

  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在省颁布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范围内进行征订和选用,学校或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

  八、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小学生不得上早、晚自习;走读学生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

寄宿制学校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高中学校由各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并确定放假时间,小学和初中学校由各县教育局分别按走读制、寄宿制订全县统一的作息时间。

  九、严格规范课程开设

  所有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足开全课程。

要高度重视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这些课程的课时,严禁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严禁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或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要保证体育课课时,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十、全面规范改制学校

  继续巩固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再复核,防止反弹,复核后,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学校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清理规范不到位、存在“公私不明”或“一校两制”问题的普通高中取消招生计划。

  十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小学、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我省的“八项规定”,严禁以招收特长生、捐资助学等方式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财政、物价等三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十二、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大力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兼职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组织进行有偿家教、补课或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晋城市职业道德考核八方面

  

(一)政治素养(10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依法治学;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二)职业精神(15分)

  有远大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正直公正,诚实守信;积极上进,辛勤耕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与时俱进,安心从教,甘为人梯献身教育,关心集体,服从集体决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三)教书育人(15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课程观,用教材创造性地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树立正确的学生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差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四)关爱学生(15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五)尊重家长(10分)

  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和家长交换意见;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教育学生尊重家长,帮助家长做家务;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六)为人师表(15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七)团结协作(10分)

  工作服从分配,听从组织安排,同事之间互通信息、共同分享教学经验。

  (八)终身学习(10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按计划完成教师培训任务,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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