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式卸料器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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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式卸料器技术协议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设备技术协议
买方:
卖方:
年月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XX项目的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只规定了主要原则和适用范围,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具体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有效、最新标准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卖方应严格遵守本技术协议,如提出修改要求,须以书面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
本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1.4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6卖方已充分考虑设备采用的专利权属及其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卖方保证买方或业主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7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8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征得买方的认可。
1.9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原产地出关证明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10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1.11本工程采用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卖方于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
编制深度至设备级,管道系统需编至阀门、滤网、仪表及管线。
卖方对所投设备的电厂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1.12本技术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XX内,本期建设规模为新建2×600MW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燃煤热电联产供热机组。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脱硝装置。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设计条件
3.1.1煤质分析资料:
见表3-1
表3-1煤质分析资料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1
校核煤种2
元素分析
收到基碳
Car
%
62.26
63.78
53.65
收到基氢
Har
%
3.85
4.06
2.77
收到基氮
Nar
%
0.78
0.89
1.3
收到基氧
Oar
%
14.87
12.24
14.03
全硫
St,ar
%
0.78
0.62
0.78
工业分析
全水分
Mt
%
9.9
11.11
17.4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9.17
8.9
14.34
收到基灰分
Aar
%
7.58
7.32
10.07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1.23
40.98
4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kJ/kg
23270
24120
19150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56
59
53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3.1.2气象条件
XX县区域内干燥、高温、多风。
根据XX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1)温度(℃)
多年年平均气温14.5
极端最高气温48.0(2010.6.20)
极端最低气温-21.8(1984.12.30)
多年最热月平均气温32.1(7月)
多年最冷月平均气温-7.5(1月)
多年夏季最大日温差24.3
多年冬季最大日温差19.1
注:
根据建站至今记录极端最低气温为-24.6℃。
2)气压(hPa)
多年年平均气压1017.0
多年年平均水汽压7.9
3)相对湿度(%)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42
4)降水量及蒸发量(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8.1
多年一日最大降水量16.9(2002.6.8)
多年年平均蒸发量2995.9
多年年最大蒸发量3486.2(1982年)
5)风速(m/s)
多年年平均风速2.3
多年年最大风速25.0(NW,1985.4.18)
6)冻土、积雪深度(cm)
最大积雪深度3(1986年)
最大冻土深度60(1992.2)
3.1.3燃煤特性
煤种:
烟煤
粒度:
≤300mm
堆积密度:
0.85t/m3
动安息角:
40°
3.2运行条件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布置于煤仓间内,运煤系统运行班制为3班,每班运行5小时。
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4.1.1设备名称: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4.1.2设备基本性能参数
结构型式: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驱动方式:
手电两用推杆传动
适应带宽:
B=1200mm
适应带速:
2.0m/s
出力:
Q=800t/h
犁式卸料器数量:
18台
4.2结构要求
4.2.1犁式卸料器应能满足输煤系统布置的要求。
4.2.2犁式卸料器电动装置过载能力强,不烧电,一但电动失灵,可用手动装置操作控制。
4.2.3电动推杆的额定功率和启动转矩应能满足带负荷启动的要求,行程可调。
电动推杆功率应不小于1.5kW。
4.2.4犁式卸料器应具有电气过载保护和自锁装置,其接近开关应采用施耐德产品。
所提供电气设备(开关箱、控制箱等)的电气元件采用施耐德,接线端子选用南京菲尼克斯产品,并保证有10%的备用,所供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不小于2mm。
就地电控柜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应能满足就地手动和远方程序控制起停的操作要求。
控制柜的结构型式为壁挂式;控制柜应按远方程序控制要求留有接口。
4.2.5采用双犁头圆弧形结构,其材料采16Mn,厚度不小于15mm,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0小时,犁头自行调整间隙。
第二道犁头采用浮动式,圆弧形,应确保清扫干净,材质采用高分子耐磨材料。
4.2.6犁头应升降灵活、落点准确、犁煤干净、运行平稳。
驱动机构转动时,铰关节转动灵活,无震动和卡阻声响。
4.2.7锁气挡板应转动灵活,密封性好,且能经受煤流的冲击,其主要过流部件材质采用16Mn。
锁气挡板的重锤放在落煤管的两侧,以便于调整。
为了保证锁气漏斗不撒煤,要求纵向长度要比犁头的尾翅至少宽300mm。
4.2.8托辊应满足DTII设计手册的要求。
犁头下托辊要密布,托辊之间间隙紧密、合理。
4.2.9所有外购件应选用名牌优质节能产品,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外购件的质量问题由制造厂负责。
5性能、质量保证和试验
5.1性能保证
出力800t/h
易损件使用寿命不小于3年
5.2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3质量保证
5.3.1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
5.3.2根据本技术协议,卖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各部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标准要求。
5.3.3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的项目,应能证明下列各项:
5.3.3.1所供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
5.3.3.2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动作正确;
5.3.3.3达到买方要求的规定值;
5.3.4卖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包括分包设备)完整并及时地提交给买方。
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按合同规定应有买方派代表参加。
5.3.5卖方应负责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5.3.6卖方应该用质量管理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质量管理系统应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卖方应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手册供买方或其代表审查。
5.3.7凡按引进技术或采用技术支持方技术制造的设备,应提供引进技术或技术支持方的相关授权许可及保证书。
6设备标志
6.1每台设备应有固定铭牌。
铭牌应不易损坏。
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并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规定。
6.2相关重要部件均应有表示其操作限制、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辨的标志。
6.3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6.4卖方中标后,按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进行编码标识。
7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7.1清洁
7.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7.1.3一切氧化皮、锈、油、标记笔迹或油漆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所有内外表面上除掉。
7.1.4应使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砂布对不锈钢表面进行清洗。
用来清洗碳钢的材料不应用来清洗不锈钢表面。
7.2油漆
7.2.1卖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被腐蚀。
7.2.2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
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三层底漆、二层面漆。
面漆颜色由买方确定。
7.2.3卖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包装、运输与储存
卖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包装、运输与储存。
7.3.1卖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包装进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3.2卖方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
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3.3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的损坏,如未征得买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3.4设备出厂发运时,应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如发生变形由卖方负责在现场免费修复。
7.3.5对于需要回收的包装材料,卖方必须事先声明(在发货清单、包装清单、包装标识或其它比较合适的文件中)并有明显提示,买方不负责包装材料的工地现场的保管及搬运责任。
7.3.6卖方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保管方法的说明。
7.3.7卖方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方法和步骤的完整资料。
7.3.8其它要求详见商务条款。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8.1卖方的设计范围是:
为完成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功能所必须的所有设备、零部件。
包括电动推杆、犁式卸料器与胶带机机架的联接件、金属结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8.2卖方对提供的装置(设备)实现全过程负责,并向买方提供其所需的所有技术资料,积极与买方及其它控制系统供货商配合,以实现整个系统的控制功能。
8.3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其所需的控制接口和设备安装接口。
负责所供仪表和设备现场调试及培训工作。
8.4电缆设计分界:
(1)起终点都在卖方设备本体上的电缆,卖方负责开列电缆清册和负责电缆敷设设计(包括规格、长度及电缆防火、电缆设施)并供货。
(2)控制箱布置在卖方设备本体以外时,本体至控制箱的动力及控制电缆由卖方负责设计并供货,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格式提供与其相关电缆的电缆清册(包括电缆型号、电压等级、规格、芯数、截面等)并进行本体部分以及本体至控制箱的电缆敷设设计。
(3)卖方提供的动力电缆,导体采用铜导体,电缆截面应不小于4mm2。
卖方提供的动力和控制电缆均应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硅橡胶护套耐寒电缆。
9技术数据表
由卖方填写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结构型式: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2
驱动方式:
手电两用推杆
3
适应带宽:
B=1200mm
4
适应带速:
2.0m/s
5
出力:
800t/h
6
电动推杆型号:
DT150040
7
电动推杆推力:
1500kg
8
犁头结构型式:
双犁头圆弧形
9
犁头材质:
16Mn
10
设备总重:
2000kg/台
11
设备总装机功率:
1.5kw
12
犁式卸料器数量:
18台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卖方根据下列所述提出详细供货清单,本附件未提及而在本技术协议中要求的供货范围均为卖方的供货范围。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技术规范》的要求。
1.2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18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需,本期共18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1.4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卖方提供备品备件,并在本技术协议中给出具体清单。
1.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单独包装及发运。
2供货范围
2.1设备本体
卖方提供功能完整的18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包括附属辅助设备,每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包含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犁式卸料器本体(含驱动装置)
双侧锁气漏斗
电控箱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2备品备件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机组设备安装、启动、调试、试运行直至设备第一次大修(含第一次大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分两种,即随机备品备件(易损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
随机备品备件系指竣工验收前设备在安装、调试、启动阶段、质量保证期所需配备的备品备件及易损备品备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卖方应提供安装、试验、调试及保证期阶段所需的足够的消耗性材料及部件,如:
垫圈、密封材料等。
推荐备品备件系指设备投运直至第一次大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卖方应提供推荐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选择。
所有备品备件应与其更换件具有完全互换性,并与原件质量相同。
每件备品应清楚标注说明和用途。
2.3专用工具
对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进行调整、拆卸、安装、调试、试验和维修等的专用工具及试验设备,应由卖方提供。
卖方应对专用工具及试验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专用工具及试验设备应是全新的,质量应是一流的。
3供货范围清单
除有特别注明外,下列表格所列数量均为18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所需,本期共18台。
3.1设备本体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犁式卸料器本体
DLSX-1200
台
18
象山
向荣机械
2
犁式卸料器漏斗
SLD-1200
只
36
象山
向荣机械
3
电动推杆
DT150040
台
18
象山
向荣机械
4
接近开关
XS8C1A1T-L1/2
只
36
中国
施耐德
5
电控箱
DGK-2A
只
18
象山
向荣机械
6
电缆
VV3X2.5
米
54
宁波
宁波雷盛
长度满足要求
3.2专用工具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无
3.3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接近开关
XS8C1A1T-L1/2
只
4
中国
施耐德
2
平行托辊
同整机
只
10
象山
向荣机械
3
活动托辊
同整机
只
10
象山
向荣机械
4
电动推杆
DT150040
台
2
象山
向荣机械
3.4推荐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接近开关
XS8C1A1T-L1/2
只
12
中国
施耐德
2
电动推杆
DT150040
台
2
象山
向荣机械
3
电动推杆
DT100040
台
4
象山
向荣机械
3.5进口设备清单
当下表的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系统要求时,卖方应保证免费补充,同项产品应为同一厂家的进口产品。
本清单未提及而在本技术协议要求的进口设备/材料均应由卖方提供,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接近开关
XS8C1A1T-L1/2
只
40
中国
施耐德
3.6进口成品、原材料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逐项填写。
当买方在本技术协议或相关附件中明确规定进口成品、原材料范围时,卖方用国产代替的应说明原因,提供同类型机组的运行或供货业绩;
当买方在本技术协议或相关附件中未明确规定进口成品、原材料范围时,卖方应按产品实际使用情况填写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无
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技术资料和图纸文种为中文。
进口设备的外文图纸及资料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
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需提供电子文件。
图纸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为Word/Excel2003格式,图纸及文本均为可编辑的文件。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无涂改或涂改处应有署名,满足工程要求。
1.3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正确,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4日内给出配合工程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阶段。
卖方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而确为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本期工程为18台设备构成,如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买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卖方提供的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5套纸质文件(随机2套,供设计3套,买方10套)和2套电子文件(供设计1套,买方1套)。
1.8卖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卖方提供的外形尺寸图纸必须按照比例绘制。
1.9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XXXX项目专用”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1.10要求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编码标识系统。
本工程采用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编制深度至设备级,管道系统需编至阀门、滤网、仪表及管线。
设计图纸及设备编码满足电厂现有的设备布置命名习惯。
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阀门、仪表、管线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标识系统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定。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删除。
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卖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卖方提供满足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设备3套,电子文件每台设备1套。
卖方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
2.3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4.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卖方应及时提供电气、热工等设备的运行联锁保护定值,以满足运行系统的需要。
2.4.5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件零件图。
2.4.6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使用说明和图纸。
2.5卖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2.5.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国内和国外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并提供两套卖方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国外标准、规范和规定。
2.5.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产品生产及使用许可证等的证明。
2.5.5所有焊接工艺详细说明,金属材料外观、代样检验、硬度、光谱检测报告、金属材料焊接无损探伤报告、焊接质量检验评定报告等。
2.5.6卖方所提供的资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资料清单
3.1删除。
3.2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卖方向买方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
a、图纸及说明书
——卖方应提供设备主要部件的零件名称、材料名称及标准代号。
——卖方应提供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的总装配图及其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检修起吊重量、基础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接口定位尺寸及详图等,并提供详细零部件一览表。
——电气控制系统图。
——成套供货的零部件图纸和说明书。
——设备用电负荷表:
附件4交货进度
详见合同商务部分。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1.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买方的要求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给出检验时间表。
同时要提供进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
1.3买方的监造并不代表能免除卖方对设备制造质量所应负的责任。
1.4卖方(包括技术支持方)应对所提供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