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函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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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
赖晓岚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陈水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周景春市政府办主任
曾书平市教育局局长
许晓龙市财政局负责人
邹永红市发改委主任
钟瑞锋市农粮局局长
林庆新市工商局局长
朱云生市质监局局长
钟起伸市卫生局局长
何文卿市药监局局长
熊伯彦市监察局局长
汤鸣锋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曾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职责分工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
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
牵头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市财政局:
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投入,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市发改委:
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市农粮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
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市场整顿,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市质监局:
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市卫生局:
负责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
市药监局:
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市监察局:
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市审计局:
负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并加强对本辖区内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
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确定供餐对象、形式和供餐内容
按照每生每天3元,一学年200天的补助标准,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提供课间餐,供餐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
(二)供餐模式和工作流程
1、供餐模式。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第一年试行“蛋奶工程”,即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由有资质的企业向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65所学校70730名(不含市区)学生在上午课间每人提供一只鸡蛋、250毫升优质品牌袋装或盒装牛奶及适量的新鲜水果。
食品价值每生3元,全年分上、下学期,每学期每生按1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供餐模式可视实施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作出相应的调整。
2、工作流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供餐食品→相关部门按规定确定食品供应企业及价格→供货企业与学校签订供货协议→供货企业按时送货至各中小学校→学校后勤人员验收并登记→留样→分餐→就餐。
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食用、台账档案、食用安全、食品留样、保鲜、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专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各种制度及流程上墙公示和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
(三)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
市教育局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实行监控,严防套取资金和冒领食品行为;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营养计划管理系统,对供餐学校、人数、经费支出建立档案,实行电子月报制度,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市卫生部门及各学校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情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摄入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学生常规健康体检,确保学生体检率100%。
(五)建立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3)
(六)做好食堂(伙房)建设规划(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2011年12月30日前:
成立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市教育局)
(二)2012年1月10日前:
完成对相关学校供餐条件、食堂管理现状、学生营养状况等基础性调查工作(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三)2012年1月20日前:
确定课间餐供餐内容(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四)2012年3月20日前:
完成采购招标工作,确定供货企业(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五)2012年3月25日起:
开始配送课间餐(责任单位:
各成员单位、各学校)
(六)2012年12月前:
完成宝钢希望小学等69所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学校)
(七)2013年12月前:
完成日东乡黄竹小学等199所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责任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即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要统筹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校安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资金,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
按照“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学校食堂,做到不超标准建设。
规模较小的学校要根据实际,通过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确定模式,加强管理。
一是科学确定供餐模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一年实施情况,广泛征求学校、家长等各方意见,结合实际选择恰当的供餐方式。
二是严格资金管理。
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要对学校营养供餐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
市财政局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市教育局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要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教育、农粮、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和相关企业(或工商户)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市监察局举报电话:
2558846;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2539659。
附1:
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汇总表
2:
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体系表
3:
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瑞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