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华阳职业高级中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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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华阳职业高级中学
双流县华阳职业高级中学
聘用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适应国家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成都市和双流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各级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人事制度高歌的具体要求为依据,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学校人事管理体制。
2、工作思路
根据双流县教育局发“双教人(2004)26号”文件,“关于印发《双流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双流县从2004年起全县所有学校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制,用2—3年的时间建立健全符合学校特点、配套完善的管理体制以及学校人员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为了具体贯彻落实双流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在我校已经实施的聘用制基础上,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并将于2008年8月底,全面完成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工作。
乘着改革之机,建立起符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管理队伍,建立一支具有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进步,促进双流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国家职业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二、建立健全华阳职中全员聘用制度
(一)聘用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校自主用人、教职工自愿、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3、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人事相宜、事职相符、合约管理的原则。
4、个人自愿服从学校需要。
(二)按编制核定,设置竞聘岗位
根据《双流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华阳职中现状及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学校拟设置以下岗位:
1、学校管理职能岗位:
(兼职),包括行政办、教导处、德育办、总务处、招生就业办共计5个办公室。
2、教研组长岗位:
(兼职),包括后勤、数学、艺体、德育4个。
3、专业部部长岗位:
(兼职),包括幼教部、旅游部、财经部、信息部、理工部、语言部6个。
4、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按照编制,根据学校每年的班级设置而定。
5、群团组织:
(兼职)包括工会主席一名、女工主任一名、团委书记一名。
6、其他工勤工作岗位:
包括会计、出纳、教学辅助、生活老师约8个。
7、校医1名。
(三)建立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全员聘用制领导小组:
组长:
程中斌
副组长:
王治全、张旭林
成员:
白川、阚能昌、曾学军、陶丽、刘远洪、余红铎、华义。
2、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
王治全
成员:
白川、阚能昌、王树良、赵刚、曾学军、陶丽。
(四)聘用程序
1、学校制定合法有效的聘用方案。
2、公布我校现有的聘用岗位及相关事宜。
3、本人申请。
4、聘用顺序:
校长聘用中层干部。
各职能部门提名经行政会通过聘用各教研组长、专业部长、班主任。
班主任提名经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聘用学科教师。
各职能部门在学校聘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聘用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工勤人员。
5、聘用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选公示,最后公布聘用结果。
6、学校与受聘教职工订立聘用合同。
(五)受聘对象
华阳职中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六)聘用条件:
1、班主任聘用条件(德育处负责)
(1)服从学校党支部及行政的领导,坚持依法治教,科学带班。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处理好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之间、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
能在管理中体现民主、合作的精神。
(3)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有良好的人格品质,能身正为范。
(4)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过硬的专业知识及技术。
(5)有很好的爱心和耐心,关心学生。
(6)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及良好的性格品质。
(7)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工作。
(8)带领班级积极主动参加或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9)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探索,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
2、教研组长及专业部部长聘用条件(教导处)
(1)坚持学校的统一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办学思想。
(2)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3)专业能力强,在同科或专业部中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4)能带领各组或各部同事开展创造性工作。
(5)有较强的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科研课题或学校交办的任务。
(6)坚持终身学习。
(7)熟悉专业标准,积极进行专业建设。
(8)身心健康,能坚持所在岗位的正常工作。
3、文化课及专业课教师的聘用条件(教导处)
(1)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
(2)专业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4)年度考核达到合格。
(5)能按时按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6)主动承担学校或组上交给的任务。
(7)身心健康,能坚持受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工勤人员的聘用条件
根据各部门拟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职责执行。
(七)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具体内容
合《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第14、15、16、17、18、19、20、21、22条之规定。
2、受聘教职工的待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第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条之规定。
4、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第37、38、39、40、41、42、43、44条之规定。
(八)聘期管理
1、建立以全员聘用制为核心的学校人事制度
以全员聘用制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员工考核制。
通过竞聘上岗,真正体现能者上弱者下、多劳多得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增强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培养教职工的敬业精神。
在明确学校与个人的责、权、利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人事管理关系,使学校和教职工更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职业教育的市场竞争性的要求,促进教职工个人的进步和学校的发展。
2、实行任职回避制度,确保聘用制的公平、公正性。
3、学校应逐步建立教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及计生保险制度。
4、未签订聘用合同及解除合同后的教师住房、有关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依据《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第49、51、52条之规定。
5、学校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对有争议的聘用关系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九)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依据《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第54、55条之规定。
三、全员聘用工作的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7月上旬,根据双流县教育局发“双教人(2004)26号”文件,“关于印发《双流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组织我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教职员工积极讨论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和实施细则,提出意见。
2、制定聘用方案阶段:
7月中、下旬,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上,制定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上报县教育局。
3、全面实施阶段:
8月上、中旬,根据学校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方案,在学校全面开展聘用工作。
4、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的阶段:
8月下旬至9月上旬,针对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完善和矫正,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县教育局。
四、如有争议以《双流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准。
双流县华阳职中
200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