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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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保

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保

 

遴选文件

 

招标人:

中日友好医院

日期:

2018年9月

 

第一章遴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1.2建设地点:

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北区

1.3遴选范围:

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北区、维特写字楼、9号楼、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3000平方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不含设备材料费);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卷帘门系统、电气火灾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等。

1.4服务期限:

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遴选内容要求。

2.2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3近三年承接过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开标须知

3.1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3.2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3.3携带资料:

投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第二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日友好医院

联系人:

李梅竹

联系电话:

(010)84205373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遴选项目及遴选内容

1.1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1.2遴选范围:

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北区、维特写字楼、9号楼、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3000平方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不含设备材料费);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卷帘门系统、电气火灾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等。

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备明细单

序号

维保项目

维保内容

数量

1

消防报警系统

消防主机(台)

10

报警点位(个)

12620

2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泵(台)

10

稳压泵(台)

10

消火栓点位(个)

680

3

水喷淋系统

水喷淋泵(台)

6

水喷淋点位(个)

11400

4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套)

5

5

防火卷帘门

防火卷帘门(趟)

44

6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报警主机(台)

2

报警点位(个)

24

7

防火门监控系统

报警主机(台)

1

报警点位(个)

15

8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报警主机(台)

1

报警点位(个)

19

9

消防水炮系统

消防水炮系统(套)

2

10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6570

11

消防排烟及送风系统

消防风机

59

消防风口

280

1.3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合格的投标人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招标内容要求。

2.2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3近三年承接过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标前答疑会

本次遴选不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踏勘现场后有任何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联系人。

5、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制

6.1投标人应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有关资料并按遴选文件提供的格式与表格逐项填写相关内容。

6.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证明文件)

(6)完成项目情况表

(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3投标人按10.1、10.2条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应是真实的、准确的,有关内容将作为投标人的承诺放入合同,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将由招标人用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投标人的能力与合格性。

10.4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7、投标函格式

7.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遴选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不得自行改变该格式内容或选用别的格式。

7.2投标函格式应正确填写,不得涂划修改。

7.3若投标人违反11.1、11.2条时,可能导致否决其投标。

7.4投标函中的报价为投标人按招标要求服务的投标报价,若与投标文件中其它地方的报价不同时,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以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报价。

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即不接受备选方案)。

8.2投标人应在满足遴选文件中的所有要求的条件下,提供一个性能、价格最好方案的报价。

8.3投标报价表应根据后表填写(详见报价表)。

8.4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2.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8.5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即本合同属固定总价合同。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8.6本报价为综合价格,所有遴选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费用都应包括在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为维保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在质保期内保修等投标人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所有的税、费和利润及可能的风险,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

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

9、投标货币

9.1投标报价货币必须是人民币。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按照第10条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与资质文件应能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和生产能力,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真实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招标人满意。

10.3对于那些投标人自己不生产的主要部件,投标人应选定具有相应资质与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良好的名牌产品,不论投标人选定哪些生产商的产品,投标人均是责任方。

11、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11.1投标人应提交1份投标文件正本及3份副本,所有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公章,并于每册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都应包括本须知第10.2条规定的本部内容。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部分:

指已填妥的投标书(格式附后)、报价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技术部分:

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公司简介,包括组织结构、核心团队人员数量、资历;

c、投标人近三年曾经实施和正在实施项目的服务合同(复印件3份);

d、其他

11.2投标文件的形式及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并按本须知内的规定填报及投标单位之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2)无论正本或副本,其中所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投标函、报价单,合同复印件、设备和人员清单等均须加盖公章。

其它招标文件中指明须盖章/或签字处,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请投标人注意:

a.投标人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投标函、报价单、授权委托书等,投标人重新打印之报价单、投标函可能不获考虑;

b.所有的单价及总价只填写整数位。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套中,并在封套上加盖公章并正确标明:

a.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b.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投标单位名称;

d.投标项目名称;

e.此乃投标文件,并应于年月日时投标,此时间之前及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开封;

如果外层信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注,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人必须知道,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可能不获考虑: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章和签名;

b.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c.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d.在XX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的原文;

e.投标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之授权代表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印章。

12、投标价格

12.1投标价格以投标函中报价金额为准,如果投标函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若投标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价格被视为已包括了所有完成招标文件内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无论招标文件内是否已详细列明,所有该等费用包括人工费、法定假日加班费。

13、中标通知书

1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应明确采购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的中标合同金额。

13.2经议标后,采购人将向中标单位发送书面“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13.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4、履约保证金

15、付款方式

15.1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尾款。

16、本遴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补充说明

17.1报价有效期为报价后90天,采购人有权接受任何一家投标单位之报价,并无义务做出解释并通知其他报价人。

四、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规定的地点开标。

18.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18.3在开标时,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的监督。

1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9.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初审

2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进行初步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不符合同家或者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项目预算。

(5)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要求装订。

(9)投标文件未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无效。

20.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的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单价小数点严重错误除外)。

(3)当报价漏项时,评标时此项漏报价将以其他投标人相应最高报价计入。

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在授予合同时并不把此部分价格计入合同中,但相应项目计入合同范围。

20.4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评标

21.1评标委员会

21.1.1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1.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1.3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

21.4评标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等。

评分权重:

序号

评分内容

标准

价值

1

投标人实力

根据投标人资质情况进行评审,最优者得10分。

1-10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1-5分

2

投标人近三年(消防设施维保)业绩

2015年9月至今,每一项得分(医院项目得5分,其他区域项目得4分),须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0-15分

3

项目服务人员

根据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1-10分

4

投标人维保工作项目和计划

工作项目与工作计划全面性、完整性进行评审,最优者得30分。

30分

5

投标报价

评审价格分数=(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重(30%)×100

(注: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30分

合计

100分

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打分计算所得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五、合同授予

22、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3、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4、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遴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样本详见附表1

25、纪律和监督

2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遴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5.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1、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北区、维特写字楼、9号楼、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3000平方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不含设备材料费);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卷帘门系统、电气火灾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等。

2、该服务合同期为1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二、维保服务要求

1、维保服务要求,见维保合同第3条。

三、维保规范及要求

1、负责对工程内容所包括的所有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对工程内容所含消防设施检查、恢复,使其各个系统正常工作,并与院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备案;日常维保要做到日巡查、月测试、季保养,与院方代表根据维保方提供的日常维保表格现场检查、测试,确认后共同签字备案。

2、根据全院各建筑的消防设施系统和子系统设计巡查、测试、保养表格,并严格按照表格内容进行维保工作,维保工作不得有缺、漏。

3、每季对备用电源进行一至两次充放电试验,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4、每半年对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作消防联动试验一次。

每季度对火灾事故广播联动试验,对消防通信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一次。

5、每半年对喷淋泵,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做联动试验,消防泵的强起和联动试验。

6、每半年对防、排烟风机、排烟口等联动测试。

7、一年内要对系统内报警探测器进行测试试验,做好记录。

8、保证每月5日前向院方监督部门出示上月系统维保报告并附巡查、测试、维保记录,一式两份,留档备案。

9、维保方应派专人负责对院方消防设施的值守监控,并对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做到随坏随修。

10、维保工作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能超过三天。

小修范围:

报警、联动系统的线路故障、外设故障,水系统的跑、冒、滴、漏,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

大修范围:

报警主机故障、水泵故障、风机故障、卷帘故障等。

根据故障情况,院方管理人员及时通知维保方,维保方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完成维护,院方要对每次通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如由于维保方工作延误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由维保方承担责任。

11、维保方应配合院方管理人员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习、演练。

12、维保方应保证合同签订两个月内把全院各个消防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以及设备参数等相关资料整理完整录入电脑,并归档、登记造册、留档。

做到值班人员能根据报警信息快速、方便查询报警信息位置等信息。

13、维保期间维保方的安全责任和由维保引起的安全责任由维保方负责。

14、维保工作结束时应出具一份全年维保工作报告。

15、维保方应该配合院方做好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每次验收合格。

维保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达到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约界定与处理

1、维保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违约:

(1)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的维保内容;

(2)提供的维保服务与本合同所要求的不一致;

(3)没有维保能力或维保工作采取转包的;

处理约定:

每出现1次,扣罚5%的维保费用。

2、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甲方负责处理:

(1)消防系统运行中,操作不当;

(2)发生自然灾害和火灾事故,造成消防系统损坏的;

(3)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合同条款

中日友好医院

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发包方(甲方):

中日友好医院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消防系统维保工程

工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建筑面积:

M2

 

签订日期:

2018年月日

第1条维护周期、范围

1.1维保周期为:

壹年。

本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

1.2维保范围:

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和北区消防设施的维护,包含:

本部的A栋、B栋、C栋、D栋、EF栋、J栋、K栋、L栋、M栋、I栋、新手术楼、行政办公楼、财务楼、教学楼、工会楼、挂号大厅、输液大厅、电气楼、制剂楼、洗衣楼、停车设施、发热门诊、结核病房、维特写字楼、幼儿园、9#楼及北区的A座、B座、C座、设备楼、警卫楼、太平间等消防设施。

第2条甲、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李梅竹;联系方式:

84205373_;

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_;

第3条维保计划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序号

内容

周期

1

检查消防报警主机是否存在故障,主机是否正常运行。

每天一次

2

检查测试控制屏指示灯、报警蜂鸣器、功能按键是否工作正常。

每周一次

3

测试打印机,检查打印记录以确保打印工作正常。

每周一次

4

加烟测试探测器地址点编码、点位报警是否正确,运行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5

测试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过流发热现象,检查接线端子是否锈蚀,有无松动。

每月一次

6

测试主电源、备用电源电压、电流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接线端子是否锈蚀,有无松动。

每季一次

7

检查测试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程序是否正常。

每月一次

8

检查测试CRT平面显示器软件、硬件工作是否正常,报警显示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9

测试手动报警按钮工作是否正常,核对地址码编号,测试插孔电话通话质量是否良好。

每年一次

10

检查消火栓报警按钮有无损坏,测试其报警功能,核对地址。

每年一次

11

测试广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扬声器声音是否正常。

每年一次

12

检查扬声器有无松动及脏污损坏情况。

每年一次

13

测试消防应急灯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损坏情况。

每半年一次

14

测试消防电梯迫降功能是否正常。

每半年一次

2、自动水喷淋系统

序号

内容

周期

1

检查稳压泵、喷淋泵电机工作状态、润滑情况、主备泵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2

检查稳压泵、喷淋泵的压力表工作状态及压力值是否正常,各丝接、焊接点有无渗漏。

每季一次

3

检查水泵控制柜指示灯、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每月一次

4

清洁并检查喷淋水力控制阀及其附件,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动作是否能正确报警,并准确无误

每月一次

5

检查管道、水箱、阀门、止回阀、压力水罐等管道配件,管道防锈是否得当,水箱进出水口、浮漂、水位是否正常,压力罐有无渗漏、压力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6

检查喷淋头及装饰盘安装是否合理,外观有无损坏脏污,喷淋头、信号蝶阀、末端泄水装置及管网有无渗漏现象。

每月一次

7

测试稳压水泵能否正常工作。

每季一次

8

检查喷淋泵接合器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3、消火栓灭火系统

序号

内容

周期

1

检查消火栓箱外观,查看内部配件是否齐全,检查消防卷盘、大小枪头及各丝接、焊接点有无渗漏。

消火栓最不利点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规范。

每月一次

2

检查管道、水箱、阀门、止回阀、压力水罐等管道配件,管道压力是否正常、防锈是否得当,水箱进出水口、浮漂、水位是否正常,压力水罐有无渗漏。

每季一次

3

检查消火栓泵、控制屏,电机工作状态,润滑情况,主备泵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4

检查水泵及控制屏的压力表工作状态及压力值是否正常。

每月一次

5

检查稳压水泵电接点压力表,测试其能准确启泵。

每月一次

6

检查室外消火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

每季一次

7

消火栓出水测试

每半年一次

4、防火排烟系统设备维保工作

序号

内容

周期

1

检查排烟风机外观,机械连接有无松动,软连接有无损坏

每月一次

2

手动并自动启停排烟风机,查看风机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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