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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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1
市劳动局领导:
我叫小d,女,1969年生,中共党员。
xx年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现武汉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分配至丹江口市自来水公司至今。
在本人工作的21年时间里,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受到领导、同志们的培养、信任,担任总工、工会主席职务,协助领导主抓项目、技术、共青团、工会、老年支部及水价、移民、水质等工作。
先后荣获丹江口市“劳动模范”、“十佳妇女科技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工会主席”、“争先创优示范”和市建设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一、近期从事的主要工作
1、项目管理工作:
抓好丹江口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申报、组织、设计、招标、施工管理及中央、省市各级迎接;两水厂净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申报;南水北调取水工程复建项目的申报、设计等。
2、技术管理工作:
供水接管重大供水方案和图纸的审查,及竣工决算审核。
3、工会、共青团、计生等工作:
主持了文艺节目、职工技能培训的编排、组织、实施,以及老年支部、共青团活动的开展,特困职工看望、慰问,典型事迹材料的起草等。
4、其他涉及供水安全、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水价调整、xx供水规划、行风评议热线、夏季供水水质等各项事件的汇报材料和应急方案的起草。
二、病发及治疗情况
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整理项目处理方案、编写上报材料、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XX年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被120送往医院急救。
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
XX年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
XX年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又出现惊恐、少言、幻觉、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大脑反映迟钝,思维发散,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神智不清等,智力明显下降,身体体力不接。
XX年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
XX年4月3日,因全身水肿、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
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可以说是不人不鬼,生不如死,多亏公司领导、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
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2万元,而后续治疗的时间、费用及大脑、精神、工作能力的恢复等还遥遥无期。
三、工伤认定请求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gb/t16180—XX《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d)四级1)中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工伤赔偿管理办法及标准》
(一)、
(二)、(三)、(五)、(六)(七),本人请求给予工伤认定及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一次伤残补助金共计60752元。
妥否,请批复!
申请人:
小d
申请日期:
工伤认定申请书2
申请人:
xx,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籍贯,住xx市x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申请单位:
xx公司,地址:
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任xx职务
联系电话:
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20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xx工作,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
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xx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
xxx
工伤认定申请书3
申请人:
XXX,男,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籍贯,住XXX市XX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告:
XX公司,地址:
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任XX职务
联系电话:
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XX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XX工作,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
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4
申请人:
严某,性别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42108cccc8。
严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4210xxx295634。
被申请人:
xxxx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
xxxxx
请求事项:
xxx
申请人:
XXX
20xx年**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5
申请人:
xx,性别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x。
x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xx。
被申请人:
xxxx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x
定代表人:
xx
职务:
xx
地址:
xx
电话:
xx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严某在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xx年7月15日,申请人哥哥严某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xx年9月26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56200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王某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严某死亡。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严某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
此致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签字):
年月附:
相关证据材料
1、工地施工员张某的,严某在确实正升公司工地务工,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申请人:
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6
xxx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xxxx侵权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中,因被告xx对结论有异议,依法对原告的伤残要求重新,重新鉴定的依据是:
1xxxx2xxxxxx3xxxxx。
在此,被告xxx请求法院委托xxxxxxxxxxxxx法医鉴定所对张建民伤残进行重新鉴定,望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7
申请人:
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
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
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
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申请人:
月日篇四:
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xxxx。
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
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
xxx
工伤认定申请书8
申请人:
代某某,女,日出生,汉族,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寿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申请人x年x月x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事实和理由:
xx年7月8日9时左右,代某某在xx公司xx厂工作过程中不慎被同事xx的剪刀伤及右前臂腕部,感到疼痛剧烈,流血不止,不能活动,伤势非常严重。
当时代某某的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切割禽肉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工种。
事故发生后,代xx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xx多元,单位已予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贵局对申请人的伤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工伤认定申请书9
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现向你局(厅)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和行政赔偿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
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0
申请人: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
**公司,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任**职务
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
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
工伤认定申请书11
申请人:
xxxx
被申请人: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委托代理人:
xxx
请求事项:
依法认定申请人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xx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二oxx年二月二十八日将x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xx建筑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xx建筑有限公司于二oxx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xx到其工地上做工。
二oxx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xx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xx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xx
工伤认定申请书12
申请人:
严某,性别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42108cccc8。
严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
4210xxx295634。
被申请人:
xxxx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严某在20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20xx年7月15日,申请人哥哥严某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20xx年9月26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56200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王某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严某死亡。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严某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
此致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签字):
年月附:
相关证据材料1、工地施工员张某的,严某在确实正升公司工地务工,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3
申请人:
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
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
XXX,职务:
总经理。
被申请人: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
XXX,职务:
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向XX市**提出复议申请,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xx]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X于20xx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xx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
(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此致
XX市**
申请人(公章):
XX市XXXX有限公司
二0**年六月二十六
工伤认定申请书14
申请人:
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
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
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
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申请人:
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5
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要素之一:
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
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
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也就只有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书或认定为非因工负伤的决定书两种,但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不少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却远远不止这两种。
比如,用事故调查报告替代工伤认定书。
有人认为,事故调查报告与工伤认定书是一回事,其实不然,事故调查报告只是工伤认定中的一个前提条件,或者说它为工伤认定提供了事实上的依据,但它不是一种工伤认定行为,不能取代工伤认定书。
要素之二:
陈述工伤事故的事实要准确无误。
在工伤认定方面,作为职工,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肯定要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而作为企业,尤其是非参保企业,倘若遇到重伤事故,多半也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从这个角度而言,制作工伤认定书,确定工伤认定的事实尤为重要:
首先是做好认真细致的事故调查工作。
凡是最终在工伤认定书中涉及的事实部分,包括受伤的时间、地点、事件等,都必须是有根有据,即能够从调查材料中有所反映,且所有事实应都能得到相应的印证。
其次,工伤认定书中描述职工受伤的事实时,切忌出现“大约”、“大概”、“左右”等模糊的字眼,要全面、准确。
要素之三:
法律法规的适用要具体合法。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必须适用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这方面应注意两点,首先是法律法规的效力问题。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遵循如下法律适用原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
目前关于工伤认定方面,除了国务院、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外,各省、市都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在适用法律问题上一定要遵循这个原则。
其次是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
要素之四:
当事人诉讼权利要明确告知。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行政复议申请”。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所以,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时,应当在文书的结尾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另外,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还要加盖劳动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作出决定的日期。
当然,一份完整规范的决定书,在最后还要表明该决定的主送人,即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时还要载明上报备案单位的名称,比如说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或主管行政复议的部门等。
以上四点内容就是工伤认定申请书的相关格式要求,大家在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之前,可以看看相关介绍了解一下应该注意哪些方面,这样写出来的申请书才是自己想要的,并且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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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天24小时,除了晚上睡觉,其余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于公司和住所之间。
在公司的时候受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些想必是困扰大家很久的问题吧。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让自己在受伤时能有人负责“买单”,且听小编为你慢慢道来。
根据我国20xx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
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