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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公共科目考试讲义+真题练习刑法

 

第三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分子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二、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体系

刑法的体系指刑法的组成结构。

我国现行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此外还有一条附则。

(二)刑法的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

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所作的解释。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

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哪项不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

A.罪刑法定原则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D.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单选)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判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这体现了刑法()。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自然人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①年满16周岁。

②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

③醉酒的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①不满14周岁的人。

②精神病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为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5)《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特别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单位

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且刑法明文有规定的犯罪。

(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1.犯罪故意

(1)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犯罪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三)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四)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条件。

危害行为:

专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即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作为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不作为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强化练习

1.(单选)我国《刑法》中对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

A.14周岁B.16周岁

C.18周岁D.20周岁

2.(多选)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下列选项中,

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是(

)。

A.犯罪主体

B.犯罪主观方面

C.犯罪客体

D.犯罪对象

 

3.(单选)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A.不负刑事责任B.应当负刑事责任

C.应当从轻处罚D.应当减轻处罚

4.(多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刚满15周岁的张某犯如下()罪,应负刑事责任。

A.诈骗B.故意杀人

C.强奸D.贩卖毒品

5.(单选)甲某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个检查站,检查人员朱某正要登车检查时,甲某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车门不放。

甲某为了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倒在地,头部着地死亡。

甲某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

6.(单选)钱某欲谋害其夫,寻求“大仙”帮忙,将“大仙”提供的写有其夫名字的纸符烧毁,希望借此杀死其夫,碰巧其夫当晚猝死。

钱某后悔,投案自首。

钱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过失犯罪D.不是犯罪

 

第三节犯罪的排除事由

一、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又称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

 

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强化练习

1.(单选)为了避免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意外事件

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

2.(单选)甲是精神病患者,一日突然手持匕首追杀乙,将其逼至一房屋角落,乙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上的花瓶扔向甲,致使甲右眼失明。

乙的行为构成()。

A.紧急避险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D.犯罪行为

3.(单选)王某和李某素有仇怨,李某扬言要找机会杀掉王某,王某得知后,先下手除掉了李某。

王某的行为()。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自救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多选)下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A.甲把小偷抓住后,因小偷不承认偷窃行为,将其打成轻伤

B.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过路群众乙用木棍打伤其头部,将其赶跑

C.强奸犯正在对妇女丙实施暴力威胁时,丙先佯装同意,然后趁其不备将其咬伤

D.某精神病人疾病发作持砍刀向受害人丁砍去,丁顺手拣起地上石块将其打成重伤

5.(多选)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

B.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C.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就不能实施

D.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6.(单选)驾驶员在正常行车途中,突然从侧面窜来两个小孩追逐至车前,驾驶员刹不住车,急转方向盘,汽车朝路旁的空房撞去,导致车和空房损坏严重,驾驶员的行为属于()。

A.违法行为B.正当防卫

C.无因管理D.紧急避险

 

第四节故意犯罪形态

一、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强化练习

1.(多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犯罪预备的有()。

A.甲为了杀害仇人乙欲购买毒药,后在电视上看到投毒杀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例,因害怕便打消了念头

B.甲为了杀死仇人乙购买了匕首,后甲因突发疾病丧失了行为能力

C.甲得知自己一直寻找报复的乙正在饭店吃饭,便跑回家取自制手枪,途中心脏病突发倒地被路人送往医院

D.甲为了伺机报复乙,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尖刀,突然得知乙突发心梗死亡

2.(单选)小王和小李是一对情侣,后因一些原因小李提出分手,小王扬言如果分手便要给小李全家人好看,小李报了警。

警察在通往小王家路上截获了带着凶器去小李家的小王。

小王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

3.(单选)甲深夜潜入上夜班的张某家行窃,正要往外搬电脑,听到有开门的声音,以为是主人回来了,就悄悄地从窗户上逃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4.(单选)犯罪分子开枪杀人时,第一枪没打中,仍然可以继续射击但主动不再继续射击的,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5.(单选)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第五节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必须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故意。

3.必须有共同行为。

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从犯及其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及其处罚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及其处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

 

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丙将铁门撬开让丁潜入仓库行窃,丁得手后未通知丙就驾车逃离现场

B.甲凌晨翻墙进入某仓库行窃,偶遇行窃得手的乙,二人得手后各自离开

C.甲遭乙抢夺跌倒昏迷在路边,路人丙见状顺手将甲手腕上的金表取走

D.小学生小葵和小辛在三楼阳台嬉戏,误将花盆从阳台碰下,砸中过路老者,导致其重伤住院

2.(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必须基于共同犯罪故意

B.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为共同犯罪行为

C.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从犯

D.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因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所以应当免除其刑事处罚

3.(单选)甲乙共谋奸淫丙女,二人到丙家楼下后,甲心里害怕,劝乙放弃,乙不听劝告,甲即独自回家。

乙上楼后将丙女打晕,对其实施奸淫后顺手拿走丙价值

8000元的名表,丙女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构成强奸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构成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第六节刑罚

一、主刑

(一)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二)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五)死刑

1.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

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执行制度的限制

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附加刑

(一)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二)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4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四)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集体、私营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D.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单选)2016年8月6日下午6时许,赵某(男,17岁,无业)持刀在本市某偏僻路段对路过的女青年小焦进行抢劫。

在抢劫得手准备逃走时,赵某突然认出被抢的女青年是其以前的邻居小焦。

赵某怕暴露,用匕首连刺小焦数刀致小焦失血过多死亡。

赵某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下列量刑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适用死刑B.可以适用死刑

 

C.不可以适用死刑D.不应当适用死刑,但可以判处死缓

3.(单选)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不包括()。

A.死刑B.罚金

C.剥夺政治权利D.驱逐出境

4.(多选)关于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A.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B.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

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D.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一律分别执行

E.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一律合并执行

 

第七节刑罚的适用

一、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一)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因此,一般累犯的构成及限制条件包括:

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两罪都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3.后罪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之内。

4.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

(二)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构成累犯。

 

二、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三、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

四、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五、假释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强化练习

1.(单选)以下行为构成累犯的是()。

A.某甲因故意杀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缓刑期内又因盗窃罪被判处

1年有期徒刑

B.某乙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4年因抢劫罪被判处

10年有期徒刑

C.某丙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第5年,此时已经23岁的丙又因无法结婚而犯拐卖妇女儿童罪

 

D.某丁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3年,执行完毕之后第7年又犯恐怖活动犯罪

2.(单选)如果王某构成累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C.累犯不能适用假释D.累犯不能适用减刑

3.(单选)在刑事裁判中,自首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下列能够成立自首的是()。

A.甲因贩毒被抓,后协助警方抓获了大毒枭

B.乙因涉嫌诈骗被抓,后主动供述自己贩毒的事实

C.丙把张某打成轻伤后赔偿500元钱并叫其不要报案

D.丁涉嫌敲诈勒索被抓,审讯时主动供述自己曾经敲诈勒索的事实

4.(单选)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C.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D.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第八节分则

一、犯罪的种类

我国刑法典的分则将具体犯罪分为十类,每一章规定一类犯罪,其排列顺序依次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分则体系就是根据上述分类建立起来的。

 

二、重点罪名

(一)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三)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四)抢劫罪

1.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五)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六)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七)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八)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九)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十)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十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十二)强奸罪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另一类是奸淫幼女(准强奸),即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三)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强化练习

1.(单选)国家工作人员王某去某国进行公务活动,接受外国使者赠送我国的纪念品,价值巨大,回国之后未上交组织,而是据为己有,属于()。

A.受贿罪B.挪用公款罪

C.违反道德,但未触及犯罪D.贪污罪

2.(单选)李某在担任某省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构成()。

A.索贿罪B.受贿罪

C.敲诈勒索罪D.贪污罪

3.(单选)刘某和张某发现二人刚刚出生的孩子具有先天残疾,二人商量后将婴儿放置于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里致其死亡。

二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遗弃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D.构成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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