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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质量管理规定

甲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评比奖励办法

专用条款附录A

为展现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根据建设工程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制度及考查内容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评比采用每周小评(总监办组织)、每月评比、每季汇总总结。

即每周一由总监办组织对上周各标段工作进行评价;每月25日由业主及总监办组织一次全面评比;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初由评比检查组进行汇总、总结和综合评价并兑现奖罚。

其中:

1各标段每周评比得分占月评比、季评比得分的30%;

2每次检查评比时,对该标段没有或暂时没有的检查项目按80%计分;

评比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由业主分管领导任组长,业主工程部、总工办、预算部,总监办、道路建设指挥部等联合组成,同时组织各标段施工单位观摩。

必要时组织由施工单位进行互检、互评。

受考评单位:

各合同段施工单位

考评内容为:

各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内业资料填报情况。

二、评比采取百分制。

具体项目为四项:

(一)工程质量(50分)

1、工程管理情况(10分)

(l)人员和设备情况(5分)

人员和设备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或人员和主要设备更换经过业主的同意,得满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3天以上,没有经过监理和业主的允许,每发生一次,扣2分,项目经理离开时技术负责人应在岗,否则每发生一次,扣2分;主要设备擅自调离本项目,而实质上影响到工程进度和企业形象,每调走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

(2)工程管理制度情况(5分)

有完善的质检体系,并且有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自检,得2分,否则不得分。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完善,每道工序检查记录完整,并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得1分,否则不得分。

服从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1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检查记录齐全,内业资料收集齐全,得l分,否则不得分。

2、路基土石方工程(10分)(每项不合格扣0.5-1分,扣完为止)

(1)挖方边坡足够。

(2)无挖“神仙土”的现象。

(3)填方路堤压实度、平整度、横坡、宽度满足要求。

(4)台阶填筑前,认真挖除表土、草皮。

(5)填方边坡满足要求,无亏坡现象,边线顺适。

(6)填筑厚度、粒径尺寸无超标,无采用不合格填料的现象,无土石混填现象。

(7)清淤换填的不合格填料不留现场,无乱堆乱弃现象。

(8)路基施工总体形象良好,各施工现场有技术管理人员。

3、排水、防护及其他砌石工程,包括各种水沟、挡墙、护坡、盲沟、边坡等(10分)(每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1)结构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砌筑工艺符合施工规范,无砌“马糟墙”、等违规施工现象。

(3)所用砌筑材料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砂浆配备采用计量工具,拌合均匀。

(5)泄水孔及勾缝满足要求。

(6)镶面部分的平整度及坡比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

(7)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灌缝处理合规。

(8)排水的进出水口畅通,沟底无杂物,线形顺适。

(9)挂牌施工,各施工现场有技术管理人员。

(10)墙背回填满足要求。

4、桥梁工程(10分)(每项不合格扣分)

(1)所有原材料合格,砂石材料过磅。

(2)现场挂牌施工,有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3)钢筋制作、焊接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砼表面平整光洁、无粉刷、修补现象,有养护措施。

(5)模板满足要求,接缝美观。

(6)大桥高支架、拱架有计算书,且经过验收。

(7)下道工序施工前,上道工序经过验收。

(8)结构尺寸、线形等满足要求。

(9)现场监理到位,无违反监理工作程序的情况。

(10)台背回填满足要求。

(11)梁的张拉程序满足要求,梁的堆放合理。

(12)梁(板)的封端及注浆满足要求。

(13)钻孔(挖孔)桩施工质量控制满足要求。

(14)架桥吊装设备经过验算及试吊。

(15)预埋件的设置及梁的安装符合要求。

(16)砼构件无裂缝或其它缺陷。

5、涵洞工程(5分)(每项不合格扣,扣完为止)

(l)结构尺寸及原材料合格。

(2)砼盖板满足要求,接缝美观。

(3)砼外观无缺陷,有养护措施。

(4)挂牌施工,有计量工具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5)沉降缝符合要求,涵背回填合格。

(6)现场监理监控到位,无违反监理工作程序的情况。

(7)涵底铺砌、进出水口、帽石、八字墙满足要求。

(8)涵洞的盖板或拱圈无缺陷。

(9)钢筋制作合格。

6、质检资料(5分)(每项不合格扣0.5一1分,扣完为止)

(l)所有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试验的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检测数据。

(5)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及汇总表。

(6)自检及抽检频率满足规定要求且资料记录完整。

(7)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分析。

(8)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二)工程进度(25分)

1、累计工程进度(15分)

计量支付的工程都是优良工程,所以此项是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的综合反映。

此项的得分按如下方法计算:

对各合同段支付百分数除以工期消耗百分数的值,若大于等于均衡值100%为满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分:

到95%为0分;低于95%开始为负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分。

2、评比期计划目标实现情况(10分)

这一项目考查承包人在评比期的工程进度。

承包人须在每月、每季开始前的5日内报送下月和季度施工计划,监理组初审报总监办和业主指挥部审批(不报送或逾期报送的,本项目得分以0分计)。

每次检查时由检查组对照此批准的计划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对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行比较打分来评比(实现季度计划为满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分;其他扣分方法同上)。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5分)(每项不合格扣0.5一2分,扣完为止)

1、现场管理井然有序,材料堆放合理。

2、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及专职安检人员。

3、各种安全标志及上墙图表齐全。

4、无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5、电焊工、钢筋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6、临时排水对地表及周边环境无影响。

7、施工人员佩戴安全用具及上岗证。

(四)合同履约情况:

(10分)(每项不合格扣2-3分,扣完为止)

1、组织机构的建立及人员到位情况。

2、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主要机械设备是否到场,其配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性能是否完好。

4、劳动力上场人数及工种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三、评比办法、

(一)评比分值计算

上述凡属打分的评比项目,均通过检查组成员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的和最低的两个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

上述各项的得分相加,得到各合同段的最后综合得分,作为本次的评比得分。

四、奖惩办法

(一)奖金来源:

根据合同,业主将从每期支付中扣出工程款的2%,作为奖励基金。

其中的60%作为基本的质量、进度、安全履约金,剩余40%作为奖金。

(二)奖金分配原则:

1、根据合同约定:

承包人的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综合评定必须大于等于90分,实际进度必须大于等于计划进度的90%,且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达到此项约定的,业主进行核查后,将返还基本的质量、进度、安全履约金(扣款的60%),没有达到的,根据合同规定作为罚金,归入项目建设奖励基金,由公司统一使用管理,并用于工程项目奖励。

2、在达到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评分排名情况进行奖励,奖金分配将根据不同阶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

五、本办法在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不会减少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附: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评比表(表1-表5)

*******************公司

二〇〇*年十二月

道路工程质量安全违约实施细则

条款附录B

第一条各承包人在合同谈判时需明确承诺各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最终达到优良标准,在工程实施和最终交工验收承包人达不到此要求的:

(一)若承包人每分项工程经质检部门质量检验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经整改后仍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业主将扣除该分项工程标价的1%作为罚金;若承包人每分部工程经质检部门质量检验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业主将扣除该分部工程标价的1%作为罚金。

(二)若承包人单位工程经质检部门质量检验评定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业主将扣除相应金额的1%(扣除所有暂定金额后)作为罚金(不包含各分项、分部工程的罚金)。

第二条如果业主认为或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证明(抄送承包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并得到业主的认定,则对承包人处以相应的罚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一)分包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违规进行分包,如发生违规分包,处以承包人50000元的罚金,且承包人必须立即纠正错误。

2、承包人不得以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否则每次处以20000元罚金并责令纠正。

3、承包人应妥善处理与有关各方的关系,不得发生劳务费、材料费、环保等方面的纠纷,如经查实属承包人责任,业主将从承包人的计量支付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并处以每次5000元的罚金。

(二)在签约后,承包人必须保证承诺配备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场,不得随意调换,如有发生,将处以承包人罚金。

其中更换项目经理每一次处20万元罚金,更换总工程师每一次处15万元的罚金,更换专业工程师每一次处10万罚金;如果承包人提出更换人员申请,经业主同意,则更换项目经理每一次处5万罚金,总工程师每一次处3万元罚金,更换专业工程师每一次处1万元罚金;如果这种调换是由于承包人项目经理、总工等进场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不能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则限期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等进场人员,并酌情予以处罚。

(三)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其项目经理、总工必须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否则将处以项目经理、总工5000元/人/天的罚款。

项目经理、总工驻工地每月累计少于22天,按5000元/人/天罚款,若离开工地,在***市内,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请假,离开***市,必须书面向业主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按5000元/人/天处罚,发生3次以上进行全线通报批评。

(四)承包人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增调施工机械到场,承包人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如增调的施工设备在限期内未到场,则处以罚金额=该设备台班费*迟到天数。

(五)如果承包人在进场后,监理工程师签开工令14天内,如果承包人进场的设备和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及以上条款的承诺,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主要设备到位率未达80%,业主将对该承包人进行全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交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满足交工验收的竣工文件、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共4套,同时要求提供全套光盘资料。

审查同意后,方能进行交工验收。

并要求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前,完成全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否则,按专用条款中对承包人的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将被处以2500元的罚金。

同时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

(七)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报送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在下一个7天内报送,逾期处以500元/天的罚金。

(八)对能够办理计量支付的变更,同一部位的计量必须与该部位的变更同时进行,否则不予计量。

(九)业主将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钻探抽样检测,如一旦发现不合格则责令承包人限期按规范进行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现有作假行为,业主将处以该分项工程费2倍的罚款、责令承包人限期按规范进行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标准,并给予全线通报(监理工程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业主有权上报**集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办法处理。

(十)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格禁止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

如果发现承包人造假资料,业主将视违约情况予以惩罚。

(十一)若由于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或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和声誉,则业主将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在合同支付中按20万元/次扣罚金;若情节严重的,则业主将视承包人为违约,在合同支付中扣除罚金100万元,同时报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严肃处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及试验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留空白,特别要加强对劳务的管理,要求做到凡在施工的现场,都要有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监督员(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在场把关,并必须挂牌施工,施工标识牌上必须有工程名称、工期等内容。

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施工单位每次每处500元的罚金。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试验检测工作,严把材料关,用试验数据指导工作,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运进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并运进场的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已检标志,凡无已检标志的均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如果施工单位将未检验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场,必须严禁使用,承包人必须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口头或书面通知24小时以内清除场外。

若发现施工单位己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除要求将该部分工程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施工单位10000元的罚金。

建立材料台帐,材料进场记录上应明确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批号、合格证号、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一式贰份,交监理工程师签署,一份交监理工程师留存,一份由承包人存档备查。

如经检查材料没有进场记录单,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并按不合格材料进行违约处罚。

各类原材料应分类堆码整齐,堆放砼施工原材料(水泥、砂、碎石)的场地必须硬化,钢材、水泥必须入库,不得露天堆放,否则每次每处处以承包人200元罚金,承包人应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用试验数据指导生产。

第五条桥涵基坑、重要构造物基坑等隐蔽工程检验采用施工单位、业主或监理到场检验的方法,无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在场,不得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隐蔽工程检测,强化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

若施工单位违反了此规定,施工单位除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次的罚金。

第六条砌筑工程

(一)砂浆的配制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

砂浆拌和现场必须有施工配合比标示牌,并严格按照现场施工配合比配制拌和。

砂浆拌和要求采用砂浆拌和机,拌和均匀的砂浆必须及时使用。

若施工单位不用秤计量,现场无施工配合比标示牌,不用砂浆拌和机或因施工组织不当,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砂浆,除马上整改并立即返工外,并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的罚金。

(二)石料加工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准用于砌体中。

镶面石表面按料石精加工。

施工单位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金。

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单位3000元/处的罚金。

(三)浆砌要求砂浆必须饱满,无空洞现象,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次/处的罚金。

(四)必须确保砌体几何尺寸,采用坡度架前后挂线施工,并随时检查几何尺寸,确保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违反此条规定者,每处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次的罚金。

(五)砌体沉降缝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要求铅垂,缝宽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的现象。

违反此条规定者,除要求按时返工或补救外,并处以施工单位500元/处的罚金。

(六)泄水孔在立面布置上要求彼此间错,泄水孔外露部分要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要求做成光滑流畅的外倾斜坡,泄水孔不准有阻塞现象。

违反此条者,处以施工单位500元/处的罚金,同时要求返工处理。

(七)不准在已砌好的砌体上加工石料,否则,每发现一处,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处的罚金。

第七条混凝土工程

(一)砼的配制要求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

砼拌和现场必须有施工配合比标示牌,并严格按照现场施工配合比配制拌和。

砼拌和要求采用强制式砼拌和机,拌和均匀的砼必须及时使用。

若施工单位不用秤计量,无施工配合比标示牌,不用砼拌和机搅拌或因施工组织不当,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砼,除马上整改并立即返工外,处以施工单位5000元/次的罚金。

(二)砼所用水泥、砂、碎石、水、及各种外加剂必须是经过监理检验合格且认可,施工单位若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砼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每次每处处以3000元的罚金。

若已接到整改令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除进一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外,并处以施工单位10000元/处的罚金。

(三)砼浇筑完成后,按规范要求进行养生。

否则,每次每处处以200Q元的罚金。

若不及时改进,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造成砼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并处以施工单士10000元/的罚金。

(四)砼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在场,违反此条者,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处的罚金。

(五)堆放砼施工材料(水泥、砂、碎石)的场地必须硬化,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堆放整齐,不得混堆,违反此条者,处以施工单位3000元/处的罚金。

(六)砼的表面必须整洁、平整、美观,无蜂窝麻面,否则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七)砼浇筑所用的外侧模板须使用整体式钢模或单块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钢模板,模板厚度、刚度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否则,每次每处处以10000元的罚金。

若不及时改进,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第八条路基填筑

(一)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填方处理必须满足填方路堤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否则,每违反一条,将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的罚金。

(二)路基填筑必须根据设计推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严格控制填方的松铺厚度及平整度。

路基填料粒径、层厚超标,每段处以2000元/次的罚金。

(三)路基填筑必须超宽填筑以保证路基边缘压实度,按照设计横断面全宽再每边至少加3Ocm填筑。

路基填筑必须全宽填筑并分成水平层逐层向上填筑,每填筑一层,必须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

不超宽填筑、超填宽度不够或填层未经监理验收者,处以2000元/次的罚金。

(四)填挖结合部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挖台阶处理,不挖台阶或不合要求者,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返工外,并处以施工单位3000元/处的罚金。

(五)路基填方边坡必须按设计整修,做到整齐、美观,否则,每处将处以施工单位3000元的罚金。

第九条桥涵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

(一)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否则,每处将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的罚金。

(二)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填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填料粒径不大于10cm,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否则,每处将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的罚金。

(三)桥台背、涵台背的填土范围及填筑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否则,每处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处的罚金,并要求返工处理。

第十条路面工程

严禁在已铺设好沥青面层的地段进行砂浆拌和及其他有损和污染路面的工作,确要使用,必须加以铁板铺垫,用完后及时清理干净,避免污染和损坏路面。

否则,除责成施工单位清理和赔偿外,每处还将处以10000元的罚金。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

业主将委托地勘单位,采用钻探等其他科技手段对一切隐蔽工程进行抽样检测,如一旦发现不合格或作假行为,业主将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并全线通报,并责令承包人按规范进行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直到合格,以上所有费用均承包人自负。

第十二条临时占地、统计报表、工程变更和内业资料

(一)施工单位应主动寻求当地指挥部或政府配合解决其施工建设中的临时用地及其他施工造成的线外损失补偿,不得单独对当地村民进行补偿,否则每次处以500元罚金。

(二)统计月报表必须在每月23日前(含23日)报到业主统计计划管理人员处,其中道路建设形象月报表还须在每月30日前填报。

报送报表每延误一次处以500元罚金。

(三)施工单位应及时完善各种资料和图纸,并确保准确,如在检查中发现资料完成不及时或不准确,处以施工单位500元/次的罚金,如在计量中弄虚作假,处以施工单位5000元/次的罚金并限期改正。

(四)施工单位须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办理工程变更,否则处以500元/次的罚金。

在办理工程变更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处以5000元/次的罚金。

(五)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市政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在交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满足要求的竣工文件、图纸资料、技术总结共八套,同时须提供全套光盘资料。

在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全部竣工文件,否则每延迟一天处以施工单位2500元/天罚金。

(六)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格禁止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

如果发现承包人造假资料,将处以10000元/次的罚金。

第十三条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

(一)施工单位必须充分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制订符合本工程实际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及紧急情况预案,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否则,每次处以5000元的罚金。

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各种安全标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否则,处以施工单位每处每次3000元的罚金。

(二)对承包人由于疏于管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返工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外,每处(次)并处以50000元的罚金。

(三)施工现场整齐规范,无乱堆乱放,现场排水畅通,否则每处(次)处以500元的罚金。

(四)承包人应协调好与地方、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不得寻衅滋事,否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元的罚金。

(五)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由于生产、生活原因破坏生态环境,除相应承担社会责任外,每处罚金10000元,并限期整改。

另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腐质土、集中堆放,不得埋填或碾压,否则,处以5000元/次的罚金。

第十四条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业主、监理单位共同执行,将罚金通知单报********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并在工程中期支付款中扣除。

第十五条因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施工单位受到的处罚必须接受,若态度恶劣拒绝合作者,一经查实,另由违约方支付罚金数额2倍的处罚,以严肃对违约责任的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产生的罚金将归入项目建设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等用途,由********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附:

工程质量安全违约处罚通知单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道路工程施工规范化管理细则

专用条款附录C

一.总则

二.项目部驻地规范化管理

三.施工便道规范化管理

四.砼拌合站建设规范化管理

五.钢筋棚规范化管理

六.施工用电规范化管理

七.桥梁下部施工规范化管理

八.桥梁、构件预制厂规范化管理

九.路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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