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579621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3.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docx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共11章新工人交底一般安全交底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交底等11项交底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

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

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

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

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构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

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光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X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了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

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应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空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诜,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施工现场防火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市所有施工现场均适用本规定。

3.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开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作业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在生活区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险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献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作业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

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