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河南测绘地理信息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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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河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材料汇编

2014年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认真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也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中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使鉴定工作适应经济发展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与工作能力.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是2000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批准成立的测绘行业首批18个省站之一,主要承担工程测量员、地籍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制图员、房产测量员、大地测量员6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

我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日常管理人员四名。

我站有常设的办公机构,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大家各司其职,分管到位。

设有120m2的理论考试场地,35m2的办公室和1000m2的实际操作考核场地。

配有S3水准仪5台、S3自动安平水准仪4台、J6经纬仪6台、J2经纬仪2台、T2经纬仪2台、拓普康222型全站仪4台、拓普康335型全站仪1台、奔2、奔4计算机15台,所有计算机连接成局域网,以及激光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这些设备完全符合鉴定规范要求,能充分满足鉴定的需要,硬件的配置处在一个较高水平上,为鉴定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监考由考评组和考务组共同负责。

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晰,并接受省税务、物价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鉴定站基本情况:

一、建站时间:

2000年3月20日

二、建站地址:

郑州市纬五路12号

三、承建单位名称: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

四、人员情况:

站长:

郑思明副站长:

赵海滨

管理人员:

谷璐白玉王黎黎

会计:

朱云出纳:

马小果

质量督导员:

王高潮谷璐周建郑赵杰

裁判员:

王高潮赵杰齐南平李栓柱

赵海滨朱志军张改香谷璐

李新社肖峰徐新超田耀勇

刘敏

考评员:

孙家章赵海滨张改香宋晓红

张敬伟陈琳靳祥生何宽

王琴李聚方王浩孔令惠

刘广社师军良许为民张丹

高琼郭玉珍王靖刘剑锋

李建辉王双美

申报条件:

一、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经评估合格的测绘专业技校、职高、中专毕业生,大学测绘专业毕业生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职业技能鉴定.

4、取得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

三、高级(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年。

  6、参加工作12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10年。

四、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7年(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

3、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参加工作19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17年(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职业工作).

五、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

3、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学历、身份、资历限制,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优秀工程奖励的人员,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

2、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检查员、生产作业组长累计五年以上,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

3、评聘为技师,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的。

4、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5名的人员,申报技师资格考评的;

5、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的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的.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相片处

(一寸)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所在院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原职业/等级

原证书编号

申报职业

从业年限

申报等级

 

 

 

 

 

 

鉴定职业

 

(院校)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鉴定等级

 

理论考试成绩

 

技能操作成绩

 

 

 

 

盖章

年月日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

 

 

 

 

盖章

年月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表

各项规章制度

1、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责任目标

2、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4、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回避制度

5、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6、职业技能鉴定财务制度

7、考场规则

8、监考人员守则

9、考评人员工作纪律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责任目标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1、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沟通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年度鉴定计划。

2、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规定的具体落实、执行、咨询及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核、资料整理、各种数据的上报、存档工作。

3、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前培训,考试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4、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软件的管理和使用,汇总鉴定考核成绩,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

5、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及鉴定程序、考务规划.

2、在鉴定工作进行前,应发布有关公示文件,保证鉴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3、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鉴定标准,把好资格审查,不殉私情,保证鉴定质量。

4、严守试卷机密、严肃考场纪律,作好考场情况记录;严格按规定进行阅卷和评分。

5、专人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计算机管理软件,做好报名数据管理、成绩登录管理、上报数据管理及档案归整管理。

6、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各种上报统计报表.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考核鉴定人员的档案管理,并服从鉴定站站长的领导。

二、对考核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三、向本鉴定站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及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档案存放应设有专门文件柜存放。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回避制度

一、考评人员应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二、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应做到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回避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不公正现象的出现。

三、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为他人说情或在考评工作中打人情分。

四、对违反鉴定规章制度和徇私舞弊的考评人员,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严格采取保密措施。

尤其是对试卷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试卷是国家机密文件,国家对机密文件的编制、审定、印刷、运送、保管上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泄露试卷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题由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在印制过程中要由专人负责监督试卷的印制过程,并做好试卷校对工作。

三、设立专用文件柜存放试卷。

四、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五、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为考前半小时,启封试卷时间为考前10分钟,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共同向考生出示密封条并当场拆封.

六、销毁不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经鉴定站领导批准.

财务制度

1、财务会计工作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管好用好各项奖金,维持财经制度。

3、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科目的核算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4、原始凭证先经会计人员就票据合法性和填制内容完整性、计算是否正确进行审核,无误后再由经办人员报请领导审批,而后才能报帐。

五、帐目清楚,收支合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考试时间到后,才能开始答卷.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须的文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等。

3、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出场.考生因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暂离开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除此之外,离开考场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询问,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漏印、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否则,试卷作废。

6、考生答卷时,要先在试卷指定线上填写姓名、考号。

凡姓名、考号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以及在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7、考试终了,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不准将试卷和分发的稿纸带走,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生在考试时不准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交头接耳。

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监考人员守则

1、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了解自己监考的考场、考生等情况,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注意事项。

2、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当考生入桌后,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密封的试卷袋,分发试卷和稿纸,并督促、指导考生在指定线上填写性命、准考证号。

考试信号发出后,宣布开始答题。

4、考试开始后,由一名监考员监考,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一致.

5、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在未到考生试卷的准考证和姓名栏中分别填上该生姓名并注明“缺考”。

6、监考人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

但考生对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

7、监考人员对由违纪行为的考生,应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应写书面报告并转交给鉴定站。

8、监考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15分钟,应予提醒。

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通知考生立即答卷离开考场。

然后收集试卷,并认真清点份数,无误后,在封皮和封袋各栏目中填写有关事宜并签字并当众封口。

考评员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核组长职责

1、支持考场实操考核及口头答辩工作,指导考评员掌握评分标准,统一评分尺度。

2、宣布开始答题、操作.

3、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二、考评员职责

考评员根据试题、答题(操作)要点,以及评分表上规定的项目要求,按照行业评判标准和规定的评分办法,确定考生实际及口头答辩成绩。

三、计分人员职责

计分人员负责登记分数,计算考生考核成绩,负责领取,分发有关材料和文具用品。

四、工作人员职责

1、引导考生进出考场,保证考场安全,不让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2、负责管理进入侯考室、休息室的考生,作好考生出入登记。

附文件

豫测职技[2001]41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人事劳动)局、测绘主管部门、全省各测绘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前面提高我省测绘行业劳动者素质,加强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关于同意成立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批复》(劳部发[1996]444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测绘局共同制定了《河南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

为了提高我省测绘行业劳动者的素质,加强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部发[1996]444号《关于同意成立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批复》,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以及工资分配等的主要依据,也是我国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第二条对规定发布前已经从事本行业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督促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鉴定,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今后,用人单位需要招收、聘用属第三条规定技术工种范围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

用人单位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本行业技术工种工作的,须先组织培训,达到本行业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我省测绘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范围见附件一。

第四条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资格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省测绘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1、各类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从事本行业特有工种的,均须实行艰难鉴定。

2、学徒期满,从事本行业特有工种的学徒工。

3、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及离开本行业特有工种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

4、其他必须鉴定方能上岗或自愿参加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5、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

第六条申报条件

各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条件,按各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受理。

(一)本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1、学徒工学徒期满或经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结业证者,可申报初级(五级)职业技能鉴定。

2、参加工作七年并在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3、参加工作十二年并在本职业(工种)工作十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4、经评估合格的测绘专业技校、中专毕业生,大学测绘专业毕业生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升级鉴定申报条件

1、取得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2、取得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另行规定。

第七条申报程序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以下简称“河南站”)提出申请,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第八条技能培训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工人须参加测绘人事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

培训班分为“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班”、中级职业资格培训班"两类,培训教材由国家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培训课时300学时左右,培训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讲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鉴定。

第九条技能鉴定及证书核发

技能鉴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执行.鉴定试题从国家试题库抽取;国家试题库暂时没有的专业(工种),由“河南站”编制试题,报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执行。

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均及格者为合格。

证书的核发:

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厅核准,由河南站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庄严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的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响应庄严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第十一条河南省测绘部门应协助劳动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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