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4603279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2.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docx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

社会保障性住房知识

[填空题]

1什么是社会保障性住房?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含拆迁安置房、解危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等。

[填空题]

2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没有时间限制?

参考答案:

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再是每年申请一次,而是可以常年申请,并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做好此项工作。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做好了近五年的建设规划,以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填空题]

3社会保障性住房坚持哪些原则?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节能省地的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填空题]

4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

其中一房型面积45平方米,二房型面积60平方米,三房型面积70平方米。

[填空题]

5哪些情形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参考答案:

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填空题]

6什么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填空题]

7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谁投资建设?

其投资资金来源有哪些?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并实行房源收储制度。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筹集房源的资金来源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专项拨款、财政投融资、接受社会捐赠等。

[填空题]

8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参考答案:

可以。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填空题]

9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参考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

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填空题]

10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参考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填空题]

11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是多少?

参考答案: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家庭收入的应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2006年政府公布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

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

[填空题]

1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是多少?

参考答案: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2006年我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房控制标准为:

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填空题]

13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

参考答案: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填空题]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如何申请和调查?

参考答案: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组织调查、公示并出具调查意见,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填空题]

15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

参考答案:

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

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

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填空题]

16轮候期间申请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如何办理变更?

参考答案:

轮候期间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人口、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主动向原提交申请的居委会提出变更登记,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资格条件和租金补助标准。

[填空题]

17符合条件并轮候入围的申请人如何选房?

参考答案:

市公房管理中心按轮候号顺序约谈并提供三次挑选住房机会,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自行选房,选定房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三次选房不能选定,或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但可重新申请。

[填空题]

18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批准后如何办理入住手续?

参考答案:

申请人签订合同后,应办理银行租金代扣账户,并持市公房管理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填空题]

19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获得批准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60日内退出原住房或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或回购,未按规定退出的,取消申请资格。

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可以不退出,但配租时要下调一房型。

[填空题]

20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执行什么租金标准?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统一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政府对承租对象实行分类租金补助。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租金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按不同对象和家庭收入水平进行划分。

[填空题]

21中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标准如何划分?

参考答案:

中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标准按不同对象和家庭收入划分如下:

①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0.5倍及以上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

②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0.5倍以下的,补助房屋租金的80%。

其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补助房屋租金的90%。

【举例:

假设按35题房屋租金为1000元来计算,以3人及以下家庭为例,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5万元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即700元,个人自付租金300元。

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补助房屋租金的80%即800元,个人自付租金200元;其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

1人户315元/人月,2人户290元/人月,3人户以上265元/人月),补助房屋租金的90%即900元,个人自付租金100元。

更多内容请访问《睦霖题库》微信公众号

[填空题]

2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如何缴交?

拖欠租金的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承租人应按月缴交应承担的租金,拖欠租金的,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依法收取滞纳金。

[填空题]

23社会保障性承租房的退出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因家庭收入、资产或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承租条件的,应自觉申报调整租金补助标准或退出承租的住房,否则将依法收回房屋。

[填空题]

24承租人如何办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退出?

参考答案:

承租人可按以下程序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申报。

承租人向市公房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②签订协议。

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与承租人签订《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协议》,终止租赁关系;

③退出房屋。

承租人应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腾退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缴清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同时将户籍迁出;

④结算。

退房后市公房管理中心与承租人对租金等进行结算。

租金结算至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上月月底。

[填空题]

25对已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无法退出承租住房的,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因家庭收入或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承租条件的,应申报调整租金补助标准或退出承租的住房。

已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无法退出承租住房的,取消其租金补助。

[填空题]

26违规取得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承租人以虚报、瞒报或伪造等手段骗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发放部门有权取消其租金补助,并追缴已补助的租金补助金,承租人应退还所有租金补助款。

[填空题]

27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填空题]

28对来访、来信和来电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及时受理涉及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来访、来信和来电,并依法核实处理。

[填空题]

29在本市工作的公务人员和引进人才是否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参考答案:

在本市工作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包括中央、省、部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引进人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填空题]

30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参考答案:

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宅办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配售管理工作。

[填空题]

31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有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程序有:

(1)领表:

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

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

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

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

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

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

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

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填空题]

32不能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几种情况?

参考答案:

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独立申请或参与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填空题]

33单身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吗?

参考答案:

不能,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必须是家庭户,单身未婚或离异的均不得单独申请。

[填空题]

34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是如何计算的?

参考答案:

以今年为标准,3人户及以下的家庭,其家庭资产必须在5x6=3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其家庭资产必须在6x6=36万元以下;5人户以上家庭,其家庭资产必须在7x6=42万元以下。

[填空题]

35“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规定中的“房产”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这里的房产包括住宅房、店面、车库、厂房等。

[填空题]

36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可以申请吗?

该如何申请?

参考答案:

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但户籍、家庭收入、家庭资产、住房面积等仍符合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退出原住房的前提下,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填空题]

37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参考答案: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及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资料(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填空题]

38公务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参考答案:

只要符合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购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填空题]

39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后,户口是否迁入新址?

参考答案: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交房前将户口迁入新址。

[填空题]

40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是由控制性建设开发成本加基准地价综合测算确定,即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控制性建设开发成本+基准地价。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售价由市建设局与管理局会同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执行。

[填空题]

41弄虚作假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经查属实的,5年内不得申购;对已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依法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建设与管理局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填空题]

42对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有何监管规定?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性商品房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填空题]

43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可以转让出售、出租吗?

参考答案:

不可以上市转让出售、出租,但可向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成交价结合成新计算。

[填空题]

44抽取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还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吗?

参考答案:

抽取房号后,放弃购房的,取消购房资格,且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填空题]

45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评分?

参考答案:

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户口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及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按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无房户计20分;

2、2平方米以下计17分;

3、2平方米以上4平方米以下计14分;

4、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1分;

5、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8分;

6、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5分

7、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2分。

上述所称“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二)按户口在厦年限评分: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

户口在厦时间每人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在厦时间认定:

1、落户时间起算时间;

2、原户籍不在本市,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毕业后直接落户的,在厦时间自毕业时算起;

3、原户籍在本市,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到外地者,返回厦门定居且户口迁回的,其本人在厦时间从原户籍的登记时间算起;因政策照顾其子女户口入厦的,子女户口在厦时间按出生时间算起;

4、厦服役的现役军人其配偶申购的,军人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配房计分。

其中家属系随军入厦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家属随军入厦的时间计算;家属户口原属厦门市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结婚时间计算;在厦门服役的军人转业到厦门市的,在厦时间起算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申购家庭每户每代加10分。

(四)按结婚时间评分:

婚龄以申请人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

再婚者或离婚者的婚龄按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的前一年计算。

(五)残疾等特殊困难及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每户加10分。

(六)符合购房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

[填空题]

46申请人父母的房产应参加计算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吗?

参考答案:

只要不作为家庭成员参与申请,父母的房产就不必参加计算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

[填空题]

47离婚人士如何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参考答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租住、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属于“离异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离婚人士不得单独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离婚人士可以和父母、有抚养权的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共同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填空题]

48什么是家庭无房户?

参考答案: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无任何房产。

[填空题]

49我和小孩是厦门户口,先生户口在外地,我能和小孩两人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吗?

参考答案:

不能,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填空题]

50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采取轮候式购房,根据房源情况,按分数高低顺序,排位高的先配售,分数低的进入轮候,等待下一批房源。

(1)进入轮候的,每月加0.5分轮候;

(2)轮候时间达到3年的,可直接配售;

(3)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可随时向居委会提交书面材料,由住宅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轮候分数;

(4)新的一批房源供应时,轮候的申请人可根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5)选择购房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宅办提出,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同时说明;

(6)已抽取房号后放弃购房的,取消轮候购房资格,且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填空题]

51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是: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填空题]

52什么是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是市政府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填空题]

53如何审核申请人的资产?

参考答案:

对申请表中应填写的内容,主要建立在个人诚信的基础上,金融、税务、工商、社保、交通管理等部门将积极配合提供申请人相关资料。

[填空题]

54对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购、骗租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对已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人应退还所有租金补助款,且市国土房产局有权收回住房或依法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监察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填空题]

55公房中心是否有权终止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参考答案:

承租人擅自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转让、转租、转借、调换,或无正当理由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市公房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依法追究责任。

[填空题]

56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户哪些情形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房?

参考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主动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②有其它住房的;

③出现不符合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间未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房屋,租金补助发放部门取消其租金补助,同时追缴从不符合条件之日起已发放的租金补助金。

[填空题]

57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入住时,应注意什么?

参考答案:

承租人应及时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开户及变更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承担,自行缴纳,相关部门应提供方便,保证正常使用。

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填空题]

58特殊租金补助有哪些具体规定?

参考答案: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特殊情况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可向租金补助发放部门(中低收入家庭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申请特殊租金补助。

特殊租金补助最长期限为一年,最高补助金额为自付租金总额的80%。

【举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