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电大十师分校教学支持服务 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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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电大十师分校教学支持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兵团电大十师分校教学支持服务

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编辑室(接收室)的管理规定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三.校园网络控制室管理制度

四.多媒体实验室管理制度

五.多媒体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六.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七.信息技术科工作制度

八.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九、机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十.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编辑室(接收室)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如下规则:

1、使用设备时请填写“登记簿”。

2、要注意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或吃带皮带核食物。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3、要爱惜仪器设备,合理操作,避免粗鲁行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要照价赔偿,不得在工作室内利用设备从事非法活动,不准玩游戏。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4、根据教务科制定的教学班所需音像教材、教学辅导资料、考试复习资料等计划需求表,管理人员应按时保质采用卫星接收录制、网上下载、租借或采取订购等方式予以解决,并按时发放。

5、不得擅自改变系统的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在机器上设置密码,未经中心领导或部门领导许可不得将设备和部件携出室外。

若擅自将设备或零部件携出室外,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6、遇异常情况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在“登记簿”上作好记录。

7、注意防火防盗、人员离开应关好电源、门窗,不得擅自配制钥匙。

若有发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8、负责管理音像教材,并要熟悉教学计划和音像教材业务工作,以便加强联系,提高服务质量。

9、音像教材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应不断完善,加强与兵团电大、各师(局)分校的联系,协作互补,降低成本,提高音像教材的使用率。

10、教学班所需音像教材应在教学前一星期从编辑室预订、领取,核对,并应办理必要的领取手续,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11、为保证音像教材信号质量,在资金保证情况下,尽量向中央电大订购所需音像教材。

12、各教学班、学员向中心预订音像教材,录像带每盘三十元,两个课时(包括磁带和录制费),录音带每盘五元,五十分钟(包括磁带和复制费)。

光盘每盘十元(包括光盘和复制费)。

13、各教学班、学员音像教材款应准确计算,领取音像教材时及时结算,不得拖延。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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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成教中心信息系统完整安全地正常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则:

1、凡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2、信息系统的具体操作人员应该合理使用设备,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的保养及系统的维护工作,严禁从事各类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同时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常规安全工作。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XX的人员透露掌管的密码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犯涉及机密信息系统、非法获得机密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学校的利益。

4、任何部门或者个人要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必须经过校办和信息技术科审批之后才能实施。

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代表学校发出和接收电子邮件,统一由校办办理,否则作私人邮件处理。

5、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各管理人员负责对资源进行管理,信息技术科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6、工作中如出现问题,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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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控制室管理制度

网络控制室是校园网正常运行的关键部位,为保证系统完整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网络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从事各类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合理使用网络设备,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的保养及系统数据维护,不得擅自改变系统硬件配置。

若发生一次罚款50元,以此类推。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XX的人员透露掌管的密匙,不得擅自更改用户权限。

4、保持室内清洁,出入机房要换拖鞋,不得在室内吸烟、吃带皮带核食物。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5、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网络控制室,不得使用任何室内设备。

若有发生,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6、注意防火、防盗,人员离开应锁好门窗。

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系统安全,并上报主管领导。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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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多媒体实验室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进入机房,使用微机前必须预先通知管理人员,必须定员定机。

任何人进入机房,一律要换上拖鞋,登记进入多媒体实验室。

上机指导教师要具体负责。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在部门做书面检查,发现二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二、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要注意多媒体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或吃喝东西。

计算机指导教师具体负责,若有发生每次罚当事人50元。

三、要爱惜仪器设备,上机操作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合理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使用,避免粗鲁行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要照价赔偿,并做好上机记录。

若发生设备损坏,操作者负责照价赔偿。

四、不准个人私自带磁盘入机房,严禁上机使用个人私自拷贝的各类软件,多媒体实验室仅供上机实习使用,不得玩游戏。

若有发生,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五、不得擅自改变各设备的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设置密码。

不得将设备、零部件或资料携出室外。

若有发生,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六、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大声喧哗,遇异常情况请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七、注意防火、防盗,上机指导教师每次下课时,应关好电源、门窗,填写多媒体使用日志。

若有违反,一次罚款50元。

八、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对多媒体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若发生设备或配件丢失,或人为的损坏及其灾害事故,视其程度部门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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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为了加强对多媒体实验室的管理,保证机房的正常使用,特制定守则如下:

1、学员上机,实行上机登记制度。

2、任何人进入机房,一律要换上拖鞋,保持室内整洁。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3、学员进入实验室,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遵守机房守则;保持机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以维护机房的正常教学秩序。

若有发生,每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4、学员上机,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操作,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乱动教学设备(包括计算机,磁盘)。

5、上机前应做好实验前的预习,虚心接受老师的辅导,上机过程中如发现机器异常,请通知老师处理,严禁使用计算机玩电脑游戏。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6、自携磁盘严禁进入机房内操作,不管是否在机上运行,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责任。

7、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部件。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8、注意公共卫生,机房内不准吸烟、吃零食、携饮料,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下列办法处理:

⑴未经教师同意,自带磁盘进入机房者,不管是否在机上运行,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⑵发现在计算机上玩电脑游戏者,取消当次上机实验资格;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罚。

⑶擅自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有意删改硬盘的内容等,属严重干扰教学秩序行为,将取消此课程的上机实验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

⑷不服从教师指导、劝告及有意顶撞者,将取消此课程的上机实验资格。

⑸在机房嬉戏、追逐者,取消当次实验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

 

兵团电大农十师分校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保证教师、学生的正常教学使用,特制定规定如下:

1、具体管理人员根据安排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教师、学生的教学过程及其他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具体操作人员应该合理使用设备,严禁从事各类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爱惜仪器设备,合理操作,避免粗鲁行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3、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的保养及系统的维护工作,同时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常规安全工作。

4、多媒体教室应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学员上课过程中,不得在室内吸烟、吃带皮带核食物,不得将报纸等杂物带入教室。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5、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改变系统的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设置密码。

若违反此规定,发生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6、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将设备和部件携出室外。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7、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入教室使用教学设备。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此类推。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兵团电大农十师分校

信息技术科工作制度

一、做好上课计划,认真备好理论课和上机操作课并制作成电子教案(演示型课件)。

二、上课教师应提前做好上课计划,一式三份交信息技术科一份,教务科一份,自备一份,无计划或计划不周则不予上课,临时上课需中心主管领导和科室核准。

三、实施“理论课和上机实践课分开”制,上课教师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理论课教师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上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2、上机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机房检查机器运行状况,并做好登记,要求学员做好上机前准备。

(上机前必须换拖鞋)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3、严格要求学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学员因误操作计算机。

4、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指导学员完成作业,如遇问题及时解决。

5、下课时教师应要求学员关好机器,整理好物品,教师要认真检查。

若违反此规定,发生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6、在上机过程中如遇机器自然故障,应迅速关机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因违反规章造成损失者,酌情赔偿。

7、上课教师在下课时,应检查机器状况,并清点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以便妥善解决。

8、离开机房前,必须检查总电源,将房门锁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兵团电大农十师分校

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科的全部硬件设备及软件均由具体管理人员管理,具体管理人员对硬件设备和软件全权负责。

2.信息技术科的全部设备、物品和软件要建帐、立卡。

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

3.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装、拆卸或更换机器。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4.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信息技术科的硬件设备和教学软件。

若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此类推。

5.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由于人为的造成计算机设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按价赔偿。

7.具体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8.严禁在计算机房存放私人物品,并保持计算机房的清洁。

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兵团电大农十师分校

机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小故障不出门,大故障能知其原因,为维修人员提供情况。

二、负责机房所有设备的管理、维护。

对所有设备包括零配件要建有详细账目,并交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设备或部件报损,应先向主管部门报告,经确认后再填写相应的报损单。

三、保证上机实验的正常进行,提高上机质量,应按要求保证微机的正常使用,设备完好率应保证在90%以上。

保证机房局域网络的畅通。

四、管理员负责机房安全及财产管理,每日应填写机房日志,对机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按时锁门,及时断电(按程序)并处理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五、负责安装和维护常用的教学软件,每月对机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周一次对机器进行维护。

注意防火、防盗。

六、定期维护机房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杂物,一般一周固定一次彻底打扫,卫生包括:

显示器、桌面、主机、门窗、地面。

七、机房管理员应协助上机教师教学。

对违反“学生上机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学生不正当的操作进行纠正、处理一些小故障等。

八、学生上机及计算机清查、维修期间,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在场,机房钥匙专人保管,不得转借。

九、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人进入机房。

十、未经同意,所有固定资产均不得私自外借或带出机房。

兵团电大农十师分校

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遵守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上机实行上机登记制度,保持安静,进入电子备课室一律要换穿拖鞋,保持室内整洁。

2.教职工应该合理使用设备,严禁从事各类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爱惜仪器设备,合理操作,避免粗鲁行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

3.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的硬件配置,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设置密码,有意删改硬盘的内容。

4.教职工上机过程中发现机器异常,应通知具体管理人员处理,严禁使用计算机玩电脑游戏;若发现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任何人未经中心领导或信息技术科领导许可不得将设备或部件携出室外。

6.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入电子备课室使用教学设备。

7.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部件。

8.注意公共卫生,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携饮料,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9.具体管理人员根据中心安排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教职工正常使用计算机,并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的保养及系统的维护工作,同时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常规安全工作。

10.电子备课室的具体管理人员每天负责备课室的门窗关锁,负责计算机使用后的运行状况检查工作,及时做好登记。

凡违反上述1、3、5、6、7、8、9、10规定之一,具体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领导检查发现,而具体管理人员未发现,罚当事人100元,具体管理人员200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因具体管理人员失职或发现隐瞒不报,经查属实,罚具体管理人员300元。

并将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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