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定-建筑间距及退让专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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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培训建筑间距第三章重庆间距体系3、半间距+半间距=全间距2、高度越高退距越大,面宽越大退距越大(形态、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1、综合考虑形态及其他相关要求重庆:

规划间距节地性好、采光面多的点式建筑更适应该体系。

其他部分城市:

规划间距+日照正面采光面大的板式建筑更适应该体系。

此次修订,间距体系不变,针对短板进行优化。

问题1:

高层建筑以点式为主,品质不高,形态单一。

主要问题及对策为板式住宅的出现提供条件,丰富空间形态。

重新定义山墙1调整面宽与间距的关系2调整一般区域的立面宽度324米40米居住:

新增板式居住建筑,40米-60米面宽档的板式居住建筑,半间距为0.3倍H。

非居住:

统一为60米面宽档。

居住:

80米。

问题2:

城市更新困难。

主要问题及对策为城市更新提供条件。

微改造城市更新管理办法间距值折半预留立法接口退让值折半12问题3:

远郊区县镇建设用地条件不佳。

主要问题及对策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针对典型的土地确权特点(滴水为界),退半间距、不退全间距。

问题4:

间距计算较为复杂。

主要问题及对策间距条文说明白,简化非居住间距。

图文并茂简化非居住间距取消50米面宽档取消60米、150米高度档间距计算原则建筑计算面宽建筑相对高度12第十四条(建筑间距、建筑半间距)建筑间距指相邻建筑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幕墙)最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外墙面上附属的装饰性构架、遮阳、雨棚、挑檐等墙外设施不计入建筑间距。

建筑半间距指相邻建筑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幕墙)各自应当退让的最小水平距离。

阳台、外廊、飘窗、幕墙装饰性构架、遮阳、雨棚、挑檐不能认定为装饰性构架如何计算间距?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步骤一建筑相对关系1.山墙或采光面;2.板式居住建筑1.相对面;2.非相对面步骤二建筑功能1.居住建筑;2.非居住建筑步骤三建筑计算面宽1.40米;2.60米步骤四建筑相对高度1.室外地坪标高;2.檐口或屋脊高度(30度)步骤五立面特性步骤一建筑相对关系1.相对面;2.非相对面60度非相对面ABCAB相对面相对面非相对面ABCABD图1图2图3非相对面非相对面第十六条(建筑间距控制原则)建筑间距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相对面之间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各自半间距之和执行;

(二)非相对面之间的间距按照下表的各自退让值之和执行;(三)建筑转角处与相邻建筑之间同时存在相对面和非相对面的,其建筑间距按照相对面之间的间距执行。

步骤二建筑功能1.居住建筑;2.非居住建筑根据平面功能确定,分别确定。

第二十二条(不规则平面的间距计算)建筑平面不规则的,其建筑计算面宽包括与相邻建筑最近的相对面的立面宽度相对面的立面宽度(含阳台、外廊、飘窗、幕墙),以及平行于该相对面在建筑内部剖切形成的剖切面宽度剖切面宽度(含阳台、外廊、飘窗、幕墙),各建筑计算面宽处与相邻建筑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附图2)。

1、在建筑的多个立面(剖切面)宽度中找到用于计算间距的建筑计算面宽。

2、只有相对面的间距与建筑计算面宽有关。

图1图260度60度步骤三建筑计算面宽ABAAAA”Bu步骤四建筑相对高度在建筑的多个计算高度中找到用于计算两栋建筑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

建筑计算高度各立面对应的相邻室外地坪最低点至屋面结构层面的高度。

(30度及以内的坡屋面至檐口)分面分段判断室外地坪最低点u步骤四建筑相对高度建筑转角处与相邻建筑之间同时存在相对面和非相对面的,相对高度为建筑相对面各自的计算高度在建筑的多个计算高度中找到用于计算两栋建筑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

建筑相对高度u步骤四建筑相对高度建筑转角处与相邻建筑之间仅存在非相对面的,相对高度为两建筑最近点所属外墙面各自的计算高度。

在建筑的多个计算高度中找到用于计算两栋建筑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

建筑相对高度步骤五立面特性建筑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40米,平面呈矩形、L形、T形、十字形、U字形的建筑,其端墙宽度小于或者等于16米,未开设门、窗或者仅开设公共走道、楼梯间、厨房、卫生间的门、窗的外墙。

山墙板式居住建筑平面基本呈矩形,短边与长边的比值应当小于或者等于12,并且短边长度小于或者等于20米的居住建筑板式居住建筑项目名称:

上海绿城玉兰花园项目地址:

上海浦东齐爱路168弄户型:

四室两厅一厨四卫面积:

328平方米容积率:

1.5层数:

13F特点:

采光好,南北通透,视线好66M16.9M39M66M16.9M特殊建筑间距(第十七条)

(一)中小学教学楼、3个班及以上托幼建筑、医院病房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当在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保证采光、避免噪音医院病房楼保证采光、避免噪音、远离健康人群特殊建筑间距(第十七条)

(二)门卫房、车库车行出入口、地下建筑的人行出入口等独立设置的附属建筑与相邻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4米;特殊建筑间距(第十七条)(三)位于城市更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因完善居住功能,增加厨房、卫生间等背包工程,增设电梯、门厅、连廊、消防楼梯等建筑附属设施,以及增加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为片区服务的公共停车库等,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0.5倍执行;其他城市更新情形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半间距*0.5建筑间距*0.5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一)相邻建筑底层标高不一致的,其中一栋建筑屋顶标高在另一栋建筑底层室外地坪标高以下的建筑间距;

(二)门卫房、车库车行出入口、地下建筑的人行出入口等独立设置的附属建筑与相邻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三)居住建筑首层标高高于其相邻建筑非居住部分屋顶标高的,该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非居住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四)同一栋居住建筑在顶部退台收分后形成的高度不大于7.2米的建筑体之间的间距;同一栋非居住建筑在顶部退台收分后形成的建筑体之间的间距(附图1);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结合市场需求,鼓励退台(五)建筑计算高度24米及以下的商业建筑之间的间距;商业建筑间距目的:

塑造空间,而非保护采光。

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六)建筑计算高度40米及以下的工业生产性建筑、物流仓储建筑之间的间距以及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用地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宿舍工业生产性建筑工业生产性建筑工业生产性建筑不计算间距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不计算间距半间距半间距计算间距AB(七)新建建筑与原址保护的历史建筑之间的间距;符合保护规划利于风貌展示不影响结构安全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八)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之外的镇,其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库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

(退半间距不退全间距)不受规划建筑间距控制的:

住宅住宅住宅住宅住宅住宅公服设施半间距不计建筑间距半间距半间距建筑立面宽度控制(第二十一条)景观敏感的地块(城市重要水体、规划路幅宽度大于或者等于40米的道路、大于2万平方米的广场或者公园绿地相邻的头排规划地块)传统风貌区的环境协调传统风貌区的环境协调区区重要区域其他区域建筑计算高度(米)建筑立面宽度(米)H248024H6070H6060建筑计算高度(米)建筑立面宽度(米)H2424H80

(一)分区管控居住建筑立面宽度80米24米60米70米24米H60米60米70米24米H60米80米24米70米60米重要区域图示80米70米60米24米H60米60米建筑立面宽度控制(第二十一条)

(二)提高拼接建筑的空间品质。

拼接宽度规定(3米)建筑立面宽度控制(第二十一条)

(二)提高拼接建筑的空间品质。

立面凹槽规定(15米)容易混淆的几组概念板式建筑与山墙:

1、体型。

板式住宅基本呈矩形,有1:

2的体型要求;山墙出现在矩形、L形、T形、十字形、U字形的短边,没有具体体型数值要求,需要合理性判断。

2、高度。

板式建筑没有高度限制,山墙出现在40米及以下建筑的不开窗面。

3、短边。

板式住宅的端墙应小于20米,山墙应小于16米。

容易混淆的几组概念建筑控制高度、计算高度与相对高度:

1、建筑计算高度应符合建筑控制高度。

2、一个建筑有多个面,对应多个建筑计算高度,需要按照相关规则找出用于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

容易混淆的几组概念建筑立面宽度与建筑计算面宽:

1、一个建筑有多个面,对应多个建筑立面宽度,需要按照相关规则找出用于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计算面宽。

2、相对面间的间距与建筑计算面宽有关,非相对面间的间距为固定值,与建筑计算面宽无关。

容易混淆的几组概念建筑拼接与连接:

建筑连接不受拼接建筑立面宽度条文限制,但因不视为一栋建筑,需控制建筑间距。

建筑退让第四章修订原则体系上与间距体系保持一致(退让半间距)增强对城市界面的控制特殊退让l体系上与间距体系保持一致退让用地红线和道路中心线(第二十五条)步骤一确定用于计算退让的面1.山墙或采光面;2.板式居住建筑步骤二建筑功能1.居住建筑;2.非居住建筑步骤三建筑计算面宽1.40米;2.60米步骤四建筑计算高度1.室外地坪标高;2.檐口或屋脊高度(30度)步骤五立面特性60度退让用地红线和道路中心线(第二十五条)确定用于计算退让的面(小于或者等于60度的面)半间距半间距退让用地红线和道路中心线(第二十五条)大于60度的面退让最小值建筑计算高度H最小值建筑类型H2424H4040H6060H100100H居住建筑48131518非居住建筑48131315l增强对城市界面的控制退让道路红线(路段,第二十三条)路幅宽度(W)退让距离建筑计算高度(H)W2626W40W40H6035760H100579H1007911注:

不同高度的建筑,按各自建筑计算高度退让道路红线新建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大型商场、大型旅馆、大型医院、中小学校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5米。

80米24米80米24米26米5米7米道路红线不同高度的建筑,按各自建筑计算高度退让道路红线l增强对城市界面的控制退让道路红线(交叉口,第二十四条)路幅宽度(W)退让距离建筑计算高度(H)W2626W40W40H6057960H1007911H10091113注:

不同高度的建筑,按各自建筑计算高度退让道路红线位于不同等级道路交叉口的,按较高等级道路的退让标准执行44米26米7米5米9米位于不同等级道路交叉口的,按较高等级道路的退让标准执行24米7米l特殊退让城市更新(第二十五条(三))位于城市更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因完善居住功能,增加厨房、卫生间等背包工程,增设电梯、门厅、连廊、消防楼梯等建筑附属设施,以及增加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为片区服务的公共停车库等,与用地红线的退让距离按照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的0.5倍执行,与道路中心线的退让距离按照以上第一项、第二项执行;其他城市更新情形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退让用地红线对折;退让道路中心线不打折;微改造城市更新管理办法预留立法接口12l特殊退让与用地红线的退让距离按照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的0.5倍执行,与道路中心线的退让距离按照以上第一项、第二项执行;半间距*0.5半间距建设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道路中心线l特殊退让退让公园绿地、广场(第二十六条)

(一)退让公园绿地(G1)、广场用地(G3)边界的最小距离,应当在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其中,退让沿城市道路布置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30米的带型公园绿地(G1)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小于3米;

(二)退让防护绿地(G2)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小于3米。

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30米建设用地红线半间距+3米半间距+3米3米l特殊退让退让中小学、医疗卫生、体育用地(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体育用地边界的距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退让相邻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体育用地(A4)边界的最小距离,应当在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拟建设用地与相邻用地为同类规划用地性质的,其建筑退让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执行。

居住小学中学小学加退3米不加退3米l特殊退让地下建筑退让(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地下建筑控制要求)除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外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沿城市道路布置的,其地下建(构)筑物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或者因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建设项目需要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经专题论证确定。

第二十九条(地下建筑与建设用地红线的距离)除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外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地下部分与建设用地红线的距离,应当满足安全要求,且不得小于3米;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或者因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建设项目需要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经专题论证确定。

l特殊退让地下建筑退让(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中心区域、轨道站周边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连通其他区域不鼓励连通应急避难场所保护(结合第九十一条)临街建筑墙外设施退让(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临街建筑墙外设施)临街建筑墙外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阳台、飘窗、外廊、外包柱、门廓、采光井、橱窗、污水处理设施等,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

(二)雨篷、挑檐等外墙设施,其下部离室外地面净空高度小于或者等于3米的,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净空高度大于3米的,可以超越建筑控制线,但不得超越道路红线;(三)与城市道路相连的通道、踏步、花台,临城市道路设置的围墙不得超越道路红线。

提供必要的建筑与城市连接的通道。

(通道、踏步、花台)结合权属,避免争议(围墙)。

提供必要的建筑与城市连接的通道。

(通道、踏步、花台)结合权属,避免争议(围墙)。

建设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建设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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