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实施细则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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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实施细则2019.doc

XXX项目工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Xxx项目监理部

XXX年XXX月

1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安全监理目标 1

3.安全监理依据 1

4.安全监理内容 2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

6.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 6

7.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6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住宅项目目

1.2建设地点:

1.3总建筑面积:

1.4工程投资:

1.5建设单位:

1.6管理公司:

1.7监理单位:

1.8设计单位:

1.9施工单位:

北京XXX城建公司

2.安全监理目标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在项目监理工作中,我项目监理部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实现如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2.1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2死亡事故为零;

2.3重伤事故在2‰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

2.4杜绝火灾事故;

2.5杜绝高坠事故;

2.6杜绝物体打击事故;

2.7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

3.安全监理依据

3.1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3.2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3.3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3.4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3.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3.6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3.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3.8《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3.10《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4.安全监理内容

4.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单位、供货单位等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我项目监理部认为,要做好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以合同形式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考核和奖罚措施。

使安全生产管理成为各单位、各部门和人员主动、自觉的行动。

4.3防患于未然,严格施工安全的预控措施

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要加强预防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作为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工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方案,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可靠性,必须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和材料、工艺、设备坚决予以否决。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4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4.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6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7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8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10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11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1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13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4.14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4.15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4.1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

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4.1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由项目总监任命安全监理师

明确工作职权和内容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方案

或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查验各项人员证书、材料设备安保资料等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督促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等

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计划开展,安保体系运行是否有效。

制止违章作业。

对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和跟班监督

记录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

审阅签署各项安全资料

对施工安全计划、目标与现场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比对。

寻找安全管理薄弱点,对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整改指令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问题,敦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对存在的较严重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认可后实施

工程竣工召开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总结会议

6.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

6.1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6.1.1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对所用的钢管及扣件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能采用,钢管不得焊接,严重锈蚀、变形、裂缝的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

6.1.2支架及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6.1.3支架的基础要可靠,构件紧密并加入纵、横向连接杆件,使支架成为整体,并按要求设置足够的斜向支撑以保持其稳定。

6.1.4检查操作层情况,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

6.1.5支架及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1.6高处(空)作业始终要系好安全带,关于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在高处(空)作业安全监理一节中已有祥叙,在此不再赘述。

6.1.7支架及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继续施工。

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6.1.8所有高处(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空)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6.1.9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行检查,加固松动部分,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6.1.10拆除时应分层从上到下逐步拆除。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6.1.11不允许上、下两步同步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6.1.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齐。

6.1.13一般情况下,夜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如要实施,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

7.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7.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7.1.1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7.1.2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不得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7.1.3不准在脚手架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7.1.4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7.1.5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7.1.6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7.2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1.7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1.8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等;

7.1.9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7.1.10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7.1.1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1.1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1.1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高危作业实施旁站;

7.1.14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1.15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7.1.16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

7.2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处(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处(空)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作业。

7.2.1临边作业:

建筑物的外墙、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拦、防护网并装安全门。

7.2.2洞口作业:

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楼梯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拦,护拦上装明显标志,通道口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

7.2.3悬空作业:

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应经检查验收签认后,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

7.4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7.4.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场勘察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④.配电线路设计,选择敷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方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⑤.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⑥.选用标注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⑦.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4.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有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

7.4.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7.4.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力电缆。

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7.4.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

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

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7.4.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守下列规定:

7.4.6.1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7.4.6.2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3根,连接线埋深不得小于0.7米,接地极打入地下不得小于2.5m,并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

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7.4.6.3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4.7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7.4.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7.4.9施工现场,均应设置合格的配电箱。

配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7.4.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7.4.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

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固定在适当地方。

7.4.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4m以上,如低于2.4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7.4.1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7.4.1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

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

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7.4.1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

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全,应及时更换。

7.4.1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7.4.17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

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

严禁带电作业。

7.4.18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

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7.4.19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

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7.4.2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4.21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7.4.22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7.4.23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7.4.24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7.5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7.5.1电气焊的弧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

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7.5.2氧气瓶、乙炔瓶在工作时必须固定,防止被碰撞后跌倒发生意外。

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

7.5.3氧气瓶、乙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7.5.4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的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5.5经常检查氧气瓶与气压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7.5.6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乙炔瓶不准平放。

7.6.7各种气瓶要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瓶需符合要求,并要具有防震胶圈和防爆、防晒措施。

7.5.8各类易燃易爆品必须单独存放,危险品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禁烟区。

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7.6施工机械安全监理

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7.6.1小型施工机具安全监理要点

7.6.1.1砂浆搅拌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7.6.1.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7.6.1.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7.6.1.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7.7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7.7.1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工地上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设警示灯。

7.7.2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标志的规格与颜色,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制作。

7.7.3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滑和防冻措施。

7.8施工环境管理

7.8.1施工环境管理目标经过对本工程项目的考察、分析,确保实现如下施工环境管理目标:

7.8.1.1科学文明施工,实现绿色环保工程,达到北京市文明施工工地;

7.8.1.2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按北京市要求处理,废弃物处理实现无害化处理;

7.8.1.3污水排放:

COD低于150mg/L、PH6—9mg/L;

7.8.1.4扬尘最高限值:

施工现场0.35mg/m2;

7.8.1.5噪声最高限值:

昼间75dB、夜间55dB。

7.8.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8.1.7不发生严重扰民事件;

7.8.2施工环境管理重点

本工程项目,对施工环境管理要求高,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绿色环保的理念。

同时,良好的施工环境也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

我司已经通过了GB/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经过初步分析,我项目监理部认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管理有以下工作重点:

78.8.2.1组织落实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

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需要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供货单位等参建单位的共同参与、维护、改进。

因此,建议业主通过合同确定各参建单位一致的施工环境管理目标、各自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考核奖罚措施,使施工环境管理目标统一、有法可依、措施有力。

根据总承包制和相应的合同规定,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为施工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环境管理的负责人组成现场施工环境管理小组,根据ISO14001环境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使环境管理工作层层、面面都有人负责。

7.8.2.2全面、正确的识别环境因素,严格环境管理的预控

要做好现场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就要首先做到能全面、正确的识别环境因素,并找出各施工阶段和施工工序、工种的重要环境因素作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

做为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针对重要环境因素产生的危害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环境管理方案或预防措施,并严格监督方案或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前做好预控工作。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环境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若施工单位不听从指挥的,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隐患完全消除,方可继续施工。

7.8.2.3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施工环境管理工作是持续的、不间断的,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应该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工程进行的每一个时刻。

尤其杜绝为应付检查而进行的突击整理现场,监理单位应督促各参建单位时刻做好施工环境管理工作,把施工环境管理当作一项日常的、必不可少的基本工作来进行。

做到随时可以迎接任何单位和政府机构的检查,真正实现绿色环保工程。

7.8.3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内容

7.8.3.1监督总包单位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7.8.3.2监督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责任制;

7.8.3.3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7.8.3.4审查施工单位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及设备的配置情况;

7.8.3.5审查施工单位的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检测数据;

7.8.3.6审查有关疫情防疫的措施及应急准备情况;

7.8.3.7组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检查、管理;

7.8.3.8定期召开环境管理工作例会;

7.8.3.9对重点工序、环节的环境管理进行重点监控,制订相应的环境监理细则;

7.8.3.10发现环境隐患及时纠正,必要时发监理通知甚至要求暂停施工整改;

7.8.3.11环境管理资料的归档、保管、移交。

7.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7.9.1施工单位应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场地布置。

7.9.2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设洗车台,对出工地的施工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工地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7.9.3工地必须设置排水沟,工地排水必须经过二级沉淀后放方可排入下水道,严禁工地排水未经处理排放。

7.9.4文明施工措施要根据现场场地情况制定。

材料和构件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规定,跳板、钢木模板及废料等使用后需及时清理;

7.9.5施工现场“五小”设施卫生要求

7.9.5.1食堂

7.9.5.1.1内外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78.9.5.1.2有消毒、防尘、灭蝇、除鼠措施。

内部布局符合生熟一条龙;

7.9.5.1.3工地食堂有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

7.9.5.1.4位置与厕所、污水沟距离大于30m;

7.9.5.1.5设熟食间有熟食罩,内不得有蝇和蟑螂,生熟饮具分开,已消毒的熟食具器必须置于规定的消毒柜中;

7.9.5.1.6必备的冰箱,有专人管理,生熟分开,定期清洗并有记录,有进货标志;

7.9.5.1.7要有留样菜,有进货验收记录,变质食品有处理记录;

7.9.5.1.8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上岗,并做到“三白”;78.9.5.1.9砧板、拌面机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

7.10其它工作的安全监理

7.10.1安全设施及装置、施工机具、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等措施要求。

如脚手架的负荷验算、安全装置灵敏度的试验、安全带的拉力试验等,都要认真进行。

7.10.2施工现场中的洞口及坑、沟、漏斗等处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在开挖后基坑及高空脚手架的周边,应有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7.10.3有关防火、防爆措施。

7.10.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

7.10.5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及防灾措施,如防洪排渍、防雷击、防滑、防冻等。

7.10.6对各施工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要有预测和处理措施。

有条件的可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中的预测、综合评价和辩识方法进行事故预测,如采用鱼刺图、故障树图等方法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表,控制事故发生。

7.10.7要制定适合工程特点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可参照国家有关规程的条款、要求制定)。

7.10.8其他安全要求。

如对机械设备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劳动组合,防火,人员进出,工段和班组的班前教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承包过程中的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联保制度等,施工方还应遵照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制定适合本工程的实施细则。

7.10.9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

序号

危险源

施工阶段

引起伤害

预防措施要求

检查要点

1

施工用电

全部施工过程

触电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电工持证上岗。

3.使用标准合格配电箱。

4.定期检查、检测。

5.接地完好。

6.实行三相线五线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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