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电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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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电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修版
目录
培训管理制度6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说明(略)6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8
第二章教育培训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8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和类别11
第四章教育培训要求和相关规定12
第五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13
第六章教育培训资源建设13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14
第八章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与奖励14
第九章附则15
附件一、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机构图和成员名单16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委员名单17
附件三、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管理责任图18
附件四: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协议书范本19
附件五:
2008年度培训费明细表20
附件六: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培训申请表20
培训计划管理办法21
第一章总则22
第二章培训规划和计划的内容22
第三章培训规划和计划管理程序23
第四章培训计划编制职责分工24
第五章培训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和滚动调整25
第六章培训计划管理监督考核26
第七章附则26
附件一:
编制培训计划的管理流程图27
附件二:
阳电公司部门班组2009年月培训计划28
附件三:
多经公司部门班组2009年月培训计划29
附件四:
月度归口管理培训计划范本30
培训工作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办法31
培训工作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办法32
1.范围32
2.考核对象32
3.考核项目32
4.培训考核机构及其责任32
5.月度培训绩效经济责任考核标准32
6.部门培训绩效经济责任分配办法32
7.培训绩效经济责任考核细则33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37
1.范围38
2.培训费来源和用途38
3.教育培训费管理责任与权限38
4.教育培训费管理内容与规定39
5.教育培训费发放标准40
6.检查与考核40
附件:
教育培训费发放标准41
职工外出培训管理标准43
1.范围44
2.术语和定义44
3.职责分工44
4.外出培训工作程序45
5.检查、考核、改进46
6.记录46
附件一:
职工外出培训审批表48
附件二:
职工外出培训人员名单49
附件三:
外出培训人员学习情况反馈表49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50
第一章总则51
第二章管理职责51
第三章国家和行业技能资格申报条件52
第四章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织机构53
第五章程序与管理53
第六章岗位与聘用54
第七章附则55
附件一: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56
技能大赛管理办法57
1.总则58
2.职责分工58
3.技术比武工作组织及要求59
4.表彰奖励59
5.附则6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取证管理规定61
1.范围62
2.引用标准62
3.总则62
4.培训及取证程序62
5.考核与发证63
6.复审63
7.日常管理63
8.取证和复审的有关规定63
9.服务期64
10.检查与考核64
附件一: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程序65
附件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登记表66
培训场所及设施管理办法67
1.目的及适用范围68
2.管理组织68
3.管理内容68
4.附则69
附件一:
培训场所使用情况登记表69
附件二:
培训设施使用情况登记表70
附件三:
培训设施借用申请表70
培训办班授课管理办法72
1.内容与适用范围73
2.培训办班授课术语定义73
3.培训办班授课程序73
4.附则74
附件二:
阳光电厂培训办班授课申请表75
附件三:
阳光电厂培训办班授课情况反馈单76
对外培训管理标准77
1.适用范围78
2.对外培训管理的术语和规定78
3.对外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79
4.检查考核79
5.附则79
附件一:
江南阳光发电公司对外培训收费标准80
附件二:
对外培训审批表81
附件三:
对外培训工作联系单83
附件四:
对外培训情况反馈单84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85
第一章总则86
第二章管理职责86
第三章上岗证管理和考试发证程序87
第四章考核89
第五章附则89
附件一:
阳电公司上岗证分类分级表90
阳光电厂仿真培训中心管理办法92
第一章总则93
第二章培训中心服务工作程序93
第三章培训学员管理94
第四章工作人员管理94
第五章财务管理95
第六章附则95
附件一:
江南阳光发电公司培训项目价格一览表96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认办法97
一、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认适用范围98
二、确认时间98
三、确认的基本条件98
四、确定99
五、非工程类职称考务工作程序99
六、非工程类职称确认工作程序99
七、附则100
附件一:
工作流程:
100
附件二: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民主测评表100
附件三: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业绩考核表101
附件四: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专家评审意见表101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103
一、适用范围104
二、公司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04
三、公司职称认定时间105
四、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基本条件105
五、职称认定权限106
六、职称认定工作程序106
七、附则107
附件一:
工作流程:
107
附件二: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民主测评表108
附件三: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部门业绩考核表108
附件四: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专家评审意见表109
培训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说明(略)
1、已于2008年12月以电子版的形式,传送公司领导、各部门正职和全体中层干部、各部门培训专(兼)职人员征求意见。
2、2008年元月,各部门正值集中对《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意见。
3、拟召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讨论。
阳电公司企业标准
Q/XD-2-21.40-2008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2008-12-28发布2009-01-01实施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集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的规定,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统领,为集团公司实现“8467”和“国内行业前列、世界企业500强”的目标,为实现公司“人才强企”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以全员培训为手段、以提高人员素质为目标,推进培训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完善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依据:
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规定;③阳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教育培训的目标: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构建独具阳电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着重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综合素质,提高员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努力培养造就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的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人力资源优势,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按岗位培训的原则。
推行岗位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检查考核的制度。
教育培训要纳入公司工作计划、落实检查、考核管理中,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奖惩。
第五条教育培训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教育经费中支出。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参加阳光电厂生产的项目承包单位员工(不含费用)。
第二章教育培训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建立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值班组三级培训体系,外委承包单位按照项目班组划归到第二、三或四级培训管理网络。
机构图和教培委名单见附件一、二。
第八条成立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简称教培委)。
1、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任教培委主任
2、教培委常务副主任由协助总经理管理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
3、公司领导副职及三总师、副总师任教培委主任委员,为分工主管口的教育培训管理责任人。
4、各部门(多经公司)正职任教培委委员,为部门培训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教培委下设教育培训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教育培训计划和考核管理工作。
1、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副总师担任。
2、办公室副主任由培训归口部门正职担任:
即人力资源部、政工部、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正职。
3、办公室成员由公司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门的培训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各部门、多经公司教培工作专兼职人员组成。
专业培训管理设在归口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政工部(含工会)、安监部、生技部。
第一十条教育培训班组管理成员构成:
生产部室的技术专工以及各值、班、组长,多经公司车间、部门负责人,外委运行检修项目专业专工等,即为辖区及班组培训管理责任人。
第一十一条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批准公司教育培训战略规划和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审批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费预算和决算;
3、负责审批公司仿真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项目。
4、负责组织、督导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负责组织技术大赛和反事故演习、技术讲座等活动,负责岗位技能考试和认证复核工作。
5、负责公司教育培训成果和绩效的考核评价。
6、负责公司兼职培训师的考聘工作。
7、负责审批上报教育培训报表。
第一十二条教育培训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草拟公司教育培训战略规划和年、季、月《教培计划及培训预算》,报教培委审批,并组织实施。
每年11月25日前上报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上报下季度培训计划和预算;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培训计划和预算。
2、负责草拟修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上报教委会批准,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规定培训项目。
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指导、协调、检查、考核部门和班组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报教培委批准,并组织贯彻执行。
每月10日前上报公司部门上月《培训考核评价月报表》。
4、负责组织抽查各部门、班组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按照培训制度进行考核评价,上报《奖惩考核单》
5、负责培训费的使用管理,编制培训费用决算分析报告,按计划签字《培训费使用申请单》。
6、负责组织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试认证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的专业技术考试、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7、负责草拟新入职员工的认识培训和见习期培训计划,上报批准并组织落实;负责草拟转岗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计划,上报批准并组织落实。
8、负责公司教育培训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兼职培训师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发岗位技能的教育培训教材、课件、视频、考试题库,负责阳光电厂仿真培训中心的管理,负责与系统、行业、集团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教育培训项目。
9、负责建立完善公司全员教育培训档案,提供员工培训查阅功能。
第一十三条公司专业培训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政工部、安监部、生技部、人资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1、负责草拟《公司专业培训考核计划及培训预算》,报教培委审批,并组织实施。
每年11月20日前上报公司下年度计划和预算;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上报下季度计划和预算;每月20日前上报下月计划和预算。
2、负责公司专业培训考核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每月10日前上报《专业培训考核评价月报表》。
3、负责组织抽查各部门、班组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按照培训制度进行考核评价,上报《奖惩考核单》
第一十四条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部门正职)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审批上报《部门培训计划和培训费预算》。
每年11月20日前上报下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上报下季度培训计划和预算;每月20日前上报下月培训计划和预算。
2、负责执行公司培训制度,组织、督导、落实、检查部门执行公司和部门年、季、月度培训计划。
3、负责检查、评价、考核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绩效,每月5日前上报部门上月《培训考核评价月报表》。
4、负责按计划审批本部门干部、员工《外出培训计划单》和报销单。
第一十五条部门专(兼)职培训专责的职责:
1、负责草拟《部门培训计划和培训费预算》,上报部门正职审批。
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下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上报下季度培训计划;每月15日前上报下月培训计划。
2、负责执行培训制度,督导、落实、检查部门执行公司和部门年、季、月度培训计划,总结经验,提出《考核意见单》。
3、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绩效,每月3日填报部门上月《培训考核评价月报表》,并报部门正职审批。
4、负责组织草拟各类培训实施方案,组织部门岗位技能考试考核。
第一十六条教育培训值、班、组管理成员主要培训职责:
1、草拟班组培训计划,报班长签字审批,并按月总结填写报表。
2、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班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3、组织本班组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演习及操作演习。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和类别
第一十七条公司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员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二)公司要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突出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公司竞争力。
第一十八条培训的类别包括:
岗位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合作教育培训等。
(一)岗位技能培训。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技术、行政、财税、经营管理岗位规范要求和岗位培训标准以及发展的需要,对各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岗位技能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岗位技能轮训以及转岗技能培训。
1、新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包括:
国家政策法律、厂规厂纪、职业道德纪律、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发电生产过程、岗位基本技能、消防救护及军事等培训。
2、岗前培训。
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岗位基本技能资格和岗位技能培训。
3、岗位培训。
在岗员工每月必须参加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技能更新培训,其主要途径和形式有:
实操培训、技术问答、突发事件(事故)预案及演习、技能考试、仿真机以及其他实操培训、各种培训班(技术讲座)或培训活动、自学等。
4、岗位轮训。
各岗位人员进行岗位互换轮训,旨在加强换位思考,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5、转岗培训。
根据公司适应市场发展形势需要和定员编制,岗位调整带来的员工转岗,必须参加转岗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6、超前性项目培训。
对新建项目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应当配备生产准备人员,开展超前性教育培训工作。
(二)职业资格培训。
根据国家和行业、集团规定,实行特种工和职业资格(工种)要求持证上岗,必须参加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合作教育培训。
合作培训是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为培养公司各类高级专一型和复合型人才,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优秀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集团内学习和交流。
第四章教育培训要求和相关规定
第一十九条根据岗位技能实际开展全员岗位技能。
每月各部门、各班组培训率不得少于85%。
五班运行制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班运行制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不得少于6学时,白班制管理和检修人员每月集中培训5学时。
第二十条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积极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本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和公司上岗证书。
特殊工种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核以及取证换证工作。
对经培训仍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应调离现岗位或离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在职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获取国家就业准入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和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证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优先安排劳动模范、获得表彰人员、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教育培训项目,特别是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应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需送培。
第二十四条实行岗位技能培训以考促学制度,参训人员需进行考试、考核,并将培训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
第二十五条干部、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或者送培学习,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培训合同,需办理外送培训审批手续,依法实行教育培训合同(协议)管理。
第二十六条教培委考核组负责各部门、班组定期抽查,执行《月度培训绩效经济责任考核办法》,同时对教培委考核成员部门进行培训绩效检查监督情况进行履职考核。
第五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
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领导副职)、委员(部门正职)、成员(班组正职)、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专(兼)培训专责、培训员应对所主管的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切实保证岗位技能的教育培训质量。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多经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委会批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多经公司)定期进行培训工作自我总结评价,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认证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和后续学历(学位)证书等按照档案规定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第六章教育培训资源建设
第三十一条公司建立仿真培训中心,建立检修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室,负责承担3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生产集控人员的以及其他专业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比赛等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积极开展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设备制造厂商、和相关培训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构建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批准后送培。
第三十三条加强公司兼职培训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培训师参加专业培训、以满足部门和班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要求。
兼职培训师实行考核评价、动态管理,聘期为两年,经考核合格后续聘。
兼职培训享受课时补助等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多经公司),根据岗位和专业规范以及培训标准,修订、编写和开发阳光电厂岗位培训以及仿真中心培训的教材、课件、视频教材。
开发ETV和远程网络学院的远程培训。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和《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岗位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可按照制度编制增加培训费报告,批准后按照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员工职业资格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教师津贴及各类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教育培训活动,用于培训设施管理维护。
第三十七条教育培训经费应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确保教育培训经费的足额提取和合理有效使用。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
员工教育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费用不列入教育培训经费,执行公司有关差旅制度。
原则上不承担各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代会和监审部要分别履行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质询。
第八章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与奖励
第四十条公司应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纳入到中层干部任期考核之中,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收职工代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并公布检查考核结果,对教育培训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班组集中培训都必须有监督人员参加。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集中培训等工作监督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或者专工是班组集中培训等工作的监督责任人,部门专工或者点检员是外委项目班组集中培训等培训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必须按照公司培训制度履行监督考核职责。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多经公司)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工上岗、晋升和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生产、生活服务公司和关联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阳电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自本办法自2009年元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鄂阳电司人[2003]33号)。
附件:
1、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机构图
2、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管理责任图
3、师徒合同和培训协议范本
附件一、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机构图和成员名单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委员名单
一、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
教培委主任:
王晓林、彭光明
教培委常务副主任:
张建农
教培委主任委员:
杨立辉、李风亮、陈丹、刘汉斌、张首武、刘英、杨传华、
教培委委员:
副总师,公司各部门、多经公司正职
二、教培委办公室成员
教培委办公室主任:
翁汉兴
教培委办公室副主任:
闫立宪、卜文涛、林四成、杨文波
教培委办公室成员:
1、专业教培归口管理部门的专兼职教培工作人员:
人资部:
龚彦琦李玉玲翁波;政工部:
彭汉文;生技部:
张绍辉;
安监部:
杨卫华;
2、各部门专兼职培训工作人员:
总经部:
丁存波;监审部:
马薇;财务部:
彭璟;经营部:
杜琳;信息中心:
无;
计划合同部:
无;燃料部:
李兵、唐平良;工程部:
陈华林;
发电部:
白淯西、何红周、检修部:
文锋、李军初、
创原公司:
孙改玲、刘恋;华电公司:
刘晔清、彭艳萍;天健公司:
张一帆、张累;
三、公司教育培训班组教培工作责任人:
总经部:
保安班管理人;安监部:
消防站长;
燃料部质检站:
质检专工、轨道衡、采、制、化班长;
发电部:
300MW值长、单元长;600MW值长;化学运行班长、化验班长;
外委运行专业专工;外委承包单位运行班长;
检修部:
自委专工;电二、机控、辅控、炉控、自控班班长;
外委维护项目点检专工;外委承包单位检修维护班班长;
创原、华电、天健等多经公司:
部门、车间负责人
附件三、阳电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四级网络管理责任图
附件四:
江南华电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协议书范本
甲方:
江南华电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