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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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细则》,结合企业安全管
理的实际情况。
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
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
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
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
认真整改。
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
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所有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及签字手续。
“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
备不得带病作业。
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
面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
奖励项目部 5 万元,市级 3 万元,县市级 1 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
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 1-3 万元。
二、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
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 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
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
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
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
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
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
目部按工程造价 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 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
和使用。
(2)、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
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
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
20%安措费中再提取 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
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
发现代替
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
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
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
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
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
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
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6 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 32 小时,掌握
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 7 天,公司级
2 天,项目部级 2 天,班组级 3 天。
4、培训内容:
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各项安全生产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
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
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
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
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
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
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
患的整改。
(2)、项目部接受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
业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按 JGJ59-2011 执行。
(3)、项目经理组织每 15 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
检查:
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
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
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
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
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
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月 10 日上午 8: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参加人员:
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
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
项,如:
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 日),10 号、20 号定期
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 3 日内将存在的问题,
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年度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
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6)、关于对“黄金周”检查时间:
“五、一”前,即 4 月 28-30 检查,
“十、一”前 9 月 28-30 日检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
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2)、按 JGJ59-2011 标准中的 10 大项,由 8 人具体分工逐项落
实。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
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
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
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
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
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
事故报告和调查 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 30 人以上,在 2 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
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在 2 小时内上
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 3 人以上,9 人以下,重伤 20 人以上,
在 2 小时内上报。
(4)、死亡 3 人以下,重伤 3 人以上,19 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
发生事故单位应在 4 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
组织抢救伤员。
急救电话:
120,报警电话:
110。
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
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
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
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
(3)企业或项目部除要严格执行报告书内容外,必须一式 8 份上交:
隶属单位 2 份、城建部门 2 份、保险公司 2 份、企业备查 2 份。
(4)事故报告手续:
单位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叫企业
档案室。
A、0.2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找徐升)承发包生产合同(电脑)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件的复印
件。
(找办公室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考试卷(查找当年施工项目部
证件和三级考试卷)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公司、工程处。
(图表示、电脑里有)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按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
按《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1 万平方米以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 万
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 2-3 名专职安全员;5 万平方米:
必须成立安全生
产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