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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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细则
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一)局长职责:
主持全盘工作,即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和机关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调整、推荐、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主持召开机关事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宜;负责财务、车辆的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局长职责:
协助局长,即组织协调和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参与重大工作的决策,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完成局长委托的其他工作,当好局长助手。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沟通领导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汇报各项工作进程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各股室下达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送、整理、保存,提出文件处理意见和督办领导批示;妥善管理和使用单位公章;负责单位考勤的统计;负责单位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各类文字材料的审核;负责档案管理、报刊整理和电子文件的上传;负责编辑《民族宗教工作简报》,每年12期;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三公”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族工作室:
开展调查研究,统计整理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基本数据,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草拟业务相关的事务性文件;负责少数民族学生“三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其它少数民族补助费的审查、发放、公示、效益分析;负责更改民族成份资料的审核、上报;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处置民族突发性事件。
(三)宗教工作室: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即实施宗教团体的登记、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聘用、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出国人员朝觐等具体许可行为及行政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汇报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保障宗教信息渠道的畅通,协调公安国保,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和邪教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破坏;负责宗教基本数据的统计整理,起草调研报告等业务性文件;负责宗教知识、宗教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宗教“三支队伍”、“三级网络”建设;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处置宗教突发性事件。
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杜绝乱建寺庙和宗教造像现象。
(四)蒙古语文工作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指导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保障蒙古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治权利,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负责民族知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上级部门和业务工作相关材料的翻译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统计整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数据,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调研报告等业务性文件;负责民族古籍的挖掘、搜集、抢救、整理、出版工作;负责统计整理民族干部、文化、医药卫生事业的基本数据,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发展。
(五)社会市面用文管理中心:
负责各类牌匾、广告、指示牌、文头、印章等社会市面用文的管理,确保蒙汉两种文字的并行并用。
三、工作制度
(一)各股室由股室主任负责按局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如需增补或取消部分计划,需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和局长批准;重要的需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批准。
(二)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各业务股室的月、上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各业务股室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在7月15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在11月15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安排报办公室。
(三)各股室到半年、年终时都要书面汇报总结工作情况,以供年度考核。
(四)各股室受理工作事项时,必须要在两天之内提出处理意见,给予反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告知有关领导和单位。
(五)凡超出股室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问题必须讲明情况,并提出本人或本股室的具体意见,不得将矛盾上交、推托。
(六)上级机关和局领导布置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查。
(七)各股室组织股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局长负责。
(八)各股室每年需完成至少1篇调研报告和1篇理论文章,并见报。
(九)接待来访群众需遵循一下流程;办公室对来访者反映情况、联系方式、证件进行登记后移交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责成相关业务股室进行答复。
受理完毕,由股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
再由办公室整理,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四、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由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研究部署机关当前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落实下一阶段的工作。
研究讨论其它工作事项。
(二)局务会议
由局长、副局长和相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局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日期和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讨论贯彻方法、落实措施;分析研究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通报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重要情况。
(三)各项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并派专人妥善保管,定期存档。
(四)严格保密纪律。
凡属保密事项,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五)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向会议缺席人员通报会议决定的事项。
(六)分管局长要认真督促各股室抓好会议决定的落实。
办公室要及时了解督查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局领导报告。
五、机关学习制度
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每人年终有学习总结、学习笔记,凡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局长请假,报办公室备案。
(一)党支部学习: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讨论、决定、布置党支部工作和其它事项(包括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二)机关学习:
学习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重大会议精神。
(三)民主生活会:
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
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办公室负责记录考勤。
若遇特殊情况,学习时间相应推迟。
(五)学习形式:
实行轮流领学制。
各办公室轮流领学,领学人由各办公室落实到每个人,领学人必须认真备课,在学习前在办公室备案。
党员学习内容由支部副书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
(六)鼓励和支持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提高学历。
对考入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职工给予一定的资助。
六、发文工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发文字号(上行文):
“东民宗字〔20××〕×号”。
审批程序:
各股室发文时后,由股室主任拟稿、初审,移交办公室主任对格式进行把关后,经副局长同意呈送局长签发。
属各单位联合发文,需局长及各有关单位领导会签。
2、以认真、严谨、求实的作风制发公文,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3、在服从工作需要和正确体现领导意图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字文稿主题明确,文理通顺,内容清晰,书写清楚。
(二)制发程序
1、拟稿。
各股室草拟本股室相关文稿,股室主任负责内容关、政策关和文字关。
2、审核。
文稿经确认行文后,办公室在认真把好格式关后,送分管局长审阅,再呈局长。
3、送签。
核稿后的文件由局长签发。
4、文印。
文稿签发后,到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划号。
需发送纸质文件的由拟稿股室负责打印、校对、发送。
其余由办公室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送。
5、发送及存档。
文件印出后,办公室要及时归档。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按照会计准则建立和健全各类账目,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从严控制,合理使用。
(二)票据由财务室审核后,填写报账单。
报销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局长审批。
凡发现不能接纳记账的条据,要立即向领导声明。
(三)财务人员要将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年底向局务会议报告,做到账务清楚,收支公开。
(四)财务人员要互相配合,认真审核票据原始条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五)会计和出纳要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处理好相互间业务往来关系。
会计不设立现金账目。
出纳要凭领导的签字票据支付现金,未经领导签字不得支付任何现金。
凡发现没有领导签字的报销票据,要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所报销的款额由财务人员负责追回或抵补。
(六))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严禁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更不得私存大额公款,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七)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旅差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公务出差归来,必须要在5日内填写旅差报销单审核报销。
公务人员的差旅补助按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
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局长签批。
3、局各股室的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及股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机关章或业务专用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8、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9、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0、办公室主任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机关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
1、机关印章、财务印章、支部印章由办公室管理。
除财务由出纳管理外,其余由办公室主任管理。
其他业务印由各股室主任管理。
印章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局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