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虚假供货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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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虚假供货合同
贷款虚假供货合同
篇一:
购销合同(贷款用)
购销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货款总额为:
叁拾陆万柒仟元整(大写人民币:
367000元)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2、甲方开户行账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三天内发出货物及一个月内提供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篇二:
购销合同(贷款用)
购销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
叶珊兰购货单位(乙方):
叶邦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货款总额为:
肆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2、甲方开户行账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三天内发出货物及一个月内提供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篇三:
贷款、合同诈骗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篇四: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镯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站):
三、合同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交货前预付30%首付款,计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于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六、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
符合国家同
类行业标准。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日期:
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八、货物的所有权:
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供方有权利对所供货物进行处理。
九、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
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篇五:
虚假按揭能否构成合同欺诈
虚假按揭能否构成合同欺诈
案情:
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某房地产项目时,为了获得银行贷款,采用与本公司员工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向银行办理按揭的方式,获得了银行的按揭贷款。
向银行按揭后,其所有房屋均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后来,该房地产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了真正的买房人,并收取了房款,同时也交付了钥匙,但隐瞒了该房屋已经按揭抵押的事实,及至买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时,才从房屋交易登记机关获悉房屋登记为他人且已经抵押的事实,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
买房人以开发商欺诈售房为由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已付购房款。
对此,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开发商虽然隐瞒了该房已经按揭抵押的事实,但该按揭实为虚假按揭,并非真正的“一房二售”,开发商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所谓的先买房的买房人人并非真正的购房人,其也不可能与实际买房人争房,至于实际买房人的产权证,只要开发商将银行贷款提前还完,就可解除抵押登记,从而使后买房的买房人办理产权证的障碍得以消除。
因此,开发商不应承担双倍赔偿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开发商在后一售房过程中存在重大欺诈,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买房人完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对于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该房屋卖与第
三人,或者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五种情形下的欺诈行为,规定了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该案中,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售房,是其是否承担双倍赔偿的民事责任的争议焦点。
后买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已经将该房向银行作了抵押登记,但其并未如实告知后买房人,这已经构成了隐瞒合同重大事项。
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房屋的权利,而房屋一旦设置了抵押,则影响了其所有权的功能的发挥。
因此,如果后买房人知道其所购买的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其最大的可能就是放弃购买该房屋。
事实上,当买房人在支付了房款后,在办理产权证时知道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后,其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就已经表达了其被欺骗后的心理状态。
因此,开发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
第一种意见以开发商已经将房屋钥匙交给买房人,买房人已经实际控制了该房屋为由,认为该房屋不是真正的一房二卖,故得出不能双倍赔偿结论,但其忽略所有权的权能除了还有占有、使用外还有收益、处分的权能。
买房人支付了购买房屋所有权的对价,不可能只得到房屋的使用权。
此其一。
其二,依现代各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公示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动产以登记和登记之变更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作为权利享有的公示方法,以占有之移转即交付作为其变更的公示方法。
法律赋予登记、登记变更,及占有、交付以公信力,社会公众可通过登记、登记变更及交付等获悉物权的享有与变动情况。
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的产权人推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在房屋交易登记机关已经办理了预售房登记的买房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享有对其被
登记为产权人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
因此,第一种意见以该买房人不会与后买房人争房,只是一种善意的推测,并不能排除某一天该买房人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向后买房人行使物权请求权的可能,也不能排除该买房人日后将该房屋卖与他人的可能,因此,实际买房人的权利状态处于一种极其危险的境地。
其三,开发商欲消除后买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律障碍,并非只是第一种意见所说的由开发商向银行提前还完贷款,解除抵押就了事了,由于该房屋已经预售登记为他人,从法律的层面上还需由登记的买房人与实际买房人之间达成房屋转让的意思表示,把本来由买房人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的行为变成了买房人向他人购买“二手房”的行为,这需要实际买房人与登记买房人二人的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行。
而非开发商的单方行为就可以达到。
同时,由于开发商在后一卖房的行为中违反合同的约定,不能为买房人办理产权登记,已经构成违约,且使合同的目的(买房人取得所有权登记,卖房人取得价款)无法实现,买房人得以解除合同。
买房人与开发商就买卖商品房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该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成立后,开发商负有向买房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义务,即买房人对开发商享有请求其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此为债法上的请求权。
由于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向他人预售,且已经抵押登记,致使该义务的履行障碍。
在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且双倍赔偿成立时,其负有债法上的赔偿义务。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某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隐瞒合同重大事项,且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双倍赔偿的条件,应当承担双倍赔偿的民事责任,同时,买房人得以解除合同。
篇六:
贷款用材料购销合同
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_E154__
供方:
xxxx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XX年9月20日需方:
签订地点:
一、货物名称及金额
二、交货地点:
需方指定地点三、交货方法:
供方负责送货,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运,由供方负责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供方对质量负责,圆钢(圆盘、线材HPB235)符合标准,螺纹钢(HRB335、HRB400E)符合标准。
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
货到指定地点验收。
2、验收方法:
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
实行“双控”标准,供货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筋混凝土用钢相关质量标准及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如经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对需方的一切损失。
圆盘钢筋按过磅计重,直条钢筋按理论重量计重,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工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需方收到权威检测机构质检报告书时通知供方;供方提供出库清单。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款到开始发货。
八、违约责任: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九、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
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供需双方签字或盖合同章、公章后生效。
篇七:
购销合同,贷款
篇一: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镯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站):
三、合同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交货前预付30%首付款,计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于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六、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
符合国家同类行业标准。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日期:
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八、货物的所有权:
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供方有权利对所供货物进行处理。
九、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
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篇二:
购销合同(贷款用)
购销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货款总额为:
叁拾陆万柒仟元整(大写人民币:
367000元)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2、甲方开户行账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三天内发出货物及一个月内提供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篇三:
贷款用材料购销合同
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_e154__
供方:
xxxx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XX年9月20日需方:
签订地点:
一、货物名称及金额二、交货地点:
需方指定地点三、交货方法:
供方负责送货,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运,由供方负责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供方对质量负责,圆钢(圆盘、线材hpb235)符合标准,螺纹钢(hrb335、hrb400e)符合标准。
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
货到指定地点验收。
2、验收方法:
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
实行“双控”标准,供货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筋混凝土用钢相关质量标准及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如经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对需方的一切损失。
圆盘钢筋按过磅计重,直条钢筋按理论重量计重,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工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需方收到权威检测机构质检报告书时通知供方;供方提供出库清单。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款到开始发货。
八、违约责任: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九、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
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篇八:
贷款所需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需方要求
第三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需方验收合格10日后无异议,供方对该宗交易标的物质量责任解除。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需方规定办。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起运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需方指定厂库所在地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起运,运费供方负担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七日内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需方复重并对质量无异议后,现金汇款结算或承兑汇票结算。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无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篇九:
购销合同(贷款)000
购销合同
供方: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需方:
柳州市德福盛贸易有限公司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
20XX年11月15日
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贰仟零肆拾肆元整
二、交货方式:
物流配送交货地点:
柳州市柳邕路245号52号门面
三、收货单位:
柳州市德福盛贸易有限公司
四、运输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二十天内付清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2月5日。
供方: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需方:
柳州市德福盛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1月10日
篇十: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货物买卖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家具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三、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
符合国家同类行业标准。
四、结算方式:
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五、货物的所有权:
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供方有权利对货物进行处理。
六、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
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需方:
供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