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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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DB13(J)/T100—2016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安全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推行现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0.2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完善文明施工管理系统,在施工过程中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0.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配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2.0.4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河北省有关施工安全的检查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评审。
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实行计划、申报与推荐,等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2.0.5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单项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游泳馆、艺术馆;
3、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群体住宅小区建筑面积40000m以上;
4、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
6、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2.0.6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2、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认真落实;
4、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绿色施工总体要求。
在施工中建立有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四节一环保)等管理措施和控制内容;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附录A)
2.0.7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1、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工程使用自制起重设备,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和建筑机械设备;
4、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针对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5、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以及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施工现场未实施刷卡上岗、持卡考勤“一卡通”制度,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安全教育台、施工样板示范区、未实施绿色施工内容和措施的;
7、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
2.0.8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应由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2.0.9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搭设要求;
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硬化的设计;
5、现场污水排放、雨水、给水(含消防用水)系统设计
6、粉尘、噪声控制措施
7、现场卫生及治安保卫措施
8、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网的保护措施;
9、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中毒、防雷、防汛、防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网络)。
2.0.10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0.11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应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围挡、临建设施的稳固安全。
3文明施工
3.1一般要求
3.1.1施工现场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
3.1.2施工现场的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且有明显的分界,并设导向牌,导向牌要坚固美观。
3.1.3建筑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时,应当采用防护网进行封闭作业,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采用整体提升脚手架或者滑模等工艺的,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封闭。
防护网应当整洁、牢固、无破损。
3.1.4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
3.1.5施工现场应排水畅通,设有排水管网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泥浆不得随处随意溢流
3.1.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制定洒水抑尘和清扫制度,对裸露场地和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1.7施工现场不应有液体的“跑、冒、滴、漏”和固体的“扬洒、遗、漏”等现象。
3.1.8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散发异味的垃圾应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内。
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封闭装运。
3.1.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或掩埋各类有毒、有害物品。
3.1.10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标语要规范、整齐、美观,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1.11施工现场应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3.2公示牌和安全标识
3.2.1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
在大门明显部位设立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和质量责任主体人员的姓名、照片和有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安全考核证书编号等信息
3.2.2公示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职称、照片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照片,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考核证书编号;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照片;施工单位现场按规定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姓名、照片、安全考核证书编号;施工单位现场按规定配备的质检员(土建、水暖、电气等)取样员的姓名、照片、证书编号
3、监理单位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水暖、电气等)、见证员姓名、照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等
4、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姓名、照片、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5、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姓名、照片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3.2.3施工现场大门明显部位,应设立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施工现场排污管网平面图等“七牌三图”公示牌和“七牌三图”应做到清晰、规范、整齐、美观。
公示牌公示的各方责任主体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调整变更手续,并重新公示
3.2.4施工现场应设置班前安全教育台,专门用于施工作业前的班前安全教育。
3.2.5施工现场内应设置技能操作和施工作业示范展示区,将施工作业分项工程安全操作技能、应达到的施工质量标准集中展示
3.2.6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设置报栏应牢固美观,并有防雨措施。
3,27施工现场还应设置导向牌、限速牌、材料标牌、卫生区牌、科室牌等各种标牌。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规范、整齐地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识。
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场所应悬挂危险性较大因素告知牌和责任人。
施工现场明显处应有必要的安全标语。
3.3封闭管理
3.3.1围挡
1、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
2、在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在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m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用材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定型材料,严禁使用彩条布、竹笆、石棉瓦、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4、应根据地质、气候、围挡材料进行设计与计算,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严禁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6、大风、大雨及冻融季节后应对围挡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案
8、应加强对围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粉刷和清除小广告,保持墙体美观、整洁。
3.3.2大门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处应按照主干道标准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大门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
3、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的内容
4、施工现场的大门应做到整洁、美观,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夜晚要亮
5、大门处应设置警卫室,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度,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
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
6、施工现场应实行人员刷卡上岗、持卡考勤“一卡通”、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信息可查询
7、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非施工人员谢绝入内”的警示标志或标识
8、施工现场在车辆出入口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设置排水沟或车辆冲洗通道,周围2m范围内地面向排水沟找坡
9、进出工地的车辆应当经冲洗保洁设施处置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10、施工现场应当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和进出道口的保洁
3.4道路
3.4.1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3.4.2主干道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平整、坚实,两侧设有排水设施。
3.4.3硬化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材等,不得有沉陷、突起,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4.4主干道的宽度不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如因条件限制应当采取措施。
3.4.5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种场地、仓库相协调、配合。
3.4.6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识。
3.5材料堆放
3.5.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放置
2、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
3、根据材料不同性质要求采取防锈、防雨、防潮、防哂措施
4、各种材料、构件放置应按品种、规格堆放并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名称、规格、产地等
5、各种材料物品应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7、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堆放建筑材料。
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m的围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3.5.2主要材料半成品的堆放规定
1、大型模具等材料要一头见齐
2、钢筋应当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受雨水冲淋的地方
3、砖、砌块等应码成方垛,高度不准超过1.5m并距沟槽坑边不小于1.5m,防止坍塌
4、砂应堆成方,石子应当按不同粒径规格分别堆放成方;
5、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夯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5m;
6、混凝土构件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垫木位置要正确,多层构件的垫木要上下对齐,跺位不准超高混凝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要焊接或绑扎牢固,防止倒塌
3.6临建设施
3.6.1一般规定
1、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临建设施应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设置饮水桶(或饮水器),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
饮水桶(或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建工程严禁做为临建设施,严禁在建工程内住人;
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用材料应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
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要求
5、临建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火等性能的要求
6、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应满足《施工现场临吋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3.6.2办公室
1、办公室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卫生整洁、明亮美观,文件、图纸、用品、图表摆放整齐
2、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办公室内应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表等
3.6.3宿舍
1、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职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
3、室内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地面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5、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6、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7、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并及时处理
8、宿舍外道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
9、职工宿舍须保证冬季职工取暖,要有防煤气中毒和消防措
10、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64食堂
1、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设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有卫生管理制度,有应的生活卫生设施
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安装纱扇,室内不得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5、食堂要保持清洁、卫生。
墙壁、顶棚刷白。
地面应采用水泥抹面、马赛克、地砖等,灶台周围应粘贴不低于1.8m的瓷砖:
6、食堂要有给排水管道,排水设施要通畅。
要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7、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
食品储藏柜(箱)要生、熟食分开存放;
8、食堂应有排烟、气设施
9、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环保型清洁能源
10、食堂内不准住人
l1、食堂外要按照规定设封闭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12、炊事人员要经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査,持健康证上岗,身着白色工作服,头戴白色工作帽
13、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并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14、食堂要清洁、卫生,桌凳要整齐,及时清理打扫干净,夏季食品要有防蚊蝇措施;
15、食堂要有防火设施,操作间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满足消防要求。
3.6.5厕所
1、市区内施工现场应设节能型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便池镶贴瓷砖,门窗要齐全
2、厕所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8m
3、蹲位个数不低于工人数的1/20,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4、厕所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
3.6.5厕所
1、市区内施工现场应设节能型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便池镶贴瓷砖,门窗要齐全;
2、厕所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8m;
3、蹲位个数不低于工人数的1/20,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4、厕所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
5、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6、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污水通过化粪池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线;
7、厕所应悬挂管理制度并写明责任人;
8、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要有灭蚊蝇措施,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3.6.6淋浴室
1、淋浴室内应设有更衣间,且更衣间应与淋浴室隔离,有挂衣架和衣柜等;
2、淋浴室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6m;
3、喷头数量不少于住宿人数的5%;
4、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地面应为防滑地面;
5、淋浴室应有冷热水供应,排风、通风良好;
6、淋浴室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
7、淋浴室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悬挂管理制度并写明责任人;
8、淋浴室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
3.6.7医务室(或流动卫生站)
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2、医务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和相关医学挂图;
3、医务室应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和药品;
4、医务室应做到干净卫生、定期消毒,通风良好。
3.6.8吸烟室
1、吸烟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2、吸烟室应做到干净卫生、通风良好;
3、吸烟室应有消防措施。
3.6.9职工活动室
1、活动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并写明责任人;
2、活动室应设专人负责卫生;
3、活动室应有电视机、书报、杂志、棋牌等必要的设备、器材、设施;
4、活动室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3.6.10农民工业余学校
1、业校应悬挂管理制度并写明责任人;
2、业校应设专人负责卫生;
3、业校应有必要的教材、设备、设施;
4、业校师资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5、业校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6、业校应有文字记录档案。
3.6.11仓库
1、仓库的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根据各个施工阶段的需要先后进行布置;
2、水泥库应当选择地势较高、排水通畅的地方;
3、易燃易爆品仓库的布置应当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要求;
4、仓库内应悬挂管理制度并写明责任人;
5、仓库应满足坚固、通风、美观、防火、防潮、光照等性能的要求。
3.6.12防护棚
1、防护棚应满足坚固、通风、美观、防雨、防砸、防火等性能的要求;
2、防护棚宜选用定型化产品搭设;
3、防护棚应有裙边和涂刷安全色;
4、防护棚应根据其用途悬挂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木工场地防护棚要有消防和防噪声措施;
6、防护棚内应保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码放整齐,下脚料随时清理。
4、扬尘控制
4.0.1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连续的硬质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
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4.0.2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应相互分开,采用定制隔离网或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其高度不得低于1.5m。
4.0.3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入口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现场各施工标段之间应采用隔离网等硬性隔离措施,高度不得低于1.8m。
4.0.4施工现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做到平坦、整洁,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应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4.0.5施工现场要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做到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建设施相协调、配合,大门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4.0.6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不得有沉陷、突起,并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识。
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4.0.7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办公区和道路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
脚手架、基坑边和起重机械设备等基础的排水设施,应形成排水网络并设沉淀池,污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4.0.8土方施工作业阶段,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应对外防护网和作业面采取喷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4.0.9对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
4.0.10施工作业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
施工期间,应采用主体结构封闭、作业面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做到工完场地清。
4.0.11清理作业区内的建筑垃圾,应用容器或小推车装运,使用升降机等机械设备运输,严禁高空抛洒。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0.12施工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应采取密封、覆盖措施,避免泄露、遗洒,并按制定地点倾卸,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
4.0.13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
垃圾清运应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
4.0.14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对大面积的裸露地面、坡面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降尘措施。
裸露泥土在1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简易植物绿化或防尘网覆盖。
4.0.15施工中开挖的弃土,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严禁施工现场堆土裸露。
4.0.16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绿色施工
5.0.1施工项目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5.0.2施工项目应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
5.0.3施工项目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注重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5.0.4施工项目应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工厂化、机械化、预装整体设计、装配式等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
5.0.5施工项目应推广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施工现场的应用。
5.0.6施工项目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相关记录。
5.0.7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5.0.8施工项目应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影像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施工资料。
5.0.9重大工程绿色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5.0.10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四节一环保)的要求。
。
5.0.1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绿色施工措施,明确绿色施工的内容、指标和方法。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和编制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企业规定进行审批。
5.0.12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