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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操作流程

第一篇:

五险一金操作流程

五险一金操作流程

一、社会保险工作流程

(一)社会保险缴费账户的建立及缴费流程

1、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①联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开设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所需材料,并预约办理时间;

②提供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资料到人保局开设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2、社会保险缴纳流程

①按人保局规定的时间整理和提交新参保和离职停保人员变更信息。

主要整理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在整理参保人员信息时要确保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一致;②参照当地社保政策和公司实际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每年3月份人保局下发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③向当地人保局提交本月社会保险变更表及缴费花名册,在人保局调整完毕后,核对缴费额,填写缴费通知,通知公司财务缴费。

3、整理工作

①整理本月度社会保险工资代扣明细(仅体现个人承担部分),根据薪酬核算人员要求按时传递;②整理各公司社会保险缴费部门清单;

③每月底到人保局取回社会保险收费单据,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

字后,附上各公司部门清单后交至各公司财务。

(二)社会保险报销流程

1、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统筹区内:

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员工可凭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直接住院,出院时在医院报销医保承担部分。

统筹区外:

①在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员工住院之前为员工办理转诊手续;

②病人出院后将病人的转诊单、住院结算专用票据、住院病历、用药明细汇总清单整理后交当地人保局;③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完毕后,通知本人领取。

2、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①公司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配偶无工作单位或无社会保险的)怀孕后3个月之内,生育前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由公司盖章后到人保局申报登记,并通知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领取《企业职工生育医疗档案卡》;

②职工生育后60日内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结算专用票据、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用药明细汇总清单和《企业职工生育医疗档案卡》,整理好盖章后提交人保局;

③生育保险报销后,根据生育职工的法定产假天数扣除公司补贴后发

给本人,将扣除部分附明细上交财务。

二、住房公积金工作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缴费账户的建立及缴纳流程

1、开设住房公积金缴费账户

①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开设住房公积金缴费账户所需材料,并预约办理时间;

②提供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2、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

①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整理和提交新进和离职人员变更信息。

在整理人员信息时要确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的准确性;

②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司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届时可根据公司情况确定缴费基数;

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本月住房公积金变更表及缴费花名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完毕后,填写缴费通知,通知公司财务缴费。

3、整理工作

①整理各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部门清单

②每月底到建设银行取回住房公积金收费单据,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附上各公司部门清单后交至各公司财务。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流程

1、退休、离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流程

①员工退休或离职(离职满12个月以上)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证明或失业证,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后,携公司收据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

②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支取以后,开具收据,将支票和收据交回公司财务;

③从公司财务取出现金后通知员工领取。

2、在职员工买房或装修房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流程①携带员工购房协议或装修合同及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公司收据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

②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支取以后,开具收据,将支票和收据交回公司财务;

③从公司财务取出现金后通知员工领取。

附件:

1、《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

2、《养老保险变更表》

3、《医疗保险变更表》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第二篇:

“五险一金”实用操作指南

“五险一金”实用操作指南

本资料为南京市企业,仅供大家参考,但基本原理是相同的。

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但今年可能就要改成法定的了)。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南京市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1%(以前18%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现在全部进入统筹),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0.8%,个人不交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0.8%,个人不交钱。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

1、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2、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4%划入;3、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平均养老金的5.4%划入公积金缴费比例:

2003住房公积金缴存率:

机关、事业(不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12%;其它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8%-12%。

月平均工资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率逐年进行调整。

统筹基金即:

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江宁区的职工的工资收入指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

1、本地人员,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

女性50周岁(51虚岁),女干部55周岁(56虚岁),男性60周岁(61虚岁)。

外地人员,户口在外地农村的,而且也不继续参保的人员,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只能领取个人的帐户);

2、失业金不是所有交失业保险的人都有,只有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

而且在领失业金之前需要在户口的所在社区办理就业证,方可领取。

3、如果养老保险已转出,要取出医疗卡中的钱,需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

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举例: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住院押金:

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

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

在一个内最高支付10万元。

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注意啊:

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第三篇:

五险一金办理流程

五险一金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

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第四篇:

五险一金流程和比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

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

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

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

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

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

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

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

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

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

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

本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

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

(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

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

(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第五篇:

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0%,个人

2%+3元;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

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这是强制性的,而且不能被商业保险代替,但是二者互不冲突。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0.8%,个人不交钱。

10%。

2009年下半年起,全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或按当地上半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发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

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

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

在一个内最高支付10万元。

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

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

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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