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厂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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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无杂物;
桌、椅、柜摆放整齐、干净且完好无损;
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私人衣服及其他物品于固定区域内悬挂、摆放整齐;
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2.9、文件柜里的资料要排放整齐,逾期或废弃文件要定期处理或销毁,避免多余物品占用文件柜的使用空间。
2.10、每位员工应注意清洁、整理个人办公区域,并保持桌面的卫生及整齐。
每天下班后将个人的办公椅、办公用品、文件放置适合的位置。
2.11、每位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证,会见上级部门人员时必须服装整洁。
3、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3.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全部穿工作服,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
得体、大方、整洁。
3.2、员工要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一般不留胡子;
女员工不准穿有碍形象的奇装异服,金银饰物的佩带应得当。
3.3、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20元;
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科室员工总数20%的,处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4、办公室区域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4.1、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恶性事故,为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保证办公区域财产的安全。
4.2、员工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办公场所,消除水、电、气等设备存在的隐患,如本人不能解决,下班前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
4.3、各科室员工下班后,要负责将其所管辖范围内门窗关好。
4.3、员工下班时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于办公场所。
4.4、下班后由调度人员负责将一层铝合金门上锁,除值班人员不准其他人员进入办公楼。
4、室内严禁私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不乱扔烟头,不焚烧杂物。
6、下班后将电灯、空调、电脑(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施电源关闭。
7、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大功率电器。
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规范经营、细化管理”,狠抓执行力,使每位干部员工积极行动起来,认识差距,找出不足、提高意识、加强责任,实现全方位突破,特做如下规定。
一、现场劳动纪律检查由调度室安全员负责检查,查到的问题每月底汇总后报办公室执行考核,考核和班组长、工段长、车间正副主任按权重1:
2:
3的比例进行连带考核。
二、调度室处罚后,车间不准再做二次处罚,若发现有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二次处罚的,根据情节对基层领导处以100-300元罚款。
三、若发现违章违纪、环境污染、现场卫生差,调度室将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扣分,并下发整改通知,各接受通知的车间务必在规定的整改日期内将整改结果反馈。
四、管理考核细则:
1、对于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班中脱岗等现象,每发现一人次处罚职工10—100元,干部20-200元。
2、对于在工作现场不穿戴安全劳保用品,穿裙装、高跟鞋、拖鞋上岗者,处罚责任人10-30元。
3、对于在工作岗位聚众闲谈、串岗、脱岗、干私活、看闲书、玩手机、吃零食、女工工作期间不盘头,工作现场吸游烟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50元。
4、如在厂区内打架斗殴,发现后开除,并对其当事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5、对现场的清洁生产,不及时清理的垃圾死角、玻璃和现场卫生差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如发现班中运行表、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等记录表有涂改、不按时记录等现象,罚当事人10—30元。
7、如发现考勤不按规定记录并不准确,手续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处罚记录员50-300元。
8、对于班中员工睡岗,根据情节处罚当事人20-100元,若当月出现2次以上睡岗,扣除本月全部绩效工资的30%。
9、电器装置接线不规范,线头裸露,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
10、检查中如遇拒不签字,有抵抗情绪,罚员工100—200元,干部100—300元。
11、对现场抽烟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连带车间主任100元。
12、在各车间工作现场内每发现有乱扔烟头罚款20元。
13、严禁酒后上班,工作期间不准喝酒,若发现有此情节者罚款员工罚款100元、班组以上干部免职。
14、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发现一次不穿工作服,罚款20元。
15、若查住的整改项目为长期未发现,不属于以上习惯性违章、违规,原来未下过整改单的项目技术科将不于考核,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处理,反馈整改单。
16、工作厂区不准随意大小便,若发现处罚当事人50-100元。
17、维修人员在工作现场不准随意乱仍焊条和工作垃圾,工作完工后要及时清理现场,若发现处罚当事人20元。
18、若发现皮带机两侧、平台、吊装孔、周围栏杆不齐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对涉及车间工段处罚20-50元。
19、联轴器、传动部位防护罩不完好,处罚10-20元。
20、电路、线路有松动,照明灯、工作灯没有防护罩处罚10-20元。
21、煤气区域无防爆灯,防爆灯不完好处罚10-20元。
22、维修工、电工作业时不佩戴劳保用品处罚10-50元。
23、维修工使用的气瓶(氧气、乙炔)的压力表不完好,不按规定的距离5m存放处罚10-50元。
24、各岗位安全通道不畅通处罚10-20元。
25、煤气区域等危险场所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灭火器处罚10-50元。
26、观察烧结烟囱烟气排放浓度大,配料室粉尘排放,办公楼南面马路粉尘飞扬,1#、2#、3#炉前开口与封口时有烟气排放处罚10-50元。
27、各车间使用的移动轴流风机进风口和出风口没有防护网处罚10-20元。
28、各车间使用的电器接线盒不完好,有明线头处罚10-50元。
29、天车吊装作业时没有专人指挥处罚10-20元。
30、高空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处罚10-20元。
31、煤气区域禁止使用明火进行焊、割工作,动火必须有动火证,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若违反处罚10-50元。
。
32、对于现场使用、非使用的备品备件和工具不按要求存放,并没有设置定置牌处罚10-20元。
33、谩骂、用暴力手段阻挠、干涉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或对检举人员打击报复者,视情节处罚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34、对于公司、厂部、技术科下发的整改通知,无故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或不按时整改的,每项处罚责任车间50元。
五、相关说明:
1、凡连续三个月调度室检查违章、违规率(技术科检查总次数和全车间总人数的比值)结果在后三名,应扣除车间主任绩效工资的50%;
凡连续六个月调度室检查违章率结果在倒数第一名,免除本车间主任职务。
2、车间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的,全月车间查处违规人次达全车间人数10%的,对本车间主任处罚300元。
3、在日常检查中本考核办法未涉及或难以明确的项目,可参照《现场管理标准》相关事项酌情考核。
4、为保证检查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检查结果以照片和录音为依据,必须做到检查对事不对人。
5、调度室负责对本办法的制定、解释,落实、检查和监督。
三、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
3、记录表上的日期“年月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08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4、记录表上的“星期”应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
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空缺处罚车间10元(如记录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负责人每班都要填写清楚),记录表中不填写的栏目,应将栏目单杠划去,每发现一处或一次不填写而没有划掉的栏目处罚10元。
7、记录表各栏目内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所标示的单位一致,如因表格印制等原因导致标示单位与数据记录的不一致时,应修改相应栏内的标示单位或换算成表格内标示单位,每发现一处或一次单位不统一的情况处罚10元。
8、各种记录表如岗位员工因人为原因写错时应及时更改,更改可在原处划改或贴改,划改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双线把原记录划掉,使原记录可辨,并保证涂改率小于1%,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更改的处罚10元。
9、对于公司、厂部识别的不符合(不合格),相关车间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将不符合(不合格)报告报厂部技术科,对于没有按时汇报的每推迟一天处罚20元。
10、对超出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数据范围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章操作责任,未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11、各车间应在每个月2号以前将所有涉及体系的各种记录按日期整理好并自查,不符合体系文件记录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厂部每月将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12、对现场检查中的提问,岗位操作人员应能准确回答操作要领以及设备保养等的“应知应会”内容,对于未能正确回答有关“应知应会”内容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车间10元。
13、各生产岗位都应该有内容齐全的操作规程,并粘贴上墙,检查中每发现一处无操作规程处罚相关车间30元,未粘贴上墙处罚责任人10元。
14、车间日检、周检记录以及各种原始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必须完善,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完善处罚相关车间10—30元。
四、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
2、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如发现值班期间脱岗或值班期间找不到人现象,每发现一次视情况罚款50—100元。
3、值班人员要协调处理全厂事务有事不得各自为政、互相推委。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处理好各项事务。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对全厂进行全范围检查,包括生产、防汛、防盗、防火、劳动纪律等状况,对检查情况要在值班表上予以记录,重要事项次日在厂务会上及时汇报,便于及时解决和安排。
5、值班人员若有事、有病需要请假或调班,需经当日值班组长、厂长批准,并通知调度。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按规定签到(设炼铁、烧结两本值班记录,炼铁、烧结值班人员分别在炼铁、烧结调度签字),不得代签或补签。
如发现不按规定签到,每次罚款20—50元。
五、考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不准退到早退,迟到1分钟罚款1元,早退按旷工论处。
2、有事必须请假,职工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不上班者,均按旷工处理。
旷工1至3天倒扣相应天数考勤,旷工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厂处理。
3、考勤要及时准确,做到当天考勤当天填写,不准提前和事后回忆填写。
4、考勤(包括请假手续必须齐全)应于每月2号前报办公室,考勤名单顺序按办公室要求名单顺序上报。
5、调出调入人员根据上级通知的停、起日期考核,对临时借出人员必须凭借用人单位出具手续证明认可方给予考勤。
6、考勤不准有误差,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涂改,如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不同程度的罚款和处分。
六、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
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
1.1、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1.2、原则上厂部提倡各车间安排员工正常轮休,但各车间如工作量大人员紧张,可自行确定员工每月轮休天数,不能轮休的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1.3、法定节假日(以公司通知的天数为准)可安排员工休息,由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1.4、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员工轮休不得保留至下月补休或累计,如特殊情况(如探亲假)需要更改或累计,需提前提出申请,经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探亲假和丧假
2.1、婚假:
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
2.2、产假:
凡因生育休产假的女员工,可享受无薪产假九十天。
2.3、探亲假:
凡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山西省以外的员工,一年可请探亲假一次,一次不超过十五天,休假的时间以轮休累计处理。
2.4、丧假:
凡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去世的,可享受三天的有薪丧假,路途时间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
3.1、病假:
3.1.1、员工因工负伤,按照集团《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3.1.2、员工非因工负伤,生病休息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3.2、事假: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无故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者,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事假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二、关于准假权限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延伸厂长责任制,推行车间主任负责制,将准假权限下放到车间,具体准假权限如下:
假别
期限
审批人
普通员工
班组工段
副主任级
车间主任级以上管理干部
婚假
7天
车间主任
厂长
产假
90天
探亲假
15天
丧假
3天
病假
25天及以内(当月出勤5天及以上)
25天以上
事假
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
三、关于请假、销假程序的规定
1、婚假:
请婚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持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婚假申请、请假条(婚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见附件2)后方可到岗上班。
2、产假:
请产假的员工,须提前十五天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产假申请、请假条(产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由厂长决定销假的时间,并到人力资源部开取报到证交厂部办公室,并开取内部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3、探亲假:
请探亲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写出书面休假的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4、丧假:
请丧假的员工,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本地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履行请假手续,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休息;
异地员工无法当面向权限审批人请假的,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销假时须提供其亲人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村委的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5、病假:
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的,病情轻者(需请假5天及以下的)均由本人持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向权限审批人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
重病者或者突发性急病者(需请假5天以上的)应由家人及时向所在车间办理请假手续,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病情痊愈,由厂部根据员工休息时间的长短,身体恢复状况,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后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
6、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由本人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若遇突发事件确实无法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前由本人打电话向权限审批人说明情况并请假。
超过上班时间打电话请假的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的,均以旷工处理。
7、其他:
厂部外派人员(如收矿粉、收煤人员)因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不便,可以相互口头请假。
四、要求及考核
1、各级员工无论请何种假别,各车间应严格审核其请假手续,手续齐全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除产假、病假25天以上者假条厂办公室保存外,其余假条由车间保存。
2、各车间(科室)主任无论请何种假别必须经厂长批准,批准后均需到厂办公室登记备案。
3、若权限审批人出差或其它原因无法审批的,可由其审批人的上级或审批人指定人进行审批。
4、各车间如发现请假后补假条(特殊情况例外),每发现一次,除按旷工处理外,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请假人员如不按规定假别和天数请假的,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并处罚车间主任30元;
请假人员要按规定将手续(如申请、医院诊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手续不全休息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未开取报到证者上班者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如月底办公室核实考勤发现有请假未登记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5、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车间(科室)休假、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七、岗位交接班制度
1、各岗位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严格执行面对面交接,交清接明,交不清不准走,在接班人接班前不准离岗。
2、接班者提出问题,必须有交班者在场,在核实无问题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生效,如有争议,可当面协商,或请示车间领导。
3、接班者在接班5分钟以后汇报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在交接时间发生威胁生产、设备问题,交班人员留守处理,未处理完不能离岗,查不清原因不能离岗。
八、会议管理制度
为明确生产会议时间,以及参加人员和事项,提高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制度。
1、会议分类及组织
1.1、全厂会议归纳为三类:
1.1.1、厂级会议:
主要包括厂务会、厂务扩大会、全厂班组长以上干部会、全厂职工大会等以厂部组织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1.1.2、专业会议:
主要包括质量分析(技术讨论)会、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设备例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1.1.3、系统和车间会议:
主要包括分管系统会议,由各分管副厂长组织召开;
各车间、科室召开的工作会,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1.2、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2、会议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2.1、厂务会:
由厂级领导参加,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时间:
遇重大问题时。
2.2、厂务扩大会:
由副主任以上干部参加,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需要扩大范围讨论的会议。
2.3、全厂班组长以上干部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每月8日。
2.4、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半年、下一年工作任务。
每年6月、12月。
2.5、质量分析(技术讨论)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每月3日。
2.6、安全例会:
汇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2.7、设备例会:
汇报总结当月设备运行情况,分析设备故障或事故原因,制定下月设备管理工作重点。
每月9日。
2.8、成本分析会:
总结当月成本完成情况,分析讨论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制定下月成本完成目标,时间:
2.7、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每日上午8:
30分。
九、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将培训工作落实好,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让员工不断的更新知识,开拓技能,改进工作态度和行为,并更好的胜任现职工作,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培训领导组
组长:
杨锦虎
职责:
负责全厂培训工作文件精神宣传和督察执行;
副组长:
马汉杰、刘建宁、刘同俊、克俊超
负责分管范围内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和监督执行;
成员:
王永瑞、赵本栋、王宫祥、靳恒朝、郭培福、卢效玉、孙步霞、孙可奇、
郭鑫宇、赵秉德、李锦义、闫永林、张耀忠、孙儒长、任允星、宋建华、
栗福寿
各车间、科室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培训工作文件精神宣传和执行。
2、培训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厂办公室
负责全厂培训工作的检查落实;
制定检查、考核办法;
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具体要求
1、各车间、科室培训内容必须按照厂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培训计划见附表1。
2、各车间、科室要将每个月的培训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具体要求包括:
①、培训记录:
包括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方式、内容、考核方式;
②、培训签到:
必须用统一印制的签到表,签到表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③、培训考核:
每期的培训结束后,由各车间、科室培训负责人命题组织考试,考试人数必须达到本车间编制人数的85%以上,考试结束需进行打分,并对员工得分进行登记汇总。
④、培训笔记:
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有一本培训笔记,培训笔记日期要明确。
⑤、培训评估:
通过填写培训评估表的形式对授课人的组织能力、授课思路、语言表达能力、回答问题满意度、讲课内容饱满度、课程制作水平及对培训的总体评价等内容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授课人的培训组织能力和培训效果。
培训评估表见附表2,评估表要达到本车间编制人数的10%。
3、各车间、科室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自的培训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完善培训记录,以及接待、配合公司及厂部的培训检查。
将负责人名单于三日内报回办公室。
4、各车间、科室要保证在公司、厂部的检查中能随时提供培训记录,若检查时不能提供记录给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