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规定修订研究生院学字42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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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规定修订研究生院学字42号1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生院学字〔2018〕42号
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条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
第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落实和实施。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内容、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第三章实施方式
第五条专业实践的实施方式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二)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依托学校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或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第六条研究生应首选参加上述第(四)实践项目,确因条件限制,应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的统筹安排下,选择其它方式参加专业实践。
对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开展。
其它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实践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以达到专业实践环节的培养目标。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八条专业实践任务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课程大纲,是加强与规范专业实践管理,提高专业实践质量的指导性文件。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的管理,做好《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附件1)的制订工作。
第九条专业实践任务书由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撰写。
指导教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明确专业实践的类型、起始时间、总体要求与目的、进程安排与各阶段的具体实践内容与要求等。
第十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一式三份(培养单位、实践单位、研究生本人各一份)。
在此过程中,不断修改与完善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
专业实践任务书原则上须于第二学期期中(5月间)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第十一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附件2),于第二学期期末放假前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专业实践任务书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确需变更的,须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交培养单位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三条研究生进入企业实习,需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及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到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要按照该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工作,并按该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参加特殊保险。
第五章专业实践考核
第十六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总学分6学分。
国家教指委对相关专业类别专业实践有明确学分要求的,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研究生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完成专业实践任务书确定的各项实践任务后,需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附件4)。
第十八条研究生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要论述实践的目的意义、完成的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以及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锻炼情况等。
“实践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第十九条导师填写“综合评价”。
校内、校外导师对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研究能力、职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召开专业实践报告会,研究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情况,考核小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第二十一条《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按课程考试试卷存档要求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研教办负责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附件5),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
2.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
3.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
4.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
5.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任务书
学号
姓名
所在院所
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填表日期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的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必须制定《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明确专业实践的起始时间、专业实践的总体要求与目的、专业实践的进程安排与各阶段的具体实践内容与要求等。
2、指导教师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3、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须安排校外指导教师。
校外指导教师应参与专业实践任务书的制定工作,对专业实践任务书中制定的实践内容等进行审核。
4、专业实践任务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指导性文件,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确需变更的,须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交培养单位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5、各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实践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于第二学期6月间交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一式三份(培养单位、实践单位、学生本人各一份)。
专业实践任务书原则上于第二学期期中(5月间)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7、本表由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宋体,小四号,行距设置1.5,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5。
一、研究生基本资料
学 号
姓 名
性 别
政治
面貌
入学年月
是否应届生
专业类别及领域
专业实践起止时间
专业实践累计时间
专业实践类型(现场专业实践、项目专业实践、平台专业实践)
研究生课程修读情况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总学分
二、校外导师及基地情况
校外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主要从事的专业与
研究领域
所在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座机)
实践基地简介
单位名称
所在地
三、专业实践任务书
1、专业实践的总体要求(包括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实践方法、实践目的与要求、拟出的成果等)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2、专业实践进程安排
起始时间
实践场地
实践内容
要求
备注
校外导师
意见
校外导师签字:
年月日
实践基地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校内导师意见
校内导师签字:
年月日
培养单位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审核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
序号
学院
专业领域
姓名
学号
是否已制定并审核专业实践任务书
实践单位名称
计划实践时间
指导教师
备注
起始时间
累计时间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一份留培养单位研教办。
附件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变更审批表
年级:
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
专业实践任务变更说明
(说明原计划安排的内容,拟变更的内容与变更的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校内导师
签署意见
(需明确是否与校外导师沟通达成一致)
导师签字:
年月日
培养单位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本表审批同意后,由培养单位研教办备案。
附件4:
昆明理工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总结及考核表
学号
姓名
所在院所
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填表日期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说明
1、研究生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将总结报告填入《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
要论述实践的目的意义、完成的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以及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锻炼情况等。
“实践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2、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校外指导教师要填写“综合评语”,对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工作技能、沟通能力、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各培养单位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5、各培养单位填写“培养单位考核小组审查意见”,最终确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
专业实践考核“及格”及以上的学生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为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计学分。
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6、本表的“专业实践总结”部分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后交校外导师审核并填写“校外导师综合评语”,然后交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开展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本表一式一份,由在培养单位存档。
7、本表由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宋体,小四号,行距设置1.5,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5。
一、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对照专业实践任务书对专业实践的具体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总结研究能力与职业能力等方面的得到的锻炼与取得的成果,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导师综合评价
校外导师综合评价
校外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校内导师综合评价
校内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三、专业实践报告会考核
考核日期
年月日
考核地点
培养单位考核小组
考核意见
考核评分
考核指标
评分
A、思想品德及学风(10%)
(思想品质、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和治学态度)
B、研究能力(40%)
(查阅文献、综合分析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C、职业能力(40%)
(工作技能、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协调组织及社会适应能力)
D、健康状况(10%)
(身心健康状况等)
总评分
(总评分=0.1A+0.4B+0.4C+0.1D)
考核等级
(优秀90-100;良好80-89;及格60-79;不及格59分以下)
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培养单位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序号
学院
专业领域
姓名
学号
实践单位名称
计划实践时间
指导教师
考核成绩
起始时间
累计时间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一份留培养单位研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