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项目管理法律和国际法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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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项目管理法律和国际法律
项目管理法律和国际法律
1法的定义:
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规范行为的总和。
2法律规范:
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意志,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
3我国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4法律规范的构成:
假定,处理,制裁
5法律规范的种类:
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6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定义:
在调节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7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在项目管理关系建立之初受法律法规的规范。
2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一些社会关系也需要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
3有些项目具体的活动,虽然法律法规不进行规范,但这些活动依然不能超于法律法规。
8项目管理法律的概念:
项目管理中一定的社会关系在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9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综合型。
10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包括:
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11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
是由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项目管理管理法律关系客体和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内容3要素构成。
12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13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结果)
14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
15项目管理法律事实的概念:
能够引起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这就是项目管理法律事实,项目管理法律包括行为和事件。
16法人的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7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8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一般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19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0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1无权代理:
1无代理权而代理行为
2越权代理
3代理权终止而代理
22物权和债权是基本民事权利
23物权概念: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4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5债的概念: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事债务人。
26债的产生:
合同,侵权,无理管理,不当得利
27侵权责任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侵害他人的民事责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28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9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的制度
30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下列诉讼时效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坏
31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暂停计算。
32诉讼时的中断:
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原来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3公司法的概念:
国家规定各种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经营活动,解散以及股东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4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组织。
35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2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无权抽出这部分的财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经营主体必须要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财产做为自己的财产,
3公司以盈利为目(这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最主要的区别)
4公司依法成立
36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37有限公司的特征:
人合资和兼备,筹集资金的封闭性,公司资本不等额性,股东人数限制性(50人以下)股权转让的严格性,组织机构简单话。
38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的人数
2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9有限公司成立的程序:
1发起人发起
2草拟章程
3必要的行政审批
4缴纳出资
5验资
6登记发照
40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1权利机构
2执行机构
3监督机构
4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注册资金有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则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1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全部股份等额
2股份自由转让
3公开募集资本
4资和性公司
5信息公开
6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42公积金分为: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
43公司合并:
2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吸收或者新设立的方式形成一个新的实体公司。
44合并的母的:
通常是为了减少竞争对手,生产规模效应或者摆脱公司资金短缺,债务沉重的困境等。
45公司合并程序包括:
订立合并协议,股东会议决议,债务承担通知,主管机关批准,注册登记。
46公司分立概念:
一个公司分离出一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并不因分立而解散,并成为新公司的唯一发起人。
47公司分立有2种形式:
设立全资子公司,设立关联公司。
48公司破产:
公司因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破产,应依据破产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49破产程序规范包括:
破产界限,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偿还顺序。
50法律责任的定义:
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结果。
51法律责任包括: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国家调整合伙企业各种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
53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54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契约性,人合性,平等性,非法人性,无限性。
55合伙企业的设立: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56合伙企业财产:
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收益的财产总和。
57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由部分合伙人执行
3有一名合伙人执行
4各合伙分别执行
58执行人的权力定义:
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内行驶管理权,对外行使代表权。
59执行人的义务:
对其他合伙人的诚信义务,谨慎从事的义务,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60合伙人入伙的条件:
1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2必须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
3在做出接纳他人入伙的决定之日起,15日之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1退火通常有:
声明退火,当然退火,除名。
62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分类:
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63工程设计资质分为: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专项资质。
64建筑业企业的分类:
施工总成承包,专业承包,劳资分包
65依法设账的基本要求: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66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要求:
1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不得虚列隐瞒收入
3不得随便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的标准,编造虚假利润
4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的其他行为
67价格法的概念:
价格是商品或者服务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也是各个方面经济活动主体利益关系的调节机制,是市场的核心之一。
68价格的概念:
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69价格制度包括2个方面:
市场形成价格,政府宏观调控价格
70定价形式包括3种:
市场调节价格,政府指导价格,政府定价
71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价格的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72政府指导价格和定价范围: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73市场调节价的范围:
除上述以外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74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
公平,合法,诚实信用
75经营者定价基本依据:
生产经营成本是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劳动和物资消耗费的总和,是基本确定价格高低的基本因素,同时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具有约束力,是确定价格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76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的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格权利的行为
77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的义务:
1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制
2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格和政府定价
3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78政府定价的行为:
政府是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基本主体,为增强政府调控价格能力规范政府本身的价格行为
79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80质量管理法律体系的内容:
产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涉及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建筑企业3大领域。
81质量管理技术基本法定义:
指作为质量管理技术基本的标准化和计量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82产品质量监控管理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83建筑工程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
1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法包括:
交通,通信,医疗,金融,贸易,维修,餐饮,娱乐,咨询,旅游。
2质量管理的法律:
1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3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4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经济特区法规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新法,特别法优先
7法不溯及既往
8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2计量法的概念:
计量法是统一单位制,统一量值为内容的,为各行各业提供计算准则和量值尺度的工作,是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
3计量法的内容:
总则,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
4标准的概述:
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文件,他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准则,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和效益。
5标准化的概述:
是对实际与潜在的问题做出统一规定,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在预订的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的活动。
6标准化的作用:
标准化是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7标准化的内容:
立法宗旨,标准化的范围,标准化的制定,标准化的实施和监督,法律责任。
8产品定义:
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9产品质量的定义:
产品实现其功能而应具备的特征的综合
10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3符合在产品在包装上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
1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1国家机关对经营者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指导,服务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消费者组织与经营者之间在社会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消费者组织与消费者之间在跋扈消费者合法权益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5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在商品交换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为实现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发生的关系
12消费者权益包括:
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相关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13经营者义务:
依法履行义务,接受消费者监督义务,保证安全义务,提供真实信息,标明真实信息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义务,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保证公平交易的义务,维护消费者人格权。
14解决争议的途径:
1与经营者进行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的调节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的仲裁协议提出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承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认:
1销售者先行赔偿制度
2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连带赔偿制度
3服务者赔偿制度
4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5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出租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6展销会举办者柜台者的特殊责任
7虚假广告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7我国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包括:
法律《建筑法》,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8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所制定的各种行政规范性文件
19工程质量管理法律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建筑工程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0《建筑法》调整对象:
1国家主管机构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立单位之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
2建设工程活动中各有关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1建筑工程的范围:
建筑活动,建设工程,
22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有: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材料配件设备及单位。
23服务的概念:
为满足客户需要,供方和客户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24服务产品的特点:
无形性,非贮存性,同时性,多变性
25服务业:
交通运输,邮电,商业,金融,旅游,饮食,医疗,文化娱乐等
26服务质量:
服务满足客户明确或者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27度量服务质量的依据:
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实践性,文明性,舒适性。
28服务质量管理是指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并通过服务质量体系使其得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
29服务质量方针是服务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服务质量总是和服务质量方向
30服务质量体系是指为实施服务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31合同的概念:
合同时平等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责任的全力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32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3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总则,分则,附则3部分构成,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和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
35合同的分类:
买卖,供用水电热力,赠与,借款,租借,融资租凭,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36其他分类:
计划与非计划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37要式合同的定义:
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38合同形式的形式可分为: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9合同的内容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全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0要约与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与承诺的方式。
4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2要约需要的条件:
内容具体,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
43承诺的概念:
受要约人做出同意的意思:
4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或双方为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有别于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45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1缔约一方收到损失
2缔约当事人有过失
3合同尚未成立
4缔约当事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6承担缔约过失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有关重要事实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协议
47合同生效的定义: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的开始
48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具有相应的民事全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诚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9合同中仲裁条款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0效力待定的合同有5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代表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订立
51无效合同:
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
52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53合同免责无效的: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财产损失
54无效合同的确认:
认定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者其他机构均无权认定无效合同
55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5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定义:
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靠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57以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诈骗威胁的手段立下的合同
58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是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59签订合同的目的在意履行,通过合同的履行而取得某种权益。
60履行合同的原则:
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61抗辩权:
在双方合同履行中,双方都应该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履行的要求
62抗辩权的方式: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63合同变更的定义:
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和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所达成的协议。
64违约责任的概念: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
65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罚则
66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责任可以使部分或者免除全部责任。
、
67施工合同的概念:
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全力,义务关系的合同
68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具。
69《施工合同文本》是有《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70《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体》中总纲性的文件
71《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的规定
72合同价款的定义:
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发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73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固定价格合同,可调整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3种方式约定
74工程预付款:
用于采购建筑材料,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
75施工合同的变更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3设计变更事项
76索赔的概念:
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行为。
77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78采购定义:
组织关于明确自身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确实并比较器可选择的供应商,与供应来源谈判或者以某种方式实现双方的交易条款,签约,下订单及最终收获的过程。
79招标投标立法模式有2种:
单独立法(颁布独立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招标投标的制度。
80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建设,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8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2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采购。
83公开招标的含义:
招标人以招标公开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84公开招标的优点:
涉及使用公共基金时,政府代理机构对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机会,可以防止浪费贪污和偏袒的行为,竞争的结果有利于最经济的利用公共基金。
85公开招标缺点:
单靠依靠书面的文件确定投标人本身的缺陷,招标成本高,周期长
86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采购人通过多家供应商采购事宜直接谈判,最后从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方式。
87询价采购方式的定义:
指采购人向国内外有关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再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按照质量相同,价格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88招标种类:
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89工程招标的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90资格预审的概念:
招标人在开始之前,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技术,资金多方面情况进行资质审查。
91资格预审程序:
资格预审通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定
92投标的定义: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3自然人不能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
94投标人应当具备承当的能力包括:
相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
95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定义: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组织方式
96开标的定义: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由主持人逐一宣读投标文件
97劳动法的概念:
调整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密切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成,内容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资,劳动安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
98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