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语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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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语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语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硕士点培养具有比较宽厚的教育专业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课程和教学论发展的动向和趋势,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相关学科的知识,能够承担教育学、课程论、教学论等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硕士点毕业的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应达到以下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历史与现状,有独立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或相近学科的教学、科研或文化工作的能力。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查阅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相关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三、学习年限
本硕士点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
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本硕士点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
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
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其中学位公共课程共8学分;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少于15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其中包括专业选修课6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跨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
具体设置见后面教学计划表,修完37学分即为完成教学计划。
2、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否则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研究生实际修读学分以个人培养计划表中选定的课程学分(不得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为准。
3、研究生根据学校签订的校际协议或经研究生处核准可以跨校修读非学位课程,修完规定学时,课程考核合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3门;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考试及格为准。
未补修者或未通过考试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本专业研究生必须按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参加相关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
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总表,并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和学位档案。
1、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本专业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查方式。
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文学院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
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
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文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2、本专业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学位公共课和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和学院共同组织。
学位课程的考试时间每科不能少于2小时。
3、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
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
4、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文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5、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培养环节
1、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
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文学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
2、进行严格的中期筛选
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本学位点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本学位点在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4月中旬前完成。
在筛选过程中,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应进行淘汰或分流。
3、学术活动
在学习期间,每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
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
教学实践包括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
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课内学时数一般不少于20学时。
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
入学前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并已取得助教职称者,经导师审核,文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
全日制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
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七、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选题
论文题目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在选题上既要兼顾学生的兴趣和特点,又要考虑社会需要和学术发展状况,体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领域较高水平和较新的进展。
毕业(学位)论文选题要有意义,观点要有新意,思路要清晰,论证要缜密、充分。
2、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最迟在第3学期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
提前修满学分者,可向文学院和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随上一年级进行论文开题。
毕业(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论文答辩,应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否则,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延期授予学位。
3、论文中期检查
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论文工作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6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答辩将在第六学期5月底6月初进行。
申请学位应在第六学期3月份提交学位论文及中外文论文摘要,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学生经修改后定稿付印,于第六学期4月份向校学位办提交的毕业(学位)论文印刷稿等硕士学位申请材料。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按照《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1、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途径,力求教、学、研一体化,努力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把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既成人又成才;二是把专业基础知识的讲授与学术动态的跟踪研究以及进行思维方法、研究方法的科学训练、实践能力有机合起来,使其既能够继承又善于创新,把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2、采取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对于研究生的中期筛选、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有关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重要事宜,须经导师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中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九、文献阅读
为提高研究生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开阔知识面,提升其学术水平,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围绕每门所开专业课程完成至少3部相关专著的阅读工作。
阅读内容见阅读书目附表。
具体要求:
每名研究生每学期要完成读书笔记或者专题讨论记录不少于3篇,并填写《聊城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文献阅读记录册》,由任课教师、导师审核、评阅后,于第三学期末提交到文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
课程
类型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程
公
共
课
0002000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
70
一
考试
00020003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2
36
二
考试
00010001
第一外国语
基础英语
3
216
一、二
考试
00010002
专业英语
1
40
二
考试
基础课
00000001
教育心理学专题研究
3
54
一
考试
00000003
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3
54
一
考试
专
业
课
00600001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3
54
一
考试
00600002
语文教育史论
3
54
一
考试
00600006
语文教材研究
3
54
一
考试
非学位课程
专
业
选
修
课
00600003
语文教研方法论
2
36
三
考查
00600004
语文解读学
2
36
二
考查
00600005
语文课纲研究
2
36
二
考查
00600007
语文教学模式与案例研究
2
36
二
考查
00600008
语文教育研究动态
2
36
二
考查
00600009
语文教育论著研读
2
36
二
考查
00600010
语文教育名家研究
2
36
二
考查
00600011
课程理论著作研读
2
36
二
考查
00600012
中国古代文学名篇研读
2
36
三
考查
00600013
中国现当代文学名篇研读
2
36
三
考查
00600019
教育哲学研究
2
36
三
考查
00600020
语文高考研究
2
36
三
考查
00600021
课程社会学研究
2
36
三
考查
公
共
选
修
课
00010006
英语听说
2
36
二
考试
00010007
英语翻译与写作
2
36
二
考试
00010008
日语(二外)
2
72
一
考试
00030001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2
36
一
考试
00030002
管理公文与申论专题研究
2
36
一
考试
00030003
科学活动与科研方法
2
36
一
考查
跨专业选修课
与所选课程编号一致
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研究生自选或导师指定,由学位点确定)
以所选课程的学分、学时及开课时间为准
学术活动
00040002
学术报告
1
一至六
考查
听取10次
00040003
学术讲座
1
一至六
考查
做2次
实践活动
00050001
教学实践
1
36
三至四
考查
00050002
社会实践
1
一至六
考查
完成1篇报告
同等学力
或跨专业
补修课程
00600017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54
一
考试
00600018
教育学概论
54
一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阅读书目或期刊目录
序号
书目名称(作者、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或期刊名称、主办单位
1
黄济:
《教育哲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
2
袁振国:
《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
3
钟启泉:
《现代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
4
王策三:
《教学论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1版。
5
张楚廷:
《教学论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
6
张华:
《课程与教学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7
叶澜:
《教育研究方法初探》,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
8
吕达:
《中国近代课程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
9
董远骞:
《中国教学论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0
皮连生:
《学与教的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11
冯忠良:
《结构化与定向化的教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2
施良方:
《学习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
13
钟启泉等: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4
巢宗祺等:
《义教语文课程标准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
15
巢宗祺等: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版。
16
《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7
蒋成瑀:
《读解学引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8
阎立钦:
《语文教育学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版。
19
王世堪:
《中学语文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2版。
20
倪文锦: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初中、高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版。
21
顾黄初、李杏保:
《二十世纪前期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版。
22
顾黄初、李杏保:
《二十世纪后期语文教育论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3
陈黎明、林化君:
《二十世纪中国语文教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4
陈黎明、林化君:
《汉语应用语言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5
于源溟:
《预成性语文课程基点批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版。
26
科德:
《应用语言学导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1版。
27
韩雪屏:
《语文教育的心理学原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版。
28
张志公:
《传统语文教育教材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版。
29
张隆华、曾仲珊:
《中国古代语文教育史》,四川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0
朱绍禹:
《中学语文教材概观》,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1
《叶圣陶教育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
32
《吕叔湘论语文教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1版。
33
《张志公语文教育论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
34
《黎锦熙语文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版。
35
《陈望道语文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6
《夏丏尊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版。
37
《王力论语文教育》,河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版。
38
《实与活——刘国正语文教育论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版。
39
刘国正、顾黄初、章熊:
《中国语文教育丛书》,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0
王荣生:
《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
41
柳士镇、洪宗礼:
《中外母语教材比较研究丛书》,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2
王丽:
《语文教育忧思录》,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43
潘新和:
《语文:
表现与存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4
李明洁:
《口语交际新视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5
李海林:
《言语教学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版。
46
王尚文:
《语感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7
王伟:
《当代中学语文教育专家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
48
刘国正:
《中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中学语文卷》,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版。
49
倪文锦、欧阳汝颖:
《语文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50
魏本亚:
《语文教育研究方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版。
51
李洪先:
《语文解读学》,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第1版。
52
潘新和:
《语文高考:
反思与重构》,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版。
53
吴康宁:
《课程社会学研究》,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版。
54
李海林主编:
《语文教育研究大系·理论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版。
55
《课程教材教法》,首都师范大学主办。
56
《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
57
《语文教学通讯》,山西师范大学主办。
58
《语文建设》,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
59
《中学语文教学》,首都师范大学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