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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本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合肥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文件及项目经理部《质量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范及施工图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办法和劳务分包、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不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照图纸、方案、交底施工进行施工或造成质量问题、事故的劳务公司、班组、专业分包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流程

第三条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在进场前应对自身队伍中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向总包方提供书面资料。

并按照总包项目部要求配备符合规定人数的专职(兼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四条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在进场后,应先学习本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办法,并在项目部确认合格后,进行上岗。

第五条劳务(专业)分包应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协助总包单位责任工程组织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进班组,并和总包项目责任工程师一同参与班组长对一线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六条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中的“班组自检”职责。

确认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合格后,向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进行申请报验。

严禁班组直接联系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进行验收或验收过程中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不到场。

第七条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并取得总包项目部质量总监、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后才可进行隐蔽。

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提出书面报验申请单。

第八条未经项目部责任工程师检查验收,严禁劳务(专业)分包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申请报验的部位或工序应按照建筑单位或流水施工段划分,每周五由劳务(专业)分包上报下周的报验部位和计划时间,并由总包项目部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作为检查验收基本单元。

第一十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总包项目部质量总监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劳务(专业)分包应在接到整改通知单的第一时间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回复。

第一十一条对于工程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严禁劳务(专业)分包擅自修复、处理、隐蔽。

应及时通知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在责任工程师确认问题部位、性质和影响后,根据总包项目部制定的专项方案进行处理。

第一十二条劳务(专业)分包队伍质量管理体系及流程有关处罚规定

1、未按照第三条要求上报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处罚500元;质量管理岗位每缺少1人处罚200元;谎报或经调查确认所报质量管理人员不承担质量管理工作或不能胜任质量管理工作的,每岗位处罚200元。

2、以上条款规定需要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参与的交底、教育、验收等工程活动,劳务(专业)分包质量管理人员无故迟到或缺席的,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3、劳务(专业)分包接到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对劳务(专业)分包处罚2000-5000元。

4、对项目部下发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劳务(专业)分包没有安排人员在规定人员整改、落实、反馈的,或对总包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管理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对劳务(专业)分包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5、未按照第十一条规定,擅自修补、处理和隐蔽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处200-2000元罚款。

第三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奖罚措施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8-2003》的要求。

第一十三条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缝、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防水卷材为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时),如不满足,给与50-200元/的罚款。

第一十四条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层涂抹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处于50-200元/的罚款。

第一十五条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处以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十六条被后续工序隐蔽的中间关键工序如防水卷材层下的附加层、管道根部的特殊处理,应按照隐蔽工程进行申请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一十七条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按照规范及方案要求进行热熔粘贴,搭接部位应热熔牢靠,不得有间隙或松动。

否则处于30元/米的罚款。

第一十八条涂膜防水施工时,阴阳角、转角处、管道根部等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状(半径不小于50mm)。

没有达到要求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一十九条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二十条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靠,基层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如基层不符合以上要求擅自进行防水施工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接牢靠,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钢筋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试验规范JGJ18-2003》、《11G101系列图集》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钢筋进场时,应对原材进行取样送检,在检测报告出具并由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告知前,严禁劳务(专业)分包擅自使用,否则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焊接应精心细致,应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试验性能标准,对钢筋焊接试验不合格的,每批次处于5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总包项目部技术负责同意,严禁作业人员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给予1000-3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少放、漏放,或锚固搭接位置、长度错误。

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处罚。

对锚固、搭接的位置和长度错误的部位,如无法进行调整,必须采用另加钢筋搭接绑扎处理的,除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外,额外增加的钢筋由劳务(专业)分包承担另加钢筋5倍价格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间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结构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劳务分包应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措施方案及垫块选择应严格按照总包项目部方案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使用不合格的垫块或垫块漏放的,处以2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处以10元/个;接头焊接完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处以40元/个罚款;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处以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三十条钢筋采取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模板及其支撑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模板内支撑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模板安装完自检合格后,由劳务分包木工专项工长向总包项目部责任工程师报验,若责任工程师检查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部位,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与混凝土的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梁、板、墙等结构线条做错或漏做的,给予3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支撑架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模板加固应牢靠,严禁涨模、爆模现象的产生,如有涨模发生罚款1000元/处、爆模罚款1500元/处,并有劳务分包承担浪费混凝土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部施工管理部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技术负责、质量总监签字后才可进行拆模工作,擅自拆模给予1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条试件应根据混凝土试块强度来决定,严禁劳务分包擅自拆除梁板底部及悬挑部位的模板和支撑。

否则处以每处1500元罚款。

其他部位模板拆除应避免对混凝土边角的损坏。

对以损坏并影响观感质量的处以每处5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模板拆除后观感质量的处罚

1、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100元/处。

2、梁、柱、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外拧处罚100-500元/处。

3、板面高低不平或未按照要求起拱,墙模线形差,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节点拼接质量差的,给予20元/处的罚款。

4、模板拆除应避免对混凝土边角的损坏。

对以损坏并影响观感质量的处以每处50元罚款。

5、严格控制现浇板模板拼接质量和板底平整度,模板拼缝应采用硬拼接,杜绝使用胶带等措施进行板缝处理。

否则处以30元/处的罚款。

混凝土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混凝土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如有错用、混用的,处以2000-10000元/次罚款,返工后,并承担浪费混凝土材料费用。

第四十三条严禁对混凝土进行加水处理,一经发现除清理操作工人24小时内离场外,并对劳务分包处以2000元/次罚款,对当车混凝土质量造成影响者,由劳务分包承担当车混凝土材料费用。

第四十四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过振、孔洞等现象,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的范围处以10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地下室底板、顶板、楼面混凝土面采用原浆压光3道,楼面混凝土面层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予以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前应铺板搭桥,如有乱踩严重现象,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墙柱钢筋绑扎前,应对墙柱根部混凝土进行凿毛处理,未进行凿毛前,严禁进行墙柱模板和模,否则每处处以50元罚款。

第五十条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进行淋水,若不淋水处以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浇筑混凝土12小时后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并浇水养护,若养护不到位导致混凝土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产生,处以1000-3000元/层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混凝土养护时间为14天,有抗渗要求和掺加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养护时间的,给予1000元/层的处罚。

第五十三条结构存在高差的部位,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处罚50元/处。

第五十四条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预留洞或分段浇筑部位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或1.5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除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外,劳务分包承担拆除及返工的材料费用。

第五十六条砌筑前,应对砌块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予以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条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4、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元/米的罚款。

5、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6、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第六十七条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六十八条抹灰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条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

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八十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

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将杆洞凿成深度约20mm的喇叭状,达不到要求的返工重凿,并给予10元/个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顶棚挂腻子必须弹水平线,基层要修补整并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门窗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条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

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如不达标给予10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门窗框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若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0N(即10kg)求应给予调整,并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总包项目责任工程师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七条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罚款。

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十八条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饰面砖的粘贴剂必须搅拌均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条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

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

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三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

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

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九条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给予100元~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条XXX建筑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予200元/平方米工程有限公司第10页,共17页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二条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给予50元/块的罚款;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三条管材、线盒及各电气设备进场时,提供材质单,并必须与实际相符,合格证应符合其本身内容要求,当为复印件时,没按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盖章时,给予相关人员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四条材质单进场后应及时作进场检验,对进场的数量及质量的检验,没有留下检验记录或记录不齐全,进场检验记录内容笼统,没有数据说话,材料报验不及时,影响到下一步施工时,给予劳务队(组)的质检员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五条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

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

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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