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3 动画片制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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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43动画片制作
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动画片制作”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Z-43
赛项名称:
动画片制作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大类:
信息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此项目竞赛,培养参赛选手二维和三维动画制作技术方面的综合应用能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动画设计、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的教育教学创新,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提升中职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根据本届竞赛执委会提供的软件和素材,按照赛题要求,完成相应模型创建,输出效果图。
利用给定的场景和角色,创作一段动画片,制作成能脱离制作环境播放的视频文件,并按要求格式及名称保存动画文件。
本赛项分为动画基础和动画创作两个模块,比赛时间4小时。
第一模块:
动画基础
内容:
参赛选手首先根据给定的情节完成二维动画的制作;再根据给出的素材和要求,完成相应模型创建,输出效果图。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三维模型文件和效果图等。
形式:
现场操作。
第二模块:
动画创作
内容:
参赛选手需根据给定的故事脚本内容,使用给定的场景和角色模型(必须要有maya和3dsmax两张版本的供学生选择)完成动画创作,并添加相应的片头,设置环境特效等(可以分段制作利用视频剪辑软件premiere软件合成)。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源文件和视频等。
形式:
现场操作。
竞赛项目指标体系
竞赛
模块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分值(%)
模块分(%)
总分(%)
一
动画基础
根据参考图片和要求,完成三维角色模型创建及效果图渲染。
(可以使用maya或者3dsmax)
三维建筑模型
20
50
100
三维卡通模型
20
UV贴图
5
灯光效果图渲染
5
二
动画创作
利用制作好的场景及角色模型完成动画制作。
(提供的场景及角色模型要同时有maya和3dsmax供学生选择)
片头特效
10
50
剧情、镜头
6
角色动画
20
环境场景特效
8
渲染合成
6
四、竞赛方式
1.竞赛采取个人竞赛方式,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的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
2.竞赛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全部由竞赛组织方提供,选手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件、设计资源和通信工具进入赛场。
3.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队上场顺序及赛位,东道主抽签顺序安排在最后。
4.每个参赛队最多2名指导教师(或者1名领队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内,发现违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五、竞赛流程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中职动画片制作人才培养要求和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会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七、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比赛当天,由各地代表队领队参加抽签确定机位。
3.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
按机位号入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检查比赛所需一切物品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
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
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4.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裁判长确认后方能更换设备或者机位,更换耽误的时间不另外增加或者延长比赛时间。
5.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
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比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6.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7.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包括:
竞赛区与其他区域。
1.竞赛区
竞赛区包括竞赛机房、裁判机房及相关区域。
2.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包括休息区、展示区、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均为开放区域,领队及指导教师均可进入,并遵守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休息区与展示区设在同一区域,供领队及指导教师使用。
本区域设有交流体验设备,用于展示选手提交的场外作品,同时配有转播设备,可直接观看竞赛区实况。
服务保障区用于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申诉区用于受理各参赛队的申诉。
(二)竞赛设备
1.比赛按15个参赛队,50个竞赛工位准备比赛物品。
2.每个工位配备一台计算机,立体声耳麦,百兆局域网到工位。
3.每个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制作工作要求的软件、硬件。
九、技术规范
竞赛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制定。
相关标准规范: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
十、技术平台
1.设备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包括工作台、计算机等。
2.本大赛提供以下硬件环境:
计算机处理器:
2.8GB以上,内存:
4GB,显卡:
显存1G,内置硬盘驱动器:
硬盘≥500GB,含耳麦。
显示器:
19寸液晶显示器
其他:
标准键盘、鼠标、鼠标垫。
3.软件环境:
大赛提供计算机及预装如下软件(所有软件均不包含第三方插件):
Windows764位(中文版)
MicrosoftOffice2003(中文版)
Autodesk3dsMax2013(中文版)
AutodeskMaya2013(中文版)
AdobePremiereProCS5Professional(中文版)
AdobePhotoshopCS5Extended(中文版)
十一、成绩评定
裁判长由赛项执委会向大赛执委会推荐,由大赛执委会聘任。
赛前成立裁判组。
裁判组设正、副裁判长各一名,并划分裁判小组(至少2人为一组),专职监督人员,负责比赛过程全程监督,防止营私舞弊。
为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赛项专家组与裁判组就成绩的产生制定严格的程序:
一是赛前抽签环节;二是竞赛过程监考和过程性评分环节;三是赛后的结果性评判环节;四是成绩的汇总及核查环节。
裁判组负责竞赛过程评分和结果性评分,由裁判长负责竞赛全过程;裁判员提前报到,报到后所有裁判的手机全部上缴并统一保管,直至评分结束发还,通过封闭管理,统一培训,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
执裁过程中,各模块由分组裁判员进行背对背评分,由小组长负责裁定成绩一致方提交到成绩统计组,统计组再次核对每小题的得分并输入电脑汇总产生每工位的对应成绩。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1.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后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其他选手比赛,但未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10分。
3.在竞赛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影响他人比赛、情节严重的,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终止该参赛队的比赛,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
4.在竞赛过程中,对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5.竞赛名次按得分高低排序。
大赛成绩需在赛项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公布最终成绩。
十二、赛项安全
1.在赛项承办校校园内提供工作人员咨询服务、赛场布局图、消防设施分布情况等,张贴安全提示和赛场、路线标识,确定设置安保人员的地点和竞赛现场所需的安保服务人员数量。
2.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对本赛项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在赛前对选手进行培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3.参赛专家、裁判、工作人员及指导教师、选手入住承办校统一安排的宾馆、注意饮食卫生、乘坐承办校统一安排的大巴车接送赛场及宾馆之间的往返。
4.参赛选手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赛场纪律;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
5.承办校配备医务、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
6.所有人员应服从组委会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动,按照比赛秩序表的安排准时进出入场,准时参赛、准时离场。
7.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携带竞赛规程要求以外的物品进入赛场。
8.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按照疏散方向标识,指挥赛场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受邀嘉宾或媒体观众可以在不打扰选手竞赛的要求下,沿现场指定观摩通道有组织地参观竞赛现场,了解竞赛情况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观摩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竞赛选手交流,不得拍照与摄像。
观摩时要听从执裁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的区域与线路进行观摩,如有不听从指挥,警告无效者,或违背规定,裁判长有权请其离开赛场。
十五、竞赛视频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竞赛过程将全程录像,包括赛项的比赛过程、开闭幕式等。
视频资料留档作为赛事成果之一,并作为竞赛历史材料供后续赛项提高进行参考,选手竞赛过程可作为教学资料进行资源转换,促进相关专业教学发展。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市、跨校组队报名。
2.每支参赛队由3名在籍中职学生组成。
3.每个参赛队最多2名指导教师(或者1名领队1名指导教师)。
4.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在报名后并获得确认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再更换。
5.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队长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6.因保密要求,参赛队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
7.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员/监考员、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应提出警告。
警告次数累计达二次,或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裁判组组长报大赛执行主席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醒、警示后没有反应的,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正式报名的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允许更换。
3.未接收观摩邀请的指导教师(领队)不得进入赛场内。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指定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7.参赛队领队应对本队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的参赛期间安全负责,建议参赛学校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8.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赛事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规定的时间段凭证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参赛选手需根据材料清单确认工位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现象。
3.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4.参加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5.参加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进入赛场。
6.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7.参赛选手应按规定在指定工位区域参加竞赛,不得妨碍其他参赛队的任意参赛选手。
8.比赛期间,选手连续工作,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10.比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11.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2.竞赛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一切操作。
经工作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13.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十七、资源转化
本着促进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实实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拟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转化建设:
1.教学资源包
赛后汇总整个赛项的视频、语音、书面材料,并进行进一步整理和整合,完成后汇总至大赛组委会,通过大赛网站进行教学资源包的共享。
2.借助动画片制作培训的有效方式推广成果。
由学校与企业共育动画片制作师资,借助动画片制作师资培训的机会,推广大赛的成果;以切实转变动画片制作教育的教学理念,促进动画片制作相关课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3.开展校企合作,优化教学模式
深入开展大赛合作企业与院校间的校企合作项目、科研立项工作。
拉近校企之间的距离,企业提供已有的资源供学校共享使用,学校也可将教学中产生的资源或需求与企业共享,实现企业与学校的双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