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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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
篇一: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草案)
甲方:
XX公司乙方:
XX公司工会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经理首席代表职务:
工会主席代表人数:
8人代表人数:
8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XX公司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支付形式。
具体是:
(一)XX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执行集团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在工资总额不超的前提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
(二)XX公司工资支付形式:
1、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XX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并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2、XX公司及所属单位支付职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因职工本人原因给XX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XX公司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5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职工在法定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XX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第二条职工奖金的设置和发放:
XX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制定职工奖金发放标准,并结合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三条协商双方经对XX公司XX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天津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XX年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经过平等协商,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同时,使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在XX年人均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第四条XX公司工会要教育引导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XX公司及所属单位为搞活内部分配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积极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天津市或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XX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XX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XX公司被撤消、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七条XX公司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后生效。
第八条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当事双方都必须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责任。
XX公司违反本协议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XX公司工会违反本协议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应按《工会法》承担相应责任,并纠正违法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天津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企业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XX年月日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企业工会盖章XX年月日
篇二: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XX版本)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二条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
。
2、工资标准:
工资最低标准为/月。
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工资目标
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
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实行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7、职工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
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职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职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职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
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
篇三: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
丽江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铂尔曼度假酒店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九号令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全国总工会办发[1998]第13号《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本公司工会(职工代表)经过充分的研究和相互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XX年6月1日至XX年5月31日。
第二条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
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
2、工资标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工资最低不低于当年丽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
(1)计件工资制将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等融入定额;
(2)结构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及福利、补贴组成,各人根据以上总和领取。
(3)年薪制的年薪由基本薪资加效益薪资(年终考核奖)组成,与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4、工资支付办法
酒店于每月10日(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全体员工的上个月收入。
酒店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员工说明情况,并经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酒店超过30日无法支付工资,职工代表可与酒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想人设行政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有权制定本企业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
(2)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企业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
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企业有权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按章处罚、降职降薪、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除发给已上班应得的工资,不再支付其它费用或补偿。
2、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2)员工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企业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王振明、钟华应,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谭运各、郑志高。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山西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第四条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90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于XX年1月1日起至
XX年12月31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4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1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1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1份。
企业(盖章):
企业代表(签字):
年月日企业工会(盖章):
职工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五:
XX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由签订。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
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
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第八条经济补偿规定
1.企业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其计发标准按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任何补助费,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向公司赔偿培训教育费(凭培训发票上的费用,按规定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期年限的培训教育费)。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条增加职工工资应掌握以下比例
1.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
1左右为宜。
2.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一般二者的比例关系不高于1:
1。
3.企业工资利税率的水平应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条增加员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
1.劳动生产率;
资产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有效期内,每年月为各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职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上年决算进行认真测算,确定本年度增长幅度、基数和增资时间,化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细则,由协商小组成员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到前天内,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员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各一份。
篇六: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程序
(一)由工会代表职工提出工资协商建议
(二)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小组
(三)通过职代会或员工大会,成立工资集体协商专门委员会
(四)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
协商内容:
1、工资协商的期限(一年);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
办法;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依企业情况能协商哪项定哪项)。
(五)、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样本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河北省
集体合同条例》、《秦皇岛市总工会,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
商工作的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参照当地政府颁布的
企业工资指导线,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考虑本地区、同
行业其他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对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
式提出如下方案:
1、工资分配制度: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市(县)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
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达到元,
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和发放办法:
四、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1、安排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甲、乙双方商定,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的工资。
六、职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婚假、丧假、探
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县)最
低工资标准执行。
企业内部职工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不低于元确定。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双方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
规、规章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
方可协商修改协议。
任何一方提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