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水暖工程设计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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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水暖工程设计指导书
住宅工程设计指导书
供暖设计要求
一、设计范围
1、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单体采暖及小区采暖外线设计。
二、供暖设计要求
(一)、热源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热源条件进行采暖系统设计。
(二)室内供暖计算温度
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和餐厅20℃
2、住宅的厨房16℃
3、住宅的厕所:
有淋浴时25℃,无淋浴时18℃。
(三)住宅供暖的系统形式
1、住宅采用分户计量、分室控制采暖系统,竖井内为下供、下回异程式系统,住户内采用地热采暖系统。
2、沿街公建采用散热器采暖,散热器采用钢制散热器。
3、地下车库不采暖,坡道口设电热风幕。
(四)管道布置
1、共用立管布置在管井内,一对共用立管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大于3户。
当大于3户时,须在管道井内设分集水器,出图时须出分集水器详图,同时分集水器须配铜过滤器、铜锁闭阀、铜排气阀、铜泄水阀以及分集水器的供回水控制铜闸阀。
2、共用立管低区采用焊接钢管;高区系统的立管处于高区段的管道采用焊接钢管,处于低区段的管道采用无缝钢管。
3、户内地热盘管的设计要求:
(1)绝热层
1)绝热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其厚度:
A、楼层之间楼板上的绝热层厚度≥20mm
B、与土壤或不供暖地下室相邻的楼板上的绝热层厚度≥30mm
C、与室外空气相邻的楼板上的绝热层厚度≥40mm
(2)加热盘管的布置
1)加热管的敷设间距不得大于300mm
2)为了保证地面温度均匀,应采用不等距布置,在距外维护结构1-1.5m范围内,应采用较小的管间距100-200mm。
3)布置加热管时,尽可能按房间划分回路,分别与分集水器相连接。
4)卫生洁具、固定设备等下部,不应布置加热管,封闭阳台敷设地热盘管。
5)加热管采用PE-X交联聚乙烯管,管道在垫层内不得有机械性接头。
(3)填充层
填充层的材料采用细石混凝土,。
(4)分集水器
1)在分集水器的总供水管上,顺水流方向应设关断阀、过滤器
2)在分集水器的总回水管上,顺水流方向应设泄水短管(带关断阀)、关断阀。
3)加热管的直径可按流速0.25m/s确定
4)加热管不宜穿伸缩缝,必须穿时须加大于200mm长的柔性套管。
5)分集水器宜设在卫生间手盆下方或厨房洗菜盆或炉灶下方。
(5)伸缩缝
1)在填充层与墙(含过门处)、柱等垂直构件的交接处,应预留≥10mm的不间断伸缩缝
2)地面面积超过30㎡,或长度>6m时,每间隔5m应设置宽度≥8mm的伸缩缝
(五)热力入口装置
1、热力入口装置设于靠近单体楼的绿地内,井盖采用热力专用双开铸铁井盖(带热力字样)。
2、热力入口装置包括热表、供回水控制阀门、循环管上设截止阀、供回水管均设排气阀和泄水阀,供水管设过滤器。
(六)热力外网
1、管网布置原则
1)管网主干线尽可能通过热负荷中心
2)管网力求线路短直
3)管线尽量沿道路敷设
4)管线直埋敷设,按无补偿设计,不采用波纹补偿器,尽量采用方形补偿器等自然补偿形式。
5)管线可布置成枝状
6)管线高点设置排气、地点设置泄水
7)管道采用直埋聚氨酯发泡管
(七)住宅分体空调
1、住宅空调按分体空调考虑,卧室按壁挂式分体空调考虑,起居室按柜式分体空调考虑,建筑专业根据分体空调形式留好预留洞并组织冷凝水的排放,电气专业留好插座位置。
(八)电梯机房
电梯机房采用排气扇进行通风
建筑防火与防排烟设计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机械防排烟的风速:
金属风管按20m/s计算;混凝土风道按15m/s计算
2、通风机、风管、风阀、风口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成
3、机械防排烟系统,多台风机并联运行时,每台风机应装设止回阀
4、地下车库内的机械防排烟系统的风机,应设置通风机房。
设在室外的风机,应有防护措施。
5、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所负担的层数不应超过32层,当超过32层时,应分段设计。
6、汽车库设置机械送风系统时,送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送风口设在下部或汽车通道上部。
7、地下车库不采用诱导风机
二、住宅楼加压送风系统
(一)机械加压送风部位设置要求
1、不具备自然排烟防烟条件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楼梯间及其前室,送风部位为楼梯间
2)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楼梯间与有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送风部位为楼梯间及合用前室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须加压送风
4)采用自然排烟的楼梯间与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风部位为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5)采用自然排烟的前室或合用前室与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楼梯间,送风部位为楼梯间。
2、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必须设计机械加压送风。
(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要求
1、剪刀楼梯间合用一个风道和一个系统,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2、机械加压送风的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
3、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路管道压头损失外,应有余压:
对防烟楼梯间为40-50Pa;对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为25-30Pa
4、防烟楼梯间采用单层百叶风口,隔层设置,所对应风机出口须设止回阀;前室合用前室采用常闭型加压送风口(带执行器),每层设一个,所对应风机出口不需设置止回阀。
5、机械加压送风机采用轴流风机。
6、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门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当裙房符合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时,可视为有自然排烟条件,但应对其前室或合用前室设置局部加压送风系统,风机可放在裙房屋面。
7、加压送风系统和专为火灾时使用的排烟系统的风机不必消声、减震。
取风点的室外空气不应受到污染,但不需过滤和加热。
8、对塔式住宅剪刀楼梯合用一个出入口的三合一前室的组合方案,除了对两座楼梯间加压送风外,应对三合一前室进行加压送风。
三、机械排烟
(一)一般要求
1、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中一字形内走道:
1)一端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排烟面积的2%,但长度超过30m,或长度未超过30m,但面积不能满足要求。
2)两端有可开启外窗,面积每端头不小于走道排烟面积的1%,但长度超过60m,或者长度未超过60m但面积不能满足要求的
3)走道中部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内走道排烟面积的2%,但长度超过60m,或者长度未超过60m但面积不能满足要求的
4)两端无外窗,长度超过20m(指房间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2)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中折线形内走道、圆形、椭圆形以及各种复合型走道:
将内走道进行分段,虽有可开启外窗,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小于走道排烟面积的2%,但防烟分区内最远点距排烟口烟气流动路线的水平距离大于30m,或者前者满足后者不满足。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中地上房间:
面积超过100㎡,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无外窗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或有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但最远点距排烟口的烟气流动路线的水平距离>30m。
(4)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中地下房间:
总面积超过200㎡或单个房间的面积超过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
(5)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的中庭:
净空高度≤12m,无外窗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12m。
(6)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中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
长度超过20m,人员比较集中,无外窗。
或可开启面积小于走道排烟面积的2%
(7)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中的其他建筑
走道长度超过40m,无外窗,或可开启面积小于走道排烟面积的2%
(8)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的地上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超过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
(9)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的地下室:
总面积大于200㎡或单个房间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地下商店或地下商业营业厅。
(10)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中设在地下室或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
(1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非高层建筑净空高度≤12m,无外窗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12m。
2、排烟风机采用轴流风机
四、地下车库防排烟
1、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时,应设排烟设施,无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地下车库的排烟量按6次/小时计算
3、地下车库内无自然补风条件时,应设机械补风系统,且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4、地下车库的平时补风可利用汽车坡道等进行自然补风,对于排烟系统火灾时的补风:
(1)当汽车坡道与停车区隔开采用的是水幕,或车库及汽车坡道上方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利用该防火分区内的汽车坡道自然补风
(2)当汽车库坡道和停车区隔开采用的是防火卷帘时,应设机械补风。
、
5、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在设有自动喷洒时允许不超过4000㎡,每个防烟分区为2000㎡,防排烟系统设计时不能套用《高规》或《建规》按一个排烟系统可担负多个防烟分区设计。
应按每个防烟分区设置排烟系统。
6、对下沉式的地下室或上部有条件开启天窗、侧窗,进行自然排烟的单建式汽车库,可采用自然排烟。
无自然排烟条件时须设机械排烟。
6设计成果要求及图纸要求
6.1设计成果要求
6.1.1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有关规定。
满足大连市报审的设计内容及深度的有关规定。
6.1.2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2图纸要求
6.2.1采暖通风空调施工图要求
1)设计说明图例、设备、材料、部件统计表
2)采暖、通风、防排烟、空调平面图:
空调水管竖向原理图(如有);空调水管竖向原理图(如有);空调、通风、竖向原理图;传统采暖系统绘制系统图,分户记量采暖系统绘制立管图:
供热分支水路采用竖向输送供热分支水路采用竖向输送时,应绘制立管图。
空调水管原理图。
3)节点详图:
绘制空调机接管详图,分水器、集水器、分汽缸接管详图。
分户计量采暖散热器接管详图;
热交换机房平、剖面图,热控图;
4)空调系统控制原理图;
5)制作加工部件标准图、非标准图;
6)固定支、吊架位置及加工详图;
7)各种设备安装详图。
8)设备材料表。
6.2.2消防防排烟专业施工图
1)设计说明、图例;
2)通风、防排烟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
3)通风、防排烟机房等设备间及井道的平面布置图、放大图、节点详图;
设备材料表。
6.2.3每次出图(无论多少)必须注明时间及修改编号,并提供图纸目录及电子版文件。
给排水设计要求
一、设计范围
小区范围内的给排水内外线设计,消防内外线设计。
二、给水工程设计要求
(一)水压条件
1、给水系统分区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自来水测压报告进行设计。
(二)给水二次加压站
1、按大连市自来水公司要求,二次加压站内的设备及工艺管线由自来水公司进行设计。
2、对建筑、结构专业的要求:
(1)在地下车库预留二次加压站位置,不得设于住宅楼的下方
(2)二次加压站应沿外墙布置,面积:
长边按柱网预留两跨、短边按柱网预留一跨
(3)二次加压站净高不得低于3.3m
(4)二次加压站内设300mm覆土以便日后自来水公司设置排水沟
(5)二次加压站室内成活地面不得高于车库地面
(6)集水坑布置在靠近外墙的墙角处。
3、二次加压站的通风须独立设置
4、二次加压站的电表独立计量
(三)给水方式
1、市政给水管网压力能够满足要求的楼层采用市政管网直供形式;满足不了的采用二次加压站加压供水。
2、按大连市自来水公司要求,不设生活水箱,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
(四)建筑生活用水量选取标准
1、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建筑图中应明确卫生器具的配置标准。
2、Ⅰ、Ⅱ类普通住宅的最高日用水量为150升/人.天;Ⅲ类普通住宅的最高日用水量为200升/人.天;别墅的最高日用水量为250升/人.天
(五)水压设计要求
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2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2)入户管(或配水横管)的水压大于0.35Mpa时,应在进入单体楼前进行减压供水,不得在楼层内进行减压供水。
(六)管材、配件
1、主干管采用钢塑复合管;敷设在管道井内。
出图时应附管道井内管道布置详图。
2、室内给水管线PPR给水塑料管;
3、钢塑复合管与PPR给水塑料管以及阀门等连接时都应采用相匹配的专用过渡接头
4、户内PPR给水管与阀门等管件连接时都应采用相匹配的专用过渡接头
5、管径小于DN50时,采用铜截止阀,大于DN50时采用蝶阀。
(七)阀门设置部位
1、居住小区给水管道从市政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入户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
3、室内给水管道上向住户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配水管上配水点在3个及3个以上时应设置
(八)建筑内部管道布置与敷设
1、管道布置
(1)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2)室内给水管线不应穿越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
(3)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排水沟内。
(4)不得穿越壁柜
(5)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
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6)给水管道应避免穿入人防地下室,必须穿越时须设防爆阀
(7)给水立管设总阀后应设过滤器。
(8)住宅给水立管穿越公建部分须设置管道井,总阀不允许设在公建内。
2、管道敷设
(1)塑料给水管在室内宜暗设
(2)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m,达不到要求时应做好保护措施。
(3)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不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不小于0.15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
(九)临街公建给水
1、临街公建水表按自来水要求应设在户外,若有地下车库,尽量将水表集中设置在水表间内以减少室外水表井的数量。
2、若无特殊要求,临街公建给水管径为DN40
(二)雨排水工程
1、雨排水内线
(1)住宅单体屋面排水尽量采用外排水(局部满足不了外排水可以考虑内排水),以减少室外雨水检查井的数量同时减少对景观效果的影响。
管材采用UPVC方形或圆形排水塑料管。
(2)室内排水系统采用重力排水,采用UPC排水塑料管,立管采用消音管材,支管采用平壁管材。
(3)排水立管位置要布置合理,不能挡窗,综合考虑住户以后装修合理,无特殊情况,立管靠近外墙墙角安装。
(4)地下室污水排水采用压力排水,压力排水管管材要求:
管材采用热镀锌钢管,阀门采用铸钢闸阀1.6Mpa。
(5)所有公建根据功能分区预留排水点,管材采用UPVC排水塑料管。
公建若有餐饮功能,须在室外设置成品隔油池。
(6)分体空调凝结水应有组织排放:
凝结水与雨水管距离较近时,应统一从雨立管排放。
(7)严禁污水管、雨水管穿越客厅或卧室。
(8)排污管优先布置于平面凹槽内、阳台等位置。
(9)所有地漏应采用带S型存水弯型,并设有检查口。
(10)外排雨水管由建筑专业定位,在排水施工图中出系统图及平面图。
2、雨排水外线
(1)排水体系采用雨污分流,污水管道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
(2)排水管材:
雨水管材采用有筋砼管,排污管材建议采用HDPE排水管。
(3)给排水检修井设于绿地内,避免设于道路上,单元门前避免设置各种管井。
(三)、消防工程
1、以下建筑须设消火栓
(1)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底层为商场或车库且共用疏散楼梯的住宅须设室内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采用SN65型,配∮19㎜水枪以及∮65的衬胶水龙带,每根水袋的长度不超过25m。
2、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1)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楼梯附近、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
2)大房间或大空间消火栓应首先考虑设置在疏散门的附近,不应设置在死角位置
3)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应不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且不影响消火栓的开启。
4)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且该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
5)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住宅楼,应在屋顶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按钮,并应设置保护按钮的设施
8)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的塔式住宅,可设1根立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3、下列场合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1)人防工程、汽车库、多层民用建筑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升/秒时;
2)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3)多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管网可自成环,也可与室外消防管道连接成环。
4、下列场合的室内消火栓管网可布置成枝状:
1)人防工程、汽车库、多层民用建筑当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15升/秒时;
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全部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
3)多层建筑中7-9层的单元住宅和不超过8户的通廊式住宅,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枝状,进水管可采用1条。
4)多层建筑中超过6层的塔式和通廊式住宅、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立方的其他民用建筑,如室内消防立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管道。
5)高层建筑中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的任何部位。
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
6)多层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设置;高层建筑必须分开设置
7)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时,应使用阀门分隔成若干独立段。
高层建筑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管道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高层建筑的裙房及多层建筑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停止使用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超过5个。
三、设计成果要求及图纸要求
1、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有关规定。
满足大连市报审的设计内容及深度的有关规定。
2、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施工图要求
(1)给排水系统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图例、设备、材料、部件统计表;
2)给排水管道总平面图;
3)给排水管道局部平面图;
4)室内给排水、生活热水平面图及系统图;
5)给排水、生活热水、机房平面及剖面图;节点详图;
6)支吊架位置详图、固定支架详图;
7)热交换器、开水间、卫生间、卫生洁具连接、给排水设备及管较多地方的局部放大图;
8)化粪池详图。
(2)消防水系统设计
1)设计说明、图例;
2)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
3)消防喷洒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
4)消防水泵房、接力泵房等房间及井道的平面布置图、放大图、节点详图;
设备材料表。
(3)每次出图(无论多少)必须注明时间及修改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