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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

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各1名。

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

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

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

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

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

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

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XX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

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

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

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

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

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6、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

要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进行干部交流。

交流的重点是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从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县直机关,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

乡镇党委正职一般不在原籍任职。

同时,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三、认真组织开好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是选好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各乡镇党委要搞好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指导选好代表,开好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确保乡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选举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西沟、杨泗、关坪河、龙胜、月河5个乡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余20个乡镇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确定为70─150名,其具体名额召集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县委批准。

各乡镇要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划分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代表条件。

①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③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

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

⑥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

⑦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⑧身体健康。

  各乡镇党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

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结构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代表原则上要求乡镇机关、所辖站所、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5%左右;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红星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占25%左右。

在代表总数中,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本乡镇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的少数民族代表可适当增加)。

  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2%。

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社会进行公示。

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资格和结构比例进行审查。

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符合条件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2、确定乡镇党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组织民主推荐。

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纪委班子人选。

  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按照有关要求,县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审查,根据考察和审查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8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8月15日到8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酝酿提出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8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

永乐镇、木王镇、青铜关镇、米粮镇的党代会可在8月底以前召开。

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是:

①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将乡镇党委、纪委本届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审议通过。

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③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报送。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使乡镇党委换届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

县委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罗均让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委副书记董德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担任,县委办、纪委、组织、宣传、人劳、编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宣传动员、乡镇领导班子测评考察、党代表考察、推荐和酝酿班子候选人、召开党代会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注意交流经验,搞好协调,遇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

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尤其要抓好代表选举、领导班子选举、起草工作报告等关键环节的工作。

各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干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协调、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在换届选举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所包抓的乡镇,进行法律、政策和程序上的指导,扎实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牢记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要注意做好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上来,自觉增强党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有重点地参加一些乡镇的党代会,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严肃换届人事工作纪律。

在换届选举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正气,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制止和克服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要加强监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良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

对那些借换届之机,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中伤他人、搞不正之风和非法组织活动的,要从严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

  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报批手续。

乡镇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前,要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会。

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报县委审批。

在换届选举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办公室反映和请示报告,以便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进行工作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推迟选举的乡镇于9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

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各1名。

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

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

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

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

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

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

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XX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

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

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

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

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

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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