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风俗民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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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风俗民俗

霞浦县风俗&民俗

霞浦县风俗&民俗

霞浦县风俗&民俗

岁时习俗

春节

俗称“做年”。

旧例休息五天,称歇年。

正月初一凌晨,各家争先恐后开大门,放鞭炮“接年”。

起床后,人人喝糖茶,寓意“尝甜头”;吃甜糍汤,寓意“行时”。

早餐吃素菜,有的添加红头菜(菠菜)、芹菜,寓意“走红运和勤劳”。

饭后,人们穿戴一新,相互串门拜年贺岁。

客人到家,主人敬糖茶,请吃桔子、年糖等茶点。

民俗初一日忌扫地、淘米、挑水、食粥、倒马桶、倒垃圾、借钱讨债、说不吉利话。

渔家(疍民)妇女、小孩从初一日起,到陆上居民区挨家挨户要糍粑,俗称“行时”。

初二、初三日,农村和城关的新丧人家分别为死者“过白年”,忌串门。

春节传统娱乐活动有舞龙、舞狮、唱戏等。

新中国成立后,春节列为法定节日,放假三天,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节日气氛持续到正月十五日。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

主要活动为元宵夜观花灯。

传统习惯是十三日张灯,至十八日结束。

城镇地区亲戚间互赠彩色小纸灯给小孩,俗称送“元宵灯”。

“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花灯活动。

八十年代,元宵夜花灯新奇多样,伴有铁机、台阁、舞龙、舞狮等民间文艺活动。

1985年,在城关举行元宵灯会,展出花灯近百种。

水门乡观音亭寨,每年元宵日都聚集闽浙边界八县畲族青年男女数百至上千人,举行对歌活动,直至日落而归。

后九节

农历正月二十九日,又称拗九。

中午进食糯米佐以花生、红枣、瘦肉等煮成甜味或咸味的午饭,俗称“食后九昼”。

清明节

清明日至立夏前,择日祭扫祖坟。

三沙一带,祭扫新丧亲人坟墓,女人得穿白衫。

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自发到革命烈士陵园敬献花圈、打扫墓地,形成风气。

八十年代,离退休老同志常举行清明日“踏青”活动。

立夏

农村群众多在立夏日煮食米浆、韭菜、蔗糖相拌的煎饼,俗称“立夏壁”。

俗忌立夏时刻睡觉。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俗称“五月节”。

节前家家裹粽子,亲友馈赠颇丰,俗称“送节”,女儿出嫁头年送节尤厚,俗称“头年节”。

家大门两旁悬挂蒲剑艾叶,点雄黄香,洒雄黄酒。

儿童额头涂抹雄黄酒,胸佩香囊,意为禳灾避邪。

午餐丰盛,饭罢歇节,俗称“人歇五月节”。

后港、松山、三沙等沿海乡村,午饭后多举行龙舟竞渡活动。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做七月半”、“鬼节”。

民间颇重视在中元节祭祀祖先。

新中国成立后,一度被作为迷信活动破除。

八十年代,祭祖活动有所恢复。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又称“团圆节”。

城乡居民普遍蒸中秋糕,亲友互赠月饼、糖塔等,礼物颇丰,俗称“送中秋”。

当晚,合家欢聚吃团圆饭,俗称“食中秋暝”。

饭后分食月饼,相聚赏月。

城镇街市灯火辉煌,市民结伴逛街,俗称“逛中秋”。

城乡男壮好曳石活动,尽情游乐至午夜方休。

“文化大革命”期间,曳石活动被作为“四旧”破除。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日。

亲友互赠重阳糕(水糕),男女老少踊跃登高。

1988年,省政府颁定重阳日为敬老日,政府部门有组织地开展重阳日老年人登高活动和社会敬老活动。

立冬

城乡居民在立冬日杀鸡、宰羊或购买营养品进补,俗称“补冬”。

冬节

农历冬至日。

节日前夜,家人相聚搓汤圆,寓意“合家团圆”,还用萝卜刨丝为馅,制成米□,充作节日早餐,并用以祭祖祭天,或赠送亲友。

祭灶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分为“官三民四”)。

晚饭后,灶台摆设祭品祭祀灶神,俗称“祭灶”。

祭毕,煮少许米粉、菜肴,连同祭品,全家同吃“祭灶酒”。

“文化大革命”期间,祭灶被作为“四旧”破除。

八十年代,祭灶习俗有所恢复,但多数人家只吃些夜点。

除夕

农历一年最后一天。

除夕前,家家户户“扫尘”搞卫生,备办年货,外出者皆赶回过年团聚。

除夕晚,全家团聚共进晚餐,俗称吃“长岁暝”。

饭后,洗切好初一日用菜,煮新鲜年饭;灶膛埋下火种,寓意烟火延年不断;家长给未成年的子女分发压岁钱。

入夜,子女多通宵达旦守岁,祈望大人长寿。

柏洋一带,夜深时每人吃一碗面条,寓“长命”,家长喝一碗桂圆汤,寓“保一家团圆”。

新中国成立前,穷人家害怕债主逼债,除夕前纷纷离家躲债,直至初一凌晨方可归家。

八十年代,城乡居民多全家围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欢度除夕夜。

婚嫁

相亲

民国及其以前,婚姻多由父母包办,讲究门第相对,由男方托媒向女方提亲。

民国后期,由媒人陪同男、女方到对方家相亲,俗称“看厝”。

女方若煮糖蛋包招待,表示没有异议,男方便可请“八字”,女方即可出具庚帖。

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实施《婚姻法》,男女青年自由恋爱成风,托媒说亲者渐少,但农村仍时兴介绍人介绍,相亲俗例多保留。

合婚

男家将女方庚帖和男方生庚,送请算命先生算卜,如无“生克相冲”便可定亲。

农村有些迷信人家还把女方庚帖压在中庭祖宗神牌之下,经旬日无异象,始可合婚定亲。

新中国成立后,合婚习俗一度废止,八十年代后期又渐公开。

订婚

并请女方开列礼单,男女双方互换庚帖。

其后,择日行纳征礼。

男家备齐女方礼单开列礼物,以及公鸡二只、山珍海味“下定盘”若干盘,举行告祖礼后,送往女家,俗称“下定”或“大定”。

女家回赠男方袍褂、鞋帽,母鸡一只。

三十年代,国民政府一度提倡“文明订婚”,城关有少数知识青年响应。

1953年,全面施行《婚姻法》后,订婚礼俗简化,男女双方交换一件纪念品即成。

七十年代,由农村到城镇逐渐恢复订婚旧俗。

八十年代,礼金不断加码,高达万元,造成不少人负债累累。

送日子

男家择定迎娶吉日,用红帖题书“X月X日迎娶大吉”,并备鱼肉珍果等二盘或四盘,俗称“日子杠”,让媒人送往女家,行请期礼,俗称“送日子”。

新中国成立后,“日子杠”多以米糕或糖果取代之。

轿前盘

结婚前夕,男家备猪腿、海鲜等八~十盘,供女家举办出门酒席,俗称“轿前盘”。

五十年代,提倡喜事新办,“轿前盘”几乎废弃。

六十年代,农村复兴此俗,盘色简为四盘,送盘担改为迎娶当日。

八十年代,“轿前盘”多保留猪蹄、果子包,其余以红包替代。

迎妆

男家遣人运送“轿前盘”,随带“娘奶花彩”、“封笼包”、“梳头包”等各种例定红包,往女家迎接嫁妆,俗称“搬嫁妆”。

嫁妆多寡视家境而定,男家绝不议论,俗有“有人讨礼金,没人讨嫁妆”之说,但马桶(俗称“子孙桶”)、洗浴盆、火笼、剪刀、针线、红布袋不能缺少。

嫁妆请女方母舅加锁贴封,俗称“阿舅封笼箱”。

嫁妆到男家后,摆大厅让亲友参观,俗称“看笼杠”。

五十年代,迎妆俗废。

六十年代,迎妆俗逐渐恢复,并改为当日迎妆,城镇少数人家有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陪嫁。

八十年代,嫁妆攀比高档,逐渐由黑白电视、收录机、洗衣机向彩电、音响、电冰箱发展,嫁妆价值上万元,常用二辆机动车搬运。

哭嫁

新娘在出嫁前夜,邀女友六人共寝,俗称“陪睡”。

日出不起,俗称“赖床”。

早餐不进食,俗称“净腹”。

在床上哭嫁,俗称“哭分姓”。

中午“出门酒”罢(三沙“出门酒”在回门时举办),对长辈亲友行“辞行”礼。

近黄昏时,行“开脸”、“梳头”、“分家计”等礼。

出家门上轿时改穿兄长旧鞋,由母舅扶上轿,俗称“阿舅抱上轿”。

五十年代,城镇地区基本废弃哭嫁礼俗,农村有所保留。

八十年代,哭分姓、辞行、开脸、梳头、分家计等俗时有所见。

迎亲

传统习俗用花轿迎娶,由媒人带吹打乐手等前往迎亲。

当午女家举办“出门酒”款待亲友,席散后花轿始可进门。

新娘上轿后,由兄长上前挽轿三次,俗称“留轿”。

而后鸣炮奏乐起轿,由伴房妈或送嫁婆随同。

途中逢桥、过河均要抛红蛋,俗称“过桥蛋”。

新中国成立后,迎亲礼俗渐简,花轿一度废除,改为步行。

70年代,农村迎亲多改用小型拖拉机,少数山村复用花轿迎娶。

八十年代,逐渐流行小轿车迎娶。

婚礼

黄昏时花轿到男家门口,童男童女出迎,以福寿双全的老妇扶新娘下轿,俗称“阿婆牵下轿”。

新郎、新娘在厅堂拜天地、祖宗、互拜,俗称“拜堂”。

拜毕,新郎捧“斗灯”前引,新娘踏布袋入新房。

布袋不断传递,寓意“一代传一代”。

邻里儿童、妇女入新房抢果子豆,寓意“得子”。

婚宴由母舅坐首席首位,俗称“阿舅坐大位”;新娘与伴娘等在洞房设“床前桌”,由媒人坐首位。

散席后,亲友闹洞房,新郎、新娘相互敬酒,行合卺之礼,俗称“喝双杯”。

第二天,新娘下厨,俗称“下灶前”;向亲族长辈行礼,俗称“见客”。

五十年代,青年男女多择节假日到政府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举行茶话婚礼或集体婚礼。

六十~七十年代,旧婚礼在农村时有所见,但礼仪稍简。

八十年代,拜堂被弃,其他礼仪也多简省,少数人举行旅游结婚度蜜月。

回门

婚后第三天或第二天,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俗称“回门”。

由女家发请帖,俗称“送油”或请女婿。

新娘回娘家称“头转客”,新郎上岳家称“做女婿”。

新郎备糕点、果子包等见面礼,随去男宾一人任礼生,俗称“做亲家伯”。

岳家设宴款待女婿,称“回门酒”或“请婿酒”。

酒宴由平辈兄妹作陪。

宴罢,返回男家,远路则可隔夜返回。

南乡少数村落,旧俗要等生育后,怀抱子女回门作客,新中国成立后废弃。

三沙一带,出门酒在婚礼第二天回门时举办,亦称“回门酒”。

合船会婚

合船会婚是县内疍民的传统婚俗。

疍民以船为家,婚嫁之日,男女两家船上挂红布,泊于平常停靠的港湾。

各方亲友船只左右靠近,船头相挨,形成若干扇形船队,供作婚礼、酒宴场地,称为“合船会婚”。

男家用四桨新船作轿船,张灯结彩,趁早潮初涨驶往女家迎娶。

女方在当天中午举办“出门酒”宴请宾客。

晚潮涨潮时,新娘上轿船,嫁妆随行,在退潮前赶到男家。

拜堂仪式在联合船队甲板上举行,并设宴谢客,一船一席,席地围坐吃喝,席罢,亲友船只离去。

生育 寿庆

生育

孕妇分娩,俗称“坐月里”。

饮食以米饭、鸡、蛋、红酒为主,忌食盐、青菜。

产后三天,俗称“三旦”,亲友送公鸡、鸡蛋庆贺,俗称“送托腹”。

产后十四天、二十四天,称“十四旦”、“二十四旦”,向亲友分送煎蛋、米酒,称“送蛋酒”。

亲友回赠衣料、蛋、面等贺礼,外婆家贺礼尤重,俗称“送满月”。

满月之日(女婴提前一天),为婴儿剃满月头,中午设“满月酒”宴请亲友,俗称“做满月”。

女婴满三月、男婴满四月“坐轿簏”,轿簏放于厅堂,男儿面向外,女孩面朝内,寓意男主外事、女理内务。

婴儿周岁,俗称“做晬”,外婆家送衣衫、鞋帽、银牌或天官锁等礼物,亲戚或送红包或送布料庆贺,主人家设午宴答谢。

冠礼

小孩十六岁行冠礼,俗称“做十六岁”。

城关小孩在十六岁生日行冠礼,农村多在春节举行。

亲戚馈送面、蛋、衣物等贺礼。

城关人家多数备酒菜款待亲友,农村多以糕点答谢。

民国时期,冠礼“祝星”、“过关”仪式渐废,其他礼仪沿用至今。

八十年代,城镇地区“做十六岁”举宴成风,亲友贺礼简为仪包、仪蛋,母舅贺礼尤重。

寿庆

习俗在春节祝寿。

从五十虚岁始,每增十岁一祝,俗称“做十”。

三沙地区有三十岁庆寿之俗。

祝寿亲友送红包为“包干礼”,送寿烛、寿面、布料、猪肉等礼物为“湿礼”。

女婿、外甥礼品从厚。

南乡岳、舅做寿,婿、甥应送熟猪腿,俗称“猪脚钵”。

祝寿贺礼不全收,按亲疏回赠仪包,称“回根礼”。

新中国成立前,富家寿堂张灯结彩,寿者端坐太师椅,晚辈依次拜寿,子女设家宴祝寿,俗称“做暖寿”。

一般人家无力设宴,只煮寿面贺寿。

五十~六十年代,寿庆简办。

八十年代,民间举办寿宴庆贺的日益增多。

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曾举行集体祝寿活动,影响颇佳。

丧葬

举丧

老人寿终正寝,俗称“百年”或“归终”。

乡人最惧无子送归终,故老人临终,子女亲属得守候身边送终。

老人咽气后,取井水擦拭遗体,俗称“买水”洗身。

然后梳头(理发)更衣,理发留后半部,寓意“留后发”;寿衣穿单数,五、七、九重不拘。

遗体移至后厅“七星板”(俗称“七床”)上,俗称“殓后厅”。

直系子孙举哀,披麻挂孝,昼夜守候尸旁,丧事托旁人主持。

高龄老人去世,俗称“老喜丧”,停尸一段时日,全族停炊举哀。

讣告

老人逝世后,迅速遣人将噩耗报知亲友。

尤其女性去世,应向女方娘家报丧,俗称“母死报后家”。

报丧不分晴雨都带雨伞,把伞倒倚门外墙边,不行常礼,对方即知是亲属噩讯。

城镇士绅之家多在收殓后,发《讣闻》、设灵堂,通告亲友开吊和出殡日期。

七十~八十年代,城镇地区多由死者单位或子女在大街张贴《讣告》,将入殓、举行追悼和出殡的时间公告亲友。

收殓

死者入殓前,家人多要举行“超渡亡灵”活动,俗称“做殓暝”。

入殓在黄昏涨潮时举行,亲属披麻挂白,向遗体行告别礼,子女绕棺跪行三匝,俗称“辞棺”,然后盖棺。

吊祭

民国时期,富家死者入殓后,设灵堂于正厅,供亲友吊唁,俗称“开吊”或“吊丧”。

普通人家多只结合收殓、出葬进行“拜祭”,有收殓前“柴头祭”,出葬前“起马祭”,送葬途中“拦马祭”。

新中国成立后,吊祭、拜祭俗在城关逐步消失,农村仍时有所见。

公职人员逝世后,由所在单位举行追悼会,以示悼念。

安葬

安葬有墓葬、土葬、火葬三种形式。

墓葬多为合葬或丛葬,先修筑坟墓、寿域,死后即葬,俗称“血葬”,停柩择吉安葬,俗称“喜葬”;土葬为民间薄棺速葬主要形式,多数地区凿穴为圹,一柩一穴,俗称“土圹”,三沙与南乡沿海地区多平地挖坑入葬,俗称“平埋”;火葬仅限于僧尼,结木为架,焚尸留灰。

出葬时抬灵柩者四人或八人、十六人,俗称“四人扛”、“八坐”、“十六车”。

前头黑彩为引,鸣锣开道,彩旗、颜亭、鼓乐队随后,孝男孝女披麻扶柩左右,亲戚朋友挂白送行。

及至近郊,孝男跪叩“谢客”,送葬亲友、女眷止步。

下葬毕,卸掉丧服,披红挂彩,奏乐回虞,当晚设“回虞酒”宴请宾客。

若是中年悲丧,则不设宴,只用“平九碗”招待亲友。

八十年代,城镇地区操办丧事,大操大办,颇有浪费之习。

戴孝

居丧戴孝按子、孙、曾孙、玄孙辈份、亲疏,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服。

子女服丧三年,披麻百日,男不理发,女不艳装,妻随子服。

居丧婚嫁,已订婚男女应在百日内婚娶,逾限则须三年消孝之后。

新中国成立后,戴孝礼仪逐渐从简,一般是出葬当日披麻挂孝,葬礼结束后,子女仅戴“孝箍”,以示居丧。

做七

人死后,每七天设吊一次,在灵位前供饭菜、烧冥钱,以示追思,俗称“做七”,有“头七”、“二七”、“三七”、“七七”和“百日”、“头年”、“三年”等。

称谓

直系亲属称谓

曾祖父、曾祖母,呼阿太公、阿太婆。

祖父、祖母,呼阿公、阿妈,或爷爷、奶奶。

父亲呼阿爸、阿爹,少数呼阿伯或阿叔;母亲呼阿奶。

今多呼爸爸、妈妈。

夫妻间多直呼其名,外称老公、老妈或爱人。

儿子、儿媳称仔(即囝)、媳妇。

孙子、孙媳、曾孙、曾孙媳,均称孙仔、孙媳妇。

对晚辈通常直呼名字。

旁系亲属称谓

祖父的兄弟及其配偶,呼阿伯公、阿伯婆、阿叔公、阿叔婆;祖父的姐妹及其配偶,呼阿姑婆、阿姑公。

父亲的兄弟呼阿伯、阿叔,其配偶呼阿姆、阿婶,其子女称堂兄、妹。

父亲的姐、妹呼阿娘、阿姑,其配偶呼阿丈、阿姑丈,其子女称表兄、妹。

胞(堂)兄、姐呼阿哥、阿姊;弟、妹呼阿弟、阿妹,或直呼名字。

兄、姐的配偶呼阿嫂、姊夫;

弟、妹的配偶呼弟媳妇、妹婿,当面多呼名字。

兄弟的子女称侄子、侄女,外称孙子、诸嬷孙,当面直呼名字。

姐妹的子女称外甥、外甥女,当面直呼名字。

表兄弟姐妹呼阿表兄、阿表弟、阿表姊、阿表妹;

表兄、表姐的配偶呼阿表嫂、表姊夫;

表弟、表妹的配偶多呼名字。

姻系亲属称谓

母亲的父母呼外公、外婆,或阿公、阿婆。

母亲的兄弟呼阿舅或外舅,其配偶呼阿妗或外妗。

母亲的姐妹呼姨娘或阿娘,其配偶呼阿丈或姨丈。

阿舅、姨娘的子女,以表兄妹相称。

亲的表兄弟姊妹及配偶称表舅、表妗、表姑、表姑丈。

妻子称呼夫家旁系长辈、平辈亲属,传统跟子女称呼,呼晚辈方跟从丈夫称呼。

今多跟丈夫同样称呼。

妻子的父、母(岳父、岳母)称丈人、丈奶,或视其与己父年龄差别,呼阿伯、阿母或阿叔、阿婶,今多跟随妻子称呼。

妻子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外称大娘哥、大娘嫂、小舅、小妗、大娘姊、姊夫、小姨、妹婿,当面则依照妻子称呼。

妻方其他长辈亲属,传统跟子女称呼,今也跟随妻子称呼。

女婿、儿媳、姐夫、妹夫、兄嫂、弟媳妇的父、母,称呼亲家、亲母;女婿、姐夫、妹夫的兄、弟、姐妹,称亲家伯、亲家叔、阿姑;儿媳、兄嫂、弟媳妇的兄弟、姐妹,称阿舅、姨娘。

农事习俗

关门秧

春播结束,农民留余秧几束掷粘于房厅天顶,俗传可避住宅毛火虫。

牛节

农历四月初八日,俗称“牛歇四月八”。

耕牛休耕一日,主人备泥鳅、米酒喂牛补体。

分龙

农历夏至后第一个辰日为分龙日,俗称“龙分域行雨”。

是日忌铁器、粪肥下田,农民休耕一日。

农业合作化后,此俗废弃。

敛园埕

秋粮收成后,田主备精菜或米粉、米酒宴请帮工、雇工,俗称“敛园埕”。

农业合作化后,生产队在秋收后常举行集体会餐,旧俗新办。

八十年代,部分承包经营者恢复此俗。

食新

秋收后,农户用登场新米煮干饭,先设案焚香,敬谢天地神明,而后全家欢聚“食新”。

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地区废弃此俗。

驯牛

农历十二月初八日,俗为牛犊学耕日。

黎明时分,驯牛者披蓑戴笠,牵牛在沙地学耕,至牛犊拉犁能听使唤、会转弯抹角为止。

炼山

造林炼山,必先开“火路”,于路口焚纸帛,喊警“圈内生灵速离”,然后择日放火炼山。

农业合作化后,焚香烧纸之俗废除。

开山礼

采伐成片林木,择吉日开工,俗称“开山”。

先备三牲等祭品祭祀山神土地,俗称“开山礼”,又称“上楼福”。

砍伐第一株树木,先用柴刀轻敲树根,寓不“惊心”。

伐木人员互称“师傅”,忌直呼名字。

新中国成立后,“开山礼”基本废除。

官井捕鱼

官井洋大黄鱼汛期(立夏至夏至,先后三水),沿海群众组织捕黄鱼围缯,两船一对,俗称“瓜对”。

“瓜对下洋”,必先迎接妈祖等神明,香火供祀于母船中舱,然后宴请渔工吃“下洋暝”。

渔工上船忌带鞋、带菜肴,称呼说话忌“伯”(意破网)、“朝空”、“浮头”、“不着”等语。

头水回航,吃碗甜赤面,并向亲友分送头水黄瓜鱼。

三水过后,黄鱼汛期结束,俗称“水尾”,“瓜对上洋”回村。

获利者备祭礼谢神,互相宴请庆贺。

打桩酒

沿海定置网作业,俗称“□艚”,□艚挂网的桩位,俗称“桁位”。

“桁位”有优劣之分,传统习惯多三年轮换一次。

到期择农历正月吉日,定置网作业者集于神前祝告,抓阄定桁位,然后宴请打桩帮工,俗称“打桩酒”。

新中国成立后,渔业生产单位沿袭此俗,打桩前举行集体会餐。

建造习俗

建房

民间建房先选择方位,流年吉利。

择定合砖、架马、定磉、上梁、安门等吉日良辰,东家均备红包、蛋酒敬请师傅。

上梁仪式最为隆重,架扇、立柱、牵桁、上大梁,均大放喜炮或吹奏鼓乐庆贺,生肖“相冲”者皆回避。

大梁正中钉红布飘带、子孙椽,贴“罗天大进”或“紫微銮驾”等横额;顶压红绳捆缚的瓦片,披挂亲友赠送的彩布、“压梁米”;二桁左右夹常青松柏,悬挂“子孙灯”、“子孙槌”;正厅供鲁班祭礼。

木匠立于梁顶,唱“上梁歌”,撒五谷、蟠桃、铜钱、竹钉,寓意发财添丁。

上梁仪式告成,随即举办梁下酒宴请工匠、亲友。

筵席以泥匠为首位,木匠、亲友、帮工挨次入席。

房子建成后乔迁新居,俗称“搬厝”。

择吉日移“火种”、安床,亲友送水糕、鞭炮、联幛等贺礼,邻居送仪蛋,主人设午宴谢客,俗称“搬厝昼”。

新中国成立后,礼俗渐简。

兴建砖砼结构民房,以封顶代为“上梁”。

公共建筑开工、竣工时,则举行奠基和落成典礼。

造船

造船开工定远(造大龙骨)、造下英、上桅杆等都选择吉期举行,备蛋酒、红包敬谢师傅。

船体“龟壳”骨架用樟木等倒头枋料,船舱口或连家船中舱竹篷两旁各钉红布飘带,以示吉祥。

船头安眼,以示能观四方。

竣工下水,备祭礼祭祀鲁班、海神。

新中国成立后,新船下水仪式简化为鸣炮庆贺。

修桥

民间修桥须选择坐向,流年吉利,禁忌桥孔直对民居。

择吉动工,设礼祭鲁班,村人生肖与吉辰“相冲”者皆回避。

桥梁落成,鸣炮庆贺,工匠解桥栏索、喝彩、向四方撒糕果,邀村中五代同堂或四世同居有“福”之家先行过桥,俗称“纳福”。

官方或独资建桥竣工,则由地方长官或捐资者先行过桥。

新中国成立后,旧俗多废,公路大桥竣工时举行通车剪彩典礼。

筑灶

筑灶奠灶基、取土、造灶心、安五谷瓮均择吉辰,敬赠工匠红包、仪蛋。

“五谷瓮”用小陶罐装谷、麦、芝麻、豆、黍及铜钱、竹钉等,埋于灶心,寓意“五谷丰登,财丁两旺”。

八十年代,城乡居民推广使用煤炭灶、液化气灶、电炊具,此俗逐步衰退。

建瓦窑

择日鸣炮动工建窑、拱窑、封顶,窑成祭神,宴请师傅。

日常祀土地,祈平安发财。

合作化运动后,集体经营瓦窑,旧俗废。

八十年代,少数业主复兴此俗。

工商习俗

拜师习艺

传统拜师习艺,给师傅献猪蹄、红包,三年为徒。

先学粗活,听师傅使唤,帮做家务。

师傅供膳食,每年发给冬夏服装各一套,过年发给压岁钱。

三年艺成,去留自便。

若不能独立操作,跟师作半徒弟,可得少量工钱。

新中国成立后,各行业徒工由劳动管理部门统一招收,企业供给生活费,指定授艺师傅,学徒期满转为正式工。

八十年代,个体服务行业增多,复兴拜师习艺。

学徒生活待遇因人而异。

逢年过节,徒弟向师傅送礼。

开业

店铺开张营业都选择吉日,门面布置一新,张贴“财源茂盛”等吉祥楹联,鸣炮开店门。

开业后,常年祀土地神,在例定时间做“土地福”,祈财运亨通。

私营工商业改造后,废神位,开业礼仪从简。

80年代,个体商店开业,披红挂彩,热闹有加;国营、集体单位多举行剪彩典礼,庆贺开业。

讨债

新中国成立前,私营商店对“门头主”(常客)有赊销惯例,有的坐商发手折(俗称手镜)赊账。

还款期限,通常分端午节、中秋节、年前三期。

每年腊月祭灶前,店主分送清单催债,俗称分“数单”。

除夕夜,债主可挑灯笼登门收账,至凌晨迎春鞭炮声响而罢。

新中国成立后,除夕夜讨债俗废。

贴红封金 新中国成立前,商店、作坊停业过年,店门、柜台和箩筐、斗升、算盘、秤、锤、尺等用具,贴(箍)上红纸条,俗称“挂红”。

有的市斗、钱柜用书有“黄金万两”的红纸封红,寓年年有红利、财不外泄意。

五十年代破除迷信,俗废。

八十年代,部分个体户又兴此俗。

居住

县内住宅俗称“厝”。

传统为家族聚居,一家一房。

兄弟分居,俗为兄居左、弟居右,或兄居前、弟居后;住宅不够分配的,一般是“长子不离居”。

六十年代及其以前,民居瓦房、草房,多数是土木、砖木结构的单层或双层建筑。

七十年代初,始有砖砼结构的“平台厝”。

八十年代,城乡住宅逐步向现代庭院式结构发展,居住习俗也由传统的四世、三代同堂向小口之家转化。

草房

主要分布在海岛、畲族聚居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

其中竹木结构的简易草房称草寮,多数是“个”字形木竹支架,茅草披盖,单层、统间、无窗,只开小门出入;土(石)木结构的草房称草寮厝,筑土或砌石为墙,木梁架或木梁柱、竹桁椽,稻(茅)草为盖,房屋呈“介”字形,多为单层建筑,设一厅二房(前后开间),门窗齐全。

海岛地区的草房,普遍用草绳、石坠加固,以御大风。

瓦房

县境传统瓦房,多数是土木、砖木、木结构,硬山式或悬山式双坡屋面。

城镇地区的瓦房多半是二面或三面砖墙,俗称“砖厝”,富户的瓦房两边砌有风火墙,俗称“火墙包楞”;农村瓦房多筑土为墙,二面或三面、四面土墙,俗称“土墙厝”;南乡沿海村落为御风雨,多以三合土包墙,俗称“三合墙”;林区瓦房多为木结构,俗称“柴厝”。

瓦房的建筑形式,流传较广的有明代式、清代式和民国时期的“洋楼式”三种:

明代式瓦房为双层结构,抬梁穿斗,上下出檐,悬山式屋顶;清代式瓦房单层或双层结构,卷斗单檐,呈“介”字形;“洋楼式”瓦房仿效西方建筑,概为二层以上、砖木结构、四坡屋顶,屋檐较短,采光、通风功能较好,俗称“洋楼厝”。

瓦房的建筑结构,多数为四楹、六楹,少数为八楹,俗称“四扇厝”、“六扇厝”、“八扇厝”。

开间分前后,为一厅二房、四房、六房,俗称“双间四扇”、“双间六扇”、“双间八扇”。

主房左右设厦,俗称“撇厦”,用作厨房、生产用房或存放农具、杂物等。

或在主房前置廊庑、后设火厢,提高实用功能。

此外,还有部分殷实富户所建的三进两明堂的深宅大院,多为大家族聚居;贫穷人家所建的四面土墙、单柱的“三扇厝”,呈“田”字形,民间称之为“孩儿掏伞”,俗有忌。

五十年代,城乡人民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所建瓦房多为“土墙厝”和“柴厝”,少数连家船改造而建的集体宿舍为砖木结构瓦房。

1966年“九三”台风重灾后,沿海地区的住房多砌石为墙,乃至出现外墙、屋面都是石结构的“石厝”。

七十~八十年代,城乡住房向小家庭住宅发展,出现单间一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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