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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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
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一○年二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
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评估工作分为“评估培训”、“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其中“单位自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和核心环节之一。
为使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收到实效,达到预期目标,制定《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以指导办学单位做好自评工作。
一、单位自评目的及要点
根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本次评估的基本定位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依法办学状况进行合格评估。
办学单位要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对照教外厅[2009]1号文件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和自我整改工作,努力构建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办学机制。
单位自评的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
自评主要内容包括:
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
检查分析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要求的行为或倾向;是否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
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
检查分析通过合作办学是否真正引进了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或新兴的学科专业;是否真正引进利用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管理经验等。
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
检查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紧密,以及所产生的作用。
二、单位自评工作要求
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工作,成立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自评工作有效、有序和顺利开展。
办学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组织所属参评机构与项目认真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地检查分析办学情况;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探究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管理机制;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毕业生、外方合作者等各方利益主体对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自我整改。
主要工作包括:
1.信息公开工作
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专栏”,并提供以下信息:
①公示本单位所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办学状况基本信息,包括:
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②公示与本单位合作的外方合作者办学资质及有关情况基本信息;
③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例如,《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外综[2006]5号文件、教外综[2007]14号文件等;
④公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文件,例如,教外厅[2009]1号文件等;
⑤设置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省市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或网站等的链接;
⑥建立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与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
自评工作结束后,“中外合作办学专栏”的网址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2.财务审计工作
按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财务审计工作。
制作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审计机构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自评工作结束后,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3.征集外方合作者评价意见
向外方合作者征询对合作办学的合作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意见及建议,由外方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若外方曾对合作办学进行过质量评估,则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评估办法及结论等外方评估材料。
自评工作结束后,外方评价意见及评估材料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4.文档规范管理
系统整理与办学密切相关的办学审批、管理机构、资金资产管理、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管理等有关的文件、制度及原始档案材料,收集能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效果和特色的资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以上材料做为评估备查材料由办学单位保存。
当网上公示出现异议、专家评审中存在疑问或现场考察取证时,该材料将作为主要情况说明依据和原始佐证材料。
5.撰写《自评报告》
所有参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要在充分的自我检查分析工作和深入的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完成自我评价工作。
三、《自评报告》要求
《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基本情况信息”、“办学情况简介”、“办学情况自查”以及“分项自我评价”。
1.基本情况信息
“基本情况信息”属于机构及项目量化信息采集。
采集内容包含体现办学基本状况的常态信息;体现办学规模、条件、管理状况等方面的统计信息;以及涉及课程和人员情况的清单等。
机构及项目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内涵界定,认真客观地填写相关表格。
2.办学情况简介
“办学情况简介”属于自评报告的综述环节,重点阐述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特色及优势,问题与不足。
具体内容包括:
①办学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机构或项目特色阐释;
②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情况;
③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
④培养质量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办学成果情况;
⑤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情况简介”一般不超过5000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情况简介”不超过3000字。
3.办学情况自查
“办学情况自查”系《自评报告》中体现办学单位自我检查分析情况的环节。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应指标的客观现实、工作事实或履行情况进行客观陈述。
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说服力。
主要内容包括:
①说明自评过程,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各方利益主体参与单位自评工作情况;
②说明中外双方所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的履行情况;
③说明机构或项目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教学管理等管理状况;
④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我检查分析。
所陈述的内容,应足以支持“分项自我评价”中办学单位对各分项指标的自我评价结论。
4.分项自我评价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要以“办学情况自查”中的自我检查分析为依据,对“评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按“表现优异”、“达到合格标准”(基本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未达到合格标准”进行评价。
《自评报告》标准样式见“附件”。
四、评估材料报送
1.办学单位要组织所属各参评机构及项目按照上述要求,完成《自评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外方评估及评价等工作。
办学单位应对所属各参评机构及项目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查,保证所填写的自评信息真实可靠。
2.办学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所属各参评机构及项目的自评材料统一报送到学位中心,具体报送要求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自评报告
机构名称:
办学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
年月日填
一、基本情况信息
Ⅰ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请填写中文名和英文译名)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
外方
国家(地区)名称:
机构名称:
(请填写英文名和中文译名)
办学地址
机构属性
□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合理回报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许可证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年月日(□证书待发□证书已发)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
年月日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计划□自主招生
开设专业或课程
的代码及名称①
培养层次
培养年限(年)
颁发证书
说明:
①开设专业或课程情况按学科专业逐行填写相关信息。
Ⅱ统计信息
Ⅱ-1管理机构信息统计
Ⅱ-1-1决策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姓名
决策机构
□理事会□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
决策机构人员组成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在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所任职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中方
外方
Ⅱ-1-2机构管理人员信息统计①
人员类别
中方管理人员
外方管理人员
总数
人数
所占比例
人数
所占比例
中外方管理人员②情况
专兼职
人员③情况
专职管理人员
兼职管理人员
学位结构
情况
博士
硕士
学士及以下
职称结构
情况
高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中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初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说明:
①“机构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附表1机构管理人员信息一览表”。
“机构管理人员”指本机构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不包含学科专业层面的管理人员。
计算“所占比例”时,以该行“总数”为基数。
②“中方管理人员”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或由中方为本机构专门聘请的管理人员(含中、外国籍);“外方管理人员”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管理人员。
③“专职管理人员”指专门从事本机构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Ⅱ-2机构办学条件
可用场地设施
场地设施所有权
□机构独立所有□租赁□其他: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①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图书馆(㎡)
计算机网络室(㎡)
校园网情况(带宽)(G)
是否办理
全校统一借书证
□是□否
是否设有学生专用
外文图书资料室
□是□否
是否能够使用
校园网
□是□否
是否能够使用
外方网络教学资源
□是□否
上年度支付租金总额(万元)
说明:
①“固定资产总值”指截止上一年度机构固定资产总值。
Ⅱ-3机构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①
本年度经费来源
收费②
项目
标准
审批部门
其他
上年度
经费管理使用④
收支简况
收入
(万元)
支出
(万元)
结余
(万元)
说明⑤
说明:
①“机构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栏目内容统一按会计年度填写。
②“收费”栏目中填写本机构本年度向学生收费的所有项目及标准。
“其他”指除审批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费来源,请分项简要说明获得经费的数额、来源等。
“上年度经费管理使用”请填写上一会计年度合作办学机构实际收支简况。
⑤“说明”需要对上一会计年度“结余”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对所填收支状况信息是否经过财务审计,以及审计机构、审计时间、审计主要结论等进行说明。
Ⅱ-4各学科专业办学状况(以下内容分学科专业填写)
Ⅱ-4-1-n学科专业名称:
Ⅱ-4-2-n培养方案课程信息统计①
类别
中方开设课程
共同开发课程②
引进外方课程③
其他
课程总数
门数
所占比例
门数
所占比例
门数
所占比例
门数
所占比例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选修课
毕业考核
要求④
□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其他:
□无
说明:
①“培养方案课程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本学科专业“附表2-n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一览表”。
计算“所占比例”时,以该行“课程总数”为基数。
②“共同开发课程”指课程大纲、教辅资料、试卷等由双方共同商定,教师由双方认可的课程。
③“引进外方课程”指课程大纲、教辅资料、试卷等均由外方提供,教师由外方派遣或认可的课程。
④“毕业考核要求”指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毕业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等。
Ⅱ-4-3-n本学年管理人员信息统计①
人员类别
专职管理人员
兼职管理人员
总数
人数
所占比例
人数
所占比例
专兼职人员②情况
中外方
人员情况③
中方管理人员
外方管理人员
学位结构情况
博士
硕士
学士及以下
职称结构情况
高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中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初级职称或相当级别
说明:
①“本学年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附表3-n本学年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
“管理人员”指本学科专业的管理人员,不包含机构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
计算“所占比例”时,以该行“总数”为基数。
②“专职管理人员”指专门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③“中方管理人员”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教育机构或由中方教育机构为本项目专门聘请的管理人员(含中、外国籍);“外方管理人员”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管理人员。
Ⅱ-4-4-n本学年任课教师信息统计①
教师类别
中方选派教师
外方选派教师
总数
人数
所占比例
人数
所占比例
中外方教师②情况
学位结构情况
博士
硕士
学士
职称结构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中外籍教师③情况
中国籍教师
外国籍教师
教师类别
中方选派教师
外方选派教师
总数
人数
所占比例
所授
学时
所占
比例
人数
所占比例
所授
学时
所占
比例
总
人数
总学时数
教师任课
情况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修选课
说明:
①“本学年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本学科专业“附表2-n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一览表”和“附表3-n本学年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
计算“所占比例”时,以该行“总数”为基数。
②“中方选派教师”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或由中方专门聘请的教师(含中、外国籍);“外方选派教师”指由外方教育机构选派的教师。
③“中国籍教师”指国籍为中国的教师,包括外方机构聘请的中国籍教师;“外国籍教师”指国籍为外国的教师,包括中方聘请的外国籍教师。
Ⅱ-4-5-n在读学生信息统计①
入学年度
录取总人数
本栏限“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项目填写
本栏限“授外方文凭证书”项目填写
按“招生计划”②
录取人数
其他方式录取人数
在外方机构注册人数
说明:
①“在读学生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附表5-n在读学生信息一览表”,按入学年度统计生成。
②“招生计划”为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须满足同地区同批次录取的要求;属于研究生层次的,应当符合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
Ⅱ-4-6-n毕业学生信息统计①
入学年度
录取总人数
毕业年度
毕业总人数
毕业生去向②(人数)
国内
深造
境外
深造
已经
就业
尚未
就业
情况
不详
说明:
①“毕业学生信息统计”表中填写自正式审批以来历届毕业生的统计信息。
②“毕业生去向”为学生毕业当年的去向。
二、办学情况简介(限5000字内)
重点阐述本机构办学规范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等方面的特色及优势,问题与不足。
主要内容如下:
⑴办学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机构办学特色阐释;⑵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情况;⑶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⑷培养质量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办学成果情况;⑸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措施。
三、办学情况自查
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应指标的客观现实、工作事实或履行情况进行客观陈述。
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说服力。
主要内容如下:
⑴说明自评过程,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各方利益主体参与单位自评工作情况;⑵说明中外双方所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的履行情况;⑶说明机构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教学管理等管理状况;⑷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自我检查,所陈述的内容应足以支持对各分项指标的自我评价。
四、分项自我评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要点
自查情况(划“√”)
表现
优异
达到合格标准
未
达到合格标准
1.办学宗旨
(1)机构定位
(2)办学思路
2.管理体系
(3)管理机构
①设立机构
②发挥作用
③服务学生
④信息公开
(4)管理队伍
①人员资质
②队伍结构
③考核制度
④履职情况
3.资金资产管理
(5)资产管理
①设立固定资产账户
②建立资产报废和转让制度
③自主管理和使用资产情况
④公益性原则执行情况
(6)资金管理
①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②年度审计制度
③收取费用情况
④资金使用情况
⑤非营利性原则执行情况
4.质量管理
(7)招生和学籍管理
①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
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情况
③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④学籍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8)教学管理
①开设国情课程情况
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情况
③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9)教学质量监督
①建立教学质量监督机制
②监督机制执行情况
(10)文凭证书管理
①制定文凭证书管理办法
②颁发文凭证书情况
5.师资队伍
(11)师资评聘
①建立师资评聘制度
②师资评聘工作执行情况
(12)师资状况
①人员资质
②队伍结构
③外方选派教师情况
(13)师资队伍建设
①建立教师培训制度
②教师培训情况
6.教学设施
(14)教学设施状况
①教学设施设置状况
②教学设施使用状况
(15)教学设施建设
①制定建设规划
②建立维护制度
③教学设施添置及更新情况
7.培养质量
(16)毕业成果质量鉴定
①质量标准
②成果质量
(17)学生满意度
①信息公开
②培养认可度
③质量满意度
(18)社会评价
①毕业学生评价
②用人单位评价
8.社会效益
(19)办学单位内部效益
(20)办学单位外部效益
9.办学特色
(21)办学特色
附表1:
机构管理人员①信息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学科专业
学位
职称②
人员来源③
所在单位及部门④
是否专职⑤
所任职务
是否授课⑥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电子邮箱
说明:
①“机构管理人员”指本机构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不包含学科专业层面的管理人员。
②“职称”栏限填“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类。
③“人员来源”栏限填“中方”或者“外方”。
“中方”是指人事关系及隶属中方以及中方外聘人员;“外方”是指外方机构派遣的管理人员。
④“所在单位及部门”栏,对于中方人员填写所在院系所名称;中方外聘人员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外方机构人员填写外方机构名称。
⑤“是否专职”指是否为该机构的专职管理工作者。
专职管理工作者指专门从事机构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机构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⑥“是否授课”指是否在该机构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参与教学工作。
附表2-n:
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一览表①
(本表按学科专业分别填写)
专业代码及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②
课内学时
开课学年
开课方式③
授课方式④
授课语言
本学年授课教师情况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