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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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数量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或科学地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管理问题特别是电力与能源工业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

能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及电力与能源工业、政府、企业、工程、信息或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科研工作。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身心健康。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于2006年4月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授权。

是国家电力公司和河北省的省部级重点学科,由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长期以来我校该学科利用管理科学理论致力于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尤其是电力与能源工业急需的重大管理工程问题,在管理科学与应用、电力系统工程与应用、运筹与优化、信息管理与决策分析、工程项目管理、高等工程教育管理比较、能源与环境工程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鲜明的能源与电力特色,先后获得了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5项其它国家级项目,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1项省部级科研及教学成果奖。

已经造就了一支学术水平高、骨干年轻化、梯队结构合理、科研力量雄厚的学术队伍。

具备培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各项条件,在管理领域具有雄厚的实力和齐全的学科体系,是为电力、能源工业及地方建设培养高级管理工程人才的摇篮。

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

1.管理科学与应用

2.电力系统工程与应用

3.运筹与优化

4.项目管理

5.信息管理与决策分析

6.金融工程

7.工程项目管理

8.高等工程教育管理比较

9.能源与环境工程

10.水资源系统工程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4)博士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2.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3~4年;

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4~6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4~6年(含硕士阶段)。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设置应以培养博士研究生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工作能力为目标,以教育创新为手段,以创新教育平台建设为主线,要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拓宽、加深专业需要的基础理论,把握本学科发展或交叉学科发展前沿动态,通过课程学习,为博士论文选题与科研方法创新奠定坚实基础理论。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

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7学分),其中:

公共课: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1学分(36学时);

第一外国语:

2学分(72学时);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等高层次的宽厚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训练为主,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课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每学分对应20学时。

公共课每学分对应32学时。

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专业的经典名著1至2本,完成后记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并要求在每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

博士论坛1学分:

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完成后记1学分。

3.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第二外国语:

2.0学分。

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且要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与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安排与要求。

1.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严格系统的综合考核,是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前的必要准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资格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符合学位标准要求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在第二学期末(一般在每年7月的第一周)进行。

通过资格综合考核的博士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未通过资格综合考核者,一般在第一次资格综合考核后半年至一年内再进行一次。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选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工作。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部分,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按学校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身份(其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且数量不少于二篇)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1)至少在国外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与所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外权威期刊上,或有1篇发表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系统编辑出版的学报、或有1篇被SCI(SSCI)或EI(AHCI)收录。

(2)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被收入论文集,但没有被SCI、EI、ISTP收录的,其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若被SCI、EI、ISTP收录的,则按实际篇数处理。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课题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者1项,相当于被SCI收录论文1篇。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署名华北电力大学),或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其论文发表可不作硬性要求。

(5)所有博士生(包括在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在读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在职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博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5.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论文评审的若干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6.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基本条件:

(1)修完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通过博士资格考核;

(3)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选题报告;

(4)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5)满足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要求;

(6)通过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7)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7.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博士生在通过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论文评审的若干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

课程设置表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

7.0分)

公共课

3学分

第一外国语

72

2.0

考试

1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6

1.0

考试

1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现代数学基础与方法

60

3.0

考试

1

高等泛函分析

60

3.0

考试

1

高等数值分析

60

3.0

考试

1

专业核心课≥2学分

大系统理论

40

2.0

考试

1

预测与计划评价理论

40

2.0

考试

1

风险管理理论

40

2.0

考试

1

高级经济学理论

40

2.0

考试

1

可选其它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环节

(≥5.0)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

1.0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0

前沿讲座

8次

1.0

博士论坛

2次

1.0

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

72

2.0

附注一

补修课程

附注二

附注一:

一外为非英语专业的要求必修英语二外

附注二:

对非本专业入学的博士生,应补学由导师指定的本专业主干硕士课程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攻读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要初步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电力与能源工业技术经济问题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够胜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及电力与能源工业、政府、企业等单位的技术经济管理和科研工作。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身心健康。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技术经济及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于1998年10月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授权。

是国家电力公司和河北省的省部级重点学科,由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长期以来我校该学科利用技术经济及管理的理论致力于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尤其是电力行业急需的重大技术经济问题,在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优化理论与技术经济决策、电力市场理论与应用、项目管理理论与应用、电力负荷预测理论与应用、电力经济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鲜明的电力与能源特色,先后获得了1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7项其它国家级项目,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4项省部级科研及教学成果奖。

已经造就了一支学术水平高、骨干年轻化、梯队结构合理、科研力量雄厚的学术队伍。

具备培养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各项条件,在技术经济及管理领域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完备的学科体系,是为电力、能源工业及地方建设培养高级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

1.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应用

2.优化理论与技术经济决策

3.电力市场理论与应用

4.项目管理理论与应用

5.电力负荷预测理论与应用

6.电力经济管理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4)博士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2.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3~4年;

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4~6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

一般为4~6年(含硕士阶段)。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设置应以培养博士研究生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工作能力为目标,以教育创新为手段,以创新教育平台建设为主线,要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拓宽、加深专业需要的基础理论,把握本学科发展或交叉学科发展前沿动态,通过课程学习,为博士论文选题与科研方法创新奠定坚实基础理论。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

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7学分),其中:

公共课: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1学分(36学时);

第一外国语:

2学分(72学时);

基础理论课:

2学分;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等高层次的宽厚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训练为主,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课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每学分对应20学时。

公共课每学分对应32学时。

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专业的经典名著1至2本,完成后记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并要求在每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

博士论坛1学分:

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完成后记1学分。

3.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第二外国语:

2.0学分。

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且要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与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安排与要求。

1.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严格系统的综合考核,是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前的必要准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资格考试重点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符合学位标准要求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在第二学期末(一般在每年7月的第一周)进行。

通过资格综合考核的博士生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未通过资格综合考核者,一般在第一次资格综合考核后半年至一年内再进行一次。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选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工作。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部分,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按学校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身份(其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且数量不少于二篇)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1)至少在国外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与所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外权威期刊上,或有1篇发表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系统编辑出版的学报、或有1篇被SCI(SSCI)或EI(AHCI)收录。

(2)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被收入论文集,但没有被SCI、EI、ISTP收录的,其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若被SCI、EI、ISTP收录的,则按实际篇数处理。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课题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者1项,相当于被SCI收录论文1篇。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署名华北电力大学),或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其论文发表可不作硬性要求。

(5)所有博士生(包括在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在读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在职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博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5.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论文评审的若干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6.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的基本条件:

(1)修完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通过博士资格考核;

(3)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选题报告;

(4)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5)满足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要求;

(6)通过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7)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7.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博士生在通过论文送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关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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