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茂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大学毕设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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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茂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大学毕设论文

1综合说明

1.1主体工程概况

1.1.1项目概况

茂县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属青藏高原东南隅。

东与北川县、安县、绵竹相连,南与什邡市,彭州市、汶川县相邻,西与黑水、理县相连,北与松潘接壤。

茂县位于著名风景区九寨沟的必经之地,茂县自身也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但由于地理位置以及原有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制约,茂县长期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

随着改革开放以及“九寨-黄龙”旅游业的开发,茂县不仅在经济上取得了迅猛增长,社会发展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城市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基础设施日渐完善。

2008年5月12日,汶川县发生8.0级地特大地震,给茂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各行各业都造成了重大损失,受灾面积高达100%。

县城80%以上建筑成为重度危房,供排水、燃气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受到较大破坏,居民生活、生存条件恶化。

灾后恢复重建的目的,首先是改善民生条件,同时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晋北路的建设就是茂县灾后恢复重建的一个重要举措。

本项目位于茂县凤仪镇,该区域的建设,将为该区域城市建筑的重建、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

本项目总投资1833万元。

道路长735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0m,道路宽14m,其中车行道宽2×7m,两侧人行道宽度均为3m。

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共计1.56hm2,其中永久占地1.47hm2,临时占地0.09hm2。

本工程土方开挖量1.41万m3(自然方),回填土量为0.65万m3(自然方),废弃土石方总量为0.76万m3(自然方)。

弃方直接运至自来水厂、晋茂路回填,本方案不再设置弃渣场,施工时建设单位统一调配,减少了渣场措施费用、也减少了渣场水土流失。

1.1.2项目区环境概况

规划为“两纵四横”路网结构,禹羌大道、羌兴路—羌民路为城市东西道路两侧南北主干道,富兴街、中心大道(茂汶大桥)、羌城街(中心大桥)、禹羌东街(羌城大桥)为城市东西交通干道。

城北组团,地势开阔,用地条件好,是未来城市主要建设发展中心。

规划布置“十字”型主干道,羌兴路为南北主干道,沟通城市新区和旧城联系。

滨河路向北延长沿岷江东岸至富民街,形成滨河景观路,沟通城北商业旅游中心与旧城联系。

东西向主干道富兴街向西与城北滨河路相接,向东与省道302相连。

城北组团内自民族中学向北为羌城路,向西为育民路,皆为生活性次干道。

城南组团与城南滨河路和羌兴大道路为南北向主干道,羌城东街和禹羌东街为东西向主干路,通过桥梁与河西组团连接。

河西组团以禹羌大道为主干,规划多条东西向次干道。

中心大道(茂汶大桥)过江接庙山北街,接至禹羌西街,河东羌城街经羌城大桥高架越过岷江路和禹羌大道,与禹羌西街中段相接。

河西组团禹羌大道以西为禹羌西街。

为加快城区旅游开发,在河西羌族旅游风情片区内规划连接金龟堡、银龟堡之间游览道路。

为密切岷江道路两侧城区交通联系,结合跨江道路布局,在现有茂汶和禹羌大桥的基础上,新规划两座桥梁。

城北为连通213国道与茂绵公路两条城市对外过境公路桥梁,中心大桥为沟通东西道路两侧的城区城市桥梁。

人行索桥(正心桥)继续保留使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区属国家级和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1.1.3主体工程设计的进展情况

吉林东北建筑市政工程设计院于2009年2月编制完成了《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2009年9月,阿坝州茂县规划建设局委托我局编制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在接到任务后,我局立即成立了方案编制工作组,通过对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和设计成果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于2009年11月编制完成《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方案于2010年1月2日,通过四川省阿坝州水务局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修改意义,现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了修改,形成了《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1.1.4方案编制深度及设计水平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本方案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因为主体工程处于初步设计阶段,所以本方案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进行编制。

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即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建成投产,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即2011年。

1.2防治分区及执行标准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2006年第2号公告)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项目区属于国家级和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执行一级标准。

1.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选址符合水保[2007]184号文《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道路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其它占地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占地面积较为小,不存在集中大量占用土地的情况,同时尽量利用已有的城镇和乡村道路,减少对原地貌的扰动。

主体工程设计中,合理确定占地范围,有效地减少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弃土弃渣量。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没有限制性制约因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区,以及因工程施工直接或影响的区域。

经统计,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85hm2,其中工程建设区1.56hm2,直接影响区0.29hm2。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工程工程建设共扰动原地貌面积1.56hm2。

工程扰动占用的荒地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因此,本工程损坏和占用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总面积为1.56hm2。

工程建设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扰动后流失总量418t,新增流失量371t,主要产生于道路施工。

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工程建设期中的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如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将会扰动地表,破坏植被,改变景观格局;破坏土地资源,降低土壤肥力;增加河流的输沙量,降低水利工程蓄供水能力。

1.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工程量

根据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工程地形单元上水土流失的特点、危害程度以及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结合市政道路沿线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类型,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及建设时序等要素对拟建道路工程采用分区防治的办法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以工程措施为先导、以土地整治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临时措施为辅助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根据沿线地形地貌等条件,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以下2个分区。

Ⅰ区:

主线工程防治区。

该区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及路面工程等。

通过设置挡墙,护坡,排水沟,涵洞等工程措施及植物护坡,微地形整治,植物覆盖等植物措施和路基路面的临时拦挡、覆盖防护措施来实现对区内水土流失的有效防治。

Ⅱ区:

施工场地防治区。

该区主要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工程措施,及对施工场地进行乔灌草绿化等植物措施,和一些剥离的表层熟土实行临时拦挡覆盖等防护措施来实现对区内水土流失的有效防治。

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本工程分别对各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进行布设。

经统计,本水保方案所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分别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种草面积为0.39hm2;

临时措施:

装土袋400个、无纺布覆盖900m2。

1.7水土保持监测

监测时段:

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共2年。

监测内容:

水土流失环境因子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防治效果监测等。

监测方法:

调查监测法、场地巡查法。

监测点位:

根据需要设临时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每年3~5次。

重点监测时段:

施工期。

重点监测区域:

道路及两侧区。

1.8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7.68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水保投资11.60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16.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00万元,植物措施0.07万元,临时措施0.24元,独立费用14.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0万元。

通过本方案水保措施的实施,可使本工程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整治率达到98.72%;总治理度达到98.08%,林草覆盖率达到20.54%,植被恢复率达到100.00%,土壤流失控制比将达到1.0,拦渣率达到100.00%,基本满足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

总体上有效的治理了工程建设完工后续阶段的新增和原有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了工程区的生态环境,恢复了工程区内的林草植被,对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结论与建议

1.9.1结论

通过水土保持的分析论证,本工程不存在限制性制约因素。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够有效防治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1.9.2建议

根据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流失预测,为避免工程建设和生产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对工程区造成不利影响,改善当地水土保持现状,落实本方案设计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主体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有水土保持内容和要求,以有效管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2)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按水保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及管理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严禁乱挖乱弃,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3)认真实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制度,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与资金进行监控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单位按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要求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成果报告,并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1.10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委

涉及省区

四川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阿坝州

涉及县或个数

茂县

项目规模

城市次干路Ⅱ级

总投资(万元)

1833

土建投资(万元)

854.72

动工时间

第一年9月

完工时间

第二年8月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11年

建设区域

长度/面积(m/hm2)

挖方量(万m3)

填方量(万m3)

道路占地

1.47hm2

1.41

0.65

临时设施占地

0.09hm2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地貌类型

山间河谷地貌

土壤类型

褐土、冲积土区

气候类型

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

植被类型

干旱河谷灌丛带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500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85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建设区(hm2)

1.56

扰动地表面积(hm2)

1.56

直接影响区(hm2)

0.29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

1.56

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418

新增水土流失量(t)

371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道路区

防治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5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

拦渣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区防治区

临时占地区

播草绿化0.09hm2

无纺布900m2

草袋400个

投资(万元)

0.00

0.02

0.2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7.68

独立费用(万元)

14.00

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

1.00

监测费(万元)

1.00

补偿费(万元)

1.40

方案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方案编制总则

2.1编制目的和意义

⑴确定工程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防治责任。

⑵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与布局,为工程主体设计和施工提供水土保持的技术指导。

⑶通过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达到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在建设期减少水土流失量、运行期内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⑷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相应的投资概算,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措施的保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限,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⑸为竣工验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提供监督、检查依据。

本报告书分析该工程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进行预测,明确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建设单位保护水土资源、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提供科学的技术资料,为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本报告针对工程建设施工工艺及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有机地结合项目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经济发展,对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提出科学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既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快速有效控制,又利于区域内水土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报告是工程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主体工程设计的补充和完善,为工程的安全建设和运行服务。

本报告同时明确了防治经费的来源,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

同时,通过《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土保持工作的治理、施工及管理依据和建议。

2.2主要编制依据

2.2.1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2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12月)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9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第120号令)

(10)《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98年9月8日第19号令)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

(1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3年12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1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2007.8.1)

2.2.2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年第5号令)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第16号令)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第12号令)

(4)《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2005第24号令)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2004.9.15)

(6)《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5号,2005.7.8)

2.2.3规范性文件

(1)《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保监[2005]22号)

(2)《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水保[1998]423号文)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文)

(4)《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文)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1998年12月)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9月16日)

(7)《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8)《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荒和乱占疏林地的通知》(国发[1998]111号)

(9)《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10)阿州价综[1995]73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川水发[2004]16号)

(12)《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2006]2号,2006年4月29号);

(13)《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

(14)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08]8号)

(15)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

2.2.4规范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

(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8)《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9)《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10)《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1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1998)

(12)《防洪标准》(GB50201-94)

(1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4)《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9-1999)

(1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1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17)《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

(18)《四川园林工程定额》(SGD6-2000)

(19)《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995年)

(20)《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

(2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2.5技术文件及资料

(1)《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吉林东北建筑市政工程设计院,2009年2月)

(2)《茂县水土保持规划报告》(茂县水土保持委员会,2000年5月)

(3)《茂县志》

2.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2006年第2号公告)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项目区属于国家级和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执行一级标准。

2.4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及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和水土保持理论和方法,借鉴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和同行业的先进技术,正确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对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进行分析预测,针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从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出发,结合主体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建设时序及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全面防治与重点治理相结合、预防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从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有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的目的出发,科学合理地配置各项防治措施,建立选型正确、结构合理、效果显著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综合防治项目区的水土流失。

2.5编制原则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编制原则如下:

(1)法制性原则:

方案编制遵循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满足水保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2)针对性原则:

在本方案编制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防治责任范围,贯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有效性原则:

植物措施与临时工程和永久性工程措施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工程建设水土流失。

施工弃渣应采取“先拦后弃”的原则,以控制工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4)经济性原则:

坚持科学、经济原则,使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可靠、经济可行。

对于本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本方案不重复计列其费用。

(5)协调性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相结合。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

2.6方案编制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阶段深度。

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建设期为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共12个月,2010年8月完成土建工程,水土流失的主要影响在建设期。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土建工程完工后第1年,即2011年。

3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3.1.1项目名称及工程性质

项目名称:

茂县晋北路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茂县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

茂县凤仪镇

建设性质:

灾后恢复重建

公路等级:

城市次干路Ⅱ级

设计车速:

30Km/h

工程进度:

建设期12个月,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

工程投资:

总投资18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54.72万元

3.1.2地理位置

茂县位于阿坝藏羌自治州东南部,地处青藏高原向川西平原过渡地带四周与北川、安县、绵竹、什郊、彭县、汶川、理县、松潘9县相邻。

南北宽94.8km,东西长116.5km,地理座标北纬31°24′~32°17′、东经102°56′~104°10′,南北宽94.8km,东西长116.5km,幅员面积4064.33km2。

地处青藏高原向川西平原过渡地带、高山耸峙、峰峦叠嶂、河谷深邃、悬崖壁立,北有岷山、南有龙门山、西有邛崃山诸山脉,有“峭峰插汉多阴谷”之称。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脉海拔多在4000米左右。

西部最高峰万年雪峰海拔5230米,东部土门河下游谷底海拔890米为境内最低点。

见地理位置图1。

3.1.3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

(1)根据工程设计,其主体工程规模如下:

晋北路起点坐标(X507375.113,Y390635.943),终点坐标(X508320.341,Y391672.658),终点坐标(X507556.181,Y390935.105),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6.0米,道路宽18m,其中车行道宽9m,两侧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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