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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制度

物业管理部制度(C类)

一、物业部通用工作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各园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明确其工作的内容、标准与要求。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接物业项目服务工作。

第三条实施一览表

(一)首问责任制度

(二)三检查制度

(三)三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四)员工奖励扣分实施细则

(五)物业服务礼仪规范

(六)6S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0目的

为强化各部门(服务中心)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使用人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全体员工。

3.0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实施物业服务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0内容

4.1首问责任制的含义

是指外部人员以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到公司和各部门、各物业服务中心来询问时所接触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按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业务分工或领导交办、具体办理、解答该事项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承办人。

4.2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不论到公司各服务中心(部门)来办事者或来访者、来电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树立“想使用人之所想,急使用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使用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悉工作程序和规则,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4.2.1如首问责任人属于业务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一同解决;如果是电话咨询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详实记录,并转告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

4.2.2承办部门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若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跟踪事件并给予回复。

4.3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

4.3.1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事项,须立即办理。

4.3.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事项,须将来访人员或事项引导至承办人并做好记录。

4.3.3承办人因事不在岗时,首问责任人须代为接收,负责转告并协办与来电、来访人员约定好联系方式、通信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并约定好回复时间,事毕及时反馈并做好记录。

4.3.4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给当事人,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接受公司查询及考核。

4.4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扣50分,第二次扣100分,扣分金额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扣分实施细则》4.3.1实施。

4.4.1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4.4.2未及时将来访来电者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4.4.3对来访来电者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来访来电人员,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4.4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来访来电者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受到来访来电者投诉的;

4.4.5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

4.5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或领导的指示、命令、决定,参照本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

4.6来访来电人员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该事项办理情况、转办情况和办理结果。

来访来电人员对首问责任人的接待不满意的,可以向公司品质部进行投诉。

4.7负责受理相关投诉处理的部门,应做好投诉事件的查处工作,并负责及时将投诉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4.8在工作期间,对第一时间发现的问题、信息,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都要及时作出判断处理,不得视而不见,在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范围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好,不能处理的,及时准确把信息上报到公司品质部或所在物业服务中心。

各物业服务中心值班岗位在目视十米范围内卫生、保洁属于责任范围。

5.0相关文件

5.1《员工奖惩扣分实施细则》

6.0记录

按照具体情况做好记录,如投诉、报修、咨询、建议等来电、来访事件的记录。

6.1奖惩处罚单

(二)三检查制度

1.0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各级责任目标,提高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使用人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服务品质及安全的检查。

3.0职责及分工

三检查:

1)公司级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级检查;

3)班组自查。

3.1公司级检查:

由品质部组织,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或管理人员参与的检查。

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物业服务园区内进行常规或专项检查,每月末由公司经理组织对所物业服务园区进行综合检查。

3.1.1检查内容

3.1.1.1对各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着装、工作环境、工作状态(精、气、神)进行察看;

3.1.1.2对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记录、标准执行情况、员工学习培训及效果和团队协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1.1.3对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公共区域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的服务和服务标准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处理、使用人投诉处理、各服务中心(部门)主题宣传、自主宣传以及标识(注:

标识含人员、场所、文件、安全、警示、引导、指示、提示、说明、物品、设施设备等)的规范、统一、完整、清晰进行检查;

3.1.1.4对各物业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运行、维保情况、外包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

3.1.1.5对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2部门级检查:

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牵头,由主管、班组长参与的检查或经理、主管单独对以下内容进行的常规检查:

3.2.1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管理、记录、标准执行,学习培训,团队协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2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对所辖物业区域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的服务和服务标准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处理、使用人投诉处理进行检查。

3.2.3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行对设备设施运行、维保情况、外包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

3.3班组自查:

由班(组)长牵头组员参与或由班长单独对以下内容进行的常规检查。

3.3.1各班组对员工的着装、礼仪礼节、精神状态、文明服务、团结协作情况的检查。

3.3.2对员工在岗位上记录、岗位标准、服务操作流程、任务完成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0检查要求

4.1检查证据及结果:

4.1.1各级检查必须客观、真实、公证,公司检查以《服务品质检查记录表》为检查依据;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的检查以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的检查记录为依据;班组检查以笔记本或表格记录为依据。

各物业服务中心、班组的检查记录也可以在工作日志中体现。

4.1.2公司品质部将汇总每次检查结果,以《服务品质检查综合报告》形式下发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各物业服务中心(部门)及时反馈改进措施,并对不合格项限期进行整改、跟踪、验证。

4.2检查要求

为了认真落实三检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执行,特作如下规定:

4.2.1公司级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每周白班不少于两次抽查,班组每日检查。

4.2.2物业服务中心的秩序、保洁、绿化、家政、维修主管每日白班对管辖区域的巡查次数至少一次。

4.2.3物业服务中心的秩序主管每月夜间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且夜间12时后巡查不得少于2次。

4.2.4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对园区的夜间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且夜间12时后巡查不得少于1次。

4.2.5物业服务中心主管夜间巡查时间自行规定(不固定),但必须第二天上班考勤时间可以顺延到上午十时。

4.2.6负责品质经理、主管对物业各服务中心每月夜间至少检查一次,时间不限。

4.2.7每位夜间巡查的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公司制度对每个岗位(包括水电维修岗位)进行检查,并在门岗值班记录上签署姓名和巡查时间。

4.2.8如发现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签到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4.3公司级检查的类别:

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4.3.1专项检查:

针对某个管理或服务项目进行的检查。

如文件管理、档案管理、记录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保洁服务、秩序服务、客户投诉、外包业务等;也可在管理和服务项目中去检查某个子项目,如在设备管理中的电梯维护;在保洁服务中的公共区域卫生等。

4.3.2综合检查:

是针对物业服务中心(部门)服务品质和安全的系统检查,涵盖了园区的所有服务项目。

4.4参与检查的人员应熟悉规范标准流程,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应找出其依据。

并作出判断属于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还是严重不合格,指出是现场整改还是限期整改,被检查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追根溯源,杜绝同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5.0相关文件

《部门工作手册》适用的法律法规

6.0记录

6.1《服务品质检查综合报告》

6.2《服务品质检查记录》

(三)三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1.0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把三检查制度完整落地,有效追溯各级检查效果,特制定三检查实施细则。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的服务品质检查。

3.0职责

公司品质部负责对所有参与检查人员检查频次及内容的验证,部门经理负责对所在团队的参与检查人员检查频次及内容的验证;主管负责对班组长检查频次和内容的验证。

4.0具体要求

4.1公司级检查:

月末由公司经理带队检查,各部门经理参与。

其他不定期检查由品质部组织,每次检查至少由部门经理、维修人员、主管、一线正副班长组成,品质部在实施检查前一天确定具体人员,参与检查的人员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公司级检查证据:

《检查记录表》《服务品质综合检查报告》

4.2项目经理和主管的检查:

每周白班检查,在工作日志上至少有一个问题的发现记录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原因分析。

部门经理每次白班至少在秩序、保洁岗位上各留下一个记录,主管不少于两个检查记录。

夜间检查必须在门岗和监控室同时留下记录。

每月末的综合检查中,抽查任一门岗或监控室都能验证检查频次。

部门级检查证据:

《工作日志》《巡逻签到表》《卫生检查表》

4.3班长检查

4.3.1保洁班长检查:

各楼栋悬挂的《卫生检查表》每日班长检查记录,继续执行,主要针对入户大厅各项卫生以及抽查其他项目的卫生检查记录。

每周必须有一次综合检查,如:

入户大厅、轿厢、楼道、玻璃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必须有问题的发现和改进措施,必要时进行原因分析。

保洁班长检查证据:

《卫生检查表》《工作日志》

4.3.2秩序班长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仪容仪表、岗位卫生、岗位物品摆放、文件整洁、记录规范及时,每天均要在秩序岗位上签字确认。

在工作日志上每周至少有一个问题的发现记录和改进措施,必要时进行原因分析。

秩序班长检查证据:

《巡逻签到表》《工作日志》

4.3.3维修班长的检查:

维修班长到各园区抽查时,必须在设备运行记录表上签字,每半个月至少抽查一个园区维修工作,在工作日志上至少有一个问题的发现记录和改进措施,必要时进行原因分析。

维修班长检查证据:

《工作日志》《设备运行记录表》

5.0相关文件

《三检查制度》

6.0相关记录

《检查记录表》、《服务品质综合检查报告》、《工作日志》、《巡逻签到表》、《卫生检查表》、《设备运行表》

(4)员工奖励扣分实施细则

1.0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权益,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的意识,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运作,特制定此《员工奖励扣分实施细则》。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权限

本细则解释权归品质部,品质部为归口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奖励扣分实施的监督执行和核查。

各级管理人员有奖励扣分建议权;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团队的奖励扣分实施;公司经理负责奖励扣分的审核批准。

4.0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参照《员工考评办法》执行。

4.1.2根据公司的特殊性,设置“创新奖”、“好人好事风尚奖”、“学习进步奖”、“工作突出奖”等。

获此荣誉的员工或团队,除公司行文在全公司通报表扬奖励外,还与年终的明星员工或优秀团队的评比、绩效考核挂钩。

4.2扣分

4.2.1上班不按规定统一着装、不配戴工作牌者,扣20分。

4.2.2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洁、不统一,扣20分;(注:

清运垃圾的保洁员、维修、绿化及特殊作业时的员工除外)。

4.2.3上下班员工本人不按时签到或上下班不列队、不参加点名者,扣20分。

4.2.4上班时间(以检查时点为准)出现擅离岗位(脱岗、半脱岗)的扣100分。

若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予以辞退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2.5上班时间与无关人员闲聊、干私事,或用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100分。

4.2.6上班时间未经领导同意私会朋友者或在工作记录本上乱写乱画者扣50分。

4.2.7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扣100分;上班时间吃东西(就餐时间除外),违者扣50分。

4.2.8在工作区域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休息者,扣20分。

4.2.9在工作区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影响环境卫生,以及对工作区域目视范围内垃圾视而不见者,扣30分。

4.2.10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参加开会、学习或其它集体活动每迟到1分钟扣2分;(注:

超过半小时算旷工半天)。

4.2.11无故不上班且未提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并扣分。

旷工半天扣100分并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200分并扣发当月三天工资;一年累计旷工三天者,退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4.2.12工作期间不按规范携带工具行走者,扣50分;巡查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巡查,或未按规定乘坐电梯者,扣100分。

4.2.13上班时间睡觉或打盹者,扣150分,由此造成公司或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若当班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睡觉者,班长负连带责任,扣20分。

4.2.14对使用人不礼貌,与使用人吵闹、打架、漫骂、粗言秽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影响园区安宁者,扣200分,并向使用人赔礼道歉。

在纠纷过程中致使使用人受到伤害的应承担医疗责任和费用,影响恶劣的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4.2.15工作中不服从团队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执行上级命令,对同事或上级无礼者,扣100分。

4.2.16上班时间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扣100分。

4.2.17利用工作之便,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私拿或故意损坏公司、使用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00分;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2.18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泄露公司秘密者,扣200分。

情节严重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者移送公安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2.19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学习、培训任务者,扣50分。

4.2.20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吸烟者,扣50分。

4.2.21对待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尽心、不尽职、对问题视而不见者,扣50分;有失职行为或处理问题推委扯皮、以种种理由不履行职责的扣100分,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承担30-60%的经济赔偿。

4.2.22在收费帐册、资金管理、物资申购、车辆管理收费过程中有侵占、挪用、贪污行为或故意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除全额退还所侵占、挪用、贪污的金额外,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或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4.2.23工作中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记录文件的,扣10分;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的扣50分;若因此造成公司及使用人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予以辞退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4在工作期间如遇应急、突发事件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扣200分。

4.2.25对公司临时交办的工作在规定时间不保质、保量完成的扣50分。

4.2.26对各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行为或人员,由品质部负责核实,一经查实,撤销其原决定,并给予实施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扣100分,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由品质部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实施。

4.3扣分实施

4.3.1保洁人员1分等于1元人民币;保洁班长、维修人员、秩序队员1分等于1.5元人民币;秩序、维修班长1分等于2元人民币,管理人员1分等于2.5元人民币,主管以上管理人员1分等于3元人民币。

4.3.2违反《员工奖励扣分实施细则》者与绩效考核挂钩,当年累计分值达到200分,不得参加公司本年度先进或晋级评选,累计分值达到500分,该员工退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4.3.3当年相同性质事件违反第二次者,扣分分数增加一倍,违反第三次者扣分在第二次基础上再增加一倍。

(例:

上班私会朋友者第一次扣50分,第二次违反扣100分,第三次违反扣200分,依此类推。

)三次仍不改者,将对其进行待岗培训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待岗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4.3.4涉及组织或领导的工作事件,在执行中造成损失的,领导承担20%责任,管理者承担20%责任,执行者承担60%责任。

属领导者责任的,领导者负全部责任。

5.0相关文件

《部门手册》、《公司制度》、《员工考评办法》

6.0记录

《员工奖惩表》

(5)物业服务礼仪规范

1.0目的

通过规范礼仪的学习提高大家的社交礼仪、岗位规范礼仪的理论水平和能力,修炼自身的内在的素质和外在的行为规范,树立个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为使用人提供更文明优质满意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岗位内外的行为规范礼仪

3.0职责

物业部负责对规范礼仪的编制修订,各项目经理负责审核,公司经理负责批准,品质部负责跟踪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具体进行落实并做好自查。

4.0礼仪规范内容

4.1通用类礼仪规范

4.1.1仪容仪表

部位

男性

女性

整体

1.自然大方得体,符合工作需要及安全规则。

精神奕奕,充满活力,整齐清洁。

2.注意个人卫生,身体、面部、手部保持清洁。

3.勤洗澡,无体味。

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保持口腔清洁。

4.上班时内不吸烟,不饮酒,以免散发烟味或酒气。

(特殊情况除外)

头发

头发要经常梳洗,保持整齐清洁、自然色泽,切勿标新立异。

发型

前发不过眉,侧发不盖耳,后发不触后衣领,无烫发。

女员工发长不过肩,如留长发须束起或使用发髻。

面容

脸、颈及耳朵干净,每日剃刮胡须,但不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脸、颈及耳朵干净,上班要化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和在办公室内化妆、抹浓香水。

饰物

领带平整、端正,长度一定要盖过皮带扣。

领带夹夹在衬衣自上而下第四个扣子处。

打活结,饱满适中。

注意各部细节,发髻网、发夹头、巾围巾弄好,内衣不能外露,只能佩戴耳钉,项链搭配适当,整体协调色彩和谐。

上班时间秩序人员禁止戴戒指,其他人员可以戴结婚戒指,但不佩带夸张的饰物。

衣服

1.工作时间内着本岗位规定工作服,非因工作需要,外出时不得穿着工作服。

服装应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2.员工上班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胸牌。

佩戴时,胸牌须置于上衣左侧兜盖上方位置,胸牌上沿与兜盖上线平齐。

3.工作服穿着按照服装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季度天气变化,由公司或部门一要求)不可擅自改变工作服的穿着形式和着装要求,私自增减衣物或饰物,不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

4.工作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衣、裤口袋整理平整,勿显鼓起。

西装工作服按规范扣好,衬衣领、袖整洁,钮扣扣好,第三颗永远不扣,衬衣袖5.口可长出西装外套袖口的0.5-1cm。

6.不论着什么装,一般不超过三色,注意时间地点和场合,非在岗时:

作业人员立即换便装;管理人员摘掉工作牌。

7.不能穿高领内衣,作业人员工作服纽扣要全部扣好。

裤子

裤子要烫直,折痕清晰,长及鞋面。

保持干净无污渍。

保持手面及指甲干净,无指甲垢,禁止用牙齿咬指甲或抠指甲垢,不留长指甲及涂有色指甲油。

指甲长度:

男士不超过指尖1mm,女不超过3mm.

鞋帽

1.鞋底、鞋面、鞋侧保持清洁,鞋面要擦亮,无破损,勿钉金属掌,禁止着露趾凉鞋上班。

鞋袜整齐,工作鞋干净光亮,鞋底不钉铁掌;男士上班时只准穿深色皮鞋(秩序队员只准穿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不得光脚穿鞋。

2.秩序员戴帽时,应自然端正戴在头上。

男员工穿黑色或深蓝色、不透明的短中筒袜。

禁止穿过于花梢的袜子

女员工着裙装须着肉色袜,禁止穿着带花边、通花的袜子或白色袜子无破洞,袜筒根不可露在外。

女士袜口不能露在西装裙外。

工牌

工作时间须将工作牌统一按规范佩带,一般佩带在左胸显眼处。

佩戴时,胸牌须置于上衣左侧兜盖上方位置,胸牌上沿与兜盖上线平齐。

挂绳式应正面向上挂在胸前,保持清洁、端正。

4.1.2仪态(行为举止)

项目

规范礼仪礼节(尊者:

客人、上级、使用人、长辈、女士…)

 

整体

要求

1.姿态端正及自然大方,工作中做到:

走路轻、说话慢、操作稳,尽量不露出物品相互碰撞的声音。

值岗人员只准在休息室内喝水,不准在执勤岗位上吃零食、吸烟、看书报。

2.不准酒后执勤或执勤中喝酒。

3.工作时间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保持生活区、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举止端庄,姿态端正,行为规范,形象良好,待人热情礼貌,服务细致周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

5.员工自觉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秩序队员、技术员工、清洁、绿化员工、水电工、工程维修人员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工作指导。

6.员工要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不能面孔冷默,表情呆板。

微笑时,嘴角向上微微翘起,隐约露出八颗牙齿,表情自然。

7.与人交流时要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之感,不准无精打采或漫不经心。

8.要坦诚待客,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不要诚惶诚恐,唯唯诺诺。

9.工作时要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感;不要慌手慌脚,毛毛躁躁。

10.工作时不要带有厌烦、僵硬、愤怒的表情,也不要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给尊者以不受尊重感。

11.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保持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手抱胸、靠台、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

12.要经常自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站姿

1.以立姿工作的员工,应时刻保持标准的站立姿势:

两腿直立,两脚自然分开与肩同宽,两眼平视前方,两手自然下垂,挺胸、收腹。

2.禁止双手交叉抱胸或双手插兜、歪头驼背、依壁靠墙、东倒西歪等不良行为。

3.站立端正、上身挺直,挺胸收腹,眼睛平视,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腿分开,双脚与肩同宽,脚跟分开距离限8厘米以内,双臂自然下垂、在体前交叉或采用背手式(双手在体前交叉站立时脚呈V字型),右手放在左手上,身体重心线应在两腿中间,向上穿过脊柱及头部,要防止中心偏左或偏右,中心要放在两个前脚掌。

4.禁止手叉腰、手插兜、手抱胸。

 

坐姿

1.以坐姿工作或其他活动的员工,应时刻保持端正的姿势或往略前倾:

大腿与上身成90度,小腿与大腿成70至90度,两腿自然并拢。

2.就坐时不盘腿、不脱鞋、头不上扬下垂、背不前俯后仰、腿不搭座椅扶手。

不翘二郎腿。

女士可以把左腿交叉放在右腿上,双手合十放在上面端坐或略往前倾。

3.只坐座位的三分之二,不靠背,从左边入座。

不可坐在边沿上;双肩放松放平,腰部挺直,胸向前挺,躯干与颈、腰、腿、脚正对前方,双膝并拢。

4.入坐时要轻盈、和缓、从容自如;落座后要保持上身正直;两臂可弯曲放于桌上或椅子和沙发的扶手上,也可放在双膝上,目光平视,面带笑容;两腿间距和肩宽大致相等,两脚自然落地;身后无依靠时,身体可稍前倾;头平正,不东摇西晃。

5.切不可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将脚跨在桌子或沙发扶手上;不得在尊者面前双手抱于胸前、跷二郎腿、半躺半坐、趴在工作台上。

 

走姿

1.员工在工作中行走的正确姿势:

平衡、协调、精神,忌低头、手臂不摆或摆幅过大、手脚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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