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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4—2018年)

  大数据产业是继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社交网络、智慧城市等新型商业应用深度融合的产物。

为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特色优势,争取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先导地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坚持顶层设计、政务先行,应用导向、创新驱动,扶持龙头、带动产业,开放融合、安全高效的原则,以武汉地区现有全国领先的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势为抓手,有效释放我市科教资源和人才红利,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战略制高点,建立全市统一并覆盖全国的大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形成大数据资源“洼地”和完整的产业链。

创新大数据应用、挖掘大数据价值、集聚大数据成果、确保大数据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宽带接入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挖掘我市现有的信息技术优势和数据资源价值,从基地、技术、企业以及应用平台等环节入手,构建既有全国领先水平,又有我市特色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重点建设“光谷云村”、左岭大数据产业园等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长江流域云数据中心、数控工程系统云数据中心、国家教育云数据中心、音视频多媒体服务云数据中心、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车联网云数据中心等8个云数据中心,并选择若干条件成熟、具有大数据市场前景的领域,建立多个大数据应用和交易平台,形成“2+8+N”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

到2018年,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建成一批能够集聚全国乃至世界数据资源的大数据产业平台和示范项目;开发一批发展模式领先、服务体系完善、集聚效应明显、支柱地位显著的大数据应用领域;聚集一批国际知名的大数据研发、产品制造、服务运营公司总部和龙头企业,形成丰富的大数据资源聚集地和完善的产业链,培育年营业额超过10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5家,50—10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10家,10—5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20家以上,新上市公司10家,全市大数据产业实现产值达2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新增销售收入过万亿元,支撑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武汉智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加强大数据产业基地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

  以“中国•武汉光谷”为核心,合理规划全市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光谷云村”、左岭大数据产业园等多个产业基地,形成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大数据企业和研发机构集群聚集发展的产业载体。

  1.光谷云村。

以引进“宽带资本”为重要依托,规划1平方公里的土地,采取“基地+基金”方式,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研究院、实验室、交易平台和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专业孵化器。

推动实现物联网、云计算管理平台的统一,网络、存储、计算、系统等软硬件资源平台的统一以及“一站办理、一网连通、一号服务、一卡通行”等服务资源平台的统一,引导大数据产业上下游优势企业落户基地聚集发展,打造覆盖云计算、大数据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在数据标准化、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交易、数据消费等方面,构建我市大数据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力争成为全国技术创新能力领先的云计算基地和全球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的重要创新源。

  2.左岭大数据产业园。

发挥左岭地区濒临长江的天然水资源优势,规划用地1000亩,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引进和建设高端数据中心、绿色存储中心项目。

其中:

规划用地150亩,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存储资源中心,分为千架级热数据处理区、万P级在线冷数据存储区、仓储式冰数据存储区、仓储式纸质电子化存储区、监控与运营管理区等五大功能区;规划用地300亩,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通过大数据存储资源中心建设,发展云计算服务、大数据软件、数据服务外包等大数据应用产业,逐步完善大数据产业链;规划用地300亩,建设大数据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发展磁光混合存储制造业,生产光盘库、离线柜、光学头、光盘驱动器等产品;规划用地250亩,建设大数据产业配套区,通过引入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服务等,以及酒店、住宅等配套,为大数据产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

  2014年,完成光谷云村和左岭大数据产业园规划设计及主要招商引资工作,启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基本完成核心区建设,吸引一批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专业孵化器,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建立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平台,建成至少1家覆盖中部、面向全国的国家级大数据研究院、实验室和数据交易中心。

2016—2018年,培育和引进大数据企业500家,培养和引进大数据高端技术人员2000人,构建多个面向重点领域的大数据交易子平台,大数据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同时,其他各区、功能区根据本地信息产业发展基础和需求,建设各具特色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和楼宇基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宽带武汉”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优化本地骨干网工程、光纤到户专项行动、基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政务网络升级改造工程、基于第四代移动通讯及无线局域技术的无线城市建设以及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充分优化、信息通信综合服务能力充分提高、信息终端和应用服务充分供给、信息消费环境和安全体系充分保障,巩固和提升我市在全国的信息通信枢纽地位。

  2014年,着力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城市和农村家庭固定宽带普及率分别达到50%和30%。

持续扩大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和深度,推动TD—LTE(时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规模商用,3G/LTE(第三代移动通信及其长期演进技术,下同)用户普及率达到50%。

进一步扩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覆盖范围,建设下一代新媒体业务平台。

实施骨干互联网本地直联点建设,出口带宽达到2500吉,同步推进城域网扩容升级,实现骨干网和城域网全面支持IPv6(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下同)。

2015—2016年,重点推进宽带网络优化和技术演进升级,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兆和12兆,宽带普及率分别达到70%和50%,重点区域达100兆,企业达1000兆。

3G/LTE网络基本覆盖城乡,LTE实现规模商用,无线局域网全面覆盖公共热点区域,接入速率达到每秒20兆以上,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70%。

  到2018年,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国内领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光纤宽带网络,全面实现光纤到企入户,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兆和20兆,高端功能区和重点企业宽带能力达10吉;打造全国领先的无线城市,3G/LTE网络无缝覆盖城乡,LTE用户普及率达到85%,实现最高接入带宽达到100兆;全市所有城域网、90%接入网支持IPv6;出口带宽达到5000吉。

  三、创立大数据中心

  以建设市政务云数据中心为先导,建立多个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国、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

  

(一)市政务云数据中心

  充分利用已部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和市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布”原则,整合市政府系统各部门信息化系统,构建政务服务云平台、市民融合服务云平台、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和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云平台,形成完整的市政务云数据中心。

根据实际需要,在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的框架下,适时建设多个与企业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应用信息服务窗口,形成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以及政府与企业、市民、社会各方面信息交互共享、一体化的大数据服务模式,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引导社会各方重视挖掘、利用数据,创新经济发展模式。

  2014年,以建设市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为突破口,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与适时交换,建立满足全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和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的政务云平台。

融合云计算、海量数据库、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汇集政府数据、公共服务行业数据以及商业金融数据。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分级、分内容向社会公众开放,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不宜公布的信息,一律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4年底实现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和各类App(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下载等服务功能。

推进数据、平台、应用、终端四位一体的政务及商务应用服务模式,为市民量身打造专属个人的网络空间,初步实现市民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随时、随地、随需获取服务,以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2015年,依托市政务云及其地理空间数据库,叠加全市法人库、宏观经济库、诚信(信用)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资源,搭建为企业服务的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

同时,按照《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设计》要求,采取政府引导、大数据交易平台支撑、商业化运营的方式建设多个领域的信息服务窗口,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市管理、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终身教育、科技服务、商品零售等领域向社会开放,鼓励大数据企业参与窗口建设,直接为企业、广大市民提供各类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

  

(二)长江流域云数据中心

  依托长江水利委员会现有的计算资源、运行环境、传输网络和存储资源,利用其海量水利业务数据和水利事务数据,整合长江航运物流信息,建设覆盖长江流域的信息云数据中心。

面向社会公众和有长江流域信息数据需求的机构提供大数据服务,内容涵盖水文监测与预测预报、防汛抗旱管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管理和航运物流等相关信息数据。

  2014—2015年,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构建长江流域综合监测站网,覆盖水文、水资源、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监测站点,整合现有长江流域各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语义和模型的统一。

实现长江流域云数据中心与市政务云数据中心数据交互联动,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提供数据支撑。

到2018年,建成覆盖长江流域的国家级云数据中心,为长江流域和全国其他行业及社会公众提供长江及其流域湖泊、河流相关信息数据服务。

  (三)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

  整合全市地理空间信息和北斗导航企业、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结合市国土规划部门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优势,建立国家级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形成统一的公共基础数据库、行业专题数据库等,拓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应用挖掘技术,开展各类地理空间大数据服务。

  2014年,在对国内外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及其应用服务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立得空间、武大吉奥、中地数码、湖北地信、光庭科技等重点地理空间信息企业,编制完成“武汉•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顶层设计方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该项目实施主体。

  2015—2016年,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高精度低空遥感、三维移动测量、激光扫描测量、多模定位(北斗定位、GPS定位、WIFI定位、基站定位)、实景地图监控、车载智能终端等,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实景地图和实景搜索、环境导航、模拟驾驶(逛街)、虚拟旅游等位置服务。

通过为全国其他地区和城市的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各类用户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支持,广泛整合数据资源,建成国内最具权威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平台。

开发各种移动终端应用,逐步实现用户覆盖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和个人,满足各级政府、各部门业务办公需求和社会大众衣、食、住、行、游等方面的需求。

到2018年,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促进我市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产值迈上千亿元台阶。

  (四)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中心

  以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联合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家企业建立覆盖全国的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中心。

突破数控装备虚拟化等关键技术,解决异构装备数据采集问题。

通过采集装备信息、加工过程信息、设备状况信息、空间位置信息等大数据,提供市场分析、交易平台、资源利用、使用率分析等服务,实现云制造、云交易、云服务、云管家等应用。

  到2014年底,对华中数控自主品牌设备实施数据采集,数据规模达到10TB;开展云服务和云管家应用,实现1万台套数控加工设备数据采集。

到2018年,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业务收入达到40亿元。

  (五)国家教育云数据中心

  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移动等通讯基础运营商、天喻信息公司等企业,利用中国教育云的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覆盖全国、分布合理、开放开源的教育基础云环境,汇聚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创建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互补的国家教育云服务模式。

在区域内提供同步课堂、名师讲堂等资源,实现人人可享有优质资源的目标。

构建稳定可靠的规模化运行机制,实现资源配置与服务集约化。

  到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国1万所学校、20个以上示范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200个示范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的国家教育云服务平台,实现超过30万名教师和600万名学生直接享受云环境和云服务的目标。

  (六)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

  依托武汉大学大数据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构建“大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逐步形成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板块的质量云服务产业。

  2014年,以互联网为依托,应用垂直搜索引擎、语义识别、专业语料库、知识挖掘和智能分析等大数据技术,建立以全国各区域、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质量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为主要业务内容的大数据应用平台。

主要面向广东、浙江、湖北等区域,提供综合性的质量监测大数据服务。

同时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食品、家用电器等方面的大型企业提供质量监测大数据服务。

开发建设市工业产品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等6个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初步形成以我市为中心,逐步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的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数据规模达到10TB,用户数达1000家。

到2018年,质量服务云数据业务覆盖全国,用户总数达到8万家以上,年收入突破20亿元。

  (七)音视频多媒体服务云数据中心

  依托武汉大学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瑞典环境研究院(IVL)、武汉大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迪米克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音视频智能分析服务云数据中心,开展音视频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应用、城市安防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环保大数据等研究和应用。

突破音视频多源异构的大数据表达、时空计算、事件理解方法和关键技术,开发相关大数据的存储、处理模型和算法,为我国城市安防领域、大气环保等领域每天产生的PB级大数据处理提供分析工具和平台服务。

  2014年,研究成果首先在我市城市安防、环保、交通等领域试点。

与公安部合作,在我市建立全国首家音视频智能分析云平台,为全国公安部门提供音视频数据资源加工服务。

通过空间媒体大数据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开展视频侦查、嫌疑目标视频行为关联分析等空间媒体大数据服务,并提供覆盖大众的应用平台。

  2015—2018年,形成以我市为中心,辐射全国公安领域的视频侦查、嫌疑目标视频行为关联分析等空间媒体大数据服务体系,开展城市机动车尾气采集、存储、管理、分析联动监管等大数据应用,为社会提供基于手机的区域空气质量查询服务以及其他衍生服务。

到2018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

  (八)车联网云数据中心

  充分发挥我市汽车制造业优势,以北斗导航、4G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创新汽车后服务模式,建立独具我市特色的汽车后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一车一档案、一车一节点”信息数据消费服务。

逐步实现为武汉地区出厂的每辆车建立服务档案,同北斗导航系统、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系统、4S店等与车辆相关系统互联互通,适时采集车辆动态信息,聚集汽车全产业链数据,建立车辆运行PB级数据库,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车联网信息数据消费服务。

  2014年,在对国内外汽车行业智能化建设及其运行模式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车联网云数据中心组建方案设计,组织有关汽车生产及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争取实现我市生产的各类车型全覆盖。

  2015年,由第三方运营的车联网云数据中心正式成立,完成数据标准制订和智能终端选型,开发各类手机互联网终端(APP)软件,为注册用户提供各类软件下载业务,为汽车生产厂家物流公司提供车辆定位、路况指导、维修服务,为汽车驾驶员提供位置、车辆运行状况信息服务。

选择第一批汽车上网注册,开始试运行。

  2016—2018年,对每一辆新售出的汽车建立服务档案,为车辆拥有者提供基于庞大案例的车辆诊断计算和车险业务、位置计算、维护建议、远程诊断等个性化信息服务。

实时采集车辆质量、维修、节能、事故等数据,为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厂商提供数据服务,为汽车质量反馈、汽车召回、交通规则制订等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大众提供车辆质量、车型选择、车辆驾驶、车辆保养等信息服务,为自动(无人)驾驶车辆提供数据支撑,开展车联网深层数据消费服务。

  四、打造大数据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一)大力支持和开发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软硬件和终端产品

  从2014年开始,加大对烽火科技、华工科技、天喻信息、达梦数据库、立得空间、武大吉奥、开目软件、中地数码、光庭科技等企业开发大数据产品的扶持力度,提升企业消化、吸收和转化科研成果的能力。

攻克大数据关键技术,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提升对海量复杂数据的搜索、挖掘、分享和深度分析能力,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支持华为、腾讯、联想等国内IT巨头在汉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大数据应用项目。

大力发展传感器、音视频采集、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等数据采集设备产品,重点发展高性能低功耗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云端设备制造,加快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的开发及产业化,构建产业配套体系。

力争在电子信息设备制造、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云存储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到2015年,形成一批核心产品并推向市场。

到2018年,在全市培育至少20家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大数据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及品牌。

  

(二)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数据应用服务企业落户武汉

  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服务企业在汉设立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产基地。

支持本地科研机构、信息技术和服务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或者研究机构,成立“产学研用”一体的大数据专业研究院或者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共同推进研究成果市场化应用。

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大型企业和国家部委在汉建设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

成立全国性的大数据产业和应用联盟,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共同推进面向应用的大数据相关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数据共享、应用推广,形成大项目带小项目、主体项目带配套项目、上游项目带下游项目的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生态体系。

到2018年,全市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设备生产和应用服务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30家。

  (三)有效引导一批海量数据企业和机构深度挖掘和创新利用数据

  2014年,支持和引导已经拥有海量数据的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网络运营商,燃气、供电、水务等基础设施运营商以及武商、中百、中商等大型商业连锁企业、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组建企业大数据研发团队,开展海量数据挖掘,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抢占大数据资源和产业制高点。

同时,广泛宣传和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对象的培训力度,提升全社会对大数据及其价值的认识,营造大数据发展氛围。

  2015年,促进上述已拥有海量数据的平台企业由“大数据运营”向“运营大数据”转变,使大数据成为企业实现未来战略的核心资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016—2018年,实现我市各类企业应用大数据优化营销渠道、推送精准营销信息、衔接线上线下营销,融入企业供应链、生产、物流、库存、网站和内部运营和重大决策等各个环节。

通过引导对数据的深度挖掘,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四)努力催生一批具有大数据创新思维的机构、人才和项目

  充分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努力挖掘和培育一批有大数据创新思维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并以此为带动,催生我市新的大数据产业模式和业态发展,使之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自2014年开始,大力实施“青桐计划”,采取孵化器的方式,遴选和培育有大数据发展前景的人才和项目;营造全社会参与大数据发展战略的氛围,发掘民间人才,扩展选才和选项目视野;加强相关咨询服务和人才市场等第三方机构建设,根据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培育“数据中间商”等商务模式,催生一批以思维创新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服务型企业。

到2018年,全市由大数据萌生的新型产业和商业模式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五、搭建大数据交易平台

  围绕推动数据资源开放、流通、应用,帮助企业和个人激活海量数据资产,建立有效、便捷的数据资源汇聚机制和公平、公正的数据资源交换机制,广泛聚集大数据提供方、开发者、使用者和投资者,构建门类齐全的大数据交易平台,为政府机构、科研单位、企业乃至个人提供数据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

以数据交易平台为载体,汇集全国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资源,形成覆盖全国的数据资源聚集“洼地”和完整的大数据流通、开发、应用产业链,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在国内率先升级。

  2014年,制定有关政务数据资源利用管理办法。

围绕市民关注的社会公平、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率先开放政府部门(如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计生等)的数据。

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机制,对数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积极研究制订培育“数据中间商”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创新数据服务新业态。

  2015年,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制定数据资产元数据标准,规范数据资产说明,公开数据资产目录,推动形成数据资产交易市场。

地理空间信息、数控系统工程、质量监测等云数据中心在广泛积累行业数据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数据交易子平台。

深入挖掘金融、互联网行业以及传统行业各类关联数据,盘活各领域海量数据资产,使有数据需求的用户能够通过交易平台获取需要常年积累才能得到的数据资源。

  2016—2018年,以数据交易平台为媒介,逐步建立重点领域引领、其他领域跟进的大数据交易市场,基本形成集数据采集、加工、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年交易数据量达到PB级以上。

  六、加强大数据安全管理

  

(一)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整合管控

  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做好信息安全顶层设计,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围绕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安全、网络通信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等,开展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014年,健全市数据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数据信息安全评估机构,加强对涉及个体基础信息、产业核心机密和国家战略安全数据的主导和管控,实现政府重要部门基础性数据资源统一到市政务云数据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和开发利用。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共享开放后的数据管理,审慎研究能够开放和不能开放领域及数据,保障数据不被恶意侵犯。

2015年,扩大到政府各部门。

  

(二)增强大数据技术保障能力

  面向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需求,加强数据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大力推广国产密码算法应用。

加快大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提高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

加强测试工具研发,开展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测评服务,引导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三)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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