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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省道201线玛依塔斯路段风雪灾害治理试验段(K34+660-K35+565)工程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四月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质量责任,降低质量损失,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特制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处理和追究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S201线玛依塔斯路段风雪灾害治理试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拌合站

拌合站应具备的条件

1.本项目混凝土工程采取集中拌合、统一供应的方式进行施工。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要,工程共设置1座混凝土拌合站。

混凝土集中搅拌站投产前,由项目部质检部制订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保护方案及各种予案。

主要工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搅拌、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配置应符合要求。

经项目经理部初验合格,报请标段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混凝土拌合质量必须满足《公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要求。

2.人员配备

拌合站设有站长1人,调度、材料员、试验员各2人及相关人员,每条拌合生产线每工作班配备搅拌司机2人。

3.管理制度

拌合站应制定明确的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包括拌和机操作规程、日常管理制度、进料检验制度、原材料检验制度、混凝土生产通知制度、混凝土检测制度和混凝土出厂管理制度等。

4.机械设备

拌合站选用的拌合设备均应为强制式搅拌机,并配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混凝土运输设备;拌合站的生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混凝土浇筑量的要求。

拌合站计量设备均应有合格证,计量系统应定期检定,并有检定证书原件。

拌合站应有备用电源。

原材料储存场地

拌合站应根据选定的原材料的规格配备相应的储存场地,有足够的储存空间,且地面必须硬化处理。

拌合站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

各种材料的储存方式应符合要求。

拌合站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设备、材料、混凝土生产台帐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原材料质量控制

1.源头控制

物资部门根据料源供货情况,不定期到各料源头进行了解材料的生产能力、质量状况,保证有充足合格的材料供应。

必要时派人进驻源头,杜绝不合格材料装车。

2.进场控制

试验室负责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相关试验检验规范中的要求,对材料实施进场检验。

3.材料员对原材料的控制责任

材料员负责材料统计工作并按生产计划制定材料需求计划。

根据台帐中材料消耗情况,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统计各拌合站材料需求情况,统一安排材料供应。

拌合站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初验,明显不合格的责令退回;

经目测合格后可先卸货并标识,索取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达到一个检验批时30分钟内通知拌合站试验员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场材料通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根据试验员反馈的试验结果,材料员对材料进行重新标识或处置。

材料员负责材料的覆盖,以免雨淋和灰尘等污染。

材料员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环节是否到位的责任追究由拌合站站长负责检查并实施。

当发现擅自接收明显不合格材料、标识不及时、覆盖工作不到位。

将视情况给以50-1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更换岗位。

4.试验员质量责任

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报验、检验结果反馈等工作。

试验员接到材料员的原材料进场通知后,及时完成取样或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拌合站材料员。

拌合站试验员按照中心试验室的授权范围完成砂石料等的日常检验;需送中心试验室检验的,应填写《试验委托报送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报验。

中心试验室负责驻拌合站试验员送检原材料的检验,及时安排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回拌合站试验员。

对试验员不按要求取样送检或先使用后送检或工作马虎造成误用不合格材料的情节由拌合站站长对其实施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调离岗位。

5.拌合站站长质量责任

拌合站站长是拌合站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拌合站工作,全力支持监督材料员、试验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对进场材料质量负行政管理责任。

因其工作不到位,致使他人不能完成工作时,由站长接受相应处罚。

对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责任追究由项目部质检部实施,根据工作失误情节每发现一次处以300-500元罚款,累计3次调离岗位。

混凝土生产

1.拌合计划责任

混凝土应在有计划的状态下组织生产。

各技术员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拌合站调度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

拌合站调度汇总后报拌合站站长。

各施工工点技术员还应在浇注混凝土前二小时通知拌合站调度。

拌合站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混凝土供应。

拌合站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并由调度负责落实。

拌合站调度接到通知后,根据工点技术员预约的使用混凝土时间安排生产。

调度员应负责混凝土当日、月及年度统计。

由于计划、调度不周造成供应不及时(超时)或浪费由站长、调度员承担相应责任。

由项目部质检部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

拌合质量

拌合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提出施工配合比,使混凝土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

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合站司机。

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灰比超限,每发现一次由拌合站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对拌合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员、调度、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

拌合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合司机不按技术交底参数操作或拌合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合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前2-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

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

当施工配合比调整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合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包括:

坍落度、扩散度、含气量和温度。

发现失控将由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以内罚款。

3.混凝土出厂质量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由试验员进行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签认单》中。

无检测结果和试验员签字的《混凝土签认单》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混凝土出厂时,由拌合站司机打印《混凝土签认单》一式三份(拌合站、出厂和现场各一份),签认单上必须有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信息。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拌合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合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根据拌合站调度的统一安排,负责将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至使用地点;负责混凝土接收单的送出与取回,按照规定办理签认手续交回归档保存;当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拒绝接受时,司机应要求工地调度及时和拌合站调度取得联系,按照拌合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严禁擅自加水,严禁混凝土被拒收后又“转圈回来”的现象。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项目质检部对司机处以500元罚款。

拌合站应产生的记录

1拌合站申报表

2拌合站验收表

3材料进场通知单

4试验委托报送单

5材料报验单

6含水量试验报告单

7施工配料单

8拌合物性能检查表

9混凝土签认单

10材料消耗台帐

11混凝土生产统计报表

二、钻孔桩施工

1、钻孔

现场负责人(工班长)质量责任:

领导本班组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进行钻孔作业,并对本工序进行监督、自检。

对护筒的埋设质量负责,如因护筒埋设原因导致塌孔,延误工期的将予以处罚。

负责自检和向工点技术员报检,负责与钢筋组、混凝土拌合运输组联系,保障终孔后及时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

负责所在工点安全和文明施工。

按照试验员的要求,负责保护(养护)混凝土试件。

积极配合现场技术、质检、测量、试验等人员的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令。

上述各项工作,一但出现问题将由项目质检部,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罚款。

测量人员质量责任:

接到放样通知后,做好钻孔桩桩位及护筒顶面标高测量工作,对自己经手的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及精度负责并书面通知现场技术员,完善签认手续。

钻孔测量记录应清晰、完整,并妥善保管,具有可追溯性。

由于测量错误造成损失的,由项目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司钻人员质量责任: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书控制孔位、孔深、孔径。

控制钻孔成孔质量,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情况变化动态调节泥浆指标,根据地质情况控制钻进和提钻速度,同时保持孔内水头,防止缩孔和坍孔,若连续2次发现泥浆沉降过快造成孔底泥浆比重偏大或有塌孔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交底,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给技术人员《钻孔记录表》,对钻孔记录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对违章作业和记录不真实者,项目质检部将对其发出警告或处以200~300元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对钻孔桩钻孔负技术指导责任。

对每根桩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保证所出具的技术交底(含施工图)准确无误,双方签字齐全。

严格检查作业队伍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并向上反映。

检查护筒埋设质量,并向质检工程师报检,经监理检查合格后下达开孔通知单。

检查成孔深度、孔径、孔型,合格后向质检工程师报验。

负责钻孔记录的填写指导、检查、收集、归档保管。

负责技术资料、施工日志的填写,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负责,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完善《钻孔桩施工过程控制表》,并负责保管。

若因技术员不作为或不到位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对其通报批评或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岗位。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质检工程师对钻孔负监督检查责任。

接到开孔报检通知后,对护筒中心位置、护筒埋设质量进行检查,复核无误后在开孔通知单上签字,并负责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接到成孔报验通知后,复核孔深、孔径、孔型、泥浆指标、核实地质情况,合格后及时报现场监理检查。

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时,会同现场技术员及时制止并纠正。

负责钻孔资料的检查、督促和完善。

因质检工程师检查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出现塌孔问题,项目质检部对其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2、钢筋笼加工

(1)钢筋加工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加工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指导现场钢筋工下料、配料。

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班组下料长度、根数及弯钩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钢筋工质量责任: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掌握技术交底内容,并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计算出每种钢筋的下料长度。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罚款。

(2)钢筋焊接

焊工质量责任: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对焊接质量负直接责任。

钢筋焊接前,对焊条规格型号、焊机性能进行核对。

焊接钢筋交接前,必须将焊碴敲掉,满足要求。

钢筋半成品分类码放整齐。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严格焊机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对因焊接技能欠佳,违章施工、盲目蛮干而造成焊接质量达不到验标要求,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焊接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焊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

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焊接质量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焊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焊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试验员质量责任

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焊接接头按批次作抽样力学试验检测,并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与传递与保管。

因钢筋焊接接头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3)钢筋绑扎

钢筋工质量责任:

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绑扎,对钢筋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

经现场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后,负责将钢筋笼妥善储存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进行垫高覆盖。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绑扎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绑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整改。

自检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并督促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加工责任牌上签署姓名。

接受质检人员的检查,及时解决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

因技术交底、技术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4)钢筋笼保管、运输、吊装

钢筋加工场负责人质量责任:

负责钢筋加工场作业区、待检区和合格区的规划与实施,负责提供钢筋笼储存场地,并负责提供垫块、覆盖物,确保钢筋笼不锈蚀。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出场前加工、安装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并确保其质量。

配合技术、质检人员进行出场前检验。

负责钢筋笼落地前的质量,确保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变形不受损。

对钢筋笼保管、运输、吊装过程中出现钢筋锈蚀或变形损坏等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钻孔桩灌注施工现场负责人质量责任:

组织对钢筋笼落地前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善的钢筋笼必须及时提出,便于钢筋笼加工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对已接受的钢筋笼质量负责。

负责保护运至现场的钢筋笼,负责提供垫块、覆盖物等,杜绝钢筋笼锈蚀、变形损坏或扭曲现象。

配合技术、质检、监理人员对钢筋笼入孔前的检验,有问题时及时整改。

负责组织钢筋笼吊装就位,保证吊装过程钢筋笼质量安全。

对钢筋笼吊装过程中出现变形损坏等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3、桩基混凝土灌注过程质量

工班长质量责任:

接受技术交底,并配合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并接受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按规定检查导管密闭性。

混凝土灌注前复查沉碴厚度,合格后报请技术人员检查。

混凝土灌注前应配备相应的机具设备,保证混凝土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负责组织灌注混凝土,保证混凝土连续灌注。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项目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操作人员质量责任: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

协助现场技术人员测量混凝土顶面高程,保证导管埋深符合要求,并在技术人员指挥下拔管。

当发生导管堵塞时,在现场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合适方法处理。

因自作主张处理不当造成断桩,由项目部质检部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试验员质量责任:

检测混凝土灌注前孔内泥浆指标。

混凝土到达现场后首先要按规定对混凝土的坍落度、扩展度、温度、含气量进行测定,做好记录。

将检测结果通知现场技术人员或工班长。

对检测试验结果负责。

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件。

由于试验员工作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视情况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现场技术员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拌合站调度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

还应在灌注混凝土前二小时通知拌合站调度。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混凝土灌注前的检查,主要检查灌注前孔深、孔径、沉渣厚度、泥浆比重等。

全过程监控混凝土灌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做好混凝土灌注记录。

负责技术资料的填写与收集。

由于技术人员原因导致桩质量不合格或没有形成可追溯性的资料,视情况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接到报检通知,复检并协助监理完成灌注前的检查,形成记录。

对作业人员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质检人员原因导致桩质量不合格,视情况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现场负责人质量责任

负责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全力支持现场试验、技术、质检人员工作。

对混凝土灌注质量负主要责任。

出现因混凝土灌注引发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质检部对其进行300~500元的处罚。

三、防雪网、挡雪板扩大基础施工

1、扩大基础开挖

测量人员质量责任:

测量班应认真做好扩大基础开挖测量放样的准备、测量、交桩工作。

测量司镜人员要保证测量输入数据与计算单上的数据精确,对测量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前后视人员必须按照测量规程要求对点,并保证所对点位的准确和精度,负责对点位(桩橛)保护。

测量放样完成后测量班长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复核,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测量精度符合要求并做好测量记录的收集、分类和归档,测量班长要对全部测量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测量班长要认真做好对施工班组和现场技术员的桩橛现场交底工作,并进行互相签认。

测量班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对严重违反岗位职责的人员视情节给予100~300元罚款。

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质量责任:

组织本队(班组)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基坑开挖。

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坑开挖边坡,保证开挖轮廓线的正确,随时核对地质情况、检查坑壁支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现场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汇报。

弃土及排放物应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弃。

严格控制基底标高,避免超挖。

基坑开挖完毕自检合格后,报请现场技术、设计、测量人员进行验收。

负责现场管理和协调,做到“三通一平”,做好基坑防护工作。

由于管理不到位,或现场施工不规范,导致质量问题的由项目质检部对其进行100~300元罚款。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对基坑开挖尺寸、标高,支护方式等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对技术交底的正确性负责。

配合测量人员进行基坑开挖放线,控制基底标高,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

详细填写施工日志,并做好相应技术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由于自身原因,出现技术指导错误或没有形成相应的记录,由项目质检部对其实施100~300元的罚款。

操作人员质量责任:

服从现场领导、技术、质检人员的指挥、协调、指导、检查。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开挖作业。

开挖过程中及时排水,保证基底无积水。

2、扩大基础模板及支架

测量人员质量责任:

支模前和支模后,分别对中心线和高程进行控制测量,坚持换手复测和计算复核制度,对测量的正确性负责。

由于测量出现错误,项目部将视情节对测量人员100-300元罚款。

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质量责任:

接受技术交底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接受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技术质量指令。

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配齐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模板安装自检合格后报请现场技术员检查。

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负主要责任。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认真做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熟悉图纸和施工规范、技术指南。

做好模板接缝、预埋件、预留孔的检查设置。

模板安装前后,对测量人员提供的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无误。

做好模板安装后的自检工作,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

负责技术资料填写。

由于技术人员原因导致扩大基础质量不合格,或资料不全,视情况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对模板接缝、稳定性、强度、刚度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监理检查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由于质检人员没有履行职责出现质量问题时,质检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视情况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操作人员质量责任:

服从施工负责人、技术质检人员的指挥,完成相关指令。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安装模板,对安装质量负责。

根据技术交底要求做好模板预埋件,预留孔的设置。

认真做好模板支架的支撑工作,确保模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钢筋加工

钢筋工质量责任: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掌握技术交底内容,并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计算出每种钢筋的下料长度。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罚款。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加工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指导现场钢筋工下料、配料。

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班组下料长度、根数及弯钩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4、钢筋焊接

焊工质量责任: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对焊接质量负直接责任。

钢筋焊接前,对焊条规格型号、焊机性能进行核对。

焊接钢筋交接前,必须将焊碴敲掉,满足要求。

钢筋半成品分类码放整齐。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严格焊机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对因焊接技能欠佳,违章施工、盲目蛮干而造成焊接质量达不到验标要求,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焊接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焊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

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焊接质量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焊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焊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试验人员质量责任:

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焊接接头按批次作抽样力学试验检测,并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与传递与保管。

因钢筋焊接接头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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