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双方合同文本适用于出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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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双方合同文本适用于出租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其他基本情况,
房屋结构为:
,房屋状况。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见附件二。
2.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3.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年,租金(含/不含)物业管理费、采暖费。
租金总计:
人民币元整(¥:
)。
4.2支付方式: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4.2.1一次付清。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方式一次性结清租金。
4.2.2分期付款。
租期每满(年/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于期初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方式一次性结清本期租金。
4.3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
5.相关费用承担
5.1租赁房屋的物业服务费、采暖费以及房屋的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纳费用时,乙方须将物业管理费、采暖费一次性向甲方全部交纳,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有关标准执行;其他费用计量及收缴方式按照房屋所在地标准执行,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
5.2租赁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5.3租赁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房屋有关但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6.履约保证金
6.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全部租金的%,即人民币
元整。
6.2乙方在租期内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在3日内补充不足部分。
若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在以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后3日内重新补足该履约保证金。
6.3合同到期收回房屋时,双方应按照《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共同进行鉴定、验收。
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6.4租期内,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日内没有第三方投诉并按合同约定返还房屋的,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履约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权利
7.1.1.1按合同约定数额收取乙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7.1.1.2有权检查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7.1.1.3房屋外立面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发布广告。
7.1.2甲方义务
7.1.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
7.1.2.2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存在产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
如因房屋产权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甲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费用。
7.1.2.3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甲方有义务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告知受让方,本合同继续有效。
7.2乙方权利义务
7.2.1乙方权利
7.2.1.1在合同期内,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
7.2.1.2自主经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
7.2.2乙方义务
7.2.2.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7.2.2.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消防验收等政府部门要求的证照并承担费用。
7.2.2.3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和租赁物的性质正确使用租赁房屋。
7.2.2.4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7.2.2.5承担因本方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维护修理及费用。
7.2.2.6承担因本方未按规定交纳应由本方交纳的各种税、费而发生的任何责任。
7.2.2.7不得对房屋进行转租或转借。
7.2.2.8如要续租本合同项下房屋,应于租期届满前6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7.2.2.9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各级管理部门和甲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防火、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承担各项费用。
7.2.2.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经营场所名称不得带有甲方名称(包括简称)或甲方自有品牌名称。
8.房屋维修
8.1房屋维修、装饰装修、改扩建等事项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收回房屋时不予任何补偿。
如发现乙方擅自进行改造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2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改动电器设备及水、电、气、暖线路,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装修方案及图纸(包括水、电、气、暖线路图),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改造或装修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如做大型装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9.租赁房屋的返还
9.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双方按照《房屋附属设施交接清单》逐项验收,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如乙方不配合房屋交接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
签字验收后个工作日内,乙方腾空复原所承租的房屋交回甲方。
逾期房屋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以自行处理,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拆除添附物,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乙方可以拆除,恢复房屋原状;否则,不得拆除,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合同生效后,如非乙方责任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每迟延支付1日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1.2对与第三方的产权纠纷不及时处理,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每影响乙方使用1日承担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1.3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租金总额。
10.2乙方违约责任
10.2.1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延迟支付1日按所欠租金数额的‰交纳违约金。
10.2.2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水、电、气、暖线路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必须在1个月内恢复原状,并承担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2.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借、转租房屋,没有按合同约定和财产性能使用甲方财产,应赔偿实际损失,并承担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2.4乙方不配合政府机关及各级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出租房屋安全、防火、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和定期检查,或对检查出的问题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除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外,还应承担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2.5不遵守甲方关于安全、消防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发生伤人、亡人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除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额%的违约金。
10.2.6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承担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10.2.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除应按日支付租金外,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赔偿,日赔偿标准为租赁期内折合日租金的3倍。
同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11.变更与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
11.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1.3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11.3.1乙方擅自将房屋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调换使用的;
11.3.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改、扩建房屋、破坏房屋结构、搭建临时设施的;
11.3.3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的;
11.3.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11.3.5乙方拖欠租金、履约保证金达1个月以上的;
11.3.6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对租赁场所的管理规定的。
11.4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自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房屋租金。
若甲方同意退还乙方租金,按照乙方剩余租期整月退还。
11.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
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整体经营方式改变、油田建设施工用地、政府认定的急性传染病。
12.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证明。
12.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2.4凡出租房屋一旦列入油田开发建设或政府规划用地范围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此情形视为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发生进行支付。
由此发生的针对固定资产补偿事宜与乙方无关,乙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13.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4.1向大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提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15.通知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6.其它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
。
16.2.1房屋平面图。
16.2.2《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
16.2.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16.2.4双方认为应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其它资料:
。
16.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16.4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
附件1
合同编号:
房屋平面图
附件2
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甲方交乙方)
合同编号:
序号
交接项目
交接情况
序号
交接项目
交接情况
1
房产证号
8
门窗状况
2
土地证号
9
暖气片
种类:
数量:
3
建筑面积
(m²)
10
消防设施
4
实际面积
(m²)
11
上下水
设施
5
场地面积
(m²)
12
卫生间
6
围墙(栏)
13
电梯
7
配、用电设施
14
其它
需要说明的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接时间:
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乙方交甲方)
合同编号:
序号
交接项目
交接情况
序号
交接项目
交接情况
1
房产证号
8
门窗状况
2
土地证号
9
暖气片
种类:
数量:
3
建筑面积
(m²)
10
消防设施
4
实际面积
(m²)
11
上下水
设施
5
场地面积
(m²)
12
卫生间
6
围墙(栏)
13
电梯
7
配、用电设施
14
其它
需要说明的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接时间:
附件3
租赁场所安全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的有关安全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规、违章、违约:
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2事故:
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2.租赁场所概况
2.1租赁场所位于:
;
租赁场所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结构。
2.2租赁场所安全状况:
。
2.3租赁场所用途:
。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1.2发现乙方租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甲方有权报请政府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可能引发灾害性或侵权性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生产岗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3.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用水、电、气、火等规定,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生产装置、特种设备(如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电气设施。
3.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
3.2甲方的义务
3.2.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无安全隐患的租赁场所。
3.2.2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传达。
3.2.3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协助乙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3乙方的权利
3.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无安全隐患的租赁场所。
3.3.2对甲方妨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无理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绝执行。
3.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协助乙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4乙方的义务
3.4.1乙方在租赁期间是该场所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承租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负责,对承租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负责。
3.4.2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维护管理。
不得随意破坏、挪动场所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3.4.3租赁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接乱搭电气线路或擅自使用高温照明和大功率电器设备及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4.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场所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
3.4.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对承租场所进行内部装修,且装修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施工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结束后,乙方应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4.6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定期对承租场所及使用的生产装置、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安全配套设施及火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对自查时发现的隐患和甲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3.4.7乙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灾报警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等安全常识及岗位风险知识,自觉遵守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3.4.8乙方在承租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守法经营。
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运行使用许可证,并做到定期检验、测试合格,其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乙方不得擅自生产、使用、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由此而引发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违约责任
4.1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妨碍甲方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2在甲方限定整改期限内,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不可抗力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履行期限
6.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租赁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租赁合同因故变更履行期限的,本合同与之变更为相同的期限。
7.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7.1本合同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随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租赁合同第14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