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控规成果要求规范说明书521含附录12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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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控规成果要求规范说明书521含附录1234
附录五样稿
附录六附加图如此操作手册
〔备注:
文件中下划线处为对上版成果规X有调整之处。
〕
1.总如此
为规X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表达形式,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号令〕、《某某市城乡规划条例》、《某某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某某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如此》等制定本规X。
本市中心城、新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成果均应符合本规X的要求。
新市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成果参照执行。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局部。
法定文件的成果构成
1.法定文件包括图如此和文本两局部。
图如此包括普适图如此和附加图如此。
2.普适图如此中包含街坊编号、地块编号、用地面积、用地界限、用地性质、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容积率、建筑高度、住宅套数、配套设施、控制线、备注、建筑控制线、道路中心线控制点坐标等普适性控制要素。
3.编制地区类型分为一般地区、重点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开展预留区。
重点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应在普适图如此的根底上,通过城市设计或专项研究编制附加图如此,并作为法定文件的组成局部。
4.开展预留区,根据需要应适时增补普适图如此,亦可同步编制附加图如此。
5.文本是以条文的方式对图如此的解释和应用说明,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1.技术文件是制定法定文件的根底性文件。
技术文件是规划管理部门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参考文件,为控规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提供指导。
2.技术文件包括根底资料汇编、说明书和编制文件。
其中,根底资料汇编包括现状根底资料和现状图纸,说明书包括规划说明和规划系统图。
根底资料汇编与编制文件由区局认定并保证其准确性。
3.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3.1.1《普适图如此》的内容
3.1.1.1普适图如此的组成
包括图、表格、图纸信息和编制信息四局部。
其中:
1.图:
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单元的区域位置和图例尺。
2.表格:
含用地汇总表、技术经济指标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备注。
3.图纸信息:
含图纸名称、比例尺和风玫瑰。
4.编制信息:
含规委审议会日期、批准文号和城乡规划专用章、调整备注表。
3.1.1.2普适图如此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的内容
1.编制地区类型。
划定重点地区、开展预留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
2.地块划分。
以封闭多义线划示地块边界,并标注地块编号。
3.用地性质。
按《某某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如此》〔以下简称《技术准如此》〕的用地分类标准,将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用统一标准底色表示。
4.设施。
用统一的标准符号,标注在地块内相对能表达规划意向的位置上,独立占地的设施应同时划示明确的地块边界,如中小学设施等。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在图如此中以图标形式标出,综合设置的地块中需将各类设施全部标出。
市级或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无需在图纸上以图标形式另行标出。
5.控制线。
应以独立图层和指定线形划示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河道河口线〔蓝线〕、带状绿地控制线〔绿线〕、电力设施控制线〔黄线〕、微波通道、特种管线、原水管、净水输配水管渠通道等控制线〔棕线〕、紫线〔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建筑保护X围和建设控制X围〕;划示铁路控制线和轨道交通控制线,应注明轨道交通站点的位置,以与其它特殊设施控制要求。
6.空间管制。
划示街坊的建筑控制线,并标注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的距离。
对于重点地区以外的重要路段〔划示重要路段〕,须标注贴线率,贴线率为下限,不标注贴线率即为不予控制。
重点地区的建筑控制线和贴线率以“附加图如此〞为准,在普适图如此中无需划示。
开展备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无需划示建筑控制线。
7.其它。
图纸须附地形图,附坐标网格线〔X*Y=400m*500m〕,与根底要素底版地形图分幅网格相符;须标注道路名称、河道名称等;须注明铁路、轨道交通线路与其站点名称;须标注红线宽度和绿线宽度;须标注道路中心线控制点坐标;保存地块和在待建地块应注明主要建筑物名称、居住小区的名称或项目名称。
3.1.1.3普适图如此中表格的内容
1.规划用地汇总表。
详见附表1。
规划用地汇总表必须包括各类用地的总面积与其在总规划用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
用地面积数值应保存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公顷〔hm2〕。
占地比例数值应保存至小数点后一位,单位为%。
2.技术经济指标表。
详见附表2。
技术经济指标表必须包括总建筑面积、人口规模、人口净密度、住宅总套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等指标。
总建筑面积中,须分别列出住宅建筑面积〔细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根底教育设施建筑面积、商办建筑面积以与其他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分项统计中不包含市政设施和城市开展备建用地。
建筑面积数值准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数值应保存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万人。
对于特殊功能单元,如产业区、风貌区等,可以适当增减相关指标内容。
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必须包含的内容有:
编制地区类型、街坊编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容积率、建筑高度、住宅套数、配套设施、规划动态、备注。
〔2〕“编制地区类型〞一般地区、重点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开展预留区。
〔3〕“地块编号〞为“街坊编号-地块编号〞的组合代码,如“01-01〞。
在控规修编或调整中,原街坊或地块发生拆分,如此原街坊或地块在其后加“A〞、“B〞、“C〞后缀以示区别,如01街坊拆分后地块编号为“01A-01〞、“01B-01〞;01地块拆分后为“01-01A〞、“01-01B〞,以此类推。
〔4〕“用地面积〞数值保存至个位,单位为“平方米〞。
〔5〕“容积率〞控制为上限,特殊要求地块可同时控制上限和下限,以区间值表示。
数值保存至小数点后两位,应用地块开发强度修正的地块应在该地块备注栏中标注“经容积率修正〞。
〔6〕“用地性质代码〞应按《技术准如此》的用地分类标准,将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用代码表达,用地分类表达精度一般分至中类,住宅组团用地和根底教育设施用地分至小类;城市开展备置用地、控制用地可分至大类。
在建设意向相对明确的情况下,公共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可分至小类。
其中,“X〞为城市开展备建用地,计入建设用地面积;“K〞为控制用地,不计入建设用地面积;G9和Rr6不计入建设用地面积。
市政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无需控制容积率和建筑高度指标。
〔7〕“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可以上限、下限或区间值的形式明确混合用地中需控制的那类性质的建筑量占地块总建筑量的比例。
数值保存至个位,单位为“%〞。
其中,上限以“≤〞表达,下限以“≥〞表达,区间值在备注中以文字形式明确。
〔8〕“建筑高度〞应注明建筑控制高度的上限,特殊要求地块可同时控制上限和下限,以区间值表示。
数值保存至个位,单位为“米〞。
〔9〕“住宅套数〞应注明住宅套数的下限。
单位为“套〞
〔10〕“配套设施〞应说明设施名称与其规模。
如某某路高中,24班;第一敬老院,120床;某某路公厕,建筑面积100m2。
对停车位有特殊要求的地块,须注明停车位数量,如本地块增建公共停车位个或本地块配建停车位不大/小于个。
〔11〕“规划动态〞应说明地块规划动态。
规划动态分为“保存〞、“在待建〞、“置换〞以与“规划〞。
“保存〞指在下一次修编之前,该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其上的建筑物根本保存的地块。
在指标一览表中,保存地块需填写“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和“规划动态〞,其它指标不予填写。
“在待建〞指该地块已经合法程序划拨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已经合法的行政许可程序确定,但在本次规划编制启动时,其建设活动尚未完成的地块。
在待建地块的指标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填写指标一览表内容同保存地块。
“置换〞指已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发生调整,且保存局部或全部现状建筑、总建筑量不增加的地块,填写指标一览表同保存地块。
“规划〞指该地块拟根据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控制指标予以开发建设。
规划地块需填写指标一览表所有栏目。
在保存现状建筑的根底上增加建筑量的地块,也属于“规划〞地块,需填写指标一览表所有栏目,同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保存建筑量的数值。
〔12〕“备注〞中可填写各在待建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与其他相关文件编号、保存公共服务设施类型、主要保存单位名称、在待建项目名称等。
3.1.1.4普适图如此中图纸信息的内容
1.图纸名称。
注明:
某某市XX区XX社区〔镇〕XX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普适图如此01/02。
3.1.1.5普适图如此中编制信息的内容
1.盖章栏。
注明:
某某市规划委员会XX年XX月XX日第XX次会议通过。
沪府规[20XX]XX号文批准。
2.调整备注表。
详见附表3。
3.1.2法定文件《文本》的内容
3.1.2.1总如此
1.法律效力。
说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以与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
2.法定文件。
说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的组成局部和内容。
3.规划X围。
说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X围和规划用地面积。
4.编制依据。
说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所依据的法规、条例、标准、规X、政府文件以与已批复的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相关行政许可。
5.规划原如此。
明确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原如此。
6.规划控制指标。
明确普适图如此中控制指标的上下限控制。
7.规划动态。
明确保存、在待建和规划的定义。
说明地块现有用途与规划用途之间的关系。
说明在未实质性改变地块现有用途的情况下,保存地块一般性改扩建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8.规划更新。
明确规划增补普适图如此、附加图如此、控规局部调整图如此、规划修编之间的关系和法律效力。
9.规划执行。
说明规划执行阶段的适用程序。
10.其他规定。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注明的其它规定。
3.1.2.2功能定位与开展规模
1.开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明确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在地区的开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开展规模。
确定规划X围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
3.1.2.3土地使用
1.用地性质。
明确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说明混合用地比例的划分原如此。
说明土地使用相容性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2.地块边界和用地面积。
说明规划地块划分的依据、地块面积的数据来源。
说明在规划执行阶段,地块边界调整〔细分、合并或调整〕的适用程序。
3.重点地区和开展预留区。
说明规划X围内规划的重点地区和开展预留区划定的依据、功能定位和规划原如此,以与该地区所适用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4.其他规定。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注明的其它土地使用规定。
3.1.2.4开发强度
1.开发强度的计算。
说明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发强度计算指标。
说明当用地边界调整时,容积率和建筑总量的计算口径。
说明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公益性配套设施的容积率计算口径。
2.容积率确实定。
说明规划X围内涉与到的各强度区级别与控制要求,在各级强度区中确定适用根本强度和特定强度的街坊与控制要求。
3.其他规定。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注明的其他开发强度规定。
3.1.2.5公共服务设施
1.设施内容。
编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详见附表4)
2.非独立设置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
说明非独立设置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符号所在的位置为规划建议位置,可结合规划实施在适当的X围内调整。
3.实施时序。
规定社区公益性设施的实施时序。
4.其他规定。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说明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
3.1.2.6空间管制
1.空间景观构架。
说明规划地区的空间结构和风貌特色。
2.建筑高度控制。
说明地区基准高度、标志性建筑的设置要求;说明建筑高度控制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3.建筑界面控制。
对不同地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筑界面的控制原如此要求和管理规定。
说明建筑控制线和贴线率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4.其他规定。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注明的其他空间管制的规定。
3.1.2.7住宅
1.控制指标。
说明住宅的规划指标。
2.住宅套数控制。
说明住宅套数控制的规划执行方法和程序。
3.其他规定。
本市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中的围合式住宅项目可参照《关于本市试点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围合式住宅朝向问题的暂行规定》执行。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注明的其他住宅规划的规定。
3.1.2.8道路交通
1.道路断面和交叉口。
本规划道路系统的功能/等级布局和断面形式〔详见附表5〕。
2.交通设施控制线。
说明交通设施控制线与远期道路红线的控制要求。
3.交通设施。
说明交通设施的数量和设置位置〔详见附表6〕。
说明综合设置的交通设施符号所在的位置为规划建议位置,可结合规划实施在适当的X围内调整。
说明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交通设施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和X围。
3.1.2.9市政设施
说明高压走廊、微波通道、特殊管线〔如原水管、污水总管、危险品管道〕等的走向与控制要求;以河口线作为河道蓝线,明确蓝线宽度、陆域控制宽度和航道等级(详见附表7)。
说明各种市政设施的用地面积、设置方式、防护隔离要求。
编制《市政设施一览表》〔详见附表8〕
3.1.2.10综合防灾
1.防灾设施。
说明防洪除涝、消防、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的布局位置、用地面积等。
3.1.2.11地名规划
。
说明申报的要求。
。
说明二级地名命名的规如此。
。
说明地名可能因规划调整而产生的调整。
。
说明地名调整的程序。
3.1.2.12其他规定
1.历史风貌保护。
针对历史文化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提出相应的保护X围和控制要求。
2.地下空间。
针对地下空间提出相应的开发X围和控制要求。
说明普适图如此和附加图如此的地下空间控制规定。
3.其他规定。
提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说明的其他规定。
如有其它特定控制要求,可以另增章节予以说明。
3.1.2.13附如此
1.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词说明。
2.解释权归属。
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解释权归属与修改规定。
3.生效日期。
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公布实施的日期。
3.1.3.1图如此——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1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居住用地(R)
住宅组团用地(Rr)
一类住宅组团用地(Rr1)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
根底教育设施用地(Rs)
公共设施用地(C)
行政办公用地(C1)
商业服务业用地(C2)
文化用地(C3)
体育用地(C4)
……
工业用地(M)
一类工业用地(M1)
二类工业用地(M2)
……
仓储物流用地(W)
普通仓储用地(W1)
危险品仓储用地(W2)
……
对外交通用地(T)
铁路用地(T1)
公路用地(T2)
……
道路广场用地(S)
道路用地(S1)
广场用地(S2)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供给设施用地(U1)
邮电设施用地(U2)
……
绿地(G)
公共绿地(G1)
生产防护绿地(G2)
其它绿地(G9)
特殊用地(D)
军事用地(D1)
外事用地(D2)
保安用地(D3)
城市开展备建用地(X)
建设用地合计
100%
控制用地(K)
水域(E1)
规划X围总用地
3.1.3.2图如此——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2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指标
备注〔须注明现状保存多少〕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住宅建筑面积
一类住宅建筑面积
二类住宅建筑面积
三类住宅建筑面积
四类住宅建筑面积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根底教育设施建筑面积
商办建筑面积
其他建筑面积
人口规模〔万人〕
人口净密度〔人/公顷〕
住宅总套数〔套〕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
3.1.3.3图如此——调整备注表
附表3调整备注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批文号
批准日期
调整地块编号索引
1
《关于同意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20]号
年月日
首份图如此
2
《关于同意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局部调整的批复》
沪府规[20]号
年月日
3
……
沪府规[20]号
年月日
3.1.3.4文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附表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置形式
〔独立/综合〕
备注
〔规划/保存/改建〕
区级与以上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体育设施
教育设施
医疗设施
福利设施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管理
—
200
综合
体育
500
—
独立
文化
—
200
综合
医疗
1500
1000
独立
社区服务
商业〔菜场〕
其他
根底教育设施
高中
完中
初中
小学
幼托
3.1.3.5文本——道路断面一览表
附表5道路断面一览表
道路名称
道路
等级
红线宽度〔m〕
防护距离〔m〕
建议断面形式
〔附断面图〕
备注
路
〔路~路段〕
主干道
红线60m
防护距离10m
断面形式
路段处:
交叉口渠化段:
含公交专用道
路
〔路~路段〕
次干道
红线40m
防护距离5m
断面形式
路段处:
交叉口渠化段:
路
〔路~路段〕
支路
红线30m
断面形式
路段处:
交叉口渠化段:
路
〔路~路段〕
支路
红线24m
断面形式
路段处:
交叉口渠化段:
自行车专用道
路
〔路~路段〕
支路
红线12m
断面形式
路段处:
交叉口渠化段:
3.1.3.6文本——交通设施一览表
附表6交通设施一览表
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置形式
〔独立/综合〕
备注
〔新增/保存/改建〕
加油站
停车场
公交首末站
…
3.1.3.7文本——河道控制一览表
附表7河道控制一览表
河道名称
河道等级
蓝线宽度〔m〕
陆域控制宽度〔m〕
航道等级
航道净空〔m〕
备注
3.1.3.8文本——市政设施一览表
附表8市政设施一览表
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置形式
〔独立/综合〕
备注
〔新增/保存/改建〕
给水
污水
…
技术文件的成果要求
3.2.1.1现状根底资料
1.自然条件。
简要说明规划X围的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自然灾害和生态环境特征等;对地质灾害易发或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应进展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2.现状人口。
说明规划X围的现状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和空间分布等情况。
3.土地使用现状。
说明规划X围的土地使用和土地权属情况,包括:
〔1〕用地结构与各类用地布局现状与评价(附表1);
〔2〕现状的土地权属与地籍信息汇总与评价(附表2);
在“地籍信息一览表〞中对现状土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土地属性、用地单位名称等进展填写〔可选择主要单位填写相关信息〕。
〔3〕已批在待建项目情况汇总(附表3)。
需附“在待建土地出让情况一览表〞,在待建地块编号应与合同编号对应,并根据出让合同标明项目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土地出让条件,详见附表3。
视项目具体情况,可增加“在待建项目动态情况图〞,将地块分为在建、待建二类,并对每个地块的具体项目名称进展标识,以反映目前的建设项目情况。
4.建筑物状况〔选做〕。
说明规划X围的建筑物状况,如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等情况;说明现状开发建设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说明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
(详见附表4)
6.绿地与水系现状。
说明现状绿地级别、分布情况和绿地规模;对河道水系的级别、河道宽度、航道情况进展描述。
7.道路交通现状。
说明现状道路的系统构架、等级体系、主要功能、红线与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现状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
(详见附表5)
8.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说明现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以与管网等级和分布。
(详见附表6)
9.地下空间现状〔选做〕。
说明地下空间的利用情况。
10.历史文化风貌现状〔选做〕。
说明规划X围的历史风貌情况〔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情况〕、建筑特色与环境特征等。
(详见附表7)
11.其它现状情况。
说明规划X围的其他现状情况。
3.2.1.2公众意愿综述
说明现状调查过程中公众意愿调查的组织情况与效果,对公众〔包括有关政府部门〕意见和建议进展总结和分析。
3.2.1.3现状图
1.区域关系图。
标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与交通联系。
2.用地地籍图。
标明现状用地X围和地籍等情况。
3.土地使用现状图。
分类表达现状各类用地X围,标绘道路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绿地现状等,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4.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图。
表达公共服务设施和根底教育设施的分布情况。
要时可分别绘制。
5.道路交通现状图。
表达现状道路系统以与交通设施情况。
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6.市政设施现状图。
表示现状市政站点设施的规模、位置与大型市政管线〔总管〕走向。
7.现状绿地水系图。
表达现状绿地和水系的分布。
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8.现状建筑物质量评价图〔选做〕。
对建筑物情况复杂,或涉与有较多改造地区的规划X围,应编制“现状建筑物质量评价图〞,标明现状建筑物的位置、用途,并根据年限、结构等对现状建筑物进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