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附件二基建承包商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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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附件二基建承包商诚信承诺书

 

投标须知

附件二‐基建承包商诚信承诺书

 

承包商诚信承诺书

鉴于新纶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已经或即将就工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为了建立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承包商承诺如下:

一、关于合同交付质量检查

1.在合同交付过程中发包方会派人对合同交付质量进行检查,承包商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

1.1未按合同及合同图纸、规范要求施工,出现少做、漏做,且未申报变更;

1.2进场或使用假冒、仿冒、伪劣材料设备;

1.3更换材料设备品牌,或降低合同、图纸、规范中材料设备规格、性能、参数,且未履行相应的书面变更手续(包括承包商的深化设计改变上述内容未履行书面变更手续);

1.4进场或使用不符合国家、地方规范或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

1.5进场的材料设备无法提供生产厂家的供货证明或质量保证书;

1.6因设备材料安装不符合设计或国家、地方规范要求造成施工质量问题整改不力或不及时;

1.7存在系统性的重大质量问题在结算验收时仍未主动申报。

2.对于上述第一、1中条款所述行为,承包商承诺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做出的如下处罚:

2.1对于上述第一、1中的1.1、1.3、1.4条,一经发现,要求无条件整改,并处罚金1~10万元;如无法整改,则除扣除市场差价外,且视情节轻重按扣除差价金额的0.8~3倍处罚(一般情况下按1倍处罚);

2.2对于上述第一、1中的1.2条,一经发现,要求拆除退场,并处罚金2~10万;如无法拆除,①、对于检测结果符合规范、合同及设计要求,则除扣除市场价差价(假冒材料价格以市场最低档次价格为准)外,且按已进场的材料/设备合同金额的0.2~0.5倍处罚(一般情况下按0.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按3倍处罚;②、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支付假冒材料/设备费用,且需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按已进场的材料/设备合同金额的0.5~5倍处罚(一般情况下按1倍处罚);

2.3对于上述第一、1中的1.5、1.7条,发包方有权暂扣相关款项,直至疑问解除或整改完毕;

2.4对于上述第一、1中的1.6条,发包方有权暂扣相关款项,直至疑问解除或整改完毕;或直接处罚1~10万,并要求整改。

3.所有专业工程合同,供应商须在结算前提交自检报告,且须经过业主的结算验收。

在业主结算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处理:

3.1在业主进行现场结算验收前,承包商提交自检报告申报的上述1.1~1.4条问题,只按合同扣除价差或要求整改,可以不予处罚;

3.2在业主进行现场结算验收前,承包商未提交自检报告或提交的自检报告未申报上述1.1~1.4条问题,除按合同扣除差价外,且按扣除差价金额的0.2倍处罚;

3.3在业主现场结算验收时,发现上述1.7条所述问题,承包商须无条件整改。

如该问题承包商已申报,则只暂扣该涉及项的结算款;如承包商未申报,则暂扣该涉及项的结算款,并处罚2~10万元。

注:

结算验收属于发包方验收中的其中一项,发包方验收还包括政府验收、物业功能验收,合同中有关发包方的验收均同此项约定。

二、关于工程变更、结算的申报、审核:

1.承包商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故意及恶意夸大、虚报工程变更、结算,违反诚信原则:

1.1在工程变更、结算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包括假供货合同、假发票等;

1.2工程变更减帐,不及时(提交结算初稿为限)或不实事求是的申报;

1.3严重违反合同中工程变更的定义及索赔条件,无法提供变更、索赔申报的合同依据;

1.4工程量计算明显不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依据变更计算原则(设计、增加变更设计)计算,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公式故意错误,不符合基本专业要求;

1.5明显与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性质、施工环境完全相同的工作,不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款计算,且无合理解释;

1.6明显与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性质、施工环境相似的工作,不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款计算,且无合理解释;

1.7与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性质、施工环境不同或不相似的工作,严重偏离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款为基础的换算价;

1.8与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完全不同的新项目单价,严重偏离合理的市场价格,拒绝向业主、工料测量师提供依据合同要求应由承包商提供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或提供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直接工程费的组成严重不合理,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严重不符合市场单价,且无法提供发票等证明。

对于上述条款之外的,承包商仍认为有可能导致理解歧义的,应在申报工程变更、结算时以书面进行说明。

2.对于上述第二、1条款所述行为,承包商承诺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对承包商作出的如下处罚:

2.1对于上述第二、1.1条,一经发现直接处罚,罚金为假发票、假合同金额等虚假资料金额的50%。

2.2对于上述第二、1.2条,如提交结算初稿时承包商仍未申报,被顾问单位或新纶科技公司审核出来,一经发现直接处罚,罚金为未申报部分金额的20%。

2.3对于上述第二、1.4到第二、1.8条,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各方可以进行沟通,并由合同约定的第三方-工料测量师顾问、建筑师、监理等依据合同进行解释、澄清,承包商应依据此第三方的意见立即整改,否则将由新纶科技公司造价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函,承包方收到此通知函后应立即整改并重新提交。

如发出通知后承包方仍然置之不理或反应缓慢(超出3个月无回复),将接受发包方处以人民币两万元/次的罚款。

2.4承包商所聘请任职于新纶科技公司项目的造价、商务管理人员,必须为相关资质、经验的专业人士,并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及职业操守,对于工程变更、结算的申报,承包商须设置严格的质量内控程序。

如果由于承包商的雇员明显疏忽导致违反上述行为,则该承包商仍被视为有不诚信行为。

三、材料/设备报批报审及更换原则

1.招标文件中材料/设备档次、品牌的规定:

1.1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品牌表,对于有明确档次要求的一类材料或设备,投标人必须在建议的品牌或厂家中选择,发包方不接受其他建议品牌或厂家;

1.2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品牌表,对于有明确档次要求的二类材料或设备,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建议品牌,档次须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品牌表一致或更高,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投标人建议品牌。

如发包方无明确表示不接受,该品牌定标后建筑师审批两次不通过,需承诺无条件换回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品牌表中的任何一个。

1.3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品牌表,对于有明确档次要求的三类材料或设备,操作同二类品牌;

1.4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表,对于没有明确档次要求的三类材料或设备,投标人可自行提供建议品牌,但须符合技术规范及通过设计师及发包方的审批。

1.5对于同一品牌或厂家中有不同质量档次系列产品的,投标人的选择须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回复的材料品牌表中特别注明具体的规格及型号。

1.6投标人有责任于回标前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问卷,提醒发包方注意招标文件存在的材料/设备品牌档次差异较大,及材料/设备的设计参数已暗中限定唯一指定品牌情况,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公平竞争情况。

1.7对于材料/设备供应商因投标人中标而违反承诺,或是因为是新纶科技工程而涨价的,只要投标人提供足够有效证据,经发包方审核和讨论后,可以将此供应商停牌,永不得进入新纶科技工程。

因此承包商回标询价时,应注意保留证据(有关询价单应签字盖章)。

2.定标后材料和设备的替换:

2.1投标人中标后,凡是提供与合同文件中约定厂家或品牌不同的产品(包括规格型号),或与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或图纸要求不同的产品,都将被认为属于材料替换;替换材料是否与被替换材料具有同等的质量、工艺、使用效果和经济性将完全由设计师和发包方代表裁定。

2.2中标单位于议标过程中已申报,并经发包方/设计师批准的材料/设备原则上不替换。

2.3确属市场无货或缺货的材料及满足下述任一条件,承包商可以提出替换,同时必须按照:

承包方-〉设计-〉发包方的流程审批后才可替换,替换材料应与设计(或合同)的材料为同等材质或优于设计的材料。

2.3.1发包方所选用之材料或设备在市场上无供应和/或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对该物料或设备已禁止使用(承包商须给予证明)或;

2.3.2代换材料对发包方有所裨益(承包商须给予证明)。

2.4承包商提出任何材料代换的申请时,均须提供详细分析报告/比较表,供发包方审核。

报告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拟被替代的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它任何详细资料;

2.4.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它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

2.4.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同文件索引;

2.4.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申述;

2.4.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用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方面的影响;

2.4.6价格上差异;

2.4.7承诺他用于代换的材料与被代换的材料具有同等的质量和工艺水平,能为设计规定的空间允许,所维护、功能、形态、寿命、对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都相匹配,且代换应对发包方有裨益。

2.4.8发包方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任何其它文件;

2.5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为原发包方招标文件建议品牌时,发包方可以指定招标文件建议品牌中2家或以上的品牌供承包商选择,不可指定唯一品牌。

此类品牌变更一定要遵循只同意以低换高或同档的原则。

2.6若由于招标建议品牌价格差异较大,承包商回标为高档品牌,中标后业主不会同意更换为其中的低档品牌。

此类品牌变更必须遵循以低换高的原则。

2.7对于从材料/设备的参数上暗中限定唯一指定品牌的设计或是技术方案,承包商有责任于回标前向发包方指明,供发包方修改设计;若定标后发现,原则上应当更换为标准化/通用化的参数,由发包方书面指令确认,并依据第2.9条计算造价影响。

2.8发包方对任何材料/设备代换申请的批准不影响承包商须严格遵守合同文件中的规定及所须承担的责任。

2.9替代材料/设备的造价计算:

2.9.1由于承包商原因提出的替换:

a)如果替代材料和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涉及额外费用由承包商全部承担。

b)如果替代材料和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值,则将节省金额将从合同价格中扣除。

2.9.2由于发包方原因提出的替换:

a)如果替代材料和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涉及额外费用由发包方全部承担。

b)如果替代材料和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值,则将节省金额将从承包人合同价格中扣除。

2.10在供货范围内供应商承诺不使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质量低下的设备、材料或部件(包括承包商/供应商外购的设备、材料或部件,以下简称为材料);如果发包方或业主认为供应商使用的所有材料有假冒伪劣产品之嫌,则供应商应提供国家政府部门或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材料系正品合格产品,如果供应商无法证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该材料系正品合格产品或供应商的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因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带来工程隐患的,发包方或业主可给予供应商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范围内市场正品价格10倍的罚金,如给发包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发包方或业主同意不更换的,则结算时扣除应付其与正品的差价。

四、关于项目团队的有关原则:

1、发包方不接受中标后全部或部分更换议标过程中承诺的项目团队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或称总工)、生产经理(项目副经理)、深化设计经理。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3人中更换2人,经证实更换情况属实,发包方将向承包商发出书面函件通知承包商,投标保证金没收,并限期退场,更换承包商。

2、施工合同期间内,承包商必须按照投标书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名单进驻工地,若承包商因故调整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报监理和发包方,并对新人进行面试、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3、若承包商未经批准而做出主要人员的更换或兼职,承包商须向发包方缴纳违约金。

具体罚款金额,参考本承诺书附表1。

更换人员超过50%,发包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1.主要项目管理团队指: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经理(或称总工)、深化设计经理。

主要项目管理团队以外的管理人员指:

机电经理、商务经理、计划经理。

3.2.如果未经同意项目经理更换,或主要管理团队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更换,则被视为主要管理团队更换。

3.3.上述罚款均为未经发包方同意情况下更换,如果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更换则不予罚款。

3.4.上述罚款均为更换一次或延误一天到岗罚款金额。

3.5.更换主要管理团队人员后,新人员未依据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日期进场,迟一天罚款1万元。

更换的项目管理团队以外的主要管理人员未依据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日期进场,迟一天罚款0.5万元。

4、对于不称职的项目部主要人员,发包方有权更换,承包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适人员并经批准之后参与项目现场管理。

5、承包商项目组主要成员常驻工地,并按时打卡,如有事不能打卡的,需向监理、发展商代表请假。

无故不打卡视为旷工,并处以1000元/天的处罚。

 

附表1:

单位:

万元人民币

大型招标

项目

合同金额

1000万以上

 

项目经理更换一人次罚款金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管理团队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除主要项目管理团队外成员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主要管理团队人员或更换后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进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主要项目管理团队以外的管理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进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总包

5

3

2

1

0.5

机电

5

3

2

1

0.5

幕墙

5

3

2

1

0.5

精装

5

3

2

1

0.5

弱电

5

3

2

1

0.5

消防

5

3

2

1

0.5

 

大型招标项目

合同金额

500万以上

项目经理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管理团队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除主要项目管理团队外成员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主要管理团队人员或更换后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进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主要项目管理团队以外的管理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进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总包

5

3

2

1

0.5

机电

5

3

2

1

0.5

幕墙

5

3

2

1

0.5

精装

5

3

2

1

0.5

弱点

5

3

2

1

0.5

消防

5

3

2

1

0.5

 

大型招标项目

合同金额

500万以下

项目经理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管理团队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除主要项目管理团队外成员更换一人次罚款金额

主要管理团队人员或更换后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进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主要项目管理团队以外的管理人员未依据计划时间场,迟一天罚款金额。

总包

5

3

2

1

0.5

机电

5

3

2

1

0.5

幕墙

5

3

2

1

0.5

精装

5

3

2

1

0.5

弱点

5

3

2

1

0.5

消防

5

3

2

1

0.5

对于承包商的诚信行为评估,是新纶科技公司考核、评价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如多次出现不诚信行为,将有可能永远失去与新纶科技公司合作的机会。

 

承包商: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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