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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装修设计比选1216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0一五年十二月

 

第1章比选须知………………………………………………2

第2章比选邀请书……………………………………………5

第3章比选项目概况…………………………………………6

第4章比选公告………………………………………………7

第5章比选保证金……………………………………………11

第6章比选报价………………………………………………13

第7章评比……………………………………………………14

第8章确定中选人和签订合同………………………………15

第9章备案……………………………………………………27

第10章投诉及其处理…………………………………………28

第11章对中选人履约情况的后评价…………………………32

第12章比选规则………………………………………………33

第13章比选申请书格式………………………………………38

 

第一章比选须知

1.1制定标准比选文件的目的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1.2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等规定。

1.3比选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1.4使用要求

比选人(项目业主)必须在指定媒体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简称比选网站)发布“比选公告”,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均可以报名,在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通过随机的方式在报名者中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向其直接发出邀请并进行比选,并按规定确定中选人。

1.5对比选申请人的要求

1.5.1比选申请人是响应比选要求、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5.2对比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法人控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本设计任务的比选。

(2)无本任务类似业绩的不得参加比选。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的,在禁入期内不得参加比选。

虽有违规,但没有被市场禁入的(如通报批评等),比选人不得以此拒绝其参加比选。

1.5.3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或者比选公告对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资格及以上资格的都可以报名,最低资格以下的是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但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比选申请人,不得对潜在比选申请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比选申请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1.5.4具有1.5.2或1.5.3情形之一,有不得参加或不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比选人不予接受。

即使中选,中选自始无效。

造成比选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应自行承担。

1.7比选文件答疑

本比选文件使用的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性标准文本,比选文件发出后不再进行答疑。

1.8比选文件的解释

1.8.1比选文件中的注释、说明是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8.2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3比选人填写部分的解释权归比选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比选人填写的部分产生歧义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一方的解释。

1.8.4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1.9释义

本比选文件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1)比选:

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比选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2)比选人:

是依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规定提出比选项目、编制比选方案,进行比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比选文件:

由比选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比选提出的条件和要求。

(4)比选方案:

包括比选的范围、对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等要求、邀请数量、拟划分合同段的数量、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下浮比例、比选保证金、比选计划草案等内容。

(5)比选申请人:

是响应比选要求、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中选:

是指比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按规定随机选出的比选申请人(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以最终确定承包人的行为即为中选。

(7)比选被邀请人:

比选人从比选网站上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或按规定直接确定的,被邀请参加评比的比选申请人。

第二章比选邀请书

致: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13〕45号批准采用比选方式选择合格的中选人。

你单位经法定程序被随机选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

2、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办事处

3、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15日历天(投标准备时间);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二、实施范围:

本项目装饰装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后续相关服务。

三、发售比选方案时间:

2015年12月25日17时前

四、发售比选方案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锦绣花园二期二楼

五、领取比选文件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带原件备查。

 

比选人: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2015年12月

 

第三章比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

二、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建设业主自筹及其他

四、项目审批情况:

本比选项目经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13〕45号文件批准,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

五、比选活动依法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比选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13〕45号批准,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发改招管备【2015】23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办事处

实施时间

方案设计15日历天(投标准备时间);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筑面积3953平方米以及室外装修设计。

建设资金

自筹及其它渠道

其他

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估算金额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片区及下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土地储备整理项目幼儿园装饰装修设计(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应具备建筑装饰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需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XX项目工程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转入凭证连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给比选人,如果未传真,将作为未提交保证金处理;2、近三年(2012年-2014年)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设计总负责人为中级职称(或有中级执业资格);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记录。

4、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购取比选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带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2015年12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12月22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工行营业部账号:

2309442109021951913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现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家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下浮比例、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设计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45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

邮编:

628000

联系人:

党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015年11月

 

第五章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为保证比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报名的随意性和无故放弃参加谈判或中选,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项目比选公告的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2.比选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该比选申请人的报名将被作无效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或被直接邀请作为比选被邀请人。

二、比选保证金的没收

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1.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随机抽取或直接全部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选谈判且经合理催告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证明的;

2、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三、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如没有出现比选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比选结束后,比选保证金需要退还的,比选保证金收取单位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比选保证金退还到该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没有被确定(随机抽取或按规定直接全部邀请)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或比选网站应在报名截止的次日起15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3.被确定(随机抽取或按规定直接全部邀请)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通过比选网站担保的,比选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比选网站,比选网站没有收到通知的,退还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5日(从报名截止的次日起算)。

4.比选失败的,比选人或比选网站应在比选失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5.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书面通知比选人或比选报名网站暂时冻结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保证金。

6.比选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第六章比选报价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下浮比例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2、报价要求为一次报价。

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的预报价作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和最终报价,该报价不得高于比选公告中的最高限价(即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只能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

 

第七章评比

1.向比选被邀请人发出邀请。

1.1比选被邀请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向其全部直接发出邀请并对其进行评比。

1.2比选人只能对通过比选的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比选被邀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1.3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2个以上等于或者少于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应向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的全部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1.4除以上两种情形(1.2、1.3)外,另行邀请的,结果无效。

2.比选规则(详第十二章)

 

第八章确定中选人和签订合同

1.比选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确定中选人。

到期未确定中选人的,比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通知比选被邀请人。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不得向未中选单位另行通知。

(中选通知书格式见本章附件)。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选人应按规定提交正常履约保证金。

3.1中选人应按比选规则中明确的履约保证金比例和交纳方式提交。

3.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选资格。

4.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1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5.比选人和中选人签订合同的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人的比选报价。

6.严格合同履行。

6.1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

6.2严禁转让。

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3凡未经比选人同意并写入合同的,比选人不得同意中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选人分包。

6.4中选人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比选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中选人应当对分包项目向比选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5中选人派驻现场项目设计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的,视同转包。

6.6合同草案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监制

 

1合同依据………………………………………………………………………………………12

2工程概况…………………………………………………………………………………………12

3设计范围、阶段划分、设计深度、设计规范及设计服务………12

4设计费及支付…………………………………………………………………………………13

5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14

6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14

7发包人责任……………………………………………………………………………14

8设计人责任……………………………………………………………………………15

9违约责任………………………………………………………………………………16

10其他……………………………………………………………………………………16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依据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m2,室内设计面积m2(其中地上约m2,地下约m2)

(4)该项目主要使用功能:

(5)投资估算:

约万元人民币

3设计范围、阶段划分、设计深度、设计规范及设计服务

3.1设计范围

□建筑室内装饰设计;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设计;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系统改造设计;

□智能化专项设计;

□厨房工艺设计;

□专业照明设计;

□家具设计与选型;

□陈设配饰设计与选型;

□室内建筑声学设计;

□装修引起的结构修改设计;

□室内幕墙设计(玻璃、石材等幕墙设计);

□舞台机械设计;

□舞台灯光设计;

□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BIM验证设计;

□特殊工艺设计。

不含煤气等其他当地管理部门限制的特殊专业设计;不含超越设计人资质范围的专业设计。

3.2设计阶段

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3.3设计深度

满足2008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4设计规范

本合同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

3.5设计服务

解决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解答业主咨询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4设计费及支付

4.1本合同暂定设计费为元(大写:

)。

详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设计费(万元)

投资额度

(万元)

设计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1

2

3

合计

说明

4.1.1包含设计方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过2天。

超过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方另行支付。

4.1.2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4.1.3以建筑面积收取设计费时,当项目实际设计面积与合同设计面积不符时,按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核算设计费,多退少补。

4.2付费进度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合同签订后3日内

第二次付费

方案提交后3日内

第三次付费

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5日内

第四次付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日内

第五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后

注:

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各1

方案开始三天前

2

设计任务书

1

方案开始三天前

3

项目建筑设计全套图纸(含CAD文件)

1

方案开始三天前

4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步设计开始设计指令

1

初步设计开始三天前

5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始设计指令)

1

施工图设计开始三天前

6

其他设计资料

1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三天前

7

竣工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日内

6、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3

合同签订后天

2

初步设计文件

8

在相关部门批准方案设计文件后天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8

在相关部门批准扩初文件后天

注:

1在发包人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及开始下一阶段设计指令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相应阶段设计的前提下方开始计算该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3设计周期不包括设计人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后发包人审核与反馈意见的时间以及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

7、发包人责任

7.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及所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计算相应费用,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予以支付。

7.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赶工费的标准为:

元/天。

7.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7.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7.6发包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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