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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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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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篇一:
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三河市燕郊人民医院
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
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按照卫生局“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规范医疗收费、药品加成等行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患者利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总结评估”四个步骤,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纠正医疗领域各种不正之风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医药购销、医疗收费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患者切身利益。
二、任务目标
1、加强教育。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大力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卫生职业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金正昆教授服务礼仪教程,认真落实《医务人员道德规范》,促进我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理念。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深入开展“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职业行为。
结合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
坚决整顿医疗服务中开“大处方”、滥检查、重复用药、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问题。
3、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严格对照《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认真规范医院所有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药品加价率过高,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乱收费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像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增加收费透明度。
4、加强权利运行监督制约。
进一步完善职务权利监控和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完善硬件设备,安装软件系统。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
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统方、采购、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评估和日常监督,落实重大项目向纪检部门报告备案制度。
三、方法步骤
1、动员发动阶段(5月8日-5月19日)
(1)制定工作方案。
医院结合实际制定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
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5月19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风整顿工作,层层签订纠风、治贿工作责任书,承诺覆盖率要达到100%。
(2)开展集中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纠风治贿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运用领导讲课、专家讲理论课,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纠正不正之风期间,医院公布举报电话:
0316—3312135、电子邮箱等,形成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局面。
2、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5日)。
医院将组织各科室医务人员查思想问题、查管理漏洞、查违规行为,查失职责任,逐条逐项清理违规购销的药品,纠正滥检查、重复用药、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
对20XX年1—6月份的病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治医生对病历要进行认真分析评估、自查自纠,上级医师复核审查、各科室主任组织评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自查面达到100%。
在此基础上,由医务科组织专家对各科室自查评议中存在问题的处方、病历进行分析点评。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处方、病历。
医院门(急)诊点评处方不应少于100张,每个病区点评病历不应少于30份,做到边查边纠,边纠边改。
3、查处整改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领导小组织调查,医院对查出的问题,本着教育从严、规范从严、今后从严的原则,对自查自纠中自己查出的问题以教育整改为主。
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检查抽查发现突出问题或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从严处理。
4、总结评估阶段(8月1日-9月15日)。
各科室及全院医务人员对行风整顿活动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三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医院从组织纪律、学习情况、工作秩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等方面对各科室进行检查。
对工作作风差、群众反映强烈的科室提出警告,并限期继续整改。
对评价较差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医德医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活动,是深入观察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措施。
为此,医院成立了由王合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
王合院长是纠风、治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工作负领导和主要责任。
各科室和全体医务人员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科室和自身实际,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
(三)建章立制。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与医院管理紧密结合,构建纠风、治贿长效机制。
重点是深入推进监控机制建设,完善落实“两权”(职务权利、职业权利)、“两度”(患者满意度、供应商诚信度)、“一考核”(全院医务人员),从制度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堵塞漏洞。
附件2
三河市燕郊人民医院
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王合(院长)
副组长:
左广发(副院长)
李辉明(副院长)
张连秋(副院长)
梁继东(副院长)
赵鹏(副院长)
成员:
郑继红(医务科主任)
沈海燕(护理部主任)
张寿清(质控科主任)
张学敏(财务科主任)
李雅楠(政工科主任)
朱建欣(院办室主任)
张松柏(总务科主任)
篇二:
20XX年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20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卫生政风建设。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0XX年纠风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
紧密围绕巩固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药品零差价销售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规行为;以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二级公立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为试点,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和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以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收费管理为重点,坚决制止和纠正乱用药、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以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基础,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网上集中竞价(询价)采购制度。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省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一律实行零差价配送。
同时,要求二级医疗机构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对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予以足额补偿并及时拨付,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
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纠风、药监等部门配合,加强监督管理,以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药品网上集中竞价(询价)采购制度,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国家降价政策。
对非招标药品实行备案审批采购管理。
要积极参加全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把医用耗材采购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中。
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医疗检查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完善、拓展、提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力求考评机制既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又能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分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和方式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要与医院业务管理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互为因果,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环境。
通过科学考评,促进医务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医院服务环境、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卫生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公开公示医药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改变服务规范要求、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服务内涵、分解收费。
医院各科室要建立兼职审计员制度,对各项收费进行全方位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有效减少和杜绝不合理收费。
并要定期了解掌握医疗收费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医疗项目成本情况和疏导医疗收费矛盾,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及时按规定申报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
要根据本单位情况,积极开展不同医疗服务需求的收费管理改革,拓宽医疗服务模式。
各医疗机构要自觉接受卫生、物价、财政部门对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凡发生乱收费问题的,要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
按照工作安排,抓好卫生行业的重点评议。
评议工作要按照市行评办的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分类评议。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行风评议实施方案,把行风评议工作抓出成效。
行评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药价高、服务差等问题。
各医疗机构要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上有新举措、新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专项治理整体推进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多收费、乱收费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医改资金、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强化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医改、新农合政策宣传落实是否到位、资金拔放是否及时足额、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要积极与物价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等级和标准,坚持市、乡、村定期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以欺诈手段骗取医保、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金运作安全,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加大对卫生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要严格检查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工程招投标、物质采购、资金拔付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监管责任。
确保卫生投入项目取得实效,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要将纠风工作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
推行阳光用药,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处方公示点评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各级医疗
机构要根据单位实际,在门诊大厅、病区醒目位置公示承诺内容、监督电话。
会同执纪执法机关严查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企业的打击力度。
将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纳入执业医师注册校验、职称评审的信息内容,切实做到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我市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药监、发展改革、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负责落实。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相关责任部门在贯彻本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认真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及办法,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相关责任部门在组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过程中,要采取措施,狠抓分工责任制的落实,
篇三: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
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根据《***卫生局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卫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和业务副院长***与***为副组长、各质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医院纠风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纠风领导小组设在党总支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总支办公室***负责。
设立投诉意见箱:
在门诊大厅药房窗口旁和住院部一楼大厅电梯口旁各设一群众意见箱。
建立举报电话:
**************
二、整治内容
1、科室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住院、检查、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2、科室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
3、科室违反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不经院长办同意,以科室或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不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
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科室医务人员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以交流考察等名义变相旅游。
4、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违反规定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5、医务人员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6、医务人员违规私自采购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
7、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厂家、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8、医务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三、措施
1、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以规范处方用药、临床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积极推行临床路径。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
健全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完善药品分析通报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
采取综合措施,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2、强化医药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强化药品价格管理。
清理整顿药品、医疗价格秩序。
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对于超标准收费、自立或分解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予以重罚。
3、规范集中招标采购程序,治理商业贿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物资采购的监督机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厉打击药品或器械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
4、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教育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倡导爱岗敬业、文明行医的风尚,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意识,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5、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增加院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明确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流程等,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方便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7、要认真学习掌握新农合、城居医保管理政策,严格遵守新农合、城居医保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城居医保管理,保证新农合、城居医保运行顺利、平稳,确保新农合、城居医保资金的安全。
要为参合、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要认真核对就诊参合、参保人员的真实身份,严禁他人冒用参合、参保人身份就诊,严禁利用参合、参保人员社保卡,冲销医疗费用、兑换其它药品等违规套取新农合、城居医保资金的行为。
四、活动步骤
1、动员步署、学习教育阶段:
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召开以科室为单位的科室动员会。
医院组织科室负责人、科室组织属下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
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见国家卫办发[20XX]49号文件)、省市卫生厅等6部门《关
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文件,运用多种形式,在全院职工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
2、自查自纠、整改阶段:
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要求科室和医务人员逐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工作,认真自查近年来科室或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如实填报相关自查统计表。
科室及个人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收入,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如数上交到医院账务科或上级相关部门。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科室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认真受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投诉和举报。
凡6月30日前能主动自查上交违纪违规所得并积极整改问题的,可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凡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科室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3、建章立制阶段:
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建立维护医药购销正常秩序的长效机制,各科室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要加强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对医药购销集体决策、招标采购以及临床诊疗活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
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层层分解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