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高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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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高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高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汇报
市教育局:
2006年11月9日市教育局召开“高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和部分处、系主任、科长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了鲁教电5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江西省部分民办高校因学历问题发生聚集和哄砸事件的情况通报》,结合我院的实际,认真加以排查。
一、经排查无论是在学历、文凭、学制等方面,还是招生计划、录取手续方面都不存在着隐患。
二、对校园网络中不健康的信息、有害信息进行了及时删除和封堵;我院投资十多万元购置了对计算机进行上网行为记录和物理地址绑定的设备,对上网的每台计算机进行了物理地址绑定。
院办公室和计算机网络中心建立了校园网网络日志,日志记录均无疏漏。
三、学院制定了《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校园8977110报警电话,并24小时有人值班,建立了8977110联动队,一旦有突发事件,本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宜快不宜迟”的原则,及时接警、出警、处警,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院长签字:
李炳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2006年11月11日
德职院政发(2006)第08号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我院安全稳定,积极预防和处置好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学院建立紧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机关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直接指挥调动院卫队、保安队、“8977110”服务台及其联动单位,各单位、各部门治保小组、义务消防队人员和物防技防力量,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戒备之中。
二、工作职责
1、抓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
3、检查指导院属各单位、各部门的预防突发事件工作。
4、积极组织力量应付各类突发事件。
5、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6、发挥好各单位、各部门国保信息员、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做好动态信息的收集工作。
7、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三、处置原则
1、遵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和省委高校工委“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宜快不宜迟”的指示精神,严格依法办事。
2、策略地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事故,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杜绝纰漏,防止授人一柄。
3、突发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4、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演练的形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5、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向市政府、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报送的同时,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报告。
6、对各类突发事件视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处理。
四、处置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管辖人员应立即将事件地点、时间、所涉及人员和主要情况向主管、分管领导如实报告,并及时据情拨打校园“8977110”服务台、公安“110”求助台、火警“119”、急救中心“120”求助。
2、校园“8977110”服务台接警后立即报告保卫处领导,并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上班时间),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力求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分管领导及保卫处接警后,应马上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并及时组织院卫队、义务消防队、治保队、师生员工等人员救助抢险,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做出处理决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人员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4、对人为的破坏事件,除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保护好现场外,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疏散逃生,抢救伤员及物资,并积极协助执法机关了解情况,询问证人,抓捕罪犯,防止事态扩大。
5、对不可抗力事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各项措施的落实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2、积极预防突发事件。
3、搞好宣传教育和演练。
4、掌握动态信息。
5、抓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7、抓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8、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中毒、防事故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六、责任追究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罚和“一票否决”(否决内容包括:
荣誉称号,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评优、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直至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治安综治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而造成单位、部门治安秩序混乱的。
2、对不安全因素和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致使发生集体上访(5人以上)、聚众闹事、非法游行、集会、停工、停产、停课、罢餐及参与“法论功”邪教组织活动等严重后果,危害学院安全稳定或社会稳定的。
3、因工作人员责任,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案件、事故,使国家、单位、个人造成损失,又不积极查处、认真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警告、整改通知等推脱敷衍,无有效整改措施和明显改进效果的。
5、因教育管理不力,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聘雇人员中多次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违法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
6、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发生的案件、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在报告的同时不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玩忽职守,擅离岗位,违规操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8、发现其他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认为需要一票否决。
2006年3月1日
德职院政发(2006)第06号
关于成立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中央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及省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高等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为学院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的、稳定的、安全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环境。
经院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建立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主 任:
李炳勇
副主任:
李跃 张恒斌 刘娟 张洪芝纪曰岭袁学峰李建华 刘光明张长庚
成员单位:
院党政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机关党总支 纪委 保卫处 学生处 后勤处 教务处 工会 团委招生就业办规划财务办图书实验管理办基建办继续教育办学生生活区管理办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兼学院治安保卫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张长庚任办公室主任(兼)。
附件一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件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附件三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2006年3月1日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对本责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措施;组织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四、组织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表彰活动,总结推广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典型经验。
五、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使其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抵制各类反动思想、腐朽思想、伪科学和邪教的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六、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配合、支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七、组织师生员工依法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教育、鼓励其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八、组织及时、妥善协调疏导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九、组织建立信息网络,广开信息渠道,做好有关信息控制、传递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改革、建设、发展与稳定的总体规划之中,真抓实管。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事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目标、责任、要求明确。
四、有严格的定期议事、检查监督、考核评比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
五、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建设真正落实,治安管理和防范机制完善,学院秩序良好,师生员工有安全感。
六、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生活环境。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精神,切实搞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使各部门(系)领导干部真正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为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省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高等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规定》等文件、规定精神,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等原则,各部门(系)负责人(治安综治负责人)就做好本部门(系)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学院签订本责任书。
一、成立由部门(系)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治安综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有关治安综治工作的各项规定;把治安综治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系)的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治安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和配合学院的治安综治工作。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系)的业务性质、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义务护校、义务消防、治保、调解队伍建设;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定期检查监督,切实严格履行。
三、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避免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非法游行、集会、停工、停产、停课、罢餐及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等事件,确保安全稳定。
四、明确本部门(系)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侵扰、防中毒、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有人防、物防、技防综合措施,做到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重要文档、贵重物资物品和设备设施、现金票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严格按有关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严防发生政治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
五、加强对师生员工和聘雇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等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黄、赌、毒及各种反动、腐朽思想的侵蚀,部门(系)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无违法犯罪现象;同时,要求教职工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
六、及时、主动、秉公调处涉及本部门(系)人员的民事纠纷,防止因工作不及时、不深入、不扎实和处置不当使矛盾扩大或激化,杜绝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积极做好帮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帮教措施。
七、认真开展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普及防火知识;按规定保管和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严格火源、电源、水源、气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避免火险,杜绝火灾;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八、部门(系)和教职工及其家属、学生、聘雇人员等不在院内从事各种违法违章经营活动,不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不违规向院外人员或单位出租房屋;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扔、乱吐等不文明现象。
九、积极协助、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证件不全的人员,一律不使用、不留住、不租房;对暂住人员(临时用工、成教住院学生、经营人员、务工人员等)的管理有专人负责。
十、本部门(系)发生案件、事故、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等,在积极采取控制、补救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
十一、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和学院主管、职能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对其提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十二、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学院综治委规定的任务、目标、责任、要求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规定》。
对在治安综治工作中做出明显成绩的部门(系)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教育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导致治安混乱,发生影响较大的案件、事件、事故、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部门(系)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处罚和“一票否决”,违反国家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院长(院综治委主任)与各部门(系)治安综治负责人签署,由学院保卫处(院综治委办公室)和责任部门(系)保存,有效期2年。
若负责人发生变动,有其继任者继续履行。
学院保卫处(院综治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对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予以记录,检查、监督记录做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院综治委主任)签章:
部门(系)____________治安综治负责人签章:
2006年3月日
德职院综治委字[2006]第7号
关于成立校园8977110联动队的通知
为了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及时处理在校内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面向高等学校检查评估验收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综治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园8977110接警、出警、处警联动队。
联动队在学院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8977110联动成员名单:
队长:
张长庚
副队长:
张衍印、彭智、戚龙泉
成员:
许万春、杨流飞、陈新英、谢连合、徐耀帮、杨福林、保安、治安全体人员。
有关办公室的工作分工如下:
安全保卫办公室:
负责接警、出警,保护案发现场。
党政办公室:
负责及时安排处理案件过程中的用车。
学生管理办公室:
负责涉及有关学生案件的调查处理。
后勤总务办公室:
负责对突发事件中伤员的医疗救护。
出现突发事件后,由8977110值班人员通知综治委、联动队成员单位或个人。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