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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成本管理规范

标准成本管理规范

标  题

标准成本管理规范

审批人

审核人

起草部门

制度编号

制度类别

执行主体

监督主体

考评主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标准成本的制订和修改,保证SAP系统标准成本核算方法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各子公司、部门职责

(一)各子公司

1、参与原料采购部对原材料价格预测的讨论,并提出建议;阀门公司对本公司采购的原料价格做好预测工作。

2、参与研发部对新产品BOM及工艺路线的制订及原有产品BOM及工艺路线修订工作。

3、组织子公司财务及生产、工艺人员对产品成本加工系数及成本中心作业费率的测算工作。

4、提供产品标准成本估算所需资料,子公司财务部对每年一次产品标准成本进行估算。

(二)市场部

1、根据市场行情及经济走势,对下一年度材料的价格做趋势预测,11月5日前提交物资贸易公司,作为原料采购部预测下年度原材料价格的参

3、对新产品进行物料编码及相关主数据的维护工作。

4、当新产品BOM及工艺路线变更时,及时通过主数据申请流程并在流程上注明,通知财务部进行标准成本重新估算。

(七)集团财务部

1、指导子公司对直接生产成本中心的作业费率的测算工作。

2、指导子公司对各产品加工系数的测算工作。

3、负责与标准成本估算相关的物料主数据的审核工作。

4、负责标准成本的估算结果的审核工作。

5、负责日常产品标准成本估算并标记、发布、解锁,年末产品标准成本标记、发布、解锁。

(八)信息管理部

负责与标准成本估算相关数据11月20之前导入系统。

第三章 原则及方法

第四条 新增原料及产品标准成本的制订和修订

(一)新增原料标准成本的制订和修订

1、新增原料标准价格可参照首次批量采购价格作为标准价格,或根据市场行情进行价格预测;在创建物料主数据前,物资贸易公司须提报原料标准价格,报分管副总审批并递交集团财务部审核后转交子公司财务部。

2、子公司根据报批件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新原料新增申请,各模块关键用户填写相关信息,子公司财务部填写主数据财务成本视图,财务部进行估算、发布、解锁。

3、新增原料在连续三个月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与原标准价格差异在20%以上,物资贸易公司可以重新提报标准价格,经分管副总裁审批,由子公司财务部重新估算、财务部重新发布。

4、集团财务部负责所有原料标准价格平衡的审核,并对估算结果进行抽查。

(二)新产品标准成本的制订和修订

1、新产品投产前,产品加工研发部要会同子公司对新产品制订初步的BOM和工艺路线(进料加工产品在申领手册号前制订BOM和工艺路线),并将结果用协同办公系统通知子公司财务部。

新产品包含:

(1)ERP系统中没有物料号,新研制、开发的产品;

(2)ERP系统中已建物料号,但未维护BOM和工艺路线,也未生产过的产品;

(3)原为外购的产品或半成品,现在改由子生产的产品或半成品。

2、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新产品的工艺路线,在三天内制订新产品的成本加工系数,报子公司生产经理确认后,将加工系数输入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

3、研发部对ERP中无物料号的新产品进行编码,并在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中维护新产品的BOM和工艺路线,同时用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通知子公司财务部。

4、子公司财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针对新产品的物料主数据进行填写、审核、检查完成后,用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通知财务部,对新产品的标准成本进行估算,发布,在解锁后用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通知相关人员。

5、新产品BOM及工艺路线正式确定后,研发部会同子公司再对BOM及工艺路线进行修订,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主数据申请流程对SAP系统中产品BOM及工艺路线修改、并对产品标准成本进行估算、发布。

6、子公司财务部对每月所估算的物料估算结果进行检查。

第五条 年度原料及产品标准成本的修订

(一)每年末,集团公司必须对所有的物料标准成本进行重新估算、并在下一年度的1月1日发布、执行。

(二)年度原料标准成本的修改

1、市场部提前对下年度原材料价格、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后,在11月5日前提交原料采购部,原料采购部根据市场部提交的下年度原材料预测价格,以及市场行情,对各种原料的价格进行预测,同时召集子公司讨论、预测下年度原料标准价格,并将结果在11月15日前递交财务部转交子公司财务部。

2、市场部对下年度回收料、副产品价格进行预测,测算平均价格,并对提供的标准价格进行平衡,报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在11月15日前提交集团财务部转交子公司财务部。

3、阀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对阀门公司下年度的原材料价格进行预测,将最终预测价格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并将结果在11月15日前递交财务部转交子公司财务部。

4、集团财务部根据报批件,对原料计划价格进行更新;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报批件,对原料计划价格进行比对审核,在11月30前进行标准成本估算,估算日期更改为下年度1月1日。

5、标准成本估算后,在ERP系统中将估算结果标记和发布在下年度的1月1日。

(三)年度产品标准成本的修改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酬政策,制订各生产型公司产品工资总定额,同时提供工资定额增减幅度,以及各公司车间管理、辅助人员薪资的增减幅度,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并将报批件在11月15日前递交财务部转交子公司。

2、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子公司成本核算中,对产品加工成本影响较大、在考核中需制订计划价格的材料(如燃料、溶剂、包装材料等),列出物料清单,在11月3日前交财务部,财务部在11月5日前报送综合采购部。

2、综合采购部收到财务部的物料清单后,根据市场行情,对所有物料进行价格预测,报分管采购总裁助理审批,并将结果在11月15日前递交财务部转交子公司。

3、研发部会同子公司对产品的BOM和工艺路线进行梳理,对必须调整的,经子公司生产经理及总裁助理审批,并将审批的调整清单在11月5日前递交财务部转交子公司财务部。

4、信息管理部根据各子公司提供的BOM和工艺路线在11月20之前导入系统。

5、子公司财务部在收到薪酬调整政策、原料采购部提供的燃料等价格后,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下年度各成本中心的作业费率进行测算,在11月20日前交子公司总经理确认。

6、子公司财务部根据研发部的产品工艺路线调整清单,以及子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对产品加工系数进行调整,在11月20日前交子公司总经理确认,并将调整清单在11月20日前报研发部。

7、研发部在收到加工系数调整清单后,提交财务部和信息管理部,并由信息管理部在ERP系统中对产品成本加工系数进行维护,在11月25日前完成,并用协同办公系统通知财务部和子公司财务部。

8、子公司财务部须对变更的产品主数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修改,并做好跟踪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及复核工作。

9、财务部根据子公司确认的成本中心作业费率清单,导入ERP系统,并进行复核,在11月25前完成。

10、子公司财务部在11月30日前同时对物料标准成本进行估算,估算日期更改为下年度1月1日,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标准成本估算工作。

11、产品标准成本估算后,经审核无误,在ERP系统中将估算结果标记和发布在下年度的1月1日。

(四)原则上,集团公司每年只对标准成本修订一次,以下事项可以在年度中间修订:

1、产品的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差异较大,子公司认为影响到经营分析,须对产品标准成本重新估算时,在经子公司分管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后,可重新进行标准成本估算、发布。

2、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在短时间内不会回复原来水平时,公司经营决策层认为有必要对产品标准成本进行重新估算时,可按年度标准成本修订方法进行重新估算、发布。

第六条 标准成本估算的检查要求

(一)财务部收到原材料标准价格报批件后,财务部要输入ERP系统的物料主数据中,然后导入与报批件核对,发现错误,立即改正,子公司财务部对输入ERP系统的原材料标准价格进行审核。

(二)产品标准成本估算前,先要检查产品的BOM和工艺路线维护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修改。

(三)产品标准成本估算后,子公司财务部要对结果进行核对,发现异常应检查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

(四)财务部要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

(五)标准成本估算中出现问题时,一定要检查原因,未解决前,不准标记、发布。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七条 以上所述事项未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完成的,每次扣5分,影响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八条 各部门提供、维护数据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人每处扣5分,领导负连带责任扣2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中的扣分累积数,每1分按10元执行考核。

第十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集团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原《标准成本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起草日期

修订日期

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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