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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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
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达128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48万人,技能人才达22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55万人。
实施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引智工作成果和效益不断显现,共引进各类外国专家1.32万人,执行引智项目2401个,吸引6367名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或创业。
4、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公开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2.1万名,四类培训参训率逐年提高,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
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度,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
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完善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解决了企业历史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稳步推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平均最低工资由445元增长到662元。
6、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
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
劳动条件标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调解仲裁能力不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二)基本经验
1、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实行了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了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
2、以健全法规规章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
出台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了《陕西省<
失业保险条例>
实施办法》,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制度。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劳动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3、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推手,实施重点突破。
首创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建立了国家认可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国家标准体系,提高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解决了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活力。
4、以人才强省战略为统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了人才选拔、使用、激励机制,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
5、以统筹兼顾为方针,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坚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快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
统筹社会保障各险种制度衔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协同推进体系制度建设。
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着力提升综合实力的关键时期。
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陕西将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加快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将更加注重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率先在西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立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等,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随着《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的实施,人才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重要发展战略机遇和挑战。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省仍处于经济发展周期的上升阶段,做大做强现代能源化工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产业集群化水平。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升级、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将对就业结构的调整、各类人才需求、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和社保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二)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寄予新期待。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劳动力供大于求和结构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稳定和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任务艰巨;
群众对社保待遇水平提高充满期待,社保领域历史性遗留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收入偏低,不同群体收入分配不尽合理,群众对缩小收入差距和提高收入水平呼声甚高;
人事制度改革难度加大,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劳资矛盾时有显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迫切。
(三)城镇化、老龄化、国际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推进城镇化为着力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省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规模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任务艰巨。
“十二五”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将进一步增大,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增长,抚养比提高,养老与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扩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省对外贸易依存度也会相应提高,国际经济波动和贸易磨擦对我省经济形势也将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更加激烈,对我省就业政策、劳动标准和人才安全等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当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仍然存在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还不到位、体制尚不健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出了新课题,有待于下一步研究解决。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服从和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从省情出发,把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
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全面解决制度缺失问题,扩大覆盖范围,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人才公平竞争的环境。
2、坚持改革创新。
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坚持统筹协调。
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揽全局、重点突破,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各类劳动者需求,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产业转移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消除妨碍就业、人才流动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障碍,协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4、坚持强化基础。
适应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要求,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
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提高全系统干部整体素质,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四、“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格局基本实现,新增就业稳步扩大,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造就规模宏大、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加强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就业稳步扩大。
劳动者职业素质加快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积极就业政策效应充分发挥,失业调控政策措施有效,城乡就业人数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趋于合理。
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提高,城市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财政促进就业的资金五年投入达到100亿以上。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突出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养老保险实现城镇和乡村全覆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80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稳步增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开始启动。
做好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75%、70%、70%。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36万人以上。
进一步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20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37万人以上。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000万人以上。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五保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慈善事业和社会扶助体系向基层延伸。
3、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全省人才总量达到41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73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4万人。
4、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努力控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过快增长。
公务员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探索军转安置工作新机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5、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合理。
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和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加快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力争实现我省企业职工收入在“十二五”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6、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以网格化、网络化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7、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67.48
〔200〕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4.18
4.5%
3.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万人)
620
〔125〕(新增)
二、社会保障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92.62
580
约束性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65.47
1745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47
1082以上
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以上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35.9
336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78.59
337
1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0
220
1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张)
—
2000
三、人才队伍建设
13.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302.9
418
14.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28
173
1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43
74
16.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万人)
60
90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7.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15%
18.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70%
19.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13%
2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60%
80%
2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注:
〔〕表示“十二五”五年累计数
(二)主要任务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发展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素质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充分发挥积极就业政策效应。
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财政公共投资向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满足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
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引导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的力度,对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信贷进行重点扶持。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
改善就业结构,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保持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稳中有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扶持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扩大就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完善并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
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创业能力。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1、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省有3个市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建设成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2、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省有3个市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建设成为省级创业型城市。
专栏1:
创业型城市建设项目
(3)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重点推进素质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引导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
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劳动者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
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扶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随稳定。
(4)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
整合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对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培训计划,将城乡就业求职青年全部组织到劳动预备制培训之中。
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根据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发展要求,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新一轮岗位提升培训。
针对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者、退役士兵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
实施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示范工程。
专栏2:
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1、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3—5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集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为创业者提供公共服务。
2、技工学校能力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23所技工学校,对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技工学校校区、校舍、实训场所及配套实施进行改扩建,对技工学校的实训设施进行更新换代。
(5)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市、县两级人力资源有形市场和覆盖乡镇(街道)、社区的人力资源五级信息网络体系。
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活动,加快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全面落实对劳动者免费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品牌,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
完善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档案库,形成全省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加强市场监督,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栏3: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
1、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设施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300个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星级服务平台和300个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2、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重点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标准化。
(6)构建稳定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
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全省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和就业失业通报制度,加强危机情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
全面落实陕西省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缩短失业周期并组织失业人员到相应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专栏4:
失业监测预警工程
1、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5-7个职业供求信息城市监测点,形成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体系,建立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分析报告与预警发布制度。
2、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在部分市、县(约15-25个)开展失业动态监测;
建立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及预测模型,开展失业预警,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为实施失业调控和稳定就业局势提供决策依据。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1)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巩固和发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缩小不同制度保障水平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政策和统一管理。
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制定优惠鼓励政策,积极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
按照国家部署,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与社会保险衔接的产品与服务。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以城乡居民、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制订激励政策,引导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
基本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和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相关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引导参保人员充分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等措施,提高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