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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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

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

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

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

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

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

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B.乙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入网,并使用该移动电话,给电信部门造成3万元的话费损失

C.丙拣到一张他人的信用卡,然后持卡消费3万元

D.丁窃取他人在公共网络上的账号并使用,造成他人3万元的损失

10.甲为索取债务而将乙拘禁于一地下室,然后向其家属要求偿还乙所欠债务5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非法拘禁罪

C.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D.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二、多项选择题:

第11-1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1.犯罪的着手是指

A.开始实施犯罪的准备行为

B.开始实施刑法某条罪状中描述的行为

C.开始实施实行行为

D.开始实施能够直接危害客体的行为

12.甲本欲杀乙,将乙的孪生弟弟丙误认为乙杀死。

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甲对丙之死亡结果承担故意责任

B.甲对丙之死亡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C.属于对象认识错误

D.属于行为差误

13.作为中止犯成立时问条件的在犯罪过程中包括

A.在预备犯罪过程中

B.在实行犯罪过程中

C.对故意犯罪的结果犯而言,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

D.对过失犯罪而言,在危害结果发生以前

14.在刑法理论上,实质的一罪包括

A.继续犯

B.连续犯

C.结果加重犯

D.想象竞合犯

15.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A.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

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三、简答题:

第16-17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6.简述未遂犯的成立条件、处罚原则及其与预备犯的区别,

17.简述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四、论述题:

第18小题,15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18.试论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条件。

五、案例分析题:

第19小题,20分。

19.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

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

当晚9点,甲带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其从男友乙处偷来的钥匙。

当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实施强奸时,遭到被害人极力反抗。

黑暗中丁用力反复将被害人头部向墙体撞去,见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打开房灯。

丁准备强奸时发现被害人已没有了气息,遂匆忙逃走。

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

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了罪行。

案发后查明:

(1)甲已有三个月身孕;

(2)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3)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4)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

构成一罪还是数罪?

并简要说明理由。

(2)甲、丁原想强奸丙,实际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

这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有无影响?

为什么?

(3)对甲能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什么?

(4)甲是否构成累犯?

为什么?

(5)指出丁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其处罚原则。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C2.A3.C4.D5.D

6.C7.A8.B9.D10.B

二、多项选择题

11.BCD12.AC13.ABC14.ACD15.ACD

三、简答题

16.答案要点: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

(2)没有得逞,即没有能够实现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基本要件。

(3)没有得逞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违背犯罪人主观愿望和意图的主客观原因。

(4)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未遂犯与预备犯的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17.答案要点:

(1)客体不同。

前者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者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3)行为方式不同。

前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后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有关机关做虚假告发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犯罪目的不同。

前者的目的是损害他人的某些合法权益;后者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

四、论述题

18.答案要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理论上称之为转化型抢劫罪。

它包括三个构成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以下情节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一,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的;第二,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者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第三,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结果的;第四,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第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当场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或者刚逃离现场即被人发现和追捕的过程。

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当场对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或者以当场实施打击或者强制相威胁。

(3)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为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上述目的对他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不构成抢劫罪。

五、案例分析题

19.答案要点:

(1)甲、丁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一罪,不构成数罪;甲教唆丁实施强奸行为,并为丁的强奸行为提供了准备条件的帮助行为,丁接受教唆并实施强奸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甲成立教唆犯,丁是实行犯,甲的帮助行为为教唆行为所吸收,不再独立评价。

两人的行为成立强奸罪共同犯罪;丁在实施强奸中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不需要单独定罪,因为《刑法》明确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甲也应对戊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2)这一事实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没有影响。

因为戊虽然不是甲、丁预期的犯罪对象,但这属于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与量刑。

(3)不能对甲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因为死缓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对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甲不构成累犯。

因为甲犯强奸罪是在盗窃罪的缓刑考验期满以后,且没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

根据《刑法》规定,此情形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

(5)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丁被其父母硬拉到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

犯罪以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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