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老同学聚会策划流程安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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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课老师联系、邀请(截止日7月24日)。
张力恒
(5)费用预算、聚会资金收取及管理(截止日7月31日)。
代波、李燕萍、胡菲菲
(6)聚会用品采购(包括:
车辆租用、服装、旅游保险、纪念品购买等,截止日7月31日)负责人:
李燕萍、代波、曾春梅、唐莉、邱孝洪
(7)活动现场会务相关事项(包括:
活动交通安排,活动现场会场布置与接待,活动期间同
学们的组织、协调,纪念品发放等)。
李燕萍、代波、朱江、张道权、刘亮、唐莉
(8)现场摄像、摄影。
负责人:
张轶、刘卫东(友情赞助)
(9)收集同学通讯录,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
张轶、牟小华、丁艳
二、聚会原则:
2、人人提建议,出主意,各尽其能,让聚会圆满、难忘;
铸就一次一生难忘的记忆
3、提倡节约,减少开支,及时公布账目(在微信群);
三、聚会时间与活动安排:
时间:
2015年8月8日(礼拜六)
活动安排:
1、泸州同学上午7:
50在江阳区政府集中上大巴车(联系人:
张道权电话,纳溪同学8:
30集中在百梯防疫站门口(公交204百梯站下车联系人:
朱江)等候泸州发出大巴车,一同驱车前往天仙洞景区。
(请大家提前到达集中地点,过时不候)
2、预计9:
30—11:
00到达天仙硐天仙小学教室,进行同学情、师生情专题活动(内容涉及师生聚首课堂重现、老师同学感言、昔日同学往事重现、拍照、签名等)。
3、11:
:
00–11:
30全体同学合影。
4、11:
35——14:
00乘坐大巴车前往天仙洞山水驿站,共进午餐。
5、14:
00——17:
30天仙硐村委会活动室分组游戏、喝茶聊天、棋牌活动、追忆往昔互诉衷肠
6、17:
30—17:
50全体同学合影
6、17:
50——20:
30晚餐时间
7、20:
40统一乘坐大巴车前往纳溪“八点半酒吧”
8、20:
40——化妆晚会(唱歌、跳舞,乐翻天)
筹委会会务联系电话:
李艳萍代波:
,胡菲菲
四、费用预算明细:
1、同学聚会纪念T恤:
设计费(已有同学赞助),衣服制作费2800元(按70人,含老师和未参加聚会同学愿购买的,每件40)
2、聚会纪念品:
包括游戏奖品与老师的纪念品800元
3、茶话会支出:
茶绿五盒(已有同学赞助赞助)、水果、瓜子、饮料、扑克牌等)800元4、天仙洞中餐、晚餐费用及其它场地费等6000元
6、酒:
订做纪念白酒3000元(按60瓶计,酒瓶及白酒均为专为聚会订做的,现场喝余下的可以带回留作纪念,部分费用已有同学赞助),红酒三件(已有同学赞助),桑堪酒50斤(已有同学赞助)
7、交通费:
2500元、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500(按50人计算)元
10、活动标语、横幅(已有同学赞助)气氛用品(如彩带、气球)等其他500元
11、活动全程摄影摄相(已有同学赞助)
11、酒吧化妆晚会费用:
2000元
12、住宿费另计
以上预算合计18900元,按报名约50人记,人均378元,计划以400元/人标准预收费用。
根据实际支出,不足的重新补足,剩余的作为同学会聚会基金或退还。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缴费方式:
请参与聚会同学将经费通过银行转账汇入特定帐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泸州支行
账户名:
xxxx
账号:
特别提醒:
汇款截止日为2015年8月3日,各位同学汇款时请留言注明姓名。
2、筹委会统一在泸州钟鼓楼7天连锁酒店酒店安排了住宿,需要住宿的同学请务必提前于7月31日前告知筹委会张力恒同学,以便统一安排。
3、请大家收集家里初中时的老照片和现在自己或全家的相片,活动中会用到。
3、安全第一,活动及来回路上都要注意安全。
4、请务必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适量饮酒。
请不要劝酒,不要醉酒;
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5、活动整个过程中,筹委会现场将指定几名事务联络及处理小组长,如有同学因有事出走或提前回家的,请务必告诉现场小组长。
赠送:
一份《国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
第七条卸货港口:
第八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电报:
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
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代表:
买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